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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小曼?要不……你去安慰下?婆婆好像哭的很伤心呀?”马程峰小声道。
“啊?我……我可不去,咋安慰呀?你难道忘了吗?你记得上次你在古墓里边捡回来的那块小牌子吗?我总不能跟婆婆说你别等了,你家老爷们都死在坟窟窿里了吧?”常小曼也有些为难。
马程峰其实刚才听到这老太太是姓水的,立刻心里就想到了自己捡回来的那块木牌了,牌子上刻着“神行太保”四个大字。这神行太保在清朝末年的时候,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轻功门派,他们的轻功路数绝不比盗门的千里一夜行和燕飞朝阳慢,堪称是当时的轻功双绝。刚才他见水老太太出手擒住草爬子,更加是确信无疑。
“死鬼,多少年了?你说过会回来的,难道你忘了家中还有媳妇儿等着你嘛?我不敢死呀,怕死了后,你回来找不到我!”水老太太一边说一边面朝东方望着明月,她老泪纵绗,看来这么多年这样的情景都不知道延续了多少个****夜夜了。
老人们的爱情观念都很传统,真的是从一而终的,女人嫁了后,一辈子就只有这一个男人,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哪像现在的年轻人啊,今儿一个明儿一个,别说你好几十年不回家了,你就算赚钱稍微少点,立马就给你踹了!水老太太这一等就是好几十年呀!那才是真正的忠贞!
“额……婆婆,我想给您看个东西,但您得答应我,看了后别太难过。”马程峰有些为难,但他觉得还是该把实情告诉水婆婆,她已经七十多岁了,已经时日无多了,等了大半辈子够了,该是有自己生活的时候了。一天不知道自己男人的死讯就得等下去。
“喏,您看看认识这个小牌子吗?”马程峰从兜里把“神行太保”的牌子递给了她。
老太太颤抖着双手,接过小牌子,不停地在手上抚摸着,摸完了还放在胸口处,尽情感受着丈夫曾经留下的气息,无声的诉说着对丈夫的思念。
“这……他……你……”对于老一辈江湖人来说,这牌子就是命根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牌子都丢了,那不用猜,小命也就交代了。“他在哪儿?带我去给他收尸。”她已经知道了丈夫的下场。
“婆婆节哀顺变,我本不想说的,可……可见您整日思念夫君,这样下去也不是个法子呀?您放心,这次我回去后立刻就吩咐手下把神行太保的尸体给您带回来,您也不必过于悲伤,其实这么多年了,您早该想到是这个结果的。”马程峰搂着水婆婆的肩膀拍了拍。
要说这世界上,到处都是缘分,马程峰机缘巧合在古墓下偶遇神行太保的尸体,一年后,来到灵州城,又被水鬼引路见到了看守水灵居的老太太,这无形之中也许就是他身上的那块小牌牌在给他引路吧。
水老太太说这样吧,老身都在这汉水河活了大半辈子了,也不急于一时。也罢,算是缘分一场,别的老身虽然帮不了你们,但若是汉水河里的,我倒是可以指点一下。
水老太太别看久居深山,但可是个明白人。当初他们几个找到这儿的时候,人家就嗅到他们三人其中一个身上有水腥子味儿了,那人跟自己算是同行,也就是朴老蔫。水边上的人来这里干嘛?在水上寻宝,多半都与水中的风水位有关,也就是那座传说中的玄武岛!
(本章完)
第1138章 大战一触即发()
“那玄武岛活人去不得,除非是那种命。”水婆婆说。
“那种命?哪种?”马程峰和小曼好奇道。
“婆婆说的是命中至少要有三水之人,也就是大海水,井水,以及天水,三水合一!沉入水中的玄武已是水神了,寻常之人不得靠近。”朴老蔫替婆婆解释说。“不瞒婆婆,玄武岛的位置在下已经了然,下去也不难。”
“嗯,后生,我知道你不是寻常之辈,老身要说的是,其实这汉水河几十年来的漂子,就与那玄武岛有关,只有破了玄武岛上的风水,才能让汉水河从此太平呀!”水婆婆缓缓说道。
“婆婆,那您这么多年一直都在看守水灵居,肯定也去过玄武岛吧?”
