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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魔轮回-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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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有一个弟弟,他死去时,也正好是你这样的年纪。他也会拨弄些我们家乡的乐器,弹奏的曲子比你要好听得多啦。我看到你的脸,又想到了他,因此决定放你一条生路。”

    “我必须向他致以最诚挚的敬意以及最痛惜的哀悼,我常常听到人们这样恭维我,他们称我为当代最杰出的竖琴演奏家。可听你这么说,你的弟弟简直就是一位艺术大师、音乐上的术士、百年难遇的天才。更令人感动的是,他在不久之前,刚刚救下了我这条性命。”

    “即使后来我被你恶心的法术缠住了手脚,我依旧有办法脱困而出。我可以使尽全力,将那些蔓藤根根扯断;我可以生出利齿,用我有力的下颚将蔓藤咬断;我还可以唤来这附近的蝙蝠,让他们陪你好好玩耍一整晚;我更可以将你催眠,让你自动解开我的束缚。”

    “我了解,我了解,你是一个令人畏惧的对手,更是一个令人垂涎的搭档,我越来越渴望得到你的帮助啦,我亲爱的仙德瑞拉。”

    仙德瑞拉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碎草和泥土,说:“我喜欢你的曲子,希望以后在路上旅行的时候,你不要吝啬自己的乐器和歌喉。”

    史德利歌尔张大嘴,过了一秒钟才反应过来,瞬间他高声欢呼、欣喜若狂,拿出长笛就要演奏曲子。

    仙德瑞拉又说:“还有一些需要说明的事情,也许你已经有所察觉,实际上,我并非活人,而是一个死者。除了血腥气之外,我闻不到这世上的任何气味儿。我害怕阳光,虽然可以在太阳下行走,但太阳的直射会令我全身不适。我每周必须吸三次血,最好是活人的鲜血,我曾经喝过畜生的血,那味道令人作呕,让我再也不敢尝试。”

    史德利歌尔笑着说:”我的好小姐,关于这鲜血的事情,你丝毫也不用担心。我早在来这儿之前,就已经考虑周详啦。“他说着话,顺手从行囊中摸出一个羊皮水壶,交到仙德瑞拉手里。

    她露出一丝困惑的神色,拧开壶盖,稍稍品尝了一口,闭上眼睛,似乎在回味壶中琼浆的味道,随后她问:”你有办法弄到人类的鲜血?“

    史德利歌尔鞠了一躬,回答说:”不是弄到,我的仙德瑞拉,是制造。我发明了一副配方,能够调制出与人血味道类似的药剂。“

第10章 红斑鸠之舞() 
“喝下去吧,这血色的琼浆,

    喝下去吧,这亡魂的毒药,

    喝下去吧,这阿斯特巴尔酒馆的美酒。

    当我们举起酒杯,

    以主的名义高声赞美,

    这回转在我们口中的美味,

    就会以加倍的口感刺激着我们的味蕾,

    让我们心迷沉醉,

    从此对它念兹在兹,夜不能寐。

    我们会看见美丽的可人儿,

    端着托盘,上面摆着美酒,

    从我们眼前飘过,就像是幽灵的幻影。

    让我们赞美主吧,

    是他赐予我们这片刻欢愉,

    让我们追逐精神上的癫狂,

    让我们贪恋身体上的交、欢,

    让我们永世永生,成为这酒的仆人、主的奴隶,戴上链枷、镣铐,在主的身旁奴颜屈膝,

    就像那些

    喝了阿斯特巴尔酒馆美酒的酒鬼们一样。”

    史德利歌尔在酒馆里卖力的弹奏着乐器,脸上带着亲切动人的微笑,这样的微笑以他的年龄来说似乎显得过于成熟,这是在市井间混迹多年,从而在人群中如鱼得水者特有的微笑。

    他弹奏的是一首《红斑鸠之舞》的曲子,曲调轻快调皮,让人听在心里,不禁萌发了喝酒狂欢的渴望,一双眼睛也不停的盯着女侍者的臀部,等她们走过酒桌的时候,就会偷偷摸摸的伸出手去,在那两块肥嫩的肉上掐一把、摸一下,讨着些无足轻重的便宜。

    但谁也没听出他唱了些什么。

    如果有神官在场,或是神父路过,史德利歌尔是万万不敢唱出这样的歌词来的,因为一旦被他们辨明其中的真意,只怕马上就会有一队殿卫冲进酒馆里,将他五花大绑,戴上链枷镣铐,送入水牢,关上个一年两年。

