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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世为花妖[完结]-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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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她生长在钢筋水泥的大都市,从没到农村玩过,没见过真正的稻田,也没见识过农家生活,此时倒觉得有趣,很用心的记下村民干活的手法和步骤,偶尔村人收工回家有些忘在田里的工具,她就趁着月色拿着像模像样的操作一下,割几把稻子,或者锄几下地。

    学的最好的是编织箩筐等物件,这是农妇趁休息时在树阴下做的,开始蓝雨只敢远远看着,后来胆子大了就干脆变成藤蔓躲在树上看得仔细点,过后马上自己动手,还有一些巧手农妇用草编织的蚱蜢等小玩物她也觉得有趣,可惜那个太小,编织又复杂,农妇的手又很快,看不清楚学不会。

    这样平淡的日子蓝雨倒觉得很有意思,觉得如果能作为人这样过一辈子这样过是幸福的吧。

    金貂开始的时候还很好奇的跟在蓝雨身边好奇的看着人类的活动,过不久就不耐烦起来,就到经常在附近游玩,经常逗弄附近的野兔野狗,不过听从蓝雨的话不进村里打搅戏弄村子里的人或动物,村外的蓝雨就没管那么多。

    经过风寨的事情后蓝雨认为一个跟外界联系稀少的地方,如果有外人进去就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进而容易对其来历产生怀疑。若是人来人往的大城镇,每天都有很多陌生人进出反而不容易引人注目。所谓大隐隐于市就是这个道理,她打定主意以后要到大城市去生活。

    终于又过了半个月,村里的的粮食收割完毕,村人开始大包小包,或背或扛,也有赶着牛马的,成群结队往外走,一般是天刚朦朦亮就出发天黑了以后又空着手或者提一小袋东西回来,应该是要把粮食拿到集市上去去卖了换回来的。

    蓝雨观察了两天以后决定跟在村人后面后面去市集看一看。开始的时候只敢远远跟着,不让人发现,后来走上了大路,周围的行人多了起来,她就大着胆子,直接跟混在了到行人中间去了。

    路上的人都急着赶路,形色匆匆,并没有什么人注意到这么一个瘦弱身着粗布的少年。蓝雨顺利的跟着人们走到了一个小镇里,小镇不是很大,餐馆饭铺却不少,应该是商贸繁荣之地,要不然哪有那么本地人到整天到外面吃东西。

    蓝雨小心翼翼转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异常以后,就开始东摸摸西看看,不过她兜里没钱,也不敢变出来惹人怀疑,要知道凡是银钱类的东西,防伪度极高,古今皆如此,以她的功力变些粗陋的衣服竹篮之类的骗骗过别人的眼睛还可以,金银钱财类细看细摸的就办不到了。

    不知不觉得蓝雨走到了一条看起来比较高档的大街上,着条街上的行人明显比前面少,路面也很干净,看着街上琳琅满目的店铺,蓝雨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粗布衣服,还是不要进去招人白眼了。于是退了出来,又在几个打扮朴素的大婶后面转到了另一条街上。

    这条街很热闹,各种叫卖吆喝声此起彼伏,各种杂乱的商品就摆在地上任人随意挑拣。既有针头线脑之类的小商品,也有瓦缸瓷器之类的大件商品,还有不少东西蓝雨根本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光看不买终究还是不能尽兴,囊中羞涩的蓝雨自然就想要赚点钱,怎么赚呢?找工作,自己能做什么?自己在古代没有一技之长,技术活肯定不行,力气活搬搬扛扛的赚钱少,耗费功力。

    做点小生意也许行,蓝雨还有张白老虎皮换钱,匆忙出风寨的时候没想要了,是阿布硬塞过来,单纯的少年还为不能报答蓝雨的救命之恩而懊恼不已,从那天把老虎带回风寨众人的表现看,这种老虎应该是很罕见的,物以希为贵,老虎皮自然应该值不少钱。

    在几个卖兽皮的的摊子前观察了一下,这里卖的东西价钱都很低,一只野兔卖二十文,一张好的狐狸皮才一百文,一文钱一可以换一个肉包或是两个大馒头。而且购买这类东西的人也不是很多。

    蹲在街角听了一会那些卖猎物人闲聊,蓝雨才知道皮毛类的一般人舍不得买来用的,只有城里的大户人家喜(www。3uww。com…提供下载)欢用皮毛做的袍子或者饰物。所以这些东西也只有拿到城里才有大价钱,不过去城里的路太远,又不好走,中途还容易被人打劫,所以他们是不去的。

    逛了一整天,蓝雨才出了镇,找了个僻静的小山林修炼,并把困在背篓里一整天的金貂放出来活动。变成人形活动了一天,她累得很,也没精神管金貂一溜烟的跑去玩了,很快进入忘我的修炼状态。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蓝雨发现周围有异常响动,睁开眼睛看,只见一团黑影从眼前闪过,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金貂立即扑了上去,一扑正着。蓝雨就着皎洁的月光看去,原来是只兔子。

