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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入骨·隐婚总裁,请签字-第3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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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和欢瞅着他的眼睛,有些坚持:“这么丢掉多浪费,而且那碗粥,卖粥的大爷特意给我多盛了一勺。”

    郁仲骁回望着她,他发现,自己对这个只有十八岁的女孩,有种说不上来的无力感。

    不管是昨晚上还是此刻为了这碗粥……

    一阵蜂鸣般的震动声响起。

    叶和欢瞟向他的裤袋,郁仲骁已经掏出手机,他看了眼屏幕,推开病房门出去,显然是刻意避讳着她。

    隔着虚掩的门,她听见他的声音隐约传来:“……医院……没事……钥匙……花盆底下……过会儿回去。”

    叶和欢用勺子有一下没一下地舀着粥,耳朵却竖起听着外面的动静。

    他说话的语气很温柔,但从他的只字片语来判断,应该不是韩菁秋打来的。

    可是他用了‘回去’两个字,还有钥匙,难道真的像韩菁秋说的,他在滨江苑养了人?

    她低头,看着那碗没动过的粥,突然觉得异常的碍眼。

    ……

    接完电话,郁仲骁推开门回来,见到她一动不动地坐在那,低垂着头,看上去情绪有些低落。

    眼角扫了一眼那碗粥,他喉结微动,咽喉难受到没什么食欲,但还是走了过去。

    只是,当他伸手去拿勺子时,叶和欢突然推开了他的手。

    郁仲骁抬眼看她,她冲他微微一笑,拿过了那碗粥:“刚才秦寿笙给我打电话,他说要来医院接我,还没吃早餐,小姨父,你不是说不想喝吗?所以我已经答应给他留着了。”

    他幽深的目光望着她,薄唇微抿,喜怒难辨。

    叶和欢回瞪他,不甘示弱,抱着一次性粥盒,那样子极为挑衅,像在说:就是不给你喝,看不惯,你打我呀。

    下一瞬,郁仲骁已经别开头,他道:“收拾一下,我去缴费。”

    在他出门时,叶和欢才想起来一些事,喊住他:“那个……我在医院的事,有没有……”

    “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外公。”

    郁仲骁意味不明地看了眼她目光闪烁的样子,然后走了,房门在他身后轻轻合上。

    ……

    没几分钟,郁仲骁就回来了。

    叶和欢已经整理好,手里拎了个装粥的打包袋,他的视线在袋子上停留一秒,说了两个字:“走吧。”

    走了几步,发现她没有跟上,他又回过头看她。

    那眼神,似乎在说——“快走啊,还愣在那里做什么?”

    叶和欢想起他接的那个电话,想到他哪怕在发烧,也要急着赶回去见*,她心里就跟吞了只苍蝇一样难受,迎上他的黑眸,扯了扯唇角,皮笑肉不笑:“秦寿笙说要来接我,您要有急事,就先走吧,不用顾忌我。”

    彼此之间隔了几步路,郁仲骁看着她,她静静地回视。

    片刻后,他转身,拉开门扬长而去。

    叶和欢愣了会儿,待反应过来,追出去,走廊上哪里还有那道挺拔的身影?

    跑回病房,她到窗前,没一会儿,瞧见一辆军绿色牧马人驶出了医院,消失在车流里。

    这人……

    叶和欢又气又恼,说走还真的走了,还摆着张臭脸,不就开一辆牧马人吗?神气什么,以后我也买一辆!

    拿了手机,按键盘时格外用力,待那头接起,她板着脸道:“来中医院接我,给你十五分钟时间。”

    “过桥就要十分钟呀,姐姐!”

    “你自己看着办。”说完,直接挂了电话。

    叶和欢低头瞅着手里那碗粥,忽然觉得那一颗颗小米粒都长了眼睛,顿时来了气:“看什么看,人家都懒得喝你们,我都替你们害臊!”

    ——————————————————————————————————————

    秦寿笙气喘吁吁地赶到医院住院部,推开病房的门,瞧见叶和欢翘着腿在玩手机游戏。

    “累死我了!”他哑着声,趴在椅子上。

    看到*头柜上的粥盒,他两眼发亮,伸手去拿:“给我留的吗?刚好没吃早餐……”

    结果盒子里空空的。

    秦寿笙抬头望向叶和欢,瞟见另一个空盒子:“你喝了两碗?”

