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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顺治十四年-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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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行吧?现在七月中了,您至少再容儿子半年时间考虑。”无论如何,且先推了眼下这档子事再说,争取到一点时间,大不了,嗯,大不了那什么唉,到时候再说吧,车到山前必有路!

    “你说你这孩子,拖上半年能”袁珍珠突然住了嘴,侧耳听了听,“有人弹琴吗?”琴声悠扬,极之动听,袁珍珠对音律还算精通,少女时常以抚琴打发时间,听了一会儿,赞声道:“弹的真好!”

    陈旭日也听到了,指着左前方道:“在前边,要过去看看吗?”

    顺着林间的小路往前走,拐了两个弯,前面出现一个凉亭,亭子里一位白衣的汉人打扮的女孩儿,悦耳的琴声便是从她手底下滑出来,旁边站着一位青衣老人

第108章 金真儿() 
金之俊自多尔衮率兵南下占了北京起,就降了满清,虽事二姓,却与同时降清的汉臣有所不同,是个有心人。其人行事缜密,满腹经纶,单从那有名的“十不从”,又叫“十不降”的创议,就可管中窥豹,略知一二了。

    金真儿甫出生,母亲即难产过世,三岁上失了父亲,就被带到金之俊身边,由他亲自付起教养之责。

    这在金家是一个特例。

    一者,她是女孩儿,负起家族传承的长孙嫡孙尚且得不到这份荣幸;二者,她是庶出,上面有一个比她年长两岁的嫡女。

    数代经营的世家与小门小户不同,规矩大,是很究嫡庶之别的。因此这事在金家,曾经引起不小的争议。不过,金之俊在家里是很有权威的一家之主,他做的决定,底下的儿子媳妇及孙子辈等,纵有再多的不满,也只有从命的份。

    一晃九年过去了,时间证明了金之俊的眼光。刚满十二岁的金真儿,不但人长的越来越俏丽,博学多才之名,在京里的贵妇圈子里也是尽人皆知。

    所谓“女子无才便是德”,许多养在深闺的官家小姐,家人或者在妇德女红上有所培养,然而并不使人教她们读书识字。金真儿不然,她三岁上即开始提笔学字,诵书背诗,琴棋书画,皆有涉猎,尤其精于抚琴。

    金真儿喜欢音乐,全身心沉浸在乐曲里,能让她忘掉所有的不快乐。

    父母都葬在江南,恰逢七月十五日,金真儿禀过祖父,来庙里为父母上香祈福。

    饭罢到后面林子里散心,她也是难得出门一游,对着满目青山秀,树木婆娑,刚从寺里踏出,思及暮鼓晨钟,心里不由得涌上滚滚零乱思绪。人生百年事,蜉蝣一场空,纵千古写风流,也不过是长歌一曲终散场。

    一时动念,特地走的远一些,在林间一处为歇脚小憩而布置的亭子里抚琴自娱。

    琴声引来了袁珍珠和陈旭日母子。

    陈旭日认不得她,金真儿却认得他。十几天前,陈旭日拜访金之俊时,她在后堂见过。这时看他陪在一位二十七八岁的女人身边,稍一沉吟,大概能猜出对方身份。

    袁珍珠缓步走近亭子,她已经盈盈起立,欠身行礼道:“金真儿给夫人问好。”

    袁珍珠侧身略避了避,基本上能到后院这块暂歇的女眷,都有着一定的背景,光看这姑娘予人的感觉,就知道不是蓬门小户能教养出来的,必是城里哪位官家小姐,“姑娘客气了,刚刚听到琴声响起,循声而来,是我们失礼,冒然过来,打扰了姑娘雅兴,不敢当姑娘的礼。”心里却是十分喜欢这姑娘的温文知礼,皮相的美丽是一方面,性子这般温婉大方,一点没有官家千金的倨傲,甚是难得。

    陈旭日虽不认得金真儿,却认得侍立一旁的青衣老者。

    这位五十上下的老人,姓阮,名叫金山,他在金之俊身边见过几回。偶尔听人说起过,这阮金山看着不苟严笑,容貌并无十分出奇之处,却实实在在有着深不可测的好身手,据说早年间是深得少林真传的俗家弟子。后因金之俊有恩于他,遂自愿跟在身边效力,深得金之俊的信任。

    “旭日见过阮伯伯!”

    陈旭日恭恭敬敬给老人行过礼,他非常佩服有真功夫的人,嗯,心里也存着深深的好奇,不知这位功夫到底如何个深厚法。

    阮金山既是金之俊身边得用的,这小姑娘又自报家门姓金,“旭日见过这位姐姐。”呃,上回在金家听过琴声,领路的下人说是二小姐所奏,他便据此猜测试探道:“姐姐莫不是金家的二小姐?”

