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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问米-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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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怎么可能?”宋书明喃喃道。
  作者有话要说:
  我自觉提示的很明显了~


第99章 蝙蝠
  宋书明几乎以为自己那一瞬间看错; 使劲眨了眨眼睛。
  他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半点不敢松懈; 紧紧的跟在许言和苗榛榛的后面。
  江安花园是上了年纪的老小区; 总共只有三栋楼,苗榛榛租住在一号楼,紧靠小区大门口。
  果然如苗榛榛所说; 许言走到小区前面,就不肯再往前。
  苗榛榛拖着他的手撒娇,他却一直摇头,只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发。
  榛榛无奈,只能挥手告别; 他静静地站在原地,目视着榛榛走远; 进了小区又上楼。直到榛榛家客厅灯亮起; 他才转身,一直挺立的肩背瞬间松懈下来,垂下头来,深深叹一口气。
  宋书明猜测许言要去坐地铁回家; 自己便也准备跟上。可下一秒钟,一直忽明忽暗的那盏路灯突然毫无征兆,彻底的灭了。
  宋书明震惊地瞪大了眼睛,几乎再次以为; 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你是说,他消失了?”林愫紧锁眉头; 难以置信的问道。
  宋书明仍未缓过气来,默默点头。
  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路灯熄灭的那一瞬间,许言竟然消失不见了!
  许言与榛榛热吻的时候,路灯也曾忽闪,由明转暗的那一瞬间,许言的身影竟像是与夜色融为一体,彻底隐匿在这黑暗之中。
  可再下一秒路灯亮起,许言却又好端端的站在那里,连摆在榛榛腰窝的手,都没有变过位置。
  宋书明张口结舌,还以为自己精神恍惚,看错了眼。
  可是当许言与榛榛道别之后,他这次确实真真切切的消失在宋书明的眼前。
  “是不是榛榛也被抹上了水牛泪,像我一样见到了人皮罗刹?”宋书明问林愫。
  林愫默默摇头,说:“哪里有这么多水牛泪?苗榛榛一穷二白,人皮罗刹跟她出去吃饭,还都得自己掏腰包买单,也忒不划算了。”
  “会不会是鬼魂?”宋书明怀疑道。
  “除了榛榛和你,还有别人见过许言吗?”林愫问。
  宋书明想想,说:“有的,榛榛的同事也曾见过许言接她下班,还打趣过二人。”
  “没有了排他性,那就不是魂不是灵。”林愫说,“我估摸着,要么就是你老眼昏花看错了人。”
  听这一句,宋书明对她摩拳擦掌怒目而视,林愫冲他眨眨眼睛,笑着说:“要么,就是榛榛遇到的,十有八九是个妖怪。”
  “许言第一次与榛榛相遇,是在晚上,地铁站旁边。”
  “第二次,是一样的时间,一样的地点。”
  “苗榛榛是个宅女,平时不喜欢出门。许言假造了一个借口,说自己在投行工作,平时非常忙碌,只能匀出每周五的晚上,和她约会。”
  “两人约会的行程和节奏,几乎从未变过。每次都是等到天黑之后,许言接苗榛榛下班,先去奥都商场吃饭,再送苗榛榛回家。”
  “就连今天晚上,苗榛榛明明约许言六点见面,可是六点的时候天还未黑,许言硬生生拖到了天黑,才肯露面。”
  林愫深吸一口气,问宋书明:“许言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天黑呢?”
  “他又为什么,一定要尽力保持同样的约会行程和路线呢?”
  宋书明被她问的满头雾水,喃喃接了句:“因为,他喜欢晚上出门?”
  他原本只是顺着林愫的话随口接了一句,哪知林愫面露微笑,说:“不对,他确实是喜欢晚间出门。”
  “他喜欢晚间出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掩饰他的与众不同。”
  “他尽力保持同样的约会安排和路线,雷打不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路上的一切都很熟悉,都在他掌握之中。”
  “他,是个瞎子。”林愫沉声道。
  不,这太荒谬了。宋书明震惊之后再一细想,却觉得林愫的推论处处都是漏洞。许言就算再会演戏,盲人与正常人差别还是太大,更何况,一个盲人,要怎么和苗榛榛看电影?
  林愫见宋书明面露疑惑,微微一笑,说:“我话还没说完。”
  “他是个瞎子,但却不是我们所认为的瞎。他陪榛榛看电影,不是真的为了看,而是,他很喜欢黑暗。”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不是人。”
  “他不是人,那他会是什么?”宋书明问出了声。林愫却不着急,拿过一支笔,一边在纸上画着图线,一边循循善诱问他:“是什么东西,昼伏夜出,专门在夜间出没?”
