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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魔物要上天-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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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镇子,看起来平平无奇,与他去过的无数个小镇并无什么不同。

    但是,妖气却异常地重。

    花莫言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四面八方一层层的妖气环绕。

    此镇明明妖气这么重,却又安宁平静,确实不寻常。

    可惜风水堪舆之术是他的短板,不然倒可以好好研究一番。

    他想起之前在金叵罗身上看过一些奇怪的发光符文,有如蝌蚪般在金叵罗的血肉中游走,时隐时现。

    那是一种叫翀文的古老文字,不知怎么会出现在老怪物身上,老怪物自己似乎也不知道它们的含义。

    花莫言倒是有在古籍上看到过翀文的记载,可惜并不精通,加上那些符文出现的时候没有固定的组序,全是在乱窜乱走,金叵罗也很少愿意跟他长期接触,所以他没有机会完全看明白。

    勉强读懂一句,大意是,这个镇很特别。

    但究竟怎么个特别法?花莫言也不是太了解。

    不过,别的不重要,这里妖气重,这就够了。

    妖气重,说明附近的妖足够多。

    花莫言欣慰地笑笑,当即咬破食指,以血在下方的瓦片上画了一道蛇形符。

    聚妖笼。

    他当然不是真的要以血祭妖,更不是指望得到妖物的庇佑。

    只是以符文制造出一种假象,以此符引来一些愚蠢且贪婪的低等妖物,收入符中。

    好比捕兽的笼兕里,总会撒上一些诱饵。

    四周一片寂静。

    墙下一株草被风吹过的声响在屋顶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很快,四面八方隐隐中传来一阵阵寻常人听不到的私语。

    “那里。”

    “那个宅子。”

    “那个人今晚不在。”

    “太好了。”

    “太好啦。”

    上次在夜里,那个金叵罗不在的晚上,花莫言也听到过类似的声音。

    这些妖物对金叵罗熟得很,语气中满是畏惧。

    花莫言低垂着头,静静地耐心等待。

    没过多久,他看到自己画的血符隐隐变幻的形状,蛇形头尾相衔,成为环状。

    聚妖笼已成。

    看来已经有不少智商极低的小妖上套了。

    花莫言嘴角微扬,轻轻念起了咒,缓缓将右手掌心盖在聚妖笼上。

    巴掌大的聚妖笼中瞬间响起了鬼哭狼嚎之声。

    但只是一瞬,那些声音便像被什么吞噬了似的消失不见。

    花莫言收回手掌,低头去看。

    掌心有十余道极细的银色划痕,它们闪了闪,很快隐入骨血。

    才十来只啊,太少。

    花莫言不免失望之情涌上眉眼,撇了撇嘴。

    要形成妖骨,像这样低等级的小妖的妖气,至少需要吞噬九百九十九只才够。

    不过,十多只妖物的妖气,也勉强可以缓解他的一些痛楚了,先凑合着用吧。

    花莫言运着功调息,感觉到自己的魂魄中开始掺杂了淡淡的异物感,略有不适。

    犹如一池清水中,猛地滴落了几滴黑墨,正缓缓洇开。

    新入的东西与自己的魂魄相斥相生。

    师父说过,噬妖之术一旦开了个头,就会堕入妖魔道,再不可回头。

    这难道就是妖化的征兆?

    心中失笑:妖物修炼几百年都未必能修成人,而从人变成妖,原来这么容易!

    他从来没想过会用上这个法术,可是他现在已经没有选择。

    老怪物明明可以灭了他,却迟迟没有动手。

    他可绝不会认为是老怪物对他心软老怪物一定是在打其它算盘。

    这副皮囊终究不是他的,以他现在的能力和人魂之质,又无法移魂到他处,只能通过噬妖之术生造妖骨,才有可能逃脱出封印之苦。

    喉间浮上一阵苦涩。

    明明他只想好好做个人,为什么却要受到这样的层层阻挠,历尽种种艰辛。

    现在人是做不成了,只能沦为妖孽!

    都怪那个老妖物!

    明明只要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己就可以换副心仪的皮囊,两不相干。他却非要多管闲事!

    为什么所有人都要跟他作对?

    老天跟他作对,仇家跟他作对,陌生人跟他作对,就连老怪物也要跟他作对。

    他确实不是个好人,但,这都是被他们逼的。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当了那么多的驴子,人间丑态早收入眼底。让他又怎能若无其事地当个好人呢?