    袁珍珠不满的横了儿子一眼:什么姐姐妹妹的,哪有一照面三不管的就直接喊人家姑娘做姐姐的?轻薄无行!一边又奇道:“怎么,你们认得?”

    陈旭日回了一个无辜的表情。心里嘀咕道:“不叫姐姐,又要怎么称呼?小姐,还是姑娘?感觉比姐姐叫着还别扭。”

    阮金山拱手道:“夫人安好,阮某有礼了。我们是金之俊金大人府上的,金大人和令郎经常有机会切磋学问,咱们见过,”一指金真儿道:“这位是我家大人的孙女,行二,闺名真儿。”

    既是认得的,两下里便重新见过礼,坐下说话,态度上亲切许多。

    “旭日在家给我说过,他常得金大人指点,于学问上自觉获益良多,”征得对方同意,私下里以“老师”称呼于他,这一节上袁珍珠是十分感恩的,“我们做父母的,总念着金大人的好,真是不知该怎么谢他。金小姐回家时,烦请转告金大人,我这做母亲的,谢谢他了。”

    “伯母别客气,您是长辈,唤我真儿就好。”金真儿微笑道:“爷爷给真儿说过,陈公子人聪明,学什么都特别快,而且举一反三,爷爷很高兴能有这么一位好学生”

    袁珍珠近距离看着坐在身边的女孩儿,真是越看越喜欢。举手投足间一派的落落大方,一股内秀含而不露,蕴而不发,又透着一种北方女儿很少见的温婉味道,那是江南女儿特有的柔如水的灵气。

    她在京城住了这么些年,平素虽少于交际,总是多多少少能听到一些传闻,其中就有关于这位姑娘的消息。

    金家的二小姐,之所以名声广为人知,不单单是因为金之俊的关系,也不单单是因为她的博学多才,还因了一个人——董鄂妃。

    金真儿与董鄂妃是表姐妹,她们母亲是嫡亲的姐妹俩,出自江南一个世家。

    当初,董鄂妃的母亲携小妹自江南往山东济南探亲,正赶上清军攻占济南,兵慌马乱的,姐妹俩落于清军之手。

    后来,经过一番波折,姐姐嫁了鄂硕为妻。落于满人之手,不但不自尽以全名分,反倒嫁与满人为妻,这件事被江南各世家不耻。由此耽误了妹妹的婚事,使得妹妹被早有婚姻之约的夫家退婚,蹉跎好些年,中间又经了一些波折,因缘际会下,才嫁给金之俊的长子为妾。

    因为自己,累的小妹不幸,董鄂妃的母亲在世时念及此,每每喟然长叹,自觉愧对妹妹。曾反复叮嘱女儿,将来倘使方便,务必要照应姨母留下的孤女。

    这些年,逢年过年,董鄂妃不好自己出面,却都不忘托言娘家,使人送一份礼物给这位表妹。

    董鄂妃在金真儿这个年纪,也是小有才名的才女,如今她得天子独宠,金真儿渐渐长大了,便有好事的外人时时拿这对表姐妹做比较,使得金真儿名声愈发为人熟知。

    “真儿既唤我一声伯母,咱们也别客套来客套去的,”袁珍珠指着儿子道:“小孩子家家的,什么公子不公子的,你只管叫他旭日就好。”

    金真儿笑笑,冲陈旭日微微颌首,然而并不开口唤他名字。

    陈旭日隔了几步站着,没有落座。虽是不以为意,但是入乡要随俗,所谓七岁不同席,还是要讲一点男女之防的。

    袁珍珠与金真儿就开始说一些关于抚琴的话题,她俩个互相交流,有来有往,扯到双方感兴趣的地方,却是越谈越热络。

    阮金山不是个喜欢说话的,陈旭日便负手而立,眼睛望向四周的风景,时不时瞥两眼金真儿。

    这姑娘是他目前所见,最是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那种范儿,那种气质,真的是书香门第一小薰陶且自己也争气才能培养出来的,更难得有一股仿佛与自然相协调的清灵之气。望之,给人的感觉不是惊艳,不是漂亮,而是舒服

    钮钴禄氏领着秋香和紫蔻离了房,转到后面的林子里,一边散步,一边有意寻找伯奇福晋。

    打发了紫蔻往前面找人,秋香陪着钮祜禄氏信步而行,“福晋,这香烧了,经念了,香油钱也给了,您一片诚心,菩萨必会保佑您,保佑王爷事事顺心。奴婢听师傅们叨念了,都说您是善心人,将来必有福报呢。”

