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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猎人-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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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m4a1里的子弹尚未打光,但是数量惊人的鳞虫仍旧突破了火网爬到他的身上,这些恐怖的虫子拥有能撕碎一切的颚钳,即便是“钢铁皮肤”都不能抵挡住它们的撕咬。

    水手身上的纳米作战服已经像一块被虫蛀穿的木板,出现了无数的小孔,虫子们逐渐撕开的伤口上流出鲜红的血液,让这些嗜血的小怪兽更加疯狂和兴奋。

    龙云忽然发现自己根本输不起。

    一个合格的佣兵应该是理智的,在面临死亡的关口可以在众多的选择中找到损失最小的那个出口。正如在塞拉利昂时候,老鱼用枪顶着自己脑袋让龙云抛弃他一样,谁都知道留下来只能是一起抱团死去,从战场规则来说,抛下一人救下其他人,永远是正确的选择,而不是冷血的表现。

    龙云不久之前才做好准备要为这场复仇的战争不惜一切,他铁了心要为自己那些在塞拉利昂丧命的队友讨回一个公道,管他什么亚特兰蒂斯光复会还是恐怖的近卫和神仆,就算挡在跟前的是奥丁,他都可以毫不犹豫亮剑冲锋。

    可是,现如今逃生的吊桥就在眼前,他却却为失去了什么而几乎发狂

    是的,他准备好了要牺牲很多东西,包括自己的性命,可是到临了,却忽然发现自己根本割舍不下一个可以为了自己毫不犹豫牺牲性命的朋友。

    水手,是他的朋友。

    “你在干什么!快走!再犹豫下去我们都得死!”格格开枪将一名死侍的脑袋打爆,扯住龙云,将他拖向吊桥。

    龙云什么都听不进去了,就像电影里的慢镜头,又像一颗高爆炮弹在身边爆炸,他的耳朵里都是嗡嗡的一片乱响,周围显得出奇的宁静。

    他茫然看着格格,这个漂亮的小妞脸色苍白,蓝色的瞳孔中闪出无比坚毅的光。龙云忽然感到奇怪,一个才二十岁的漂亮姑娘,是经历了什么才让她面对生死之时如此淡定从容。

    她的身上,恐怕也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吧?

    他很清楚格格是对的,在水手被那些死亡军团的怪物撕碎之前,他们还有时间撤离,他们逃亡的每一分钟,都是水手用生命支付的。

    这是时间最昂贵的代价——人命。

    他靠无力地在青石城垛上,想着如果自己和格格跑上通往高塔的吊桥,那么等同判定了水手的死刑,在数以十万计的死亡军团怪物面前,这个大块头没有一点儿胜算。

    这个看起来憨厚地像石头一样的大块头居然在关键时刻能够做出如此决断的选择

    他一直都觉得水手这人是蛮呆的,有些时候甚至有点笨。从塞拉利昂第一次见面后,他就有这种印象,在约翰尼内斯堡的庄园里,克里斯蒂安教授和自己、格格陷入幻境中的时候,这个笨笨的家伙手拿着电击枪,居然要打电话向隼求救。

    水手是一头笨熊,如果和他去拉斯维加斯的赌场,就算拿了一手好牌,他都能输个精光。

    可是,龙云忽然觉得水手根本不是笨,而是他害怕身边的人受到伤害而已,他只是太在乎同伴的安危,所以才拿着那柄能决定命运的电击枪傻站在书房的门口不敢开枪。

    正如他现在一样,对形势的判断一点没错,三人被围,牺牲一个去引开敌人是最佳的选择。

    “你们在干什么!?快跑!”水手发现龙云和格格居然没有跑上吊桥,急得大声吼了起来,然后变成最恶毒的咒骂:“你他妈是猪啊!还不跑!跑啊!混蛋!该死的蠢猪!”

    m4a1里的钦提拉米子弹终于打空了,他抽出了插在大腿上的那柄廓尔卡军刀,挥动着狠狠砍在一名死侍的天灵盖上。

    坚韧的大马士革钢打造的廓尔卡军刀刀刃破开了死侍没有脑浆的天灵盖,就像砍断一根枯木。

    一个冰雪巨人冲上来,将水手撞飞,狠狠磕在青石城垛上,厚达一米的青石上显出裂纹,石屑顺着水手的身体散落在地上。

    水手艰难地站起来,作战服上破烂不堪,那些虫子连放荡钢板都咬穿了。他在风雪里微微摇晃,像是一株柔软的小树长在了坚硬的城墙上。

    他的周围全都是死侍和鳞虫,还有好几个冰雪巨人虎视眈眈。被活人血肉的味道吸引,它们全都汇聚到了水手的周围,让巨大的城堡楼顶显得拥挤不堪,它们互相纠缠着,践踏着,所有眼睛都盯着站在城垛旁的水手。

