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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客到:阴阳通婚书-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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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脑的兴奋,怎么也抵不过身体的疲惫,胡思乱想半天,我也渐渐地睁不开眼睛,慢慢的入睡了,直到半夜,睁开眼睛,只见月光下,再也不见冯书桥的身影,身边只有玄武和吴阳阳均匀的呼吸。

    我赶紧爬起来,将那绳索系在树屋的门把手上,硬着头皮溜着绳子下来了,到处找着冯书桥。冯书桥没有找到,却隐隐听到屋中传来低低的吵架声,竟是一个女声!离得太远,她的声音又压得太低,我完全听不清里面在吵些什么,好奇心驱使之下,我便又靠近了些,这下听到一个娇滴滴的女声骂道,“那是我的屋子,为什么要让那些人睡?脏死了!”

    “他们都是石公后人,来开金库的,我理当招待他们,等他们走了,我再给你盖一间新的树屋还不行吗?”

第二百一十三章 移动的库门() 
“不要,你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的屋给别人了,就算再建起来,也不是从前的那一间了!”那女人的声音又传出来,而且越来越大,气势汹汹的。

    何守成压低声音道。“絮娘,别闹了,他们都在树屋上,你再这么吵下去,他们会听到的。”

    “听到就听到,在我自己家,我还不能说话了?!”那女人更加蛮横起来。“放开我,我要出去!”

    屋内传出桌椅翻倒的声音,紧接着就是咯噔咯噔的脚步声,我吓得连连后退。不知道往哪里躲才好,就在这时,一只手抓住了我,我吓得几乎快要张开嘴叫喊,嘴巴却被一瞬间捂住,“别叫。是我。”冯书桥的声音从耳边传来。

    说着,他一把将我携起,跃到房角另一处能遮住身子的地方,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屋内已经冲出来一个急匆匆的身影。月光下,虽然看不真切,但是看那身段,顶多也就是个小姑娘,我一开始还以为是那何守成的妻子呢。

    “絮娘,絮娘,别闹了!”何守成身影灵动,旋即追到那女孩身边,一把将她拉住,扯到屋内,女孩的声音由惊叫变作呜咽,大概是嘴被捂住了。我们也再听不见什么了。

    我和冯书桥悄悄的走远了些。才问道,“那女孩是什么人?!”

    冯书桥道,“看样子不过十六七岁,应该是何守成的女儿。”

    “她妈呢?”

    “不知道。”

    “既然是女儿,老子训孩子,怎么这么唯唯诺诺的?那女儿也太骄纵了吧?”我还是有些不太相信,那个叫絮娘的女孩子,那一副骄纵的指责,那哪里像是女儿,简直像个受到百般宠爱的小三在撒娇。不过人家都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这也不足为奇就是了。

    冯书桥道,“他们已经吵了快一个钟头了,我早就听到了声响。跟着出来以后,就看到了那个小女孩儿,叫絮娘的,何守成几乎对她百依百顺,说什么都听着,但是她还真是挺凶。”

    “好在只是妇女吵架,应该不会有什么旁的问题,我们回去吧。”

    冯书桥想了想,也只得如此,人家的家务事,总不好去管。

    回到树屋,只见玄武也醒了,坐在那里看着我们,“发现什么了?”

    冯书桥摇摇头,“没什么,只是那根绳索的主人找到了,是何守成的女儿用的,这女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到谷里来了,斥责她爸爸不该把我们带上她的树屋。”

    玄武笑了笑,“说不定这姑娘,从未离开过谷里,只不过是没有出现在我们面前罢了。”

    说着说着,吴阳阳也醒来了,众人一说到这何守成如此老实巴交的一个人,没想到竟然被女儿治得服服帖帖,都感慨不已。索性一直聊到天亮,也都没有再睡了。

    天刚蒙蒙亮,何守成便果然如昨晚承诺,喊我们下树屋,到了树下的屋子,只见木桌上已经摆上了热茶热粥,还有一些黑乎乎的肉,撕成一条一条的,也不知是蒸熟的还是炒熟的。

    何守成尴尬一笑,“诸位,山谷幽深,并无什么物资,粥是我自己种的米熬的……”

    还没等他说完,我便接着笑道,“粥是你自己种的米熬的,茶是你自己酿的水煮的,肉是你自己打的野味蒸的,对不对?”

