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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夜漫漫爱未央-第1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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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个私生子,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可是妈妈却在他耳边念叨那个人的名字一辈子,总是絮絮叨叨的说那人如何如何爱她。可是既然这么爱她,为何却把她们母子抛弃置之不理?这就是爱吗?

    妈妈的这一生就好像活在梦里,时而微笑,时而哭泣,毫无顾忌的把她的思念和痛苦告诉给他。然后,她迈出了那一步,追求那遥不可及的梦去了。

    从书上看,忧郁症的表现为情绪低落,兴趣减低,思维迟缓,悲观厌世等症状。聂云枫比照了下自己的情况,确实很符合,甚至更严重些,妈妈离开了一阵子了,他却会常常看到她的幻影在向他招手。

    此时,他站在街口,耳边又一次听到了她的声音:“小枫,来,到妈妈这来。。。。。。”轻声细语如暖风拂过心灵,马路的最中间正是妈妈的白色身影,她的脸上是他从未见过的微笑,他跨出脚,缓缓朝那向往已久的温暖走去。

    “吱——”尖锐的刹车声音划破耳膜,借着“砰”的一声,聂云枫低下头只见自己的身体被抛向空中,然后在自由落体,重重砸在地面。

    痛从四肢百骸穿刺而来,侧过头,就见血从身下蔓延,而嘴里也有了血腥味。

    惊慌地去看马路中央妈妈站着的地方,却是不见了她的身影。心沉到谷底,妈妈,你在哪?不要抛弃我!抬眼看天,原来是在那,她就浮在半空里,脸上是熟悉的凄楚,再没了刚才暖暖的笑。聂云枫伸出手,想要离她近一点,可是血色弥漫进了眼里,而且那阳光太过刺眼,她的身影变得模糊,视线也迷蒙了。

    忽然一个身影遮住了强光,把阳光挡在了她身后,形成了一个光圈。她问:“你还好吗?”那是他听过的这世上最美丽的声音,如娟娟泉水般美妙,沁人心扉。

    只那一霎,就成了永恒。

    女孩蹲下来,眼里满是焦急,躺在地上的男人,不,应该说还是个男孩,他的眼睛半睁着,血染了满面,看不清他本来的面目。

    刚才司机开得并不快,可是这个男孩突然就走到了路中央,刹车不及把他给撞飞了出去。司机已经在打电话喊救护车,希望他可以平安无事。

    因为距离近了,聂云枫看清了那张脸,虽然血把眼睛给弥漫了,却依旧清晰。她一个很美丽的女孩,一身白色的连衣裙,眼睛澄澈,长发柔顺如黑色瀑布。就像初升的太阳,轻轻地走出地平线,亭亭玉立在澄澈的海面,沾着雾气,漾着柔波,温柔地看着自己。

    那一刻,只觉一股暖意,阳光的气息扑面而来,仿佛被她这样看着,可以天荒地老。努力地睁大眼,想要再看仔细一些,想把女孩的样子刻画在心里,可是下一瞬间,头部被剧痛侵袭而淹没了神志,他昏了过去。

    等再醒时,他人已经在医院的病床上,护士告诉他,他出了车祸,有人把他送进了医院,救了他。赫然想起那个美丽而温暖的女孩,抓住了护士的衣袖急问:“那个送我来医院的人呢?”

    护士有些奇怪地看看他紧拽的手,再看看他,轻笑道:“你是想要感谢那位先生吗?可那位先生只是留下了医药费就离开了,并没有说自己的名字。”

    先生?他愣住了,不应该是一个女孩吗?难道昏迷前所看到的,又是他的幻觉?但为何那女孩的样子那么清晰地刻在他脑里?尤其是那阳光的感觉,每次想起都觉得温暖。

    聂云枫在医院里住了将近一个月,可能是心中住进了一抹阳光,他再没见过妈妈的幻影,眼前一片清澈,没了迷蒙。就是心里的悲伤也逐渐淡去了痕迹,不会再每日都觉得压抑又悲观,他想:他的忧郁症在康复吧。

    出院后,他走在路上,常常会做一件事,留意穿白衣服的长发女孩,想在她们之中寻找那个身影。他想证明血色弥漫在眼里时看到的女孩,并非是自己的幻觉。

    可是,他从未再遇见。心中有失望,有落寞,也有不甘心,更多的是无力。柔城不大,却也不小,即使可能他们同在一座城市,他也找不到她。

    这天,聂云枫接到学校班主任老师的电话,慰问他伤势如何。赫然想起,他是刚升入高三的学生,妈妈的事与车祸恰巧都是在暑假里发生的,而他在医院养伤一个月,已经过了开学报道的时间。只考虑了一秒,他就回复老师说已经复原,明天就会去学校。

