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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狱亡灵法师-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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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估计,那可能不是学生用的魔杖吧?毕竟能用得起那种魔杖的,也就暗影社团的那些人,我没听说他们有人丢了魔杖啊?莫非……是某某魔导夜半路过咱们学院,却遇上某个冤家,双方大打出手……这是某魔幻小说爱好者。!~!

    。。 

第二十一章 邪灵权杖二() 
周围人的议论声,让卢杰有些紧张,毕竟那种极品的魔杖,如今落到了学校手上,万一学校发现那根魔杖来历不明,自己该怎么辩解啊?

    虽然心中揣揣不安,卢杰还是挤到了公告栏前,看到了那份失物招领启事。

    当卢杰看到招领启事上的魔杖绘图,他有些傻眼了。

    长达两米、笔直光滑的灰白色杖身,魔杖顶部那呈流线型凸起、活像十几只手拥着怨灵水晶的金属装饰,再加上那篆刻得密密麻麻的魔法符号,让这杆魔杖倒有了点博物馆中那些上古神兵的味道。

    我的天哪!这还是我的魔杖吗?罗宾这家伙都干了些什么?卢杰轻声惊叹了一下,又赶紧按照启事上的通知,赶往学院的训导处。

    在训导主任的办公室,卢杰重新拿到了自己的魔杖,出乎卢杰意料的是,训导主任并没有发现魔杖的不寻常之处,更没有发现这杆魔杖上掺入的大量精金,而当卢杰拿起那杆造型拉风的魔杖,也发现,这杆魔杖自身散发出来的魔力波动非常微弱,似乎只是一杆外观漂亮性能一般的二流产品。

    卢杰将无辜的罗宾领出训导处后,两人一走到僻静处,罗宾便用一种邀功的语气对卢杰说道:卢杰,你猜,为什么这杆魔杖呈现灰白色?那是因为,老子试着在原有的精金外层上,又覆上了一层乌晶石,对!就是你给我的那几块乌晶石!这层乌晶,掩盖了精金那独特的色泽和元素感应……

    什么?你把乌晶石用在魔杖上?乌晶石可是只对战士有用的东西啊!卢杰有些心痛,自己前几天给了罗宾几块乌晶石,算是贴补罗宾一下,可没想到罗宾居然就这么浪费了!

    罗宾诡异地笑了笑,卢杰,要不是这样,你这杆魔杖早就被学院没收了。你试着……输入一点魔力看看。

    卢杰想了想,便稍稍往魔杖里输入了少量的魔力,可就在魔力渗入魔杖的一刹那,卢杰分明感觉到,魔力在魔杖的引导下,如同潺潺流水般,顺着几条相互交汇的线路,几乎没有损耗地聚集在了魔杖顶部,并且不断和怨灵水晶发生魔力共鸣,而魔杖内部产生的魔力波动相当强大,但又没有泄lou到魔杖之外,甚至还在那十几只手的呵护下,继续纯化升华……

    怎么样?感觉不错吧?说着,罗宾也有些后怕的说道:幸亏那帮老师觉得是三流货色,就没拿去试用,不然这宝贝肯定会被贪污的!

    卢杰兴奋地抓住了罗宾的手,惊喜着说道:罗宾!你这是个牛人啊!居然想到用乌晶石做魔力隔离层!

    罗宾头一昂,撇撇嘴说道:切,这一点,我几年前就想到了,只不过一直没有材料才实践而已。

    罗宾伸出来手来,在那些更像是装饰雕刻的魔导纹路上指指点点,普通的魔杖,输入的魔力稍微多一点,活性变大的魔力元素就会到处乱撞,所以才需要魔法师用精神力去控制约束,这也是低等级魔法师使用高级魔法容易失败的原因。可如果咱们直接给魔力设置好运行路线……这就好像修水渠和水坝一样,引导水流前进,咱们就只需要在几个关键枢纽点,控制好魔力的走向就可以了,而且,还不必担心魔力波动的外泄……

    罗宾那番专业词汇,听得卢杰脑袋有点晕,不过罗宾最后几句,他还是听懂了:这杆魔杖可以大大节省你的魔力消耗,而且三级……甚至四级的魔法,几乎都不会有太多魔力波动外泄,说白了,普通人根本不能根据魔力波动来判断你是否在准备魔法。

    小白这时冒出一句,主人,这么说来,您不是可以kao魔法来偷袭?