  “是什么东西,擅隐蔽,通体遍乌,天黑之后便与夜色融为一体?”
  “是什么东西,擅夜行,却视力不佳?”
  林愫面有得色,举起她画成的那幅画,对着宋书明招摇。
  宋书明明明觉得自己已经知道正确答案,此时一看她画上的图案,两扇波浪形的翅膀,中间细细的虫子身体,额上带须翼尖有毛,像一只招摇的花蝴蝶,却又有些摸不准了,犹犹豫豫开口
  说:“蛾子?”
  林愫只觉得自己脑门上青筋跳了两跳,压抑住给宋书明一拳的冲动说:“是蝙蝠!”
  宋书明心中腹诽,本来已经猜到正确答案,却被林愫的画给误导了。
  他瞥了眼林愫面上表情,紧紧闭上嘴巴,一个字儿也不敢吐。
  林愫深吸一口气,继续说:“昼伏夜出,极擅夜行,视力不佳,靠声波辨位。”
  “苗榛榛这次遇到的,是一只得了道又很多情的蝙蝠精。”
  “江湖人称…蝙蝠侠。”
  蝙蝠精,多情又很爱穿风衣,跟这个许言听起来,真是十分相像。
  林愫刚上初中的时候,不知被老林吓唬过多少次不许谈恋爱,那些个生的漂亮又有型的男孩子,在老林口中便个个都是蝙蝠精所化,专门勾引未经世事的小姑娘。
  老林将蝙蝠精说得十分可怖,专门趁林愫在床头贴F4的海报的时候,敲着烟袋在林愫身后摇头晃脑嘀咕,专说那蝙蝠精,样貌清秀俊俏,身材瘦削有型,一袭黑风衣,如玉的皮囊底下却是一副彻头彻尾的黑心肝。
  蝙蝠精生的那样好,就是为了勾引未经世事的小姑娘。
  少女元阴未散,精血大补。蝙蝠精费一番手段将女孩子骗上了床,云雨之后吸尽精血。
  不过一夜之间,豆蔻少女便如耄耋老妪,华发尽染银霜,满面皱纹遍布。
  林愫被唬了一跳,赶紧伸手捂住光滑细嫩的脸皮,心有余悸。
  再有那长得俊俏的男孩与她说话,她也只板了面孔,一双亮晶晶丹凤眼朝着人上下打量,直看得人男孩七上八下,心里打了退堂鼓。
  老林专门将蝙蝠精昼伏夜出,不能见阳光那一节隐去不提,此时瞅着林愫活成了一只小尼姑,眼角含笑,心中十分满意。
  哪知再恐怖的故事,也敌不过人类追求异性的生物本能。
  不过再一年,林愫便晃着黄纸符,挥着桃木剑,大喝一声:“精怪若来,我便端了它的老巢。”言毕,便毫无心理负担的,喜欢那长得好的,篮球打得好的,俊俏同桌小班草。
  宋书明忍俊不禁,看林愫张牙舞爪的小模样,实在难抑心中喜爱,忍不住将她揽入怀中,在发丝上亲了又亲。
  “所以说,你只是听老林谈过,却没有亲眼见过这个传说中的蝙蝠侠?”宋书明问她。
  林愫难得玩笑:“真要是被我见了丰神俊逸的蝙蝠侠,搞不好你这小脸蛋,就入不了我的眼了。”
  宋书明哈哈一笑,捉起她的手,抚在自己脸上,调笑道:“言外之意,是我这小脸蛋,现在可在你的眼里?”
  他边说边拿脸去蹭她的,肌肤相触有两分微凉,些微的悸动也难分清是温度带来,还是传说中的触电般感受。
  他与林愫这般要好,宋书明对即将发现自己所爱非人的苗榛榛便充满了怜悯。
  他担心夜长梦多,隔了一日便约榛榛出来,就在奥都商场她常去的星巴克。
  宋书明与苗苗约在了下午三点,她却迟了二十多分钟才到,甫一见面连忙叠声道歉,说对不起,自己出门忘记了时间。
  “难得和许言去一趟公园,今天天气正好,我们躺在草坪上晒太阳,不知不觉都睡着了,就睡过了头耽误了。”苗榛榛粉面带汗,两颊微红,很不好意思地说。
  “你和许言,今天出去了?”宋书明张大嘴巴,惊讶问道。
  苗榛榛点头,说:“对啊。”
  “今天白天,出去的?”宋书明还不肯死心,再次追问。
  苗榛榛有些诧异,说:“对,今天白天,就去的清河郊野公园。”
  宋书明问:“你们以前,在白天出过门吗?”
