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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文豪-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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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还仅和出版社商谈,武侠小说,你可能不感兴趣!”陈风有些摸不着头脑头脑,难道金清婉来这,便真那么简单吗???他可不愿意相信,虽然和金清婉相处时间不上,但金清婉那古灵精怪的性格,彪悍绝伦的身手,却令陈风有些胆寒。

    陈风嘴上噙着淡淡笑意,“呵呵,既然你问道了自己想问的,可以走了吧??我还有事,不便招待你。”金清婉愕然,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竟然有人会赶她走,虽然言语含蓄,不过其中言语却如此。

    性格中骄横一面,顿时显露出来,他长身而起,柔软的身躯向着陈风迫去,一阵香风袭来,陈风心yu扑,然而身却后退,香风有毒,怎可不避!

    金清婉的左手已向着陈风下颚打去。

    好快的身手,陈风惊讶不已。

    还好这几日他与金书海学到了一些精髓,头一偏闪过了金清婉的攻击。“金清婉,你干什么?”陈风的声音有了几分生气。金清婉用拳头回答了他,继续向着他攻去。

    陈风于心有愧,故而仅闪躲而不反击。

    陈风虽天赋异禀,然而学武时日短,而金清婉自小习武,虽天赋不如陈风,不过拳脚却凌厉万千。与和陈风一个半斤一个八两。

    闪躲不攻,然而金清婉却攻击不止。陈风虽然脾气好,却也激起了几分火气。他直立不动,仍有金清婉一拳打中了他的左臂,身子微顿,而后闪电出爪,向着金清婉的左肩膀抓取。

    手爪一捏用劲,立刻制服了金清婉!

    两败俱伤的打法!

    “为何动手!”陈风右手抓住了金清婉左肩,而后左手反制其手,控制住了金清婉。

    “混蛋,快放开我!”金清婉破口大骂道,此刻他娇躯半跪于地,原本就已浑圆的翘臀更上挺翘,分外犹如,玉颊涨得通红,羞愤不已。如若以前金清婉不过存了几分教训陈风的心思,而今金清婉恨不得杀了陈风。

    “贤弟,发生了什么事呀??”两人的打斗声无疑将隔壁房间的孔繁星惊动,走了过来。陈风可不愿意孔老兄望着自己这副恃强凌弱的模样,立马松开反制金清婉的手臂,而后向头猛然一跳,往着门口走去。

    金清婉此刻恨不得打杀了陈风,然理智控制着他没有那般走,在陈风那瞠目结舌的目光中快速整理好了身上凌乱的服饰,而后坐到了就近椅子上,气质仪态挑不出任何瑕疵,比淑女还淑女,比贵族还贵族的优雅而坐。

    孔繁星已走了过来,望见房间一立一坐的两人微微一愣,而后含笑了声:“呵呵,原来贤弟弄得一出金屋藏娇的美事呀,呵呵,老哥可否打扰了!”孔繁星抛给陈风一询问的眼神。

    陈风还未说话,金清婉便优雅作态的立了起来,莲步款款,高贵典雅向着孔繁星走去,而后道:“您便是小风经常提及的孔繁星孔先生吧,久闻您的大名,我叫金书海的女儿,金清婉,见过孔先生。”显然金清婉已打听过孔繁星信息,做了一个‘万福’礼。

    孔繁星微微一笑,而后道:“呵呵,原来是金书海与宁枉眉的女儿,难怪生得如此标致,落落大方出尘,呵呵,你们年轻人先聊,我就不打搅你们了。”

    陈风心吼道,“别啊!”

    金清婉却快走走出了房门,而后道:“孔叔叔找小风有重要的事,清婉就先告辞了,小风,我们的事情改天再说,孔叔叔,再见,小风,我们回头再见。”金清婉面容带笑,非常之优雅,非常之高贵,简直就是名门淑女的典范呀,孔繁星那种以去古代书香门第女子为荣的‘古代’书生都赞叹不已,“世间竟有如斯奇女子。”

    陈风苦笑不已,暗忖“奇虽奇,却并非孔大哥你所想那般美好!”回想起金清婉那双面作态,前一刻对你笑语嫣然,后一刻就可能踢出致命的断子绝孙脚,想着心就哇凉哇凉。

    “孔兄这一招以退为进,可真高明!”陈风自然看得出,孔繁星刚刚yu走不过搪塞金清婉罢了。金清婉主动退避,至少暂时帮他摆脱了这个大麻烦。

    孔繁星疑惑道:“贤弟,刚才何故?你何为对金清婉那般冷漠,竟然送也不送她呢?”