水婆婆回忆说,去年的时候,有两个人曾来此处请她出山,让她带他俩去玄武岛。那二人均是三水之命,他们当时说的理由是要为灵州城百姓向水神祈福,并且还保证事成之后要为水婆婆重新翻修这水灵居。
水婆婆的手艺跟朴老蔫一样,都懂得这水里的禁忌,他见这二人不似江湖上的贼寇,便带他们去了。他们俩也是实实在在地祭拜了一阵,然后就匆匆离开了。
水婆婆当时只是站在岸边远远的望着他们,也没太看清这二人到底做了什么,待他们走后,她又细细观察,只是发现玄武像前的祭坛里全都是香灰和纸灰,倒也没见有什么异常。
“那二人一个是楚湘云的父亲,一个是雷四爷,他俩去年肯定是在玄武像祭坛里拿走了什么东西。”马程峰断言说道。
“所有问题都指向了玄武岛,看来明天就能揭开谜团了。程峰,天色不早了,马上日出,咱们是不是早些回去呀?”
水婆婆得知丈夫的死讯后,再没理由在这荒山野岭里待下去了,她决定离开水灵居,跟马程峰这次一起回关东去给丈夫收尸!当即就简单收尸了下,顶着清晨第一缕曙光,给所有漂子上了香,然后把水灵居打扫的一尘不染,再无眷恋!头也不回地跟他们走了!
元宝山下,那艘鬼船已经烧成了一堆灰碳,焦黑的船骨架下露出了一个小盒子,盒子不大,看上去好像是口小棺材似的。马程峰撬开一瞅,里边装着的竟然是一下子恶臭的粘稠血液。这一夜的大火竟然没有烧光它,可见此物之邪了!
水婆婆告诉他们,这些黑血都是这么多年来溺死在汉水河里的漂子们怨气所结成的。只需放在太阳光下暴晒就可以了。
大伙上了汽艇,水婆婆亲自掌舵,朝着灵州西的码头驶去。马程峰累了一宿了,四仰八叉地倒在甲板上晒着太阳打盹。
“哎?其实他对你挺好的。”小曼坐在他身边道。
“谁?对我好的多了,你又说哪个女孩啊?”马程峰故意岔开话题。
“别打岔,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他知道你这臭脾气,你不愿意受他恩惠,不愿他帮你,他就派高手在暗地里帮你,也真是用心良苦了。我就不懂了,你为什么对他有那么大的成见?你都说了,一笔写不出两个马字来,他可是你亲爷爷呀,岁数也不小了,差不多得了,别总和二爷过不去。”小曼劝他说。
马程峰嘴里叼着小烟,咳了一声道:“我说管家婆,这现在还没嫁过来呢,怎么着?这就要当我的家了?”
“马程峰你别不识好歹行不行?他是你亲爷爷,接触这么多次了,我觉得老爷子对你真不错,根本不像你所说的那样,你想没想过,当初他抛弃你奶奶是不是有苦衷?有什么难言之隐?”
马程峰倔脾气一上来谁也拦不住。“行了,你别替他说好话了,我问你,我若是因为什么事突然抛弃了你,让你苦苦等我一辈子,你就不怨我吗?哪怕是为了你和家人好?”
小曼叹了口气,简直不可理喻,这叫打的什么比方?她指着驾驶舱里满头银发的水婆婆说。“你看,水婆婆等了神行太保几十年了,她冤过吗?他们老两口的感情只有他们俩自己知道,你奶奶生前不也是没有埋怨过二爷吗?那你又何苦呢?”
“得了,你以后少在我面前提他,打住吧!”马程峰翻了身,索性闭上眼睛继续睡觉不再搭理常小曼。
上午九点多,小汽艇靠岸了,回到酒店一看,酒店里已经爆满了,不是酒店生意好,而是酒店所有客房都已经被从西北来的人给包下了。乔迁为了支援马程峰夺得灵州的生意,足足派来了一千多号打手,个个都是心狠手辣之辈。
如今,一切准备就绪!大战一触即发!
