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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魔轮回-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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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倒霉的是旁人() 
骷髅公墓的守墓人马波尔信誓旦旦的说,周五那个不见五指的黑夜中下起的雨里,掺杂着血化作的雨滴。

    他办事不牢靠,爱喝酒,到深更半夜的时候,正是他酩酊大醉的好时光。因此他从碎嘴里说的话,谁都不信。

    世道乱,什么古怪的谣言都听得到,妖魔鬼怪在人间出没,四处作恶,好像每个人家都曾经被此困扰:有人家里闹鬼,有人家里上吊,有人家里失火,有人家里从此悄无声息。

    可第二天早上醒来,街坊领居开门一看,大伙儿不都还活的好好的吗?也没见着谁少了指头,缺了眼球,掉落了牙齿。

    但如果读者有雅兴的话,大可以漫步出游,出了波特尔小镇,沿着通往骷髅公墓的道路慢慢行走,大约一公里远的地方,读者自然会发现一只残缺不全的新鲜尸体。

    尸体被动物啃食过,手上缺了四根手指,两颗眼球被生生挖出,嘴角被扯去一大块肌肉,露出两排残缺不全的牙齿,肚腹上开了个大洞,可以看见里面塞得满满当当的内脏。

    鲜血已经流尽,但尸体并没有腐化,这人死了还不到一个晚上。

    镇上的人们会认出来这是镇上臭名昭著的无赖、地痞流氓中最令人生厌的恶棍,那个被人们唤作迪克的大块头。

    他一定是在酒吧与人喝酒,一直喝到酒馆打烊。他被酒精冲昏了头脑,与狐朋狗友们打了个比试胆量的赌约,于是在漆黑的夜晚,冒着倾盆的大雨,摸索着往骷髅公墓的走去。

    走到半路的时候,这个蠢货竟然在大路旁边睡了起来。

    于是,他被在野外出没的野兽盯上,在睡梦中成了那野兽的美餐。

    人们唏嘘了好一会儿,心里却都有些幸灾乐祸,倒不全因为这人在镇上不受欢迎,更主要的原因却不能宣之于口

    倒霉的是旁人,而不是自己。

    这就是人类在灵魂深处隐藏着的阴暗,平时隐而不露,可一遇到事故激发,这些龌龊丑恶的念头就会在心里蠢蠢欲动,如果我们有梦神俄尼里伊般的神力,可以窥见人的梦境,我们也许可以对此初见端倪。

    谁都没有留意,这尸体周围散落的鲜血,似乎有些太少了。

    傍晚时分,波特尔小镇上的瘦美人酒馆里,传来了鲁特琴凄美的旋律,伴随着吟游诗人信口胡编的歌曲,他唱到:

    ”她飘飘荡荡,摇摇晃晃,来到舞会之中。

    手里捧着罂粟花的花束,高高抬着她的头颅,仿佛她是个活人一样。

    我从没见过如此纤细的美人儿。

    她穿着华服,脖子上围着血色丝绸,披着酒红色的披风,穿着黑色的天鹅绒礼服。

    她的眼神深邃幽远,注视着眼前正在翩翩起舞的人群。

    她嘴角带着笑容,嘴唇是如此的鲜红。

    只是她这妆容却似乎有些瑕疵,因为有一条红色的水滴,正从她嘴角滑落,

    就好像迷途的羔羊一样,离开了羊群温暖有力的庇佑,正朝着凶险残酷的世界走去。

    蜡烛在风中飘摇明灭,似乎就要熄灭,她的眼中隐隐现出红光,就好像盯着猎物的食肉野兽一般雀跃而沉着,

    风伯作恶,带来一阵狂风,终于将舞会中的蜡烛全都吹灭。

    人们惊慌起来,尖叫起来,却趁机大胆作恶,袒露身躯,肉体交融,享受片刻的鱼水之欢。

    他们在潘神的催眠下,即将陷入狂欢的癫疯之中。

    谁都没留神:那位不速之客,不请自来的骷髅女士,也在享受着另一番景象的狂欢。

    她正在吸着血呢!

    黑暗许久没有过去,而舞会上的活人在一个个消失。

    他们在享受极乐的同时,也在迈向生命的归宿。

    这难道不是上苍的恩赐,诸神的慈悲么?