    钮祜禄氏瞅她一眼,摆手道:“甭拿好听话哄我,这儿的师傅不是爱说奉承话的。爷是个心思重的,我呀,也不求别的,只望他在家里能多些笑模样,在外面少些烦恼,家宅平安,也就知足了,什么福报不福报,不贪求那些。”

    秋香笑着分辩道:“奴婢哪敢蒙您呢,真真儿是师傅们说的,您上午在佛前足足跪了两个时辰,数着佛珠念经,奴婢就是那时候听大师傅说的这话。紫蔻陪您跪拜,我瞅着她嘴唇动了动,在求菩萨保佑她娘跟姐姐”留心着自家主子的脸色,语气带着不甘道:“她姐姐不就是春晓么?菩萨要是保佑春晓,可不就是件让人添堵的事了?福晋,怨不得连师傅们都说您是善心人,紫蔻是春晓的亲妹子,您对她也太好了。”

    “紫蔻不是个让人讨厌的丫头,也怪伶俐的,可惜了了,怎么就摊上了那么一个姐姐。”钮钴禄氏语带惋惜道。

    秋香暗地里撇了撇嘴,哼,她纵有九分好,只这一分不好,那九分好都是白搭。没见过做丫头的看着比主子还像主子的,一准又是个不安分的

第109章 为女儿,吴克善求孝庄() 
紫蔻一边往前走,留心注意附近有没有要找的人,一边在心里寻思着自个儿的事。

    在巽亲王府上,一晃做了一月有余,前几天领了月例钱。姐姐那份儿也拿了给她,紫蔻打算抽个空去瞧瞧母亲,把钱送过去,顺便买些瓜果菜肉,好生给母亲做顿饭。

    这些日子每到吃饭时,她常惦记着母亲那边。一辈子只会苦着自个儿的母亲,向来舍不得在吃食上花钱,总是能省一点儿是一点儿。记得母亲领着姐俩儿过日子,最困难那会儿,母亲每天到山上挖野菜,回来加了水熬一锅,洒上一点米粒,把稠的菜粥给姐妹俩吃,自个儿吃那剩下来的一点稀汤寡水,明明人都瘦脱了形,还总是笑着说自个儿不饿,已经吃过了,吃饱了

    因为自己,害母亲吃了很多苦,还有姐姐——

    紫蔻不自觉的摸摸自己的左胳膊要不是那会儿自己贪嘴,爬到树上摘野果吃,不小心失足跌落摔断了胳膊,也不会因为付不出医药费,害得姐姐卖身为奴替自个儿医病。

    穷人家的女儿,长的漂亮不是幸运,更像是一种罪过,姐姐年纪越长,出落的越是漂亮,不但引来府里丫头们暗暗嫉妒,也引来主人家的窥伺。

    往常里,每次回家,姐姐总笑着称,自己过的好,吃的好喝的好一切都非常好。这些日子,耳闻目睹,紫蔻才知道姐姐过的有多么“好”。

    明明是身不由己被主人害了清白,还要承受身边人的冷嘲热讽,不过是一个主人偶尔起了逗弄之心的丫头,不顺心时肆意斥喝的迁怒对象。前些天,她偶尔撞见常阿岱不知为什么生气,规规矩矩送茶的姐姐,被他兜头连杯带茶摔到身上,那是滚烫的茶水,夏天的衣掌那么薄,姐姐身上该多难受?可是还要立即跪下来请罪

    一想起这些,紫蔻胸口就憋闷的厉害,喘不上气来的难受。她扶住旁边一棵树,接连做了几个深呼吸,平复心头翻卷着的无奈、无力、愤恨等负面情绪,定了定神,才接着往前走。

    阳光虽然炽热,被头顶上重重树叶过滤后,树下只余荫凉。

    伯奇福晋不耐酷热,府上在郊外有个占地颇广,专门用以避暑的庄子,今年偏偏赶上皇太后和皇帝置气,硬是滞留皇宫,害得一些王府的老福晋也不好独个儿出城避暑,就都留在城里,以便随时进宫陪她说话。

    “真是能折腾,冬天里装病,不嫌辛苦搬到南苑去养病,这会儿反倒留在宫里‘生病’哼,人在做,天在看,老话说的一点都没错。任你手段再多,也别想一辈子事事顺心,生个儿子,既是你的倚仗,也是你的克星!”

    伯奇福晋折下一条嫩枝,有一下没一下用手指捻着玩,想到宫里边那尊大佛,嘴角撇了撇,露出一丝讥讽意味。

    一旁侍候的大丫头牡丹突然“咦”了一声,随后脚步声传来,另一个大丫头海棠快步过来,低声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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