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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夜漫漫爱未央-第1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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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景天本还持着的冷脸变成了无奈,他对任何人都能疾言厉色,唯独对这女儿毫无办法。不用说,最后还是拗不过她的祈求,带了她一同前往。

    ————

    人隔千里,心隔厘米,只要心里有对方,就不会觉得是一个人。

    作者有话说:洪爷带聂云枫要去见谁呢?

第32章 殊途同归(节前加更)() 
在车上时,洪爷看女儿的目光时不时地飘向聂云枫,不由叹气,女大不中留啊。常常慨叹为啥丫头不是儿子呢,若是个男孩,那自己打下的一片江山无庸置疑是传给她了。

    索性丫头倒也不是娇生惯养,性格更是男派作风,也就到了聂云枫跟前,因为心生了情意而多了小女儿姿态。所以这么多年来,他心底还是为女儿骄傲的。然而黑道这条路,不是女人不能混,而是强权的世界终究还是男人要擅长一些。关键时刻,女人会有妇人之仁,而男人却有着骨子里的血腥残忍,能下得了狠手。

    所以洪景天心里是打算好好为女儿找个夫婿,既能保护她不受黑暗风波所扰,又能继承他的事业。至于是不是聂云枫,还有待观察吧,不管如何先把眼前的事给处理好再说。

    在洪爷心中暗自计量的同时,聂云枫也在心里猜测,这是要带他去见谁?看洪爷的神色似乎很慎重,应该是个重要的人物,他身边的那干元老几乎已经都见过,还有谁能得老爷子如此重视的?难道是生意伙伴?

    车子在开了将近二十分钟时,车道一转,划进了一个别墅区,聂云枫注意到,这就是洪爷住的那个区域,之前他来过一两次。但并没有往洪爷那屋开去,而是往内绕了好长一段路,才终于在一个别墅门口停了下来。

    开车的是阿列,他解开汽车中控锁,首先下车环顾了一圈后,才走到后门边为洪爷打开车门。这是阿列的习惯动作,每次他都会勘查周围情形确保没有可疑现象后,才让洪爷下车。他有着对危险的天生敏觉性,会比常人更能嗅到周围气息的不同。

    刚下得车来,洪乐涵已经从另一边绕过来上前扶住他的手臂,本想甩开她,但凝了眼前面的洪爷与阿列的身影,只暗了眸色,没有任何动作。

    别墅内立即有人出来相迎,恭敬地齐声唤:“洪爷。”走进屋内,就听到身后铁门关上的声音,此处看似十分森严,却透着暗沉的意味,气氛多了丝诡异。

    “洪爷,您来了啊。”一个中年男人从内走出,看神情不像是主人,应是这间别墅的管家。洪景天浅笑着问:“阿基,少爷呢?我带个人来见见他。”

    阿基的视线朝后看来,从聂云枫脸上掠过又直视洪爷说:“少爷在楼上,需要我去给您传话不?呵,乐乐小姐也来了啊。”洪乐涵听提到自己,眉开眼笑的唤:“基叔。”手却没有离开聂云枫的胳膊,但从车子停在此处到进门,她已经知道老头子来这里找谁了,眼中带着些兴奋和期盼的光。

    聂云枫无声把这一切尽收眼底,面上依旧不动声色。

    洪爷摆了摆手,“我们自己上去就行了,你去忙你的吧。”说完率先往楼梯口而走,阿列点了个头算跟阿基打了招呼,就紧跟其后,一贯的冷冽作风。洪乐涵笑眯眯地说了声:“基叔回见。”就托着聂云枫的胳膊也上了楼梯。

    一到二楼,就见某间房门口站着两名保镖模样的黑衣男人,看到他们后站直了恭敬唤:“洪爷。”足可见这个别墅里的每一个人都对洪景天十分尊敬。

    推门而进,显然这是间书房。从门口的角度看进去,正对门的是面书墙,从上而下一共有五个隔层,每一层都摆放整齐。近一点就能看清那些书籍分门别类为军事、机械、管理、汽车等类。看似书卷味很浓,其实却给人一种冷硬的感觉,无庸置疑,这是个男人的空间。

    环视而过,整个屋子被巧妙的隔开为开放式的两间,在正中央用一块屏风挡住半边,隐隐可觉屏风后有轻微动静。洪爷一步当先绕过屏风大声笑着说:“阿城,你这书房搞得又像迷宫又像图书馆似的。”他的笑声中带着爽朗,彰显与这房间的主人关系密切。

    低沉带有磁性的嗓音从屏风后传来:“干爹,你来了啊。”不惊不诧,像是已经恭候多时。

    聂云枫心中一动,脚下顿了一顿,这声音。。。。。。

    跟在阿列身后转过屏风往内看去,对上一双精明、冷冽、深幽的眸,不由愣住。

    陆城!

