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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古隐秘-第2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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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骷髅王听着深深皱眉,座回了王座,作为君王它的耐心还是不错的,对着幽冥将军,冷冷开口道“不确定的事情,就不说了,既然世子死了,那么也就没有必要让敌人继续成长,金狮佣兵团,就让它除名吧,这个名字我越远也不想听到了,去吧。”

    “是,君王,属下立刻去办。”幽冥将军说着退离了王座十里后,展开一双骨翅,飞天离去,向着上游顶峰而去。

    一片片暗黑的乌云席卷金狮佣兵团,河界原本拥挤的灰白骷髅,白花花一片,千万骷髅大军冲入了汉姆斯统领的守护领地。

    当场有着数万位白金骷髅,带领着骨灰大部队,冲入灰毛僵尸之中,大军进攻。

    中游,哨卡,金狮佣兵团支部。

    “汉姆斯统领,大事不好了,中游防御被骷髅王部下,两大将军之一的,幽冥将军攻破河界中部防御,一百五十万僵尸大军必然是保不住了,我们赶紧撤吧,否者必然全军覆灭。”费恩少尉焦急的看着主人说道。

    “云晖,叫上穆虎上将,雷川上将,一同向着主峰撤退,前去迎接鲁斯将军。”汉姆斯统领当机立断,不在恋战,高声喊道。

    ——

    “杀!”暗金骷髅带领着白金骷髅,对着一百万混战的灰毛僵尸一顿乱杀,这一战,金狮佣兵团损失了半壁兵力,一千位有机会进化为银毛的僵尸,三万半银毛精英僵尸,全部葬身在了河界边,金狮佣兵团损失惨重。

    闫震僵尸王听着属下报告,一件下去毫不留情的斩杀了通报员,对于已经残缺的金狮佣兵团,他没有半分留恋。

    何况这次计划本就是为了培育,骷髅王统治下的天才世子,带着沉甸甸的魂石袋,骷髅王如今闹翻脸,大开杀戒,看来是计划终止或者计划失败了。

    无论如何他都赚了一笔,对着天空发射了信号弹之后,本身悄无声息的离开军营,带着属于自身眷属的,鲁斯三大将军失去了踪迹。

    ——

    汉姆斯统领前来主峰,叩见鲁斯将军却是已经人走楼口,当场就明白了,恐怕是金毛僵尸王,闫震已经舍弃了金狮佣兵团,前去投靠更加强大的斗魁皇族,星阶佣兵军团。

    汉姆斯只能够带领部下逃命,因为他们不可能是骷髅幽冥将军的对手,那可是就算是金毛僵尸都要退避三舍的存在。

    其他两处战场如今依然毫无消息,无奈的带领着十数位将领离开了战场,逃到了数百里外的游牧森林。

    上游与下游没有得到任何命令,全力抵抗着越来越多的黄金骷髅,骷髅大军将边境河界淹没而过,金狮佣兵团上游与下游,七天八夜的血战,将领与僵尸部队全部灭亡,放眼望去满是被虐的尸骨,无一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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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僵尸的文明城(八)() 
——

    幽冥将军双目幽光闪闪,望着脚下粉碎的银毛僵尸,艾亚统领,神色间发出一声解气的怒吼,闫震僵尸王果然卷着钱财走了。

    骷髅王魂只有特别稀少的骷髅才拥有,十分难得一见,其实并非每一具骷髅都能够成长为骷髅王级别的存在,就如同有些僵尸,注定无法成长为斗魁,而世子就是他们的希望,一座骷髅王城,数百亿的骷髅大军,每城骷髅王的数量达到三具以上,就可以宣称之为“骷髅骨皇”,这可是进一步的扩张规模。

    “骷髅女皇好不容易孕育的孩童,既然死在了这种地方,我们难逃罪责,狠狠杀,一匹都不能放过,回去后的酷刑,就在金狮佣兵团的人身上找回来!”幽冥将军冷笑道,这一战杀的痛快,果然就应该如此。

    那有先让别人强大起来,再让骷髅世子简单杀的道理,这方法太幼稚了,否者世子也不会如此脆弱的被杀,完全没有发挥出世子的本身力量,居然死的如此凄惨。

    直到杀光所有僵尸,幽冥将军才带领着骷髅大军返回河界,潮水一般退离。

    ——

    天空一阵阵雷云,一团团蓝云飘过。

    河界中游傍,红林之中的树洞中,这一次夜魔醒来,已经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全身的胫骨,身体已经完全恢复了,一身亮闪闪的银毛,傍边是一团污秽的腐血,已经被红林树吸得差不多,可还是很臭。