    原本自妈妈离开后,他就没了再读书的心思,甚至都打算办理休学,但经过了车祸事件后,他的心境有了巨大的改变。既然没有到最糟糕的时候,那又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呢?或许这也是生死边缘走过一回后,得到的领悟。

    第二天,刚刚走进校门,远远就见熟悉的白色,呼吸一窒,紧紧盯住那背影。白色长裙、细长的身影,像极了每日在他脑中盘旋的影像。脚步不受控制地跟随她走,衣裙飘飘,虽然不是披着长发,但是那马尾也是如此的娇俏动人。

    提着心,不住祈祷着,是她……

    一个转弯口,她侧转过身,露出了半边脸。

    聂云枫顿住了脚步,眯着眼看她逐渐走远,心如狂雷般剧烈跳动,莫名的狂喜汹涌而来。真的是她!就在他几乎放弃了寻找的念头时,她却不经意的出现在了眼前。

    人生何处不相逢,原来老天自有安排,每一次邂逅都有着它命定的时刻和机缘。

    远远看到,女孩走进了学校更衣室,再出来时她已经一身迷彩服,然后轻快地跑进操场的队伍里。聂云枫扫了眼操场各处排列整齐的方块,立即了然,这是在军训。

    原来她是高一的新生!

    嘴角浮起了微笑,幸亏他答应班主任老师来学校,否则就错过了与她再遇的机会。他能不能理解为,这就是缘分?

    并不急着去班级,而是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坐下来,安静观看新生们在教官指挥下操练着步伐。而清一色的迷彩服方队中,她并不会特别突出,但他觉得耀眼的迷花了自己的眼。

    知道了她在学校,又是新生,要打听她的名字就变得容易。

    洛夏,高一(3)班新生。

    聂云枫轻念她的名字,仰头看了看头顶的太阳,不由轻笑,她就是这夏天的太阳,照亮他的世界。有她在地方,就有阳光的温暖。

    军训一般为期两周时间,他晚了一个礼拜到学校报道,也就是说还要再军训一周。心里有了一番计较,第二天,他出现在了操场上,作为教官的助理。

    这得归功于他虽然是转学生,可是年年学习成绩都是年列第一,在校长与班主任老师眼中是好学生。他跟老师请求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也参加这次军训锻炼,但毕竟他要比新生高了两届,站在队列里不合规矩,于是被安排为助理后勤。

    是不是真的参加军训,聂云枫并不太在意,主要是想可以近距离的与夏天接触,不愿只默默站在一旁。他想走到她跟前去,对她说声谢谢。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如愿安排在了高一(3)班的教官身旁,却被底下一群新生起着哄,要求他作为楷模走个正步给大伙瞧瞧。教官并没制止,似乎也有意测试他这个突然插班过来的“助理”的能力。

    ————

    前世五百年的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第2章 天差地远的距离() 
“诶,夏天,你听说过吗?那个男生就是聂云枫,据说是全校有名的天才。”

    文丽拿肩膀顶了顶身旁的洛夏,以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悄悄交流着刚得来的讯息。洛夏耸了耸肩,表示无语,她们一同从初中升上高中,不过才一个多礼拜,文丽居然就已经收罗到八卦了。

    天才?唇角溢出一抹淡淡的讽笑,她从不相信有天才这一说。

    只是那个站在教官身旁穿着迷彩服的男生,并不太像那种因为“天才”光环顶在头上而就眼望青天趾高气扬的人,他肤色白皙,五官精致如刀刻,头发不长,有几缕额发压住他一边的眉角,平添了一分帅气。

    左右看了看两旁的女同学,各个眼里放光,尤其是文丽,双颊上的嫣红不晓得是被毒辣太阳照射的缘故,还是别的原因?