    格格手中的g36准确地点射着,干掉一个个靠近水手的死侍。不过这种可怜的火力在无穷无尽的死亡军团面前显得杯水车薪,远远不够。

    水手是在绝境中独自作战,没人能帮到他。他身上又爬上十多只虫子,这些家伙不管不顾地张开颚钳,就像饕餮着一顿血肉大餐,血从水手金属一样的皮肤中渗出,顺着破烂的作战服滴落在地面上。

    “我操你妈的!”龙云忽然怒吼着,挣脱了格格的手,疯子一样朝水手冲过去。

    格格觉得这两个男人简直是疯了,一个牺牲自己要救大家,另外一个在通往生路的关口上去返身而回,把自己的命当成儿戏一样,冲进了怪兽堆里。

    看着他们在死亡军团怪物面前挥刀、开枪,在强大的军团面前亡命地抵抗,虽然在潮水一样的敌人面前显得那么无力,但却如此坚定。

    她忽然觉得那个男人好帅。

    帅这个字从来不是形容男人长得好看的,只有未成年的小姑娘才会觉得一个长得油头粉脸的小男人帅。

    帅是一个男人的气质,是一个男人的担当,是那种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是那种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是面对千万倍于自己的敌军,却挥手抛掉刀上淋漓的血,大吼一声:“跟我上!干他娘的!”

    帅这个字,应该是给这种男人的。

第198章 死路() 
“俩个疯子!”格格叹了口气。

    她从来都是冷静的人,冷静地有时候让人觉得可怕。正如她的天赋“霜”一样,在天幕公司行动部里,她是出了名的冰山美女,谁都知道任何恭维赞美的话在这个漂亮的东方妞面前换不来一个媚眼。

    除了芬奇博士,谁都不知道她来历。

    整个天幕公司都只知道她是个有着中国血统的姑娘,是个中法混血,据说还有着中国皇族血统,在天幕公司的人事档案中,格格的个人情况登记表上写着:爱新觉罗。阿梨,绰号格格,1981年生,年龄二十岁,父母双亡,天赋——霜

    除此之外,她的履历一片空白。没人了解这个漂亮女孩的身世,对于很多人来说她就是个谜,而且天幕公司的个人履历很多时候是一个幌子而已,背后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九岁那年,尼奥的父亲查理曼。哈布斯在一次执行任务过后将这个小姑娘带回哈布斯庄园,在那个贵族庄园里生活两年后,查理曼将她带到美国交给芬奇博士,从此她便成为天幕公司行动部门最年轻的成员。

    当然,她也是最高傲的那个。所有的男成员从来没能在她的眼里留下过任何映像,她经历的身世和她神秘莫测的出身让她就像公主一样高高在上。

    不过这一次,她觉得龙云这家伙很帅。

    去塞拉利昂出任务的时候,芬奇特地找她交代过,说除了去找法夫尼尔之外,还要招募一个新成员。然后将龙云的档案交给格格,看了一眼之后,格格只记住了里面的资料,对照片上的那个男人并没有什么印象,除了知道他是个中国人之外,和天幕公司其他男人一样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而且龙云的履历并无出彩之处,反而会为他减分。孤儿、船员、雇佣兵,这种奇怪的身份转换仿佛能很形象勾勒出一个从小缺爱,长大缺钱的形象。似乎这个绰号叫做幽灵的家伙可以为钱出卖一切,否则正常人哪个会去当被称作war…dog的雇佣兵?

    接触龙云以来,她觉得自己的判断没错,这家伙疯狂、嗜血,她看见他在小木屋里折磨卡马拉,手段残忍而且毫不留情,也见过他孤身一人袭击护卫车队,光天化日之下干掉将近一队的警察和保镖。

    他就是个流氓、恶棍。

    不过此时她看着那个男人站在水手身边,一手拿着usp手枪,一手挥舞着自己那把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不断斩杀着蜂拥而上的死侍和巨人,她居然觉得自己从前是看错了。

    这家伙真的好帅。

    他不知道自己的低阶精神类天赋在这里是毫无用处的吗?这些死侍和巨人都不是活人,没有思维,这就意味着在这里他无法控制和左右对手的行为,他冲上去固然是向救水手,可是事实却是他自己把自己送到了死路上。