  苗榛榛扑哧笑了,说:“我们又不是鬼,怎么可能只在晚上出门。”
  “平日上班,不都是白天出门?”
  “许言虽然一般都是晚上有空,但是不忙的周末,我们也会出去约会啊。”
  “喏,上上周六上午,我们还一起去过他的大学,在食堂里吃了顿饭呢。”
  “上个月我身体不舒服,也是他抽了周六陪我去航天医院看病。”
  “怎么可能,只在晚上出门呢?”
  苗榛榛浅笑出声,掏出手机对着宋书明晃了晃。
  手机屏保,正正好是两人合影,就在清河郊野公园的绿地上,许言将苗榛榛抱在怀中,笑语盈盈,阳光洒在二人脸上,更显得一双璧人,肤白如玉。
  作者有话要说:
  替大家排除一个错误答案。
  但是这个错误答案之前也没有人猜到啊嘿嘿。。。


第100章 人面
  “不是蝙蝠精?”林愫诧异地睁大了眼睛。
  宋书明摇头; 说:“肯定不是。”
  “按你所述,蝙蝠精只能昼伏夜出; 不得见日光。可是苗榛榛和许言; 曾经在白天的时候约会多次。许言,不可能是蝙蝠精。”
  林愫哎了一声,两条寡淡的眉毛聚在一起; 思索道:“那,会是什么呢?”
  两人原本认为许言只在夜晚活动,因而才猜测他是蝙蝠精所化,可如今苗榛榛既然说他能见日光,那蝙蝠的推论自然就被推翻了。
  可如果不是蝙蝠; 为什么路灯灭掉的时候会消失在夜色之中,为什么许言和苗榛榛约会的行程这样固定; 为什么许言不愿意进苗榛榛的家门呢?
  林愫有些愁眉苦脸; 她不知道许言是什么精怪,就很难出手对付。
  宋书明跟着愁眉苦脸,末了灵光一现,试探性的问她:“要么; 我把子鼠带去闻闻?”
  话音刚落,哎呦一声,脚腕子上就被子鼠狠狠咬了一口。
  林愫扑哧一声,叹口气; 说:“没用的。”
  待到周末,许言再约苗榛榛出去约会; 宋书明千叮咛万嘱咐,让苗榛榛告诉他约会的时间地点,他好过来盯梢。
  苗榛榛对此很有意见,在电话里支支吾吾对着宋书明半真半假的抱怨:“我请你,是请你帮忙查查许言的。可怎么你不跟着他,倒一天到晚跟着我们,还专挑我们约会的时候?”
  宋书明有苦难言,只能嘿嘿搪塞她:“我这是在岗敬业,敬职敬责。相信我,周末大好时光,我也有女朋友,要有的选择,谁愿意去当个灯泡精啊?”
  于是这次盯梢,宋书明带着女朋友林愫,一并跟着去了。
  宋书明和林愫提早到了苗榛榛家对面,许言出现的那一瞬,饶是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林愫仍是抑制不住的惊呼一声。
  许言生的实在是太好了些!
  皮肤白皙晶莹,亚麻色的头发微微卷曲,玻璃珠般漂亮的眼睛,像戴了美瞳一般。他今天身上倒没穿风衣,穿了件再普通不过的薄羽绒服和牛仔裤。那般烂大街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却显得风姿绰约,长腿笔挺,整个人像是从电视银屏中从出来的小鲜肉。
  林愫“哇”了一声,到底只是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身体中的荷尔蒙在见到帅哥的那一瞬间飙涨,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宋书明酸溜溜看了林愫一眼,清清嗓子说:“长得那么奶油,有什么好看?”
  林愫却连眼睛都没从许言身上挪开,说:“这还不好看?那什么算好看?”
  宋书明也不知怎么,心里来了气,伸手把她的脸掰过来对着他的,干脆地说:“经历过事的,三十岁左右的,成熟的,最好还有几道伤疤能凸显下男子气概的,这样才算好看。”
  林愫眉眼弯弯,难得见他吃醋的样子,也不出声怼他,倒歪了脑袋,认认真真看他半响,这才伸出双手托住他下巴,说:“这才好看。”
  不过片刻功夫,苗榛榛从楼上下来,扑进许言怀中。两人手拖手,先去离得不远的华茂大厦吃饭,又坐车去了清河郊野公园,放风筝。
  两人一路卿卿我我,一直玩到下午四点多,许言才送苗榛榛回家。
  宋书明已见过几次两人拥吻,此时实在见怪不怪。林愫与他相处,平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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