    钻出树洞摸着似乎羊毛犬一般润滑,而且身体明显高大了不少,预计测量有着一米八的高度,站起身走出红林游荡,放眼望去,无数腐烂的僵尸,少说也有百万以上的腐肉。

    灰毛僵尸进化为银毛僵尸后,全身僵硬的血脉就会被打通,身体关节完全开放,已经与猴子一样灵活,能够上蹿下跳。

    其本身的体质,也已经与钢铁无异,全身的力量暴发后,可以粉碎一座小山,而这仅仅是刚刚进入银毛僵尸的初级阶段。

    这也是僵尸进级迈入智慧的初期,似乎刚刚拥有学习能力的婴儿,而灰毛僵尸本性浑浑噩噩,似乎黑暗中的亡魂,除了本能的吞噬魂火,壮大自身也如野兽一样。

    半银毛僵尸也属于二流炮灰,只有拥有了全部银毛的僵尸,才会被认可为战士。

    此刻一名名的灰僵尸正在打扫战场,将那些尸体埋入地下,否者会有蛀虫被吸引,整个河岸两边将变成垃圾恶臭的海洋。

    夜魔活跃的扭动着身躯,自己昏过去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又过去了多长时间?心中都是疑问。

    站在红树林边,看着河界的溪流出神,原本自身居住的巨魔狱城,可是比此地的生活幸福多了,真后悔听蒂娜的胡言乱语。

    ——

    “汉姆斯统领大人,已经过去十天了,不可能还有活下来的兄弟,我们回城去吧。”远方的山丘上,三四位银毛僵尸站立着,如今的战场上已经确认了无数同伴的生死,他们已经无法再继续窥探巡查下去了,必须回去处理事情。

    身穿体面蓝色军服的汉姆斯,手中握着的是一把黄金细剑,看着身边仅仅的十数位年少的将领,跟随金狮佣兵团征战数百年,从默默无闻的少尉,到统领的位置,没有想到如今居然是如此下场。

    “可恨,闫震果然有着野心!他必然觉得带领我们也无法进入上层世界,果断舍弃我们换取了好处,带领他最忠心的眷属,加入了拥有斗魁存在的强大,星阶佣兵团。”

    云晖中尉双目愤恨,冷冷的说道。

    “算了,我们回去商量吧,如今金狮佣兵团已经名存实亡了,该瓜分的分了,大家就各自去谋生路吧。”汉姆斯统领看着十数位昔日相处的兄弟,到了现在,说重振旗鼓之类的话,显得幼稚,没有金毛僵尸的庇护,连一阶佣兵团都算不上,根本不会有城池雇佣他们,那些僵尸城池城主,绝对不会拿自身的性命开玩笑。

    “等等,你们看那是谁?”费恩少尉,看着远方一处红林之下,一银光闪闪,全身毛发显得十分具有魅力,仿若一处站立的风向标。

    “这绝对是一只新生的同伴。”汉姆斯统领向着那边红树林望去,看着双目一闪,以他的力量自然能够看清楚,十里之外的景象。

    银毛一根根都十分饱满,一双苍银色的双目迷离的望着战场,手中握着白银战锤,看样子明显身经百战的体格,在新入的伙伴中算是一个顶尖的战力,这样一步步战斗起来的灰毛僵尸,比那些结婚后养育的僵尸,能力要高出一大截,战场的艰苦十分历练身心,当然万事都有意外一说。

    这时费恩开口,对着夜魔的方向开口吼叫道“伙计!来我们这里,我们要回城镇了,快点过来,我们是你的同伴。”

    云晖中尉也开口叫着,挥手说道。

    夜魔听着呼声,转头才发现,远处的山岗上有着数名银毛僵尸挥手,心中思考着,现在望去山河间全都是灰毛僵尸清理尸骨,只有那些穿着服装的僵尸与其格格不入。

    如今自身又无路可走,总不能一直在荒野颠簸流离,该面对的总是要去,迈开步伐向着山上奔去,效果果然不是之前可比,全身灵活了百倍不止,尾巴一摇一摇的,相比寻常的神魂境武者,不会是自身的对手,僵尸进化后的体质果然特别,身体轻松了百倍不止。

    几分钟后,夜魔来到了山顶,看着十数僵尸穿卓的居然是整齐的军服,面色一瞬间严肃起来,难道这些僵尸也有正统文明,就听一年长的僵尸,开口问道“汉姆斯大人,这只新入门的同胞,我们要如何安排?”