    不过,这种不理智的行为却让她莫名其妙地欣赏。

    远处传来隆隆的鼓声,从城垛的缺口上望去,死亡军团里出现了新的队伍,数量正在不断壮大,天空中出现了能飞的怪兽,长了蛇头和细长的身子,就像白垩纪里的翼龙。

    它们展开数米长的骨翼,张着布满尖齿的大嘴,嘶叫着朝城堡方向飞来,只要这些东西飞上城垛,三人迎来的将是死亡。

    格格下意识往心口摸去,作战服下藏着一根项链,上面的吊坠是一个有着绝对权威的圣物,只要动用它,可以阻止城垛下数以百万计的死亡军团。

    这是妈妈留给她的遗物,隐藏着巨大的秘密,带来绝对权威的同时也可能招致杀身之祸,某些尼伯龙根里的远古怪物多年来都在寻找这件代表权力和力量的圣物。

    远处的飞行大军咆哮而至,天空仿佛都被震裂,灰色的云层被撕开,裂缝中雷光闪动,死亡军团裹挟着一种毁灭一切的气势摧枯拉朽地前进。

    龙云身上已经不知道被咬开多少道伤口了,他只觉得浑身上下火辣辣地疼痛,那些恶心的虫子撕开了他的作战服,爬到皮肉上,在他的肉体上大快朵颐。

    “你真是头蠢驴”水手砍倒一个死侍,侧头对龙云道:“既然有机会跑,为什么还要回来?真是浪费了大好的机会”

    龙云已经杀得红了眼,咧嘴笑道:“看着你死,这是多么没趣的一件事啊!我们中国人有句老话,一起赴死黄泉路上也有伴,我他妈这是怕你一个人上来太孤单了。”

    俩个男人轻描淡写地谈论着死亡,仿佛是在谈论去哪家店铺吃饭一样轻松,和周围的血腥环境格格不入。

    呯呯呯——

    龙云开枪将一个冰雪巨人的眼睛打烂,手枪的套筒弹回待发处空挂,usp手枪里的子弹也全部打光,龙云伸手摸向腿上的手枪弹带,却摸了个空。

    “我也没子弹了。”龙云凄然一笑:“看来我们今天注定要死在,不知道咱们在海姆冥界死,会不会马上原地变成死鬼?”

    “海姆冥界只是莫利亚人和亚特兰蒂斯人的归宿,不是人类的,我们是混血种,也许真的会留在这里”

    龙云的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砍在一命死侍的额头上,碎裂的头骨卡住了刀刃,竟然抽不回来了,另一名死侍手中的利刃刺中龙云的胸膛,所幸的是防弹板挡住了刀锋,滑向一边割开作战服刺入了肩头的血肉里。

    血从肩头滴落,鳞虫们闻到血腥味,狂躁地朝龙云身上爬来。

    疼痛让龙云挥刀的速度减慢,防守出现了漏洞,一名冰雪巨人举着巨大的锤子砸来,结结实实砸在胸口的防弹板上,将龙云砸得整个人飞了出去,摔在城垛边上。

    龙云觉得胸口火烧一样疼,只要一动,剧烈的痛感就让他呲牙咧嘴,显然肋骨断了不知道多少根。

    水手被团团围住,根本腾不出手施救,格格的g36子弹显然已经告馨,枪声也不再响起。

    那名冰雪巨人大踏步朝龙云走去,每走一步,龙云都能感到地面在震动。

    已经没有任何人能够救自己了,龙云心想,或者这里就是自己最后的归宿,不够按照水手的说法,莫利亚人死后灵魂要进入海姆冥界,自己可能见不到在塞拉利昂死掉的兄弟们了。

    他的视线逐渐模糊,艰难地睁开双眼,冰雪巨人已经站在他跟前,举起巨大的石锤,朝他狠狠砸下来。

第199章 尼伯龙根指环() 
死神的尖叫附在冰雪巨人的大锤上咆哮而至,龙云甚至嗅到金属上的腥臭。

    死,从来没试过如此逼近。

    他无力地将手里的疯狗高级战术刀掷出,只可惜重伤之下已经毫无气力,根本刺不穿巨人坚实的皮肤,锵噹一声落在地上。

    巨锤的阴影掠过龙云的头顶,带着万钧之力砸下。

    龙云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他甚至闭上了眼睛,等在巨锤落下的一刻,那么自己毫无疑问会变成一滩肉酱,估计那些蜂拥而上的鳞虫很有兴趣将自己每一份血肉啃食掉,让自己死无全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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