    “一碗倒马桶里了。”她漫不经心地说。

    “我靠,那还不如留给我喝。”秦寿笙四下一看,发现一叠缴费单,粗略看了遍,关心地询问叶和欢:“你阑尾炎了?怎么就你自己在这里?看护没有找吗?”

    叶和欢坐起来,瞧着他,没头没尾地说了句:“你说,男人是不是都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

    “怎么突然这么问?”

    秦寿笙主动替她拿要带走的东西,任劳任怨地充当着保姆的角色,偶尔还要扮演心灵导师:“你说的是大部分男人,也存在少部分的好男人,你眼前就有一位,心里想的是,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叶和欢深味地看他的下半身一眼:“所以……你想告诉我,好男人都被掰弯了?”

    “靠,你这样子,以后还能不能愉快地做朋友了?”

    她嫌弃地推开秦寿笙凑过来的大脑袋,满脑子想的都是跟另个男人有关的事情,忍不住去好奇,他是不是已经到滨江苑了?等在滨江苑的女人会不会就是那个酒吧美女?还有他的身体貌似还在发烧……

    忽然,她撞到了一具温热的身体,抬头,对上秦寿笙意味深长的眼神,蹙眉:“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呀!”

    “我还问你呢,心不在焉地在想什么。”

    秦寿笙按了电梯,转头看她:“马上到你十八岁生日了,说吧,想开个怎么样的生日趴,我去准备准备。”

    叶和欢收敛了思绪,抬头盯着变化的数字,提到自己的生日,心情突然就好起来:“我过几天就准备去渥太华,生日应该会给阿舆一起过。”

    又是阿舆,秦寿笙翻了个白眼。

    走出电梯的叶和欢,突然回头看向秦寿笙的双手,果然,她摸着自己额头,那个纸袋落在了郁仲骁的车上。

    ——————————————————————————————————————

    叶和欢回到韩家,刚走到家门口,听到里头传来韩菁秋的啼哭声,还有殷莲的安抚。

    “别哭了,也许是误会呢?等仲骁回来了,你也别闹,心平气和地跟他谈谈。”

    “都这样了,还怎么可能是误会?!”

    推开门,叶和欢看到韩菁秋不断抽纸巾擦眼泪,旁边殷莲轻抚她的背,韩菁秋忿忿道:“那个臭不要脸的,估计也没想到我会过去,还系着围裙出来开门,看到是我,笑容都僵了!”

    “那仲骁呢?仲骁怎么说?”

    “他护那个狐狸精护得紧,要不是他来得及时,我一定要把那不要脸的践货拖到小区门口,让大家都看看,她是怎么勾引别人家丈夫的!”

    

最美年华遇到你【二十六】她到底是不是姐夫的孩子都还说不定(。com) 
韩菁秋越说越委屈,抓着殷莲的手,嚎啕大哭起来。

    “姐,你说我容易吗?这几年……也不知道那种穷地方有什么好的,让他乐不思蜀,连回趟家都要我三请四请,我这日子,过的就跟守活寡没差别,结果他倒好,一回来就到外面搞女人!”

    殷莲替她擦掉泪痕,柔声劝道:“男人有几个不花心的,不过我瞧着仲骁不像那种人。”

    “那他是哪种人?”

    韩菁秋想到丈夫对自己的冷淡,情绪激动:“那是我跟他结婚的新房呀,我不去住,难道就能给他空出来养小三吗?我的朋友刚才打电话给我,说前晚还瞧见他们出双入对去酒吧,原来这就是他不回家的原因!”

    “好了好了,别气坏了身体,你回头让爸去问问仲骁。”

    “爸根本不信我的话,昨晚上还打了我一巴掌,姐你看,现在还肿着呢。”

    韩菁秋边说边啜泣,咬着牙道:“如果他再这样,我就跟他离婚!”