    手指握得格格作响,青筋跳起。

    好啊,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会让你好过。

    …

    镇东头的夜市。

    温暖而热闹。

    已经过了三更天,这里仍然人头攒动。

    各式食物的香气在空气里流动,酸的,辣的,甜的混杂交汇成了浓郁的让人愉悦安心的气味。

    食客们三五围作一簇,或坐或立,谈笑风生。

    何记馄饨的老板娘疲倦又熟练地将一份新的馄饨撒上葱花,放上煎蛋,打包。

    这兴许是今晚第一百多份。

    一手将馄饨递过去,一手伸出去等着收钱。

    不经意地抬眼一看,老板娘瞬间睁大的眸子不由自主地凝住。

    刚刚接过馄饨的客人长身玉立,穿着一袭深灰色的长衫,俊美得有如刀削斧刻般的脸颊在灯光下透着苍白清冷。

    长得真好看啊。老板娘脑海里只剩这一句话。

    客人把两枚铜元放在她的手心,没有多逗留一秒,转身径直离去。

    “老板娘,来一份三十个的,加青菜!”

    顾不上多看他两眼,后面排队的客人催得她爽利地应了一声,重新弯下腰,将一笼数好的馄饨下了锅。

    何记馄饨摊坐得满满当当,一个空板凳都得等上老半天。

    好不容易有个人抹着嘴懒洋洋地站起来,立马有人捧着碗乐呵呵地坐了过去。

    那人眼角漫不经心地斜飞一眼,扶着细边眼镜笑笑,跟老板娘道了声别,飨足地汇入了人流之中。

    沿着街边的青石板路缓行,左拐一段,人流渐渐稀疏。再前行数百米,远离了夜市,便只剩他一人在昏暗的路灯下踽踽独行,刚才满耳的喧嚣也都没有了。

    真冷清啊。

    他淡淡地想。

    前方路面横过一道长长的影子,像是墙内有棵树伸出了斜逸的长枝落下的。

    不知是桃树,杏树,抑或是李树?若是一枝开满了桃花的桃枝,那该多好啊。正好折下一朵,送给她。

    他缓缓抬起头,怔了一下。

    他看到的不是树枝,而是一个人。

    那人支起修长的左腿,侧坐在前方的墙头,搭在膝盖的左手里拎着一袋馄饨。

    他微微一笑,不慌不忙地扶了下眼镜,轻启薄唇,对墙头上的人说道:

    “哟。许久未见啊,鬼君大人。”

    月下,墙头上的人微垂下俊美无俦眉眼,冷冷地看下来。

    他伸出空着的那只手,喉间低沉的嗓音比眼神更冷,一字一顿地从唇间吐出:“把我的东西,还给我。”

第89章 人心() 
“哈;”那个人仰着脸;摊开自己空空如也的双手;口气颇有些从容不迫;“你应该可以感觉得到,你的东西并不在我身上。我只是曾经受人之托,做了一个小小的手术罢了。你要找的,不该是我。”

    墙头之人淡淡地问道:“你是什么人?”

    他眼镜片底下的眼眸浮起笑意:“在下吴清越;是一名手艺人。”

    “吴清越”墙头之人似乎在细细咀嚼这个名字,半晌,才继续问道;“那个委托你的;是什么人;现在哪里?”

    吴清越轻轻地叹气。

    “若是我知道;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话锋一转,“但我除了知道他是一个道士以外;对他一无所知,甚至连他姓什么,法号是什么,通通都不晓得。他是个厉害的道士,曾经救过我一命;所以他让我取走你的心的时候;我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任何能力去回绝。他总是云游四方;神龙见首不见尾,就连我,也不是想见他,就能见到的。”

    墙头上的人目不转睛地盯着吴清越,那两道目光像是要把他的脸盯穿、盯出两个洞来;更像两枚长钉要将他纸片似地钉在地上。

    吴清越有些不自在地挠挠头:“虽说我在你尚未完全复苏之时擅自取走你的东西对你大不敬,可我万万没有要加害你之意。作为交换,我还专程给你安了另一颗心呢——玲珑剔透,品质卓越,万里挑一,独一无二!那可是我手头上藏品中的最好的一颗啦。话说起来鬼君大人用得可还习惯?”