    “呵呵,初次见面,不用拘束,叫我汉姆斯就好,你有名字吗?”汉姆斯眼睛有些碎金,明显有着金黄的颜色,却不知达到了何等程度,对着夜魔还算是友好欢迎。

    夜魔听着与生俱来的言语,本身情不自禁的用着古怪的言语,开口道“汉姆斯大人,您可以叫我,夜魔,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呵呵,你还挺聪明,我们走吧。”汉姆斯带领着十数人下山,夜魔被费恩少尉照顾着。

    “夜魔,你可以叫我费恩,我是属于汉姆斯大人的眷属。”费恩少尉是汉姆斯的眷属,也就是最最忠诚的部下,比亲人还忠心。

    “费恩大哥,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夜魔说着僵尸话还算是流畅,只是听着怪怪的,脑中似乎住着虫子一样,不认真听就听不明白了。

    我们要去僵尸的城镇,那里才是我们这些僵尸战士真正守护的存在,里面有着很多美丽的人儿,美酒,是我们梦中的天堂,也是获得智慧后,被认可的银毛僵尸,才能够进入其内的聚集之地。”费恩一路说说笑笑。

    夜魔也听的认真,实在是无法想象,僵尸说的美是什么样子,看看费恩的面孔,十分干净,一双银碎的瞳子,与他的主人很像,以夜魔的审美观而言,属于平凡中的明珠,很是耐看,加上头顶的银色长毛,与一身白银少尉军装,看着像是童话中的王子,如果有一匹白马效果就更好了。

    两人一路聊聊,也是闲扯无用的事情,三五句中总是离不开女人,夜魔笑笑,试探性的道“费恩大哥,你怎么不找一个结婚。”

    说道这里费恩一脸沮丧,似乎诉苦一般滔滔不绝道“夜魔兄弟,你是不知道,僵尸美女狼多肉少,都被高阶佣兵团抢去了,那里有我们的份儿,你诞生根本不知道,女僵尸的数量稀少程度,那里有我们这些低级战士的份儿。”

    “传闻一星白鹰佣兵团,其内就僵尸美女数不胜数,我们这四阶金狮佣兵团,如今闫震僵尸王带着眷属逃走了,这次回去也就解散了!”

    说着说着费恩叹息道“不说了,说说现在你的事情,这次遇到我们你算是幸运,如果被其他佣兵团发现,必然将你当成奴隶私用。”

    夜魔听着这些消息心中震惊,僵尸的文明已经达到了如此阶段,面上却是恐惧道“费恩大哥,谢谢你们了,否者我真不知如何是好。”

    “不用谢,同是一个战营的兄弟,对于我们不必客气,到了城中我带你去报告,你需要一个证明自身的身份,否者会被认为是间谍,偷渡而来的,会住城中监狱的。”费恩对夜魔很是照顾,真是将自身当成了大哥,或者说这个家伙天生喜欢照顾新来的兄弟。

    ——

    一路闲聊落下了前队伍,这时一只只诡异的灰毛僵尸骆驼出现,带着类似马鞍的铁质盔甲,制作十分精致,看材质,怎么那么像是白金骷髅的骨头制作,骆驼蹄子上,有着几分沉重感,似乎带着驱赶亡灵的铃铛。

    “夜魔兄弟,坐吧,这些畜生很适合在红土中代步,跑起来可是不慢,只是不适合与骷髅大军作战,因为速度跟不上,而且受到攻击后承受力很弱。”费恩有些卖弄学文,夜魔也乐意一口一个大哥叫着,两人很是熟悉起来。

    云晖中尉听着二人吵吵,面色有些冷,如今这个时候,他必须能够保持严肃,为汉姆斯大人长脸,于是提醒道“费恩,我们现在回去面临着什么,你还有心情说闲话?”

    费恩听着立刻闭嘴,看着夜魔摇摇头。

    穆虎上将看着,笑笑道“云晖,现在已经这个样子了,金狮佣兵团已经不复存在,没有必要装模作样,闫震僵尸王舍弃了我们,如今我们已经是自由之身,我已经决定回乡,你们几位有什么打算?”

    夜魔听着算是理解了一些事情,作为佣兵团首领的僵尸王离去,此地作为最强者的汉姆斯统领,以及几位上将领袖,打算将金狮佣兵团所留下的财产瓜分,各奔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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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来穆拉西亚城(久)() 
僵尸能做官,必然文武兼备,如今看着队伍的人马,恐怕还是汉姆斯统领势大,这位名为穆虎的上将,这样说明摆着,想要分了财产离开,可是夜魔明白,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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