    何守成被我一打趣,脸上又红了起来,“姑娘取笑了,取笑了,实在没有什么能够拿得出手的东西招待几位。先吃些垫肚子吧,等会儿还要往山里去呢。”

    玄武最先端起热粥喝了两口,又搛起一筷子那黑乎乎的肉丝吃了起来,咀嚼两口,连声呼好,“不错,不错!你们都尝尝。”

    他这一发话,我们便知食物没有问题,都拿起筷子来吃,没想到那米粥看着不怎么样,入口即化,香甜软糯,那黑乎乎的肉丝更是了不得,又鲜又美,又有嚼劲儿,不知是什么肉,好吃的不得了。

    吴阳阳大吃大嚼,“这是什么肉啊,这样好吃!”何守成嘻嘻笑道,“这是风干的野山鼠肉,是……是我自己腌制的。”见他又是支支吾吾的样子,我们几个都不禁好笑起来,明明就是女儿腌制的,非得说是自己弄的,这对父女,也是挺好玩的。

    “野山鼠,也能有这样的美味,看来咱们在城市里不管过得多风光,吃的都不知道是些啥,哪有这样的好东西?”吴阳阳一边囫囵吃着,一边嘟嘟囔囔说道。不一会儿,桌上食物便被我们几个风卷残云。

    何守成也趁此时间换上一双厚底布靴,长袍变作短袍,率先往外走去。

    玄武朝我们都看了看,嘴角露出微笑,“跟上他。”

    路上,玄武对何守成问道,“六十一甲子,你何氏五代,已经在这里度过了两个甲子,今年金库的入口在何方?”

    “丙申,金猴,乙未后,丁酉前,天干之丙属阳之火,地支之申属阳之金,论方位,该是轮到东南角了。”

    吴阳阳一听,惊道,“金库的入口每年都在变化?”扑有吗技。

    何守成笑了笑,“这是玄二爷精明之处,为了不让贼人轻易找到金库。”

    “可是……这是怎么做到的?”连冯书桥也纳罕起来,“藏金之地,是个固定的地点,金库口怎么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化呢?”

    “这就是玄二爷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地方藏金的缘故啦!这个地方,也不知是什么高人留下,亦或是上古哪一路神仙位列仙班之前的修炼道场,每年山形都在变化,你们记住今年看到的这些山,明年来再看,纵使外形未变,但是脚下的路会全部发生移动,就连我那小屋,也会不知道移到哪里去,除非是知道这里移动规律的人,否则就算是大罗神仙,也难进来。”何守成嘻嘻笑着说道。

    吴阳阳一听,脸上兴奋好奇比所有人更甚,“若是真有这么神奇,那我就该收拾着包裹来住上个十年八年的,想来这里也是修道的好地方!”

    何守成笑道,“待玄二爷和小翼王将金库挪出,你想来住多久就住多久。”

    玄武却低低道,“金库我们不会挪走的。”

    何守成眼皮一抖,“玄二爷的意思是……将来我何氏后人还得继续守着?”

    “怎么,你不想再守了?”玄武微微笑了笑,问道。

    何守成连忙摇头,“祖上对着翼王石公的尸骨磕过头指天发誓,世代守卫金库的,守成若是坏了规矩,到下面怎么跟祖宗交代?”

    玄武还是笑着,“若是只是因为对祖上无法交代,而必须继续留在这里,那我去帮你交代,除非你自己真心愿意守,其余的,玄某并不强求。毕竟时过境迁,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还知道这个金库所在的人,已经没有几个了,就是有那么几个,我也不担心什么,一代不如一代,连他们的先人都找不到这金库,我料想留下的这些蠢材,穷尽一生,也不会找得到这里来的。”

    何守成脸色微变,“洪氏还有后人?”

    玄武点头,“连我石氏遭受灭门之灾,尚有苟活至今的后人,更何况是当年家大业大,只手遮住半边天的洪氏呢?”

    何守成这才连连摇头,“若是洪氏还有后人,那我何守成拼死也要继续守护下去。这金库哪怕是再也不能重见天日,也轮不到洪氏后人来取!”