    卢杰知道,魔法师想要玩偷袭,很难,因为魔法的启动阶段,散发出来的魔力波动就足够暴lou你了,甚至有高手可以猜出你正在准备哪一种魔法,除了少数精神力超强、能够遏止住部分魔力波动的大师外,普通的魔法师只能堂堂正正地攻击。

    对了,有了这颗水晶做魔力缓冲和储备结构,你现在差不多可以存储……至少三四个中级魔法。罗宾笑得阳光灿烂,而卢杰几乎就要感动地抱着他狂吻了,人才啊!老天怎么就让自己遇到这种极品人才啊!

    罗宾,这杆魔杖,你起了什么名字?卢杰爱不释手地抚摸着魔杖,就好像在抚摸少女那柔嫩的肌肤。

    就叫邪灵权杖好了。罗宾轻描淡写着说道,卢杰,我的活算是干完了。你也好好加油比赛吧。记住,每周来一两趟,我可等着研究那光明之火的特性呢。

    卢杰笑着做了一个ok的手势,而罗宾也没不客套,只是挠了挠那凌乱的头发,摆了摆手,又拖着有些发虚的脚步,打着哈欠,朝着炼金系的宿舍那儿走去。

    恭喜主人,贺喜主人,主人现在得到邪灵权杖,如虎添翼,下午的比赛,一定能大杀四方……小白使劲地拍马屁道,下午的比赛,主人一定要让我上场啊,我好不容易换了一身漂亮的装备,若不拿出来给mm看看,实在是太亏了……

    卢杰并没有理会小白,却只是看着罗宾那渐渐远去的背影,摇了摇头,嘴里轻声喃喃道:生活,对于那个天才,实在是太公平了!太应该是享受众人敬仰的大师,如今却只能在那狗窝一般的宿舍内,被贫穷和孤独折磨……

    主人,您有什么想法?

    卢杰嘴角忽然lou出了一丝笑意,他坚定地对小白说道:小白,为了能从老阎那儿得到奖励,也为了罗宾耗费心力为我打造的邪灵权杖,我一定要赢!

    主人英明神武,仁义无双,那些跳梁小丑,一定会匍匐在主人的邪灵权杖面前……卢杰熟悉的马屁声再度响起,只不过这一回,感觉似乎有点不同。

    因为,卢杰听到的是重声。

    小白!你什么时候教会其他骷髅兵拍马屁的?!

    我没教!不……是这几句他们平时听多了,鹦鹉学舌……!~!

    。。 

第二十二章 天雷勾地火一() 
下午,魔法系的代表们重新在竞技场集合时,卢杰相当潇洒地将巴乔借给他的魔杖还了回去。只不过,当巴乔这个懂行的,看到卢杰居然使用一杆造型漂亮但是性能二流的魔杖时,还是婉言劝了卢杰好几次,只不过巴乔现在也知道卢杰是个由原则的人,最后也不强求卢杰了。

    坐在魔法系选手席上,朝着对面看去,对面战士系选手席,缺少了代斯勒,看巴拉克他们脸上的悲戚神色,代斯勒的伤,应该不轻。

    卢杰,接下来的三场,有两场都很难打啊!巴乔低声朝着卢杰嘀咕道,巴拉克和卡尼吉亚的水平,实在是太超群了!

    是啊,学院里的蓝徽学生,这个时候绝大部分已经毕业了,只有少数人才会选择留下继续进修。实际上,每次的魔武对抗赛,实际上就是两个系的青徽学生的对抗。卢杰捏了捏拳头,咱们这儿,只有巴乔你是蓝徽,而维多利亚和巴拉克都是蓝徽,代斯勒的实力也在蓝徽的水准,卡尼吉亚学长……估计是红徽……

    所以这次大家都看好战士系啊!罗西轻佻地把玩着自己的魔杖,有些自恋地笑道:不过嘛,咱们这儿,可有一批实力不下于蓝徽的青徽哦。

    坐在选手席后面看台的斯塔姆,耳朵还挺灵,也笑着对卢杰他们喊道:咱们的巴乔少爷,现在就等着晋级考试升红徽了!而红色彗星小贝和黑色死神卢杰,他们的实力也不下于蓝徽啊!

    黑色死神?卢杰看了看自己那身亡灵法师的黑袍,额头冒出几滴冷汗,又对巴乔他们说道:我什么时候变成黑色死神了?没看出来斯特姆这个老实人这么会拍马屁。不过,贝克汉姆这小子一身极品装备,晋级蓝徽不成问题,至于我么……嘿嘿。

    情绪依旧有些低落的贝克汉姆,也跟着笑了几声,不过视线一直没有离开对面的维多利亚和巴拉克,这两人之间的一句话,一个微笑,一个眼神,都让贝克汉姆揪心不已。

    小贝,当初我可是你的手下败将啊!卢杰见贝克汉姆情绪不高,便也亲昵地拍着贝克汉姆的肩膀,笑着鼓励道:上午两场都是平局,下午三场,我可就指望你和巴乔赢下对手了。

    贝克汉姆听卢杰这么妄自菲薄,也抬起头,很认真地说道:不!咱们三个都要赢!要让战士系那帮杂种们看看咱们魔法系的厉害!

