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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问米-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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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书明上手掀开白布,尸检已经做完,遗容也整理妥当。
  阿卡神色安详,脸上也不见有伤,只是极瘦; 皮包骨头一样,乍一看; 有一些脱相。
  “尸检结果怎么说?”宋书明抬头问老李。
  老李眉头紧锁; 说:“伤在后背,只有一个伤口,却是致命伤。”
  两人合力,轻轻将阿卡翻了过来。
  阿卡背后两块因为瘦弱而更显凸出的肩胛骨中间; 有一个血红的圆窟窿,伤口皮肉外翻; 像是被一枚巨大的子弹穿过。
  “这么大的伤口; 是什么造成的?”宋书明问。
  老李指了指旁边透明的证物袋,说:“法医从阿卡体内,找到了这个。”
  证物袋里是一块小圆扁片; 乍一看像生了锈的硬币。宋书明凑近一些,才发觉这“硬币”外圆内方,深褐色有锈迹。
  “这是一枚,铜钱。”宋书明说。
  林愫猛地回头,捏起透明的证物袋,仔仔细细看了一圈,才说:“铜榆钱。”
  “金桐在外,包裹着一片榆钱铸造而成。这是,辟邪的法器。”
  老李点点头,说:“我看到铜钱的时候,也猜到,多少应该与邪门异事有些关联。”
  “阿卡的尸体,是两天前发现的。”
  “西四环边上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统一收集建筑废料的垃圾桶里,散发出奇怪的恶臭,有工人好奇,拿了一根长棍拨弄,发现了一只人脚,立刻报了警。”
  “我们发现阿卡的时候,他身上穿的衣服破破烂烂,也没有携带手机钱包。还是录入了DNA之后,在失踪人口库里,找到了他当初为了找姐姐阿采的时候,留下的DNA信息。”
  “比对成功,身份确定,我才想起来,你当初曾和我提过这个刘阿卡。”老李唏嘘。
  寻亲多年,寻到后来,都是靠着心底的信念在强撑。宋书明越苦越难,越不愿对外倾诉,那几年逢年过节被老李叫到家里吃饭,强支起笑脸假作洒脱,也是不愿大好的日子拿自己的痛苦给别人添堵。
  后来再过节,宋书明婉拒老李好意,只说自己和另外一个也在寻亲的福建小伙约好了,两人要搭个伴,一起过节。
  老李这才知道刘阿卡和刘阿采姐弟俩的事情。后来宋书明遇见林愫,也曾与老李提过,是阿卡从中牵线。
  阿卡亲人尽皆不在,说起来,就连认尸,都要靠着宋书明和林愫这两个打过交道的“朋友”,这才急匆匆致电宋书明,叫他赶紧回来。
  “阿卡的死亡时间,是六天前。”老李看着林愫,说。
  林愫点点头,从麻布小袋中一件件掏出法器。黄符纸、铜金盆、陶瓷碗、绿豆水和一袋糯米,和当初她替阿卡问米的时候,一模一样。
  林愫凝神静气,正中坐好,面前端正摆着铜金盆。左手捏诀,指尖在盆上转了一圈,铜金盆跟随着她的动作微微开始发抖,发出嗡嗡嗡的空鸣声。
  林愫从麻布小袋里面摸出一小撮五色糯米,自上而下高高撒入糯米盆中,四散开来。她指尖糯米明明只有一小把,洒了很久却不见洒尽,好似无穷多一般的糯米自她指尖流下,慢慢垒成一座糯米山包。
  林愫慢慢收了手,又从袋中掏出一支阴沉木筷,在绿豆水中浸过,迅速插进那糯米小山中。
  阴沉木筷在糯米山上左右摇晃不定,却□□没有倒下,良久之后,才停了颤抖,直直立在盆中。
  林愫头上沁出汗滴,手中黄符纸上写明了阿卡的生辰八字,却迟迟不见她动作。宋书明在一旁看得着急,却大气也不敢出,怕惊扰了她作法。
  前后约莫十多分钟,林愫终于将两掌合十,引出一撮小火苗,把黄纸符燃了。
  “如何?”宋书明问。
  林愫面沉如水,嘴角深深抿起,说:“我,什么都没问到。”
  两人相识三年,林愫在宋书明眼中,一直所向披靡,无所不能。
  这样胸有成竹却铩羽而归的情况,宋书明还是第一次见到。
  他诧异地顿了顿,这才安慰林愫说:“是不是太累了?”