“葬礼办了?”马程峰问风尘仆仆的花不乐。
“嗯,还算顺利,另外,我在雷家搜过了,确实没什么可疑的东西。”花不乐答道。
“好吧,哦对了,我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你,你的老仇家,叶珊来了,你打算去欢迎她嘛?”马程峰打趣道。
“我靠……叶……叶珊?不行……不行不行!我得闪了,一会儿你帮我跟雯雯打个招呼哈,过一阵子我再回来找她,拜拜了!”这天不怕地不怕的采花贼没想到已经被叶珊吓破了胆,连人家的名字都听不得了。
“哎?瞧你那点出息吧,叶珊就那么厉害?她不就是个女人嘛?怎么着?你个采花贼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娘们给吓住了?回来,我还有事让你帮我办。”马程峰拽住了他。
“哎哟大哥,你就饶了我吧,那叶大小姐对我几乎免疫呀!要是落到她手里,她不得把我千刀万剐了?”花不乐苦苦求饶。
“没那么严重,再说了,叶家也没有那样的高手,现在我的人全到了,你还怕她不成?去,也没让你把她怎么样,给你个简单点的任务,两个小时内,你给我把她翻出来,就用你们采花贼的本事!我还不信这么大点个小城找个女人有多难?”
(本章完)
第1139章 采花贼寻美人()
这采花贼的本事全是跟女人有关的,只要让他们盯上的女人,就算走到天涯海角也跑不了。他们的鼻子就像狗鼻子一样灵,闻到女人身上的体香后就会记在心间。世上,每一个女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体香气味,你甭管这气味到底是不是真的香,但是对于采花贼来讲却是十分敏感的,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种生物气味。
“有好处吗?你知道的,我这可是要冒着生命危险给你干活呀!”
“好处?你确定跟我要好处?好吧,那你走吧,我绝不拦着你,你日后也别指望在我们这儿混吃混喝了!另外,只要让我在热河看到你,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我擦,马程峰你不用玩的这么绝吧?哥们吃的也不多,喝的也不多!你也太小气了?”
“是是是,我小气,住宾馆,一晚上能花我好几千块钱,这叫我小气?你这采花贼还真难养活呀?你还是继续流浪去吧,没准能碰到个什么富婆把你包养了呢?”马程峰抱着肩膀幸灾乐祸,就知道花不乐肯定离不开他们。花不乐现在已经不是野生的了,完全习惯了现在的富贵日子,再过不得苦日子了,跟着他们多好呀,有吃有喝的。
“额……我觉得这事咱们还能再商量下,比如,咱们是不是能谈下条件?如果我找到叶珊,帮你捉住了她,嘿嘿……那能不能让哥们我先尝尝鲜?你知道的,男人总有征服欲嘛!”
“滚犊子,想哪去了,叶珊对我有恩,就算我们之间现在有什么误会,我也不能加害于她!你想都别想!还不快去?要不然中午没饭!”马程峰一脚踹在他屁股上给他蹬了出去。
灵州虽是小城,那个时候人口不过是十来万,可想从这是来万人里精准地锁定一个目标那也不容易呀!人们形容寻找一样东西困难总用大海里捞针,可最起码捞针知道它肯定是沉到了海底了,没准就飘在海底的泥沙上。灵州城是古城,也不小,三教九流都有,城里城外那么大的面积,叶珊真要是故意藏在什么地方不让你找,那谁能找到啊?
可天底下唯独这花不乐有这门本事,花不乐一副吊儿郎当的打扮,头顶耳畔斜上方,还插着一朵火红火红的玫瑰花,走在街上极为炸眼,老百姓碰到了还以为这小子是个GAY呢!其实呀,这朵玫瑰花就是他们采花贼延续到今日的一种身份象征了。这朵花也有讲究,的的确确是鲜花,但你闻吧,没味儿,一点多余的气味也没有,还以为是朵绢花呢。
玫瑰花上的香味只有他们采花贼能嗅到,而且这气味是可以控制的。采花贼的本领可是从不外传,各门各派都有自己的独门功夫,那采花贼的功夫其中有一部分就在这朵玫瑰花儿了。
花不乐坐在马路牙子上,旁若无人一般从鬓角发丝间把这朵玫瑰花摘了下来。他拿着鲜红如血的玫瑰花在手中把玩着,原本人家花不乐长的就俊,再加上那年头能穿着这么前卫,手上拿着一朵玫瑰花,不免就惹的经过的女孩子们纷纷驻足观瞧,指指点点,说这小帅哥有可能是从国外回来的,气质真好。
“花儿花儿,告诉我美人在何方。”花不乐举着玫瑰花凑到鼻子前嗅了嗅,煞有其事地自言自语道。
说完后,他做了个十分潇洒的动作,径直把这朵玫瑰花抛向了半空中,只见玫瑰花飞到半空中后,好似一个降落伞般,四边的花瓣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