    别了,我尊贵的、完美的、令人垂涎的骷髅女士。

    别了,我那卑微而下贱的兄弟与同类们。“

    请允许我们向读者细细描绘一番这位吟游诗人的样貌吧,因为如果诸位读者尚未留意,这位吟游诗人,恐怕就是今后将要陪伴我们,直至故事结尾的主人公。

    他还是个孩子,大概只有十四、五岁的年纪,戴着一顶蓝色的三角帽,帽子遮住了他乱糟糟的金色头发。他眼神坦荡而清澈,容貌俊朗,肤色白皙,时不时露出调皮的笑容。尽管他还是个幼小的孩子,可却由于长期浪迹街头,因而流露出与他年龄不符的沧桑和成熟。

    他穿着一身棉绒的绿色长袍,长袍外又罩着一层灰绿色的半袖衫,腰上系着一根黑色的皮带,皮带上挂着几个兜套,上面拴着瓶瓶罐罐,全都是装着药水的小瓶子。

    他围着当时诗人常见的短裙,细麻布制成的长裤,牛皮制成的皮靴,皮靴底部满是泥浆,看样子他也曾在昨晚大雨的时候出外晃荡,说不定还出城外兜了一圈。

    他这身打扮有些讲究,却也有些不伦不类。但我们如果考虑到他赖以为生的职业,恐怕就会理解他穿着这身服饰的苦心了他需要得体的外表,以此吸引顾客赏脸,给他打赏金币时会加倍勤快。如果遇上某位风流的富家小姐,说不定还能够得到青睐,被她们邀请入闺房之中,窥见一些令人脸红心跳的秘密,发生一段让人羡煞的艳遇。

    但必须指出的是,他既然以卖唱为生,又必须在这儿朝不保夕的世道上生存,自然不能在服饰上大手大脚,招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正如街上百姓常说的那样:”樵夫的儿子,就要穿成樵夫的模样。“

    我们目前还无从得知这位少年诗人的身世,但他既然身为吟游诗人,那这身中规中矩的衣着,对他而言,自然是再适合不过的了。

    他唱完了歌,静静等了一段时间,期待着酒馆的顾客老爷们拍手叫好,赏些钱币,以便让他有继续歌唱的动力。我们知道:鸟兽为食而相残,人却趋利而避祸。这位少年在此谋生,若是得不到旁人赏识,虽不至于灰溜溜的跑出酒馆,可心里还是有些落寞的。

    平心而论,他的嗓子不错,琴也拨弄的传神,可由于歌词不太吉利,晦涩难懂,在这市井小民出没的酒馆里,可想而知,自然找不到知音。他等了好久,东瞧瞧西望望,压根儿就没人理睬他。

    他自嘲的笑了笑,却也毫不气馁,于是轻轻拨弄琴弦,曲调一变,唱起一首欢闹的淫词小调来。此时酒馆里可一下子热闹起来,各个酒鬼听了歌词蠢蠢欲动,眼睛放光,脑袋发昏,下身充血,趁着女侍者走过身旁的时候,借机动手动脚,女侍者尖叫起来,羞红了脸往一旁跑开。

    酒馆的两位保镖可不干了,两人并肩走上前去,架住那些举止荒唐的主顾,运足力气就要把他们撵到大街上。酒鬼们见保镖们霸道,嘴里不干不净,手里也推推搡搡,这几下过招,立即就引发了一场群殴。

    只听乒乒乓乓的声音四处作响,酒桌被掀翻在地,酒杯饭碗到处摔落,周围一片狼藉。其余酒馆的客人们非但不落荒而逃,反而在一旁雀跃鼓掌,大声叫好。老板在木头酒柜后面骂骂咧咧,火冒三丈,可却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两位保镖毕竟是吃这行饭的,过不多时,他们终于制住局面,把那些寻隙滋事的混球揍得鼻青脸肿。两人把一位臃肿肥胖的酒鬼勉力举起,使劲儿往酒馆外抛去。

    可碰巧就在这时候,酒馆的门被推开,一位穿着黑色皮衣的黑发女人走了进来。她一抬头,就看见一个浑身冒着酒气的大肉球往她身上摔来,眼看那肉球的臀部就要砸在她的脸上,她眉头一皱,轻轻一让,在那肉球被上一推,那肉球就以加倍猛烈的力道直飞出去,一下子飞跃了街道,直接落在了街对面的垃圾堆中。

    酒馆中的人高声欢呼起来,纷纷叫道:”米波,祝你长命百岁。“米波自然就是那惨遭不幸的肥胖酒鬼的尊姓大名了。

    少年诗人听着人们欢呼,手指在鲁特琴上伺机弹奏,很快就编出像模像样的旋律来,于是酒客们也拿起酒杯在桌上伴奏,这酒馆里顿时就形成了一首大合唱,人们愈发兴奋,越唱越是欢畅,有些人酒迷心窍,从身上掏出几枚银币,摔在少年诗人的脚边上,诗人露出迷人的笑容,像那人点头致谢。

    那位女子挑了一处僻静冷落的角落坐下,只要了一杯啤酒,就一声不吭的坐在那儿想起心事来。她本来不想引人注意,可想不到刚一进门,立即就成了众人瞩目的目标,于是有几位闲的发慌的酒鬼就对她打量起来。