  问米这术法,简单却低效。依托的,就是生人与死魂之间千丝万缕的一点点牵念。
  阿卡在这世上,故旧不多,林愫和宋书明,已经算是难得的朋友了。
  可为什么林愫这次问米,却一点成效也没有呢?
  林愫脸色更加难看,咬牙说:“我要用一次引魂铃。”
  宋书明一惊,引魂铃这法器有些特殊,引来的并不是魂,而是灵。
  就算能引来阿卡的念灵、悔灵或者痛灵,也对他们查案无益啊。
  “死马当做活马医吧。管不了那么多。”林愫烦躁地甩甩头,左手捏诀,右手轻轻摇动腕上的引魂铃,黄纸符上写了阿卡的八字,挑在桃木剑尖轻轻点燃。
  三人身旁渐渐涌起一阵阵的雾气,寒意彻骨。可是左等右等,直等到黄纸符燃成灰烬,也没有见到上次曾出现在他们面前的那排垂柳。
  引魂铃,也招不来阿卡的魂灵。
  返程的路上,宋书明还在安慰林愫:“老李那边,还会继续探查,周围的监控,还有案发的现场都会慢慢查到。”
  “我们回家好好休息,等到有了新的消息,再过来试一次。”
  林愫情绪仍有些低落,眼睛望向车窗外,低声说:“我总觉得,这次的事情,没那么简单。”
  好在隔了几天,老李果然有好消息传来:“阿卡遇害的案发现场,找到了。”
  发现阿卡尸体的工地,是刚刚拆迁后的老旧小区,进行回迁房改造。工地旁边接连几片破旧小区,也都是五十年代左右的老建筑,也在排队等待拆迁。
  小区老破,治安和物业都不怎么好,手里有点钱的人纷纷搬走,这一片越发荒废,渐渐沦落成远近闻名的群租房小区。
  阿卡就住在这小区内,可也不知道他这两年都做了些什么,竟穷困潦倒到连群租房都住不起的地步。
  阿卡住的那栋楼,楼高七层,七楼之上就是屋顶,屋顶上还有小小一个设备间,四平米大小,只在墙上开了二十厘米宽的一个小洞,被住在七楼的黑心房东,以每个月九百块的价格,租给了阿卡。
  住在顶楼原本就冬冷夏热,更何况阿卡住在顶楼上面的设备间,连正儿八经的窗户都没有,勉勉强强才违规接上水电,更遑论暖气空调。
  林愫打眼一看,一阵心酸,忍不住对宋书明说:“是一直没有工作吗?怎么会这么潦倒?”
  老李插了一句:“倒真是有可能。阿卡住在这里,时间也不算长。我们问过房东,前后也就不到两个月。”
  “在这之前,他行踪不定,到底去了哪里,我们也还没完全查清。”
  “上一次他用身份证买火车票,还是离开北京南下的时候。这之后,也不知道他是坐了不需要身份证购票的城际长途车,还是搭便车,还是骑车进的首都,就没有记录了。”
  阿卡自外地归来,在房顶上的设备间里蜗居了将近两个月,也没有出外工作过的迹象。
  设备间里只有一张木板床,铺了薄薄一层棉絮垫,和一张洗脱了色的旧床单。床边放了一张小学生写字台,像是阿卡从外面捡回来用的。
  桌上放了一排插线板,放了一盏台灯,一面小风扇,和一个手机充电器,基本上就是阿卡全部的家当。
  “有充电器,却没有手机。”宋书明问老李,“钱包手机都不见,门锁完好,毫无破门而入的痕迹。”
  “窗户如此窄小,又在顶楼,阿卡的伤口是后背而入,如果这间房间是案发第一现场的话,那么基本可以断定,这是熟人作案了。”宋书明说。
  老李认同道:“没错,我们也是这样认为。”
  “刑侦现场勘测之后,在这个地方发现了喷溅出来的血迹,从墙壁蔓延到地面。”老李伸出手,指了指面前地上一片暗红,又让宋书明站在他身前背对着他,模拟还原案发时的情形。
  “凶器自后背而入,血迹喷溅的方向正是如此。DNA结果也已经证实,这一片血渍,正是来自阿卡。”
  “可是凶手杀了阿卡之后,是如何将他从楼顶上的设备间搬下七楼,又运到相隔两公里外的建筑工地呢?”
  阿卡身材再瘦弱,也是一米七高的成年男子,一百二十多斤的体重,搬起来还是有些吃力。
  何况,从七楼上到楼顶阿卡所住的设备间,还有一段竖着的梯子需要手脚并用地攀爬,并不像上下楼梯这样简单。
  只凭着一个人的力气,要身负死尸,再手脚并用地爬梯子,一路上还得小心不要引起别人的怀疑。
  这实在是太难了。
  宋书明转身看着老李,说:“所以,不仅仅是熟人作案,凶手还不止一人?”