    “好好地,怎么又要离婚了?”殷莲拧起秀眉,语气担忧无奈:“唉,他的工作本来就危险,家里再乱成一团,不是给他添麻烦吗?我看你要不要跟他一块儿回云南?你在他身边待着,他估计就跟其她女人断了。”

    叶和欢没再候在门边往下听,她把钥匙往鞋柜上一搁。

    客厅里瞬间没了声音。

    “和欢,回来了?”殷莲站起身,微笑地看向在玄关处换鞋的叶和欢。

    韩菁秋停止了哭诉,端坐在沙发上,描绘着精致花纹的指甲揪着一团纸巾,别开眼望着墙上的油画。

    叶和欢谁也没去搭理,直接上楼,回自己的房间。

    不过方才进门时,叶和欢往韩菁秋脸上瞥了眼,还真的一边红肿着,昨晚上老爷子下手可不轻。

    关门之际,楼下韩菁秋哭声再起,娇滴滴的,异常惹人怜惜:“我说要陪他去云南,他一口就拒绝了,现在看来,他应该是在那里有人,怕我去了耽误他的好事,呜呜……”

    ……

    叶和欢敞开双臂躺在自己的*上,睡意渐渐袭来,在迷迷糊糊时,突然有点想严舆。

    在这种心烦的时候,她总是特别容易想起远在渥太华的严舆。

    她第一次见到严舆是在温哥华的一家酒吧,那个时候,她正在跟那儿的黑人驻唱歌手学唱歌,不同于其他年轻人,英俊帅气的东方大男孩坐在角落,埋头喝酒,面对搭讪的洋妞也冷眼相待。

    那天深夜她回到住处,秦寿笙打电话告诉她,她妈妈好像又换了一家环境幽静的疗养院。

    环境幽静,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偏僻,鸡不生蛋鸟不拉屎。

    她盘腿坐在地毯上,整整一晚都没有合过眼睛。

    可能也因为如此,在停药一年后,她整个人又开始烦躁,十五岁的女孩甚至在酒吧跟人大打出手。

    也是那次,她认识了严舆,是他拉着她的手,把她从一场群殴中解救出来。

    如果说叶和欢的生活是灰暗潮湿的,那严舆无疑是一道明媚的阳光,自此照亮她孤寂的世界。

    当时的严舆是温哥华某大学的高材生,洁身自好,身边没有莺莺燕燕。

    她总喜欢背着吉他去学校找他,他在图书馆学习,她就安静地坐在旁边等,然后跟他去吃晚饭。

    初识时,她告诉他,她的妈妈得了抑郁症疯了,她爸爸另娶了老婆,嫌她碍眼就把她放逐了,所以在严舆眼里,她就是独自流落在异国的孩子,多了一份同情,所以不排斥她的靠近。

    她初中的毕业典礼,严舆是她的家长,他拿着相机给她拍了整整一卷的胶片。

    后来,她跟严舆坐在学校林荫道的长椅上,听他讲大学里的事情,中途,她突然转头问他:“阿舆,你现在有女朋友了吗?”

    她从不喊他哥哥,一开始严舆还纠正,到后来也听之任之。

    严舆笑起来很温暖很干净,那双漂亮的琥珀色眼眸里撒进点点金光:“怎么,你要帮我介绍吗?”

    “那到底是有还没有?”她缠着他问。

    “没有。”

    “那我把我自己介绍给你,行吗?”

    说完,她就意识到自己的冲动,抬头,正巧对上严舆含笑的眼睛,他摸着她的头感叹:“小丫头……”

    再后来,她锲而不舍地追了他两年多,终于换来他的点头。

    在他大学毕业后,他告诉她,他在渥太华找了份工作。

    机场,她不愿意他离开,埋着头扯住他的手不放,他低头亲了亲她的额头,声音温柔:“渥太华的大学还不错,你可以考虑去那儿。”

    登机前,他紧紧地抱着她,在她耳边说:“我在渥太华等你。”

    严舆性子冷淡,这是他说过最好的情话,她红着眼,重重点头:“那你一定要等我,我会很快就去找你的。”

    然而这半年以来,叶和欢明显发现了严舆的变化,两人打电话所聊的话题越来越少。

    范恬恬说,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工作压力大,应对小女朋友难免力不从心。

    所以她能做的就是——尽量不给他带去麻烦困扰。

    ……

    敲门声在耳畔响起,叶和欢睁开惺忪的眼,光脚过去开门,看到了立在门外的殷莲。

    “在睡觉?”殷莲的声线温柔,脸上挂着浅浅的笑。

    叶和欢冷冷地看着她,说话也不客气:“敲我的门干嘛?”

    “哦,就是来问问你,要不要跟我一块儿回叶家,你爷爷老念叨你,想让你回家住。”

    “我在这儿挺好的,最起码这里没人整天催着赶我走。”

    殷莲笑容微顿,张嘴想说什么,叶和欢板着脸,直接把门甩上了。

    震耳欲聋的声响让殷莲蹙眉,转身看到上楼来的韩家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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