    他收起乐器,站起身,向听众鞠了一躬,有人抛来银币,有人请他喝酒,史德利歌尔露出惊喜的笑容,头点得更加殷勤了。但必须指出的是,这份惊喜之情,正如他之前所展露的微笑一样,也同样是刻意讨好的。

    他扭过头,望了望坐在角落里静默不语的身影,她神态沉着,整个人规规矩矩的坐在酒桌后面,略微抬头,背脊挺直,依照史德利歌尔的经验判断,这是训练有素的军人才应有的礼仪。

    仙德瑞拉随着他从波特尔小镇出来,在驿站雇了辆四人马车,一路沿途向北进发,马车在路上疾驰了几个小时,终于来到了鹰喙城里。

    这儿的领主霍克?比姆管辖着大片的领地,从鹰喙城辐射出去,沿途十公里外的方圆全都是他的领土。

    虽说如此,鹰喙城并非那些历史悠久的名城,它的历史大约可以追溯到五十年前,由当今领主的父亲霍克?艾尔爵士一手建立。当他从国王手中获得封地的时候,这鹰喙城还仅仅是一处平和安静的小镇,艾尔爵士来到这儿,花费了大量金钱和精力,以小镇为中心,在外围一公里的地方建立了城墙,挖起了护城河,在镇上的小山上建了一座城堡。

    这座城已经相当靠近南北交界的地方,如果继续往北,骑马奔驰数百公里,就会到达龙翼城。

    南方的人们,习惯将龙翼城叫做前线,因为它坐落于血脉之河两旁的悬崖边,如同警戒的巨人一般遥遥盯着北方异教徒们的一举一动,又像是幽灵一样在北方异教徒们的心中布下层层阴影。

    来自于东南西北,大陆各地的冒险者、走私贩、佣兵团,如果想要乘机发上一笔战争财的话,自然而然会想前往龙翼城,而其中一条路线,就是通过鹰喙城向北。因此,鹰喙城得以发展壮大,逐渐繁荣起来,恐怕全都要归功于龙翼城的荫庇护佑了。

    如往常一样,此刻在这阿斯特巴尔酒馆之中,聚集着各式各样的人,其中有不少穿着各式盔甲,背囊里塞得满满当当的人物,瞧那模样,不是雇佣兵,就是冒险家。

    史德利歌尔又弹奏了几首曲子,见仙德瑞拉坐在那儿,对任何上前的搭讪者都冷若冰霜、置之不理,只是聆听着自己的演奏,似乎在借此想着心事。

    他想:“既然你愿意听我唱歌,那我就再多让你听几首吧。”正准备取出鲁特琴来换换口味,突然身旁走来一个人影,他抬头一看,只见那人穿着粗麻布的褐色紧身衣、皮裤、皮靴,一副文明人的打扮,可再看这人的容貌,他皮肤微微发绿,嘴角露出一对獠牙,如野猪的獠牙一样向上翘起。他身材粗壮高大,站在地上,比史德利歌尔要高了大半个头。

    史德利歌尔微笑着说:“这位兽人阁下,请问要点首歌吗?”

    兽人嚷道:“合奏,合奏,狗牙会弹鲁特琴。”

    史德利歌尔奇道:“你会弹琴?你也是吟游诗人?”

    吟游诗人是门艰难的活计,需要精通乐器,还得有一副好嗓子、一副好样貌,记忆着上百首全国各地的歌曲,背着大包小包,穿着得体却不奢华的服饰,在大陆各个城镇村庄之间旅行演出。由于诗人都有向往自由的天性,往往青睐于独身出行,不喜欢惹上累赘,因此他们还必须精通些防身之道,有些人靠着甜言蜜语,讨好一些心软的法师,从而学了些低级的法术;有的人则干起了鸡鸣狗盗的勾当,调配毒药、买了法术卷轴、设置些机关陷阱;还有些人练习着剑术、弓箭或是匕首,遇上有人刁难,危急情况时,打斗起来,手脚也颇为利落,堪比二流的骑士和游侠。

    史德利歌尔从三岁起就混迹于吟游诗人之间,至今已经有十二年时光。如今外出旅游的诗人越来越少,大伙儿厌倦了漂泊不定的生活,纷纷转行,有的开了店,有的成了家,有的当了盗贼,有的做了杀手。

    可眼前这位自称狗牙的兽人,似乎就是这么一位同行。

    狗牙拿出鲁特琴,史德利歌尔取出长笛,狗牙说:“会《暴风雨中的龙骑兵》吗?”