    “城哥。”阿列恭声呼唤。

    洪乐涵也笑着喊了句:“城哥。”语气里没有恭敬,却多了分娇懒。

    唯独聂云枫站在当下,与男人对视,刚起的惊愣已经收敛而光,只剩冷沉的寒光。没有想到洪爷要介绍他认识的人是陆城,更没有想到他竟还是洪爷的干儿子,这是不是像武侠小说上讲的殊途同归?同为黑道,他怎么就忽略了这可能的联系?

    陆城。。。。。。心里咀嚼着这个名字,这个人曾经如一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更逼得夏天走投无路,绝望到像凋零的花。本以为,他们脱离了这个人的世界,也斩断了一切关系,那么就桥归桥、路归路,各走各的。

    可是现下,他站在他的对面,以傲然之姿。而他除了能紧握双拳外,什么都不能做。

    洪乐涵微微讶异地侧头去看聂云枫,她一直扶着他的手臂,所以清晰感知到他的肌肉在发硬,整个身体都很紧。尤其感觉他浑身散发出某种绝冷的气息。

    陆城却显得沉稳,似笑非笑地看了眼两人胳膊相扶处,露出富有深意的笑容,清浅的笑痕里有着与身俱来的优越和张扬。

    洪爷回头提醒:“云枫,还不叫城哥。”

    聂云枫眸光微转,视线移开几许,从洪爷的态度可看出他对陆城的重视,或者不止是重视,似乎在陆城面前,虽然洪爷是干爹的身份,却好像要低了一等般。迟疑只在一念之间,他垂下眼轻唤:“城哥。”

    有一句话叫: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不管从哪层原因来讲,他现在的身份和地位,都不适合与陆城对上。有些明白为什么陆城只从国外回来短短一年,能够掌握地下市场,又能夺得洛夏父亲公司的大权。原来黑道有洪景天在支撑,而白道想必也有厉害的关系在内。

    从两人的熟稔程度来看,绝不可能是在一年内就有此融洽关系的,他们应该认识已久。或者说,在陆城离开的几年,其实一直借由洪爷掌控着柔城的黑道?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男人,真的不能小觑。

    陆城看到聂云枫低头后,转过视线笑得很温和:“干爹,乐乐,坐吧,有什么事坐下来说。”在这个书房的角落里做成了一个独立会客间,三面都是透明玻璃围起。

    几人刚坐定下来,管家阿基很适时的送进了茶水。一时之间,似乎冲淡了不少初见时的冷凝,气氛变得融和起来。陆城手捧了茶杯,也不发问,唇角带着浅笑,一副主随客便。

    洪爷见状干咳了两声后道:“阿城,今儿过来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带云枫过来见个面,你也知道,这回干爹遇袭,差点命都没,多亏了云枫为我挡了一枪,才捡回这条老命。”话说得很明,经此一事后,他有意要提拔聂云枫。

    洪乐涵闻言立即在旁帮腔:“城哥,云枫很厉害的,拳打得那叫一个漂亮,只要你肯重用他,以后定会成为老爸和你的左右手。”提到身旁的人,她就满脸神采奕奕,眼中放光。

    陆城瞥了眼沉默的聂云枫,笑着说:“呵,女生外向,想不到我们的乐乐也到了这个年纪了。以前你不是老想着去场子里玩吗?怎么现在有了新目标了?”一语双关的话,把洪乐涵的脸给说红了,嘴上直嚷:“我哪有,城哥,连你都笑话我!”

    洪爷与陆城同时大笑起来,这么一个来回,气氛变得和睦又融洽。

    随后话题一转,讲到这次开枪事件上。一周时间,足够查清对方来袭者是谁派来的,是一个外号叫“太子”的仇家,他想除去洪爷,吃下洪爷手底下的场子,一人在柔城黑道独大。之所以叫他“太子”,是因为他老子陈耀曾经在黑市声名赫赫,属于黑道世家,就是至今仍旧自成一方,势力不小。

    “阿城,你说我该不该派人去把那‘太子’给砍了,以报一箭之仇?”