    看何守成激动地样子,我们都有些疑惑,他先前的口吻,分明是不想继续守库了,一听到洪氏有后人,又坚决表示宁死不会离开,实在是怪。

第二百一十四章 婆娑树() 
何守成生了一会闷气,回过神来,见我们几个都看着他,连忙尴尬笑道,“我何氏先祖,当年也曾被天王洪秀全迫害。落得满门抄斩、妇幼充妓作奴的下场,因此祖上有训,与洪氏之仇不共戴天,咱们何氏后人,甚至不许与洪氏结亲。”

    我笑了笑,“百多年的恩怨,其实到现在也该淡漠了。姓洪的又不是他洪秀全一家,姓洪的坏人固然有,好人更是千千万,你们家族其实也该放下这些恩怨了。毕竟洪秀全只怕连尸骨都化为灰飞了。”

    没想到看起来老实憨厚的何守成却对我的话嗤之以鼻,“姑娘,您这样说话,可就不对了,人活一世,要的就是气节和信念。若是没有这两点,人便和墙头那无风骨的野草没什么区别,一会往这边倒,一会往那边倒,最后以至于还能做出认贼作父、卖国求荣的万年遗臭的坏事!”

    何守成说得正气凛然,一时间让我都有些下不来台,我尴尬的立在一边,不知如何应答,没想到一句小小的劝慰的话,倒牵扯出他一肚子的大道理来。

    玄武道,“何氏一门,各个铮铮傲骨,若非如此,也不得在这不毛之地,忍受孤独寂寞,守着金库一百多年。薇薇。你的话,确实说的不对。”说着他有意无意朝我看了一眼。扑有亩扛。

    我心知他是在安抚何守成,便赶忙趁机道歉道,“对不住对不住,我以为不过是小冤小仇,没想到是这样不共戴天的灭门之仇,那洪秀全确实欺人太甚,仗着自己手上的权力,残忍的排除异己,实在是惹人痛恨!”

    我和玄武连翻安慰,总算是把何守成的怒气压了下去。这时候我们也都才算是对他稍稍有了些了解,看似老实憨厚,实为忠肝义胆,看似木讷圆滑。实为嫉恶如仇。玄武说的没错,若非这样的人,是忍受不了山中寂寞甘守一世孤独的。

    不知不觉间,我对何守成突然多了两分敬佩,至少我就做不到他能做到的这些。

    山路崎岖,除了冯书桥,大伙儿都走得气喘吁吁,何守成倒是气定神闲,大气也不喘一口,只怕他多年谷中生活,全靠吟诗作画、练功打坐来打发时间了,倒是因祸得福,练就了一身的好本领。

    越往山中走,我也越发的明白了玄武为何把金库移到这里来了,若说黔西神笔峰中的甬道造化神奇,那这里更是钟灵毓秀,山形每年变换这已经够惊人了,更神奇的是山谷中处处弥漫着厚厚的雾瘴,简直伸手不见五指,不过行走一个钟头左右,我浑身都被雾气打湿了。

    “这个地方,真的是鬼进来都要迷路!”吴阳阳嘟哝着说道。

    何守成早有准备,为了怕走散,带了一根绳索,让我们五人,全都牵着那根绳索跟着他走,这样就不会走丢。冯书桥与玄武怕我走失,更是一前一后将我夹住,吴阳阳最后垫底。

    何守成走了一段,但觉路上无聊,亮开嗓子唱了起来,也不知道唱的是什么,咿咿呀呀的,还是他的乡音。但是歌调时而高亢嘹亮,时而婉转低沉,刚开始听着不觉什么,时间久了,竟然有种想哭的感觉。没一会儿,玄武和冯书桥竟都跟着他一起哼了起来!

    一曲唱毕,我对冯书桥低声问道,“你们唱的是什么?”

    “这是当年义父翼王军中的军歌,说是军歌,却也是用家乡小调改的,只要是广西广东一带的老人,没有人不知道这个调调的,我已经一百多年没有听过这么完整的了,心中实在感慨。”

    玄武那么低调而沉闷的人,竟然也能跟着哼唱起来,可见冯书桥说的没错,百年之后,异地异地遇乡音,其实是一件很令人心酸的事。

    “到了。”

    何守成唱完小调,突然停了下来。

    我们几人本就是牵在一根绳上的蚂蚱,领头人停下来之后,便都刷刷停住脚步,只见眼前雾气比先前还要更浓,低头连自己的衣领都看不见了,若不是冯书桥的手一直还牵着我,我简直有种深陷绝境的绝望感。我想大家应该都能体会这种感觉,被浓雾包裹的时候,和掉入无尽黑暗其实是一样的,因为看不见,身边的一切都是未知的。

    “乾、震、坎、艮、坤、巽、离、兑。”何守成嘀嘀咕咕的念了几句,不知又在做什么,耽误了一会,才道,“今日乃为坤卦,坤为地,咱们从下方进库吧。”

    玄武淡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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