    正如之前所说,她穿着黑色的皮甲,脖子上围着红色的围巾,黑色长发从脸颊旁披落下来,酒馆的煤油灯光照射在她的发丝上,竟然反射回来,在她发丝上留下一条条光彩,就好像她的长发有如绸缎一样顺滑。

    她的眼睛很大,眸子乌黑发亮,就像是黑曜石一样闪烁,嘴唇鲜红,似乎抹了唇膏,最让人难忘的是她苍白的肤色,就好像雪一样晶莹纯洁,上面没有一丁点儿血色,在她浑身黑色的衬托下,显得愈发刺眼,愈发突兀。

    她年纪在十七岁左右,这是一个含苞待放,令人垂涎的年龄,又是一个罕见的美女,举止沉着,性子孤僻,在这危险的黑夜之中,在这危险的街道之上,来到了这一群危险的男人之中。

    就好像是在草原上迷途的羔羊,像幽灵一样四处游荡,终于来到了另一个群落之中,以为她终于来到了安全的地方。

    可她不知道,这群落的成员,全都是饥饿的恶狼。

第6章 尸横遍野() 
这条街道如果我们从这小镇上有文明人定居开始算起从来没有太平的日子。

    街道的名字叫温莱德小巷,以此纪念在这街道上第一位因宿醉而丧命的蠢货,他名叫温莱德,在冰天雪地的夜晚,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喝得烂醉,在漫天大雪中迷失了方向,沿着被冻得硬邦邦的土地上背道而行,朝远离家门的地方走去。

    人们发现他时,他躺在地上,像婴儿一般蜷缩起来,正搂着一大堆马粪取暖。浑身被大雪覆盖,脸上带着一个傻瓜才有的幸福笑容,早就已经蒙主召唤,乐呵呵的冻死了。

    温莱德起了个坏头。

    从他之后的一百多年里。有无数的醉鬼懒汉前仆后继,沿着温莱德走过的道路光荣死去,他们往往都是在瘦美人酒馆里花光了一天赚来的辛苦钱,然后被保镖狠揍一顿,带着遍体的伤痕,发臭的体味儿,出言不逊的脏嘴,胆大包天的勇气,从酒馆的门口慢慢爬起,在酒意的指引下随意挑选方向,越走越远,直至第二天早上出现在人们的眼中。

    要么死的稀奇古怪,令人啼笑皆非,成为第二天早上人们口中的谈资。要么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到晚上再去酒馆试试自己的运气,看看自己能不能如前一夜那样,再次从酒醒中见到早上耀眼的太阳。

    今天并不是寒冷的日子,虽然昨天下了雨,街上有些湿滑阴冷,但却冻不死喝了酒精,浑身燥热不堪的莽汉们。等他们出了酒馆,觉得身上有使不完的力气,自然就会想到女人。

    他们绝对忍不到回家楼老婆上床发泄的时候,若不能在街上找到雏儿,只怕会随便找个女人发泄。哪怕眼前站的是贵族小姐,甚至是国王的情人,他们也绝不会有丝毫犹豫。

    因此,酒馆里这位美貌的黑发少女,就像身处在飓风之眼中一样,虽然此刻周围宁静死寂,可在她周围却涌动着难以瞧见的猛烈旋风。只要她稍有不慎,就会被这旋风撕裂成碎片。

    酒馆老板擦着酒杯,目不转睛的盯着这位少女,一时也摸不透她的底细,他想:”瞧模样举止,她不像是街上的卖身女,可也不像是某位千金小姐。我从没在这一带瞧见过她,应该是刚来不久的旅客。上帝保佑,让这些酒鬼耐住性子,千万别在我酒馆里闹出人命来。”

    好在那少女喝了一会儿闷酒,起身付了帐,走出了酒馆。

    她这么一动,身后立即站起来好几位酒客,这几人骂骂咧咧,互相瞪视,在身上掏掏摸摸,匆忙付了酒钱。随后推挤着往酒馆外跑去,一个个争先恐后的模样,似乎就怕被别人争了先机,自己只能吃别人剩下的残羹。

    他们跑到街上,一股从下水道涌上来的恶臭扑鼻而来,让他们瞬间清醒了不少。由于温莱德小巷声名狼藉,住的都是些社会的残渣败类,还有一些生活悲惨的下层人,这镇上的领主也从不来过问小巷发生的任何事故,就算街道上血流成河,尸横遍野,官员们也从不为此费神,除非这儿的居民少交了税金,这才会引起上头的注意。

    街上流淌的尿液、遍布的粪便、还有随处堆放的垃圾,自然也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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