    陆城把茶杯放在了桌上,手指轻敲桌面,笑道:“干爹,疯狗咬你一口,难道咱还咬回去?那不是降低自己格调了嘛。”

    “太子”这个人,确实还有个难听的外号叫“疯狗”,因为他行为处事都极端阴险与狠辣,只要谁得罪了他,就会受到最恶毒的报复。

    而洪爷微觉意外,没想陆城会有此一言,心有不甘道:“难道就这么算了?硬吃这个闷亏?”那他洪景天的面子要往何处放?事实上在一得知这件事的幕后黑手是“太子”后,他已经在道上下了通缉令,重金买“太子”的命,甚至派人砸了对方几个场子。但有陈耀顶在那,“太子”的命也不是那么容易就取的。

    黑道上,以牙还牙的做法属于稀松平常之事。但自从陆城回国后,他的做法就不那么血腥了,总有一套他的理念与方式,事后达到的效果却比拿刀砍回去更有效。这也是洪景天来跟他商量事情的主要原因,他这个干儿子,要比绝大多数人都要精明能干。

    ————

    明明是背道而驰,最后却殊途同归,这叫什么?宿命吗?

第33章 思念() 
“干爹,放心吧,你在这吃的亏,我不会让你就这么白吃的。据说‘太子’最近有批货要到,我已经安排人在留意了。”

    洪爷奇道:“哦?这消息我还没收到,阿城,你的消息很灵通啊。现在的世界真是年轻人的天下了,我们那套以暴制暴理念快走不通了,只是不知道洛氏企业能不能洗清那些资金?”

    听到这,一直沉默不语的聂云枫手微不可察的一颤。他们对话里提及的事情虽然他都没参与过,但跟着洪爷这么久,也有所耳闻,本不至于引起他惊颤。可洪爷最后那句提到洛氏,还是控制不住心中一紧,流露了半分情绪。

    几乎是霎那,就觉对面陆城的视线飘到了他身上,心中暗暗震惊,自己不过细微的变化,居然都逃不过他的眼。此人看似一副闲适的状态,其实却如豹子一般敏觉。聂云枫自然也不作天真的想法,认为陆城不知道洛夏现在与他在一起。

    忽觉一阵后怕,如果陆城没有撤离对洛夏的监视,那么他们如今生活在一起可能已经犯了他的大忌。会不会这次会面后,他又展开一系列的手段来逼迫他们?

    还在寻思间,忽听耳边传来陆城的询问:“云枫有什么看法?”

    不止是他愣了下,就连洪爷也觉莫名,他带聂云枫过来,权当是把一个信任的兄弟介绍给陆城认识,适当时机提点一把。之前看他这个干儿子一脸不感兴趣,等于说是找了个没趣,就转移了话题谈论正事。哪知,陆城居然在此事上问起聂云枫的意见,这情况委实有些令人意外。

    一下子,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聚到了聂云枫身上,他也不惊,只沉吟了下道:“我没意见,听洪爷和城哥的。”在这里,他是个小兵,他的地位,甚至连阿列都不如,能被安排坐下已经算是很给了面子,哪有什么资格发表意见。

    不管陆城此问是何意,他都不想在状况不明下惹是非。当个默默听命的小兵,会比做出头鸟来得更明智。这个道理,很浅白,没有道理不懂。

    陆城眼里的笑意莫名,却也没再追问,洪爷也挺满意聂云枫的答案的,确实没看错人,这个年轻人进退有度,很有前途。不枉他打算重点栽培的心思。之后的谈话就变得轻松了,都是些琐事,没了原来的剑拔弩张。

    一直到了晚上,陆城留他们吃晚饭。洪乐涵很高兴,在她来说,能与聂云枫多相处一分钟,都觉得心情是好的,而且身旁有两个靠山,她也不怕聂云枫那冷脸。自家老头子不用说肯定是帮着自己的,就陆城这个干哥哥,她觉得特别酷。那种酷很难形容,不像聂云枫给她的感觉,就是带了点神秘又冷峻的气息。

    老头子常常会说一句话:长江后浪推前浪,江湖这碗饭轮到年轻人来吃了。

    她想老头子说的不仅是陆城,还有聂云枫吧。在她眼里,陆城再酷,也没聂云枫好。这个男人就在她身边,鲜活的存在她的生活里,被她崇拜者且喜欢着,又一次忍不住把视线转到聂云枫身上。她觉得从第一次看到他到此刻,似乎这个黑暗的世界将他一点点洗练。

    若说最早的聂云枫站在台上英姿威武,但怎么还带了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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