    就在这时候,那个男生突然在同学们的起哄中走到了正前方,看他的架势颇为从容,暗想他都高三了,自然是经历过军训锻炼了,走个正步应该没什么问题。只见他朝教官点了点头,就听教官一声号令,原本还见松垮而站的他,立即整顿好了军姿,腰背挺直如松,脸上神色变得严肃。

    “起步走!”教官威严的嗓音响在当空,与之同时而起的是最规范的动作,手与脚的摆幅都标准到位,用英姿飒爽来形容不为过,原本起哄看好戏的新生们纷纷乍舌。即便还是刚入校的菜鸟,但却也看出这个高年级的学长军姿威武不输他们的教官。

    而指挥若定的教官,也微微有些动容,学校的军训往往都是形式多过于实践,为期一周到两周的时间来训练,其实并不能得到太多军事能力提升,只是让学生得到一定的锻炼。这个男同学却有些与众不同,当他敛去情绪满面肃容时,就给人一种军人的感觉。

    走过一个来回,聂云枫停下步伐,毕恭毕敬完成最后的收步,这才脸上释然而笑,转首去看队伍里面的洛夏,想从她的眼里寻找什么。说实话,他之所以如此认真,就是想在她面前表现一番,从刚才他站到教官身旁时,她的表情上来看,没有任何的惊讶,应该是把他给忘记了。

    这个讯息令他有些失落,但转念就想,如果上一次印象不够深刻,那么就从今天开始,从这一刻开始,让她重新认识自己,认识聂云枫。

    经此一事,他这个教官助理就顺理成章的当定了,按理他可借着这个机会去与洛夏认识,可是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按照教官的吩咐,规规矩矩做着后勤工作。

    一周很快就过去了,军训也结束。对聂云枫来说,唯一的收获就是知道洛夏有个很要好的同学,叫文丽,因为她常常会乘着休息时间跑来跟自己搭讪,从她口中会经常听到“夏天”,那时候他总是忍不住抿唇而笑,听得格外仔细。

    因为都是本市学生,故而军训结束后,新生们自然都会回家,开始准备新学期新课程。在校园门口,聂云枫看到洛夏上了一辆银色轿车,立即就认出正是那天车祸时撞他的那辆,略一迟疑,就拦了辆出租车跟在了后面。

    很快就知道了洛夏住在哪里,那是一个富人区的别墅,出租车开不进去,只能站在远处遥看着华丽的建筑。心底生出落寞,本以为军训这几天,即使没有与她交谈过,也至少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却原来他们隔得是,天差地远。

    突然,悠扬的琴声从屋内飘出,优美的旋律,时而舒缓如流泉,时而急越如飞瀑,时而清脆如珠落玉盘,时而低回如呢喃细语。琴声中仿佛有一个白色的精灵在随风而舞,舞姿优雅高贵;又好像有一朵朵耀目的玫瑰次第开放,飘逸出音乐的芳香。

    强烈的直觉,定是洛夏在弹吧,因为她有一双弹琴的手,手指分外修长。

    想到她安静坐在钢琴边,手指舞动着,不由眼中浮现了柔意。可是他却没有再尝试走进她的生活,既然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那就保持好这两条平行线吧。

    可是,缘分是个奇怪的东西,它总是会出其不意的到来,又可能会在满心憧憬时要么不来,要么来了又走,繁繁复复,牵牵绊绊,在芸芸众生中难以平息,又噤若寒蝉。不敢奢望的邂逅,还是莽撞地撞入了彼此的生命。

    这天放学,聂云枫收拾了东西,如同往常一样走到高一(3)班前的小树林,寻找窗边的熟悉身影,却发现座位上是空的,而教室门口有学生陆陆续续背着书包走出来。低头看了看手表,原来已经过了放学时间,她可能又被那司机给接走了。

    转身离开,抬头看看天,刚下过一场春雨,雨后的天空洁净得的如刚刚被水清洗过,阳光暖暖而照。

    “前面的同学等一等。”

    聂云枫身体微僵,这声音……如娟娟泉水般美妙,沁人心扉。

    转过身,洛夏正往他这边奔跑而来,如黑缎的长发和浅绿色的长裙在风里飞荡,看上去似春天的杨柳……

    女孩儿越跑越近,聂云枫觉得阳光越靠越近,温暖也越来越近。可是,她应该不是在喊自己吧,自嘲地摇摇头垂落视线,打算等她擦身而过。

    可是浅绿的裙摆出现在了眼底,她竟停在了他跟前,惊然抬头,怔住。

    她的额头有些薄汗,是运动后的痕迹,略显凌乱的长发黏在没有任何修饰的素颜上,半遮的眼瞳黑白分明,流转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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