    可笑,怎么可能会习惯?

    墙头上的人下意识地伸出右手按在自己的左|胸|上,感受得到胸腔里那枚心在轻轻跳动。

    他冷冷地道:“我即使没有心,也不会死。”当然,有胜于无。

    顿了顿,“那是什么的心?”胸腔里这颗心,比起他原先的心来,简直是无用极了。

    吴清越微笑:“那是一颗人心。”

    墙头上的人发出冷哼,腔调里颇为鄙夷:“人心。”

    怪不得如此不经用。

    “那颗心是我从一个坚韧不拔的人身上取来的,他死于战|场之上,因为不愿投降,最后连个全尸都没有,难得这颗心质地优良又保存完好,让它留在一具即将腐败的尸体里,实在是太可惜了。”吴清越摇摇头,像是看到了一枚明珠掉入了粪坑里忍不住徒手捞起一样。

    他见墙头之人未再说话,便道:“既然已经被你发现,那么,我也不必再躲躲藏藏啦。鬼君大人,我现住在金陵镇外河岸边的春秋戏苑货船上,如若还有事要问,大可以来找我。”说着,他想起什么,轻笑起来,“若你不方便亲自出面,让你的乌鸦过来知会一声也是可以的,下次,我绝不会再把它抓起来卖啦。”

    墙头上的人眉毛微微一挑,正要再说点什么,眼角不经意瞥到手里的那袋馄饨。

    已经过了这么久,再耽搁下去,估计要糊在一块儿了吧。

    反正刚刚在这人身上种下了引路钉,今后任其插翅也难逃。

    他敛起眼帘,慵懒地挥了挥手,任由墙下的人快步离开。

    等脚步再也听不到的时候,他才缓缓站起来,朝西北方向的宅子掠去。

    …

    陆少爷的房里,煤油灯仍然在玻璃罩里跳动。

    映得他半埋在臂弯里的脸焕发出一种漂亮的淡金色。

    金叵罗笑起来,右手朝趴在桌上的人的脑后抚去,在头发和领子之间,露出一截光洁的后颈。

    手指刚触到那片细滑的肌|肤,就被一把抓住。

    陆少爷微带着些愠意从臂弯里抬起头来,眼上白布下方的脸颊泛着初醒的红晕。

    他丢开金叵罗卡在自己衣领里的手,声音因为刚刚醒来还带着些沙哑:“混帐东西。”

    刚刚明明只是撑着头在发呆,一不小心竟然又睡着了。

    半梦半醒之间,听到窗户被推开的声响,他就知道有人进来了,只是还固执地不愿醒来。

    直到那只手又开始不老实地

    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鼻子忽然嗅到了熟悉的食物香气。

    陆一鸣愠色顿减,眉梢一动:“馄饨?”

    一只碗被推到了他的手里,瓷碗带着暖手的温热。

    一股热气夹杂着馄饨和葱花的气味从碗里飘散而出,直扑面门。

    正好有些饿了。

    陆一鸣伸出另一只手,一枚勺子便递了过来。

    舀起一个,送到嘴里,温度正好,喜欢的味道充盈口|腔。

    他禁不住面露喜色:何记的?

    这筋道的肉丸,和清甜的汤料,他再熟悉不过了。

    以前他常常带着金叵罗去那里吃馄饨,难得这畜牲还记得。

    愉快地吃了半碗,他才想起什么似的,把碗推出去:“你也吃。”

    金叵罗淡淡地应道:“不吃。”除非是你嘴里那颗。

    但他家陆少爷肯定不会同意。

    难得现在气氛还不错,他并不想破坏这个氛围。否则等会儿这碗馄饨估计要泼到自己头上了。

    陆一鸣怔了下,想起来,他确实不爱吃这些东西。

    若不是为了应付陈姐,他是一口饭菜都不吃的。反正也饿不死。

    对了,他爱吃的是金子。真是挑食得要命,而且还专挑这么贵的。

    “这些东西,难道不比硬梆梆的金子好吃多了?”顿了下,“除了金子,你还有没有什么爱吃的?”

    毕竟再吃金子,自己可养不起了。

    有。

    金叵罗斜瞥他一眼。

    你。

    但这句话还是不说为妙。

    “没有。”

    看着陆少爷笑盈盈地把碗收回面前,吃得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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