  “监控方面有进展吗?怎么说?”
  老李叹口气:“这一片五十年代的楼房,住的不是搬不走的老人,就是群租的打工仔。”
  “马上就要拆迁,就算装了监控,也要很快拆掉。谁还费事再装呢?”
  如果有监控,他们一开始查案也不会如此大费周章效率又低。
  现在这样漫天撒网的查找线索,也实在是没办法的办法。
  “好在刑侦在案发现场,找到了一根头发。”不幸中的万幸,老李轻轻舒了一口气,继续说,“是一根微微发黄的长发。”
  这倒十分出乎林愫和宋书明的意料。这样小旧的一个房间,怎么会出现一根头发,还是一根长发?
  是阿卡有了女朋友,还是这根头发是杀害阿卡的真凶留下来的?
  “我们已经在做DNA比对了,目前还没有找到匹配的信息,只能继续等待。”老李说。
  宋书明点点头,说:“有线索总比没有线索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论他是谁,只要他还在这世界上,就一定能被我们揪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新作的封面P出来了啦,好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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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噩耗

  案情未破; 阿卡也不能入土为安。宋书明心里过意不去,去买了黄纸金元宝来; 就在阿卡住的顶楼设备间外面; 支了个盆子草草烧了。
  林愫当然知道无用,但也理解他做这些是只是为了心安,便什么也没说; 随他去了。
  两人回到家中,情绪都很低落。
  花面灵狸转世的橘猫被林愫取名叫做又花,见两人出门几天之后终于回家,十分高兴,喵呜一声便朝林愫扑来; 抱着她的脚丫啃了几口,又一个扭身躺倒在地; 四脚朝天; 露出柔软的小肚皮,喵呜喵呜撒着娇,向林愫恬不知耻地求抱抱。
  放在以往,林愫定要好好揉弄又花一番以示亲热; 可是她今天情绪低落,实在提不起兴头; 只默默蹲下身; 轻轻摸了摸又花的脑袋,就转身进了洗手间。
  又花细细喵呜一声,又是委屈又是不解; 小跑几步扒着卫生间的门不放,像是要进来一样,爪子在门上刮出刺啦的声音,无端惹人烦躁。
  还是幼狸更通人性一些,猫着身子走上前,叼着又花的后脖子,把她叼去阳台,温柔给她舔毛梳发。
  说起来这一猫一狸本是母女,可又花转世之后早将前尘过往忘了干净,只依稀对幼狸极为亲近依恋。
  幼狸到底是灵兽,极为敏感聪慧,自又花被宋书明抱回家就隐约若有所觉,日日黏在又花身边,同食同住,同卧同起。
  幼狸身形大又花许多,那时虽还是幼崽,却已是成年母猫的体型。又花一来二去,被幼狸日日亲近,倒像是把幼狸当做自己的母亲似的,一猫一狸果然延续了上一世的母女情分,只是妈妈和女儿倒了个个儿。
  又花渐渐长成大猫模样,幼狸也长大了许多,已像一只威风凛凛的小花豹。宋书明和林愫睡在卧室,卧室和阳台之间有一扇透明玻璃的推拉门,常年半开。幼狸睡在阳台上,林愫特意买了大型犬的狗窝,布置得又暖和又干净。
  林愫原本在卧室里又布置了猫窝,可又花并不愿意睡,自己叼着身下的垫子跟着幼狸睡在阳台。
  子鼠原来也曾肖想过阳台的位置,可刚一进家门,见到一猫一狸哧溜一声就钻去了阳台,连忙回头狗腿地望着林愫。
  林愫忍俊不禁,两手一摊,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子鼠眼中露出绝望的目光,在屋中环顾一番,终于把窝安在了厨房。
  厨房也挺好,吃喝都方便,子鼠住下之后,又长肥了好几圈。明明是一只黑老鼠,此时却与又花差不多大小。
  又花刚刚到家的时候,子鼠还大它许多,刚刚往又花身边大摇大摆的一站,想树立一下权威,哪知幼狸立刻跟上,虎视眈眈立在又花旁边。
  子鼠立时怂了,狗腿地冲着又花吱吱叫了两声,绿豆眼滴溜溜一转,干脆耸着脑袋靠在又花身边,蹭了蹭她圆圆的猫头。
  又花不过刚刚满月的奶猫,还是孩子心性,见子鼠与她亲近,便与子鼠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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