    史德利歌尔愣了愣,想:“好家伙,这首曲子可不简单。”但他碰巧也会这首曲子,于是点点头,拿起笛子吹了几下,起了个头。

    这是一首雄壮威武的曲子,听来让人热血沸腾,激情澎湃,描述的是王国的传奇英雄塞维安爵士的英雄事迹。

    据传说,他在暴风雨中独身对抗敌军,被数百人的部队层层包围,他的部下或者投降,或者战死,只留下他孤身一人。他自己也身受重伤,周身都是法术、弓箭和刀剑留下的伤口和鲜血。在他临死之际,他向着上苍祈祷,向着秩序之神低语,由于他心怀炽热的执着,终于感动了神祗,在惊雷声中,他化身为一条绿色的巨龙,口吐青色的烈焰,伤口全数愈合,随后他用利牙、龙尾和刚翼在人群中肆虐,将敌人全数歼灭。在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展翅翱翔,在暴风骤雨之中,穿越翻滚的乌云,掠过了龙翼城的上空。

第11章 曲子() 
这是一首冗长的曲子,当中分成好几个段落,每个段落都有不同的演奏技巧,对演奏者的技术、耐心和情感都有着挑剔的要求,而且不适合用长笛或是鲁特琴来演奏。

    但眼前这位穿着得体的兽人,名叫狗牙的绿皮肤诗人,却要与史德利歌尔合奏这样一支曲子,他如果不打起精神来,努力跟上狗牙的节奏,即使走调了一个音符,对于他这样一位自傲的吟游诗人来说,都会是毕生的遗憾。

    他吹了一小段,心里已经把这曲子的全貌想了起来,对各个段落的长短、轻重、起伏、音节都已经了然于心,于是他全身心的投入进去,一边吹着长笛,眼前一边浮现出那隆隆作响的乌云、那火蛇般在云中穿梭的闪电、那豌豆大小的密匝匝的雨滴,以及那条在敌群中撕咬、甩尾、张牙舞爪的青龙。

    狗牙顺着节奏,一边踏脚,一边点头,找了个恰到好处的时机,将琴声加入到了长笛流水般的曲调中去,就好像风声中夹杂着雷声,雷声中又混淆着雨声一样,这曲子原本就慷慨激昂,有如战场上的战鼓声一样令人振奋,两人演奏的又是如此的相得益彰,一瞬间就将整个酒馆的气氛调动了起来。

    狗牙唱了起来:

    “赛维安周围的尸体堆成了堡垒,

    一半是他的下属、战友、兄弟、亲人,

    一半是他的敌人、仇敌、恶魔、蛮人,

    他的利剑已经不再锋锐,

    这把名叫龙牙的巨剑,是国王里昂七世赐给他的奖赏,

    他用单手举着巨剑,这是无人能够企及的神力,

    可这柄巨剑,此刻却只能当做铁棒使用。

    他的盾牌也已经千疮百孔,

    这块名叫狮心的钢盾,是他从巨龙巢穴中挖出的宝物,

    他将盾牌举在胸前时,即使是攻城槌都无法让他受伤,

    可这块钢盾,此刻却比一张破布还要脆弱。

    敌人像潮水一般涌了上来,

    这些丧心病狂的屠夫,这些欲除之而后快的疯子,

    他们会夺取他的长剑,抢走他的盾牌,

    除掉他的盔甲,剥光他的衣衫,

    他们会将万千利刃插进他的胸膛,斩去他的头颅,挖出他的心脏。

    这些混乱之神的勇士,这些鄂加斯的狂徒,

    他们会将他的心脏当做战利品,会将他的头颅悬挂在被攻克的龙翼城墙头。

    赛维安却感觉不到哀伤,他也感觉不到恐惧,

    他的眼中并没有流出泪水,他的呼吸也并没有因为危机而紊乱,

    他感觉到了宁静,无以伦比的宁静,那是秩序的象征,那是亚山的慈悲,

    他抛却了巨剑,就像那巨剑只是根破烂的烧火棍一般。

    他丢弃了钢盾,就像那钢盾是乞丐逃犯用的饭碗一样。

    他抬起头,望着那巨手一样压抑的乌云,望着幽灵般忽隐忽现的雷电,忽然仰天长啸起来。

    周围的敌人被一阵强风吹上了天,

    那并不是来自天上的暴风,

    而是来自龙翼的旋风,

    通体青色的魔鬼,带着翅膀的巨蜥,二十米长的巨兽,二十吨重的庞然大物,

    受到亚山的祝福,濒死的赛维安化身为了青龙,

    他的利剑化为了他的利爪和獠牙,他的盾牌成了他身上刀枪不入的龙鳞,

    他的龙尾有如上帝的长鞭一样横扫战场,

    他的吐息就像恶魔的口水一样腐蚀万物,

    他嘶吼着,爬行着,蛮冲着,吞噬着,

    很快,他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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