    看着贝克汉姆眼中那熊熊燃烧的妒火,卢杰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贝克汉姆的对手要倒霉了!

    随着几声悠远的钟声响起,竞技场内的喧哗声也逐渐淡去,当布拉特院长重新启动了魔法结界,又说了一通没什么营养的废话后,但丁和邓肯,也继续抽签,决定第三场比赛的出场代表。

    当布拉特院长喊出了出场代表的名字时,场内的观众,产生的了一些小骚动。

    出场代表是战士系的巴拉克,对魔法系的贝克汉姆!双方都是极度拉风的风云人物:一个是光辉社团的团长,魔战士系中首屈一指的老大;一个是进入学院后,便如同彗星般崛起的花花公子兼天才魔法师。这两人的对决,绝对是本次魔武对抗赛的一场重头戏。

    太好了!太好了!老子一定要把这个夺人所爱的臭玻璃给烧成焦炭。贝克汉姆一听到出场名单,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卢杰听了贝克汉姆这番话后,多少有点汗,对方若真是和代斯勒搞背背山的玻璃,又怎么会来夺人所爱?不过,已经被爱情的妒火冲昏头脑的贝克汉姆,估计也懒得去思考这个深奥的哲学性问题吧?

    红色彗星!红色彗星!红色彗星……不知谁先起了一个头,魔法系看台区的学生们开始高喊贝克汉姆的绰号,为贝克汉姆加油助威。

    甚至有不少法师不顾老师的警告,高举着魔杖朝天空放射出一朵朵魔法烟花,用青春和热血涂抹着天空这块大画板,害得几只倒霉的小鸟被魔法击中,惊起漫天鸟毛,成为了青春的祭奠。

    最疯狂还是无数贝克汉姆的女粉丝,这些平日温文尔雅的淑女们,此刻发出一阵阵如野兽般疯狂的尖叫,有几个花痴女,更因为贝克汉姆敬业的几个媚眼和飞吻,幸福得晕厥了过去。

    更加让人惊愕的是,为贝克汉姆助威的,除了魔法系的学生外,还有不少战士系的女生,这些或彪悍或英武的女生,完全不顾自身的立场,拼了命地给贝克汉姆加油呐喊,不但让无数战士系男生感到一种如同戴绿帽子的屈辱,更让邓肯差点气得没从主席台上摔下来。

    其实,这些战士系女生的失态也不无道理:毕竟战士系的男生多是肌肉男、胡子男或歪瓜裂枣男,像巴拉克和代斯勒这两个战士系少有的帅哥,单从相貌上也比不过贝克汉姆,说句夸张点的,若是贝克汉姆去做男妓,估计全天下的小白脸都要没饭吃了。

    全场的气氛,更随着一头铁甲地行龙的出现,而彻底沸腾。

    相比于贝克汉姆的拉风,巴拉克却是在低调中张扬。先是几名扈从在大庭广众下,服饰着巴拉克穿上了那身黑金骑士铠甲,又捧来了一柄白银色的骑士剑、一支暗金色的骑士枪和一面灰黑色的骑士盾,最后,还牵来了邓肯当初给巴拉克争取到的那头铁甲地行龙。

    普通的地行龙属于食草类动物,性情温顺,主要群居在草原地带,地行龙的身高多在三四米左右,少数可以达到五米。它们的头部像是蜥蜴,平时身体直立,两只短小的前爪非常锋利,支撑着身体的两条后腿异常发达,而一条强劲的长尾巴不但能够保持身体平衡,更能像鞭子一样抽击敌人。

    不过,这些传说是龙族后裔的大家伙,性情却并不像它们的外表那样凶残,甚至可以说是温顺方便驯养,所以,各个国家,多少都会驯养一批地行龙,或充当重骑兵坐骑,或用于后勤运输,当然,也有少数贵族用它们来拉车的。

    而铁甲地行龙,却是地行龙家族中的异类,它们的身体结构和普通的地行龙没什么太大差别,只不过身上的黑色鳞甲却如同铁甲一般坚固,甚至还带有一些抗魔效果。而铁甲地行龙多是独行侠,只有交配季节才会和其他同类相聚。

    而它们和普通地行龙最大的不同是:它们是食肉动物,性情残暴,虽说不是魔兽,可是危险度却不比一些魔兽低。也正因为如此,很少有人,会去将铁甲地行龙充当坐骑。

    可就是这样的一头凶猛怪物,如今正如同小狗般,低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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