    陈风再度苦笑,他扪心自问今日的苦笑次数真多得他自己也数不清了。金清婉短短几个动作就彻底蒙骗了孔繁星这个一向以眼力见长的学者,真可以当演员去了?额,金清婉似乎就表演系科班出生呀。

    陈风干脆也不回答,扯开话题道:“刚刚我在思考陆小凤传奇系列第三部决战前后,可是却迟迟不能下笔,哎!”

    孔繁星果真不出陈风所料,顿时将刚才事情抛之脑后,而后道:“噢,难道陆小凤传奇第三部还未构思得宜吗??”

    陈风摇了摇头,道:“第三部所有的情节我都已构思好了,可我却不想写,哎!”

    孔繁星心一颤,道:“为什么?难道因为决战前后的人?难道是陆小凤与西门吹雪决战?”如此,孔繁星也不由冷了下。陆小凤、西门吹雪决斗,绝非他所想,因为两个人物都是他平生所喜欢的。

    他非常清楚陈风的写作风格,简单有力,见生死,特别是武者决斗,无非胜负,胜者生,败者亡。陈风没有说话,孔繁星也沉默了会,道:“老弟,不管你如何写,我都支持你!人生并就如此,不求活得日久天长,但求在生命旅程中,那一段时间,一瞬间可以谱写出令世人惊叹的辉煌便足矣,你好好思量,我就不打扰你了。”

    陈风捏紧了拳头,眼眸闪过一道炽热光芒,“原来如此,剑客出手瞬间,一瞬间的辉煌就已足矣!”

    叶孤城、西门吹雪,两人都是陈风所喜欢的人,陈风不希望他们死去,然而他们间只有一人可以驻足在世界上,当他们出手拔剑瞬间,便已注定了结局。

    此刻,陈风也不觉得纠结了,也理解了古龙为何将叶孤城写死了!如若西门吹雪与叶孤城的决斗并未死去,等待他的是什么?一生一世的逃亡,还是被皇帝永生永世囚禁在监狱中,亦或背负着绝世侮辱名头,死在刑罚场上。

    死得其所,死在西门吹雪的剑下才是叶孤城最佳的选择。

    陈风似乎有些明白了前世古典小说与网文小说的区别了。古典小说的人物都非常具有逻辑,一般以人物自身的命运为前提。当人物出场的时候,当人物的生世解开的时候,他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而前世的网文小说呢?大部分都在yin意状态下写作,什么人物命运,什么身世束缚干脆就不存在。

    那样的小说虽然爽快,然而却无落叶归何处的思感?读者寻不到归根之处,仅因为情节而感动,因剧情的爽快而欣喜,苦苦追寻,然读完之后呢?却不明中心思想如何?当然那并非全部的网文小说,而是前世大部分的网文小说如此……

    陈风明白了,理解了!

    陆小凤传奇之决战前后,陈风快速码字,心随着打上去的字,情节而走动,他的心已经彻底沉浸在那小说世界。西门吹雪与叶孤城的命运中。

    当一个人的心都交托给小说,那个人无疑是幸福的。因为他们在用心谱写着一个自己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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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偶遇() 
陈风不习惯逛街,但金清婉喜欢,所以陈风陪伴着金清婉走出了繁华的天然镇,来到了热闹的大都市中。望着前后熙熙攘攘的潮流,陈风笑了笑,他非常喜欢将自己甚至在人流中,那样他会感觉自己似乎已经触碰到了世界的脉搏。金清婉也喜欢这种置身人海中,不过今天却例外。

    女人嘛,金清婉不是一个大度的女人,虽然看上去非常大度。昔日之仇怨,她可铭记于心,陈风曾幻想如果打碎了金清婉的记忆,会如何呢?那昔日种种或许都会忘记,然而她铭记于心的恨意却不会散去。

    陈风从来没有想过他与金清婉那令他有些摸不着头脑的恩怨会在金清婉安定了三四天后结束,这几天陈风战战兢兢,而三天后,金清婉来了,他却没有那么害怕了。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是等待死亡!”陈风也不知道是那位历史名人所言,暂且就是他的专利吧,而今他深表认同这句话。金清婉要求他逛街,宁枉眉、金书海都傻眼了,非常惊讶,如同看外星生物一般看着陈风与金清婉,非常暧昧有猫腻。

    因此,陈风在不知不觉间,就以被过度热情的师娘安上了一个女婿的身份,当然陈风这个这个情商偏低的家伙来言却是有些困难。

    有人说逛街不可怕,可怕的是陪着女人逛街!如今陈风也算懂得了这句自男人内心呐喊出来的泣血言语。陈风怎么也不理解,金清婉那一双修长柔弱的美腿,怎么可能在逛了近百个商店还不累,脸上还神采熠熠。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

    金清婉不是富婆,也没有一掷千金,逛了尽百个服饰店,虽然换了不下于五十件的衣服,而陈风却也双手空空,什么也没有提。陈风也暗叹道:买衣服也要资本呀!

    小说世界的场景并未出现:“陈风抱着堆积如山的商品。”不过在陈风庆幸的时候,情况却直转而下!原因呢?一件白沙长裙。金清婉盯着白裙舍不得放开眼睛,时间一长也觉奇怪,向着长裙瞥了一眼。

    “三千二百!”这是长裙的价格。

    奢侈品牌vtr,陈风苦笑不已,如此价格着实令诸多爱美女性望而却步。金清婉捏紧了拳头,一副想买又不想买的架势,陈风不喜欢逛街,而且几个小时的逛街已经消磨完了他仅存耐心,“买还是不买,快点!”

    金清婉非常出乎意料没有和他争锋相对,向他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相信的请求:借钱。

    金清婉银行卡不过三千元,远远不够。

    陈风迟疑了会,而后将银行卡递给了金清婉,道:“密码六个八,不超过一万元就可以了!”

    扑哧!一声娇笑,“呵呵,逗你的呢!你这个人还不坏,以后不找你的麻烦了!”

    陈风一愣,金清婉已经走远,刚刚他已经做好被打劫的打算,却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结果,真是古灵精怪。他摇了摇头,跟了上去,同时深深望了那件衣服一眼。“她非常喜欢吧!”

    早上出来,近中午,烈阳犹如火炉烘烤得陈风气喘吁吁,而金清婉却精神奕奕,不知疲惫。陈风单着一杯冰水,与金清婉坐在遮阳伞下。望着来来往往,熙熙攘攘的人流,长吁着气。口中无声叹了口气,哎,女人呀。

    他的脚下放置着三个带着,里面几乎全部都是金清婉的衣服,当然也有陈风一个白色帽子,也算金清婉对陈风陪他逛街的奖励吧。

    “咦,陈风?”陈风无奈闭上眼享受着阳光浴,动听的声音响起,陈风睁开眼睛,惊讶道:“南宫风华!”

    南宫风华,人如其名,风华绝代,芳华绝代。陈风也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个女子,可能唯有用“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才可以用来形容吧!一米七二身高,上半身与下半身成完美的黄金比例,绝世完美的玲珑曲线,曼妙婀娜。南宫风华,无论在哪里,都是引人瞩目的焦点,鹤立鸡群。

    重生而来的陈风并未见过南宫风华,然而脑海南宫风华的记忆却无匹强烈!南宫风华犹如上天最完美的杰作,不但倾城倾国,而且气质更是高雅绝伦,旧时在大学中被奉为女神。

    “一见南宫风华,感觉似乎置身在烟雨朦胧中,面对一古代佳人,她的高雅、她的淡然,他的出尘,他的不留于俗世,具让我倾心不已。”这是浙江科技学院,陈风的室友诸葛江南所叹言语。

    大学四年,他曾一次次对南宫风华进行疯狂激烈的追求。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百折不挠。

    “陈风,呵呵,真得是你呀!”动听的声音再次想起,也将陈风自沉思中唤醒。南宫风华昨日依旧,他一身白色衣裙,纯洁犹如雪,似行走在尘世间的仙子,似乎又是在人间世行走迷路的精灵。

    第一次,陈风感觉无法形容一个女子。

    “你是?”自南宫风华出现第一眼,金清婉就打量着眼前这位美丽得过分,气质高雅得过分的女子,而后见到南宫风华走进,忍不住问道。南宫风华轻笑道:“我是陈风的大学同学南宫风华,你是陈风的女朋友吧?呵呵!”

    “不,不是!”金清婉快速摇头,而后道:“请坐吧!”南宫风华也不客气,在金清婉身旁做了下来。金清婉心头一阵烦躁,她感觉随着南宫风华的到来,自己便被死死压制了。

    论气质,南宫风华身上那淡淡的书卷气,举手投足间显现出来的优雅高贵,她虽有,却万分不及。“陈风,你同学来了!”回头瞥见陈风呆呆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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