    这只倒霉的兔子被比它小一倍的金貂压在爪下,正死命挣扎,就被一口咬断了喉咙。

    也许是今天一整天都在考虑钱的问题,蓝雨看这兔子的尸体第一个念头就是太可惜了要活的可值二十文钱呢,死的放三天到赶集的时候早臭了。

    这样一想倒让蓝雨想起了一个赚钱的办法,不过要自己亲自抓的话,恐怕消耗的法力少。金貂去抓的话倒是不用法力,只不过金貂赚钱自己花的话,好像有剥削童工的感觉。

    蓝雨还是忍不是问:“小金,你抓动物会觉得辛苦么”

    “不会啊,很好玩的,可惜以前我们住的地方这些动物太少,都不够玩的。”金貂摇头晃脑的回答。

    “那你能帮我多抓点么?”蓝雨扭捏的道。

    “好啊,我马上就去抓”难得蓝雨主动吩咐它做事情,金貂像一个急于在大人面前表现的小孩一样兴奋。

     



第九章 猎人生活



    小镇上的集市是三天一次的,刚想说不用急的时候,金貂已经快速度的钻进草丛去了。第二天,蓝雨刚结束清晨的修炼就看见金貂拖了好几只肥大的兔子到她跟前,全是活蹦乱跳的。

    本来金貂还要继续去抓的,蓝雨阻止了它,太多也不容易卖出去。

    一共五只兔子,蓝雨先用柳条编了个简易的大笼子,把兔子装起来,放在一丛青草旁养着边。余下的时间继续修炼,为了走出森林林,她消耗的功力不少,虽然中途也有在修炼,可还是没有消耗的多。用前世的话来说就是入不敷出,收支达不到平衡。长久下去容易破产。

    作为妖精,过分使用功力,导致修为可就意味着死亡,血桃老头说过多数妖精到了红尘以后就容易被那花花世界迷住了,导致无心修炼,最后耗尽功力而亡。

    三天后的清晨,蓝雨又用用柳条编了个小点的笼子把兔子装了进去,用一跟扁担挑着快步往镇上赶,其实她并不是很着急,只不过上次看到清晨赶集的人全都及匆匆的,也就有样学样了。

    到了镇上,经过一家名叫鸿运来的酒楼门口的时候听见,有人喊:“小哥,那边挑兔子的小哥请等一下”

    开始蓝雨没在意,等那人叫了第二次,她才意识到是在叫她,停下来回头看,只见一名矮胖身着青衫的中年男子像她招手。

    出了风寨以后蓝雨就再也没跟人说过话了,忽然被人叫住一时之间不知道作何反应,只呆站在哪里。

    “小哥,这兔子卖么?”那名男子快步走过来指着蓝雨背后的兔子问道。

    她忙点点头;“卖的”

    “多少钱一只”

    “二十文钱一只”,

    “我全买了,挑到后院去吧”中年男子很爽快的道。

    蓝雨拿着一百文钱很高兴的出了酒楼,一下子就把兔子全卖完了,还省了摆摊的时间,又可以到处逛逛了。

    逛到一个卖刺绣的摊子前面的时候她停了下来,那些刺品都很精致,上面绣的花鸟全部活灵活现,作为为女孩子很难抵抗这类东西的吸引力,卖刺品的老婆婆很殷勤的招呼:“小哥,给你媳妇卖点什么么?”

    蓝雨意识到现在自己是男子打扮,买绣品有点奇'www。kanshuba。org:看书吧'怪,幸好老婆婆误会了,不用解释一个男人买类东西做什么,一问价,一条绣鸳鸯的小手绢要五十文钱。就急忙走开了,太贵,何况买了也用不上。

    又走到一家卖成衣的铺子前,蓝雨看着身上用法术变出来的粗布衣服,上想到次在风寨那长老就是从衣服上看出了自己的破绽,于是就决定要买一套衣服穿。进铺子一问价,最便宜的才三十文一套,比鸳鸯手绢便宜二十文,就马上数出三十文钱买了一套深蓝色的。

    买完衣服以后蓝雨就没多逗留,直接出了镇,钻山林里把衣服换了。这衣服挺粗糙的,布料有铜钱那么厚,颜色染得也不均匀,恐怕一洗就得掉色,穿上去挺不舒服的,好在也只有变成人形的时候需要穿,也只能凑合了。

    想到今天一天的收获,她就笑了,总算是个好的开始。以后要慢慢攒钱,争取在镇上买个房子,又可以继续过人的生活。

    又过了三天,金貂又抓了六只兔子,蓝雨再次挑着兔子经过鸿运酒楼门口时又被那中年的掌柜叫住了,还像上次那样把兔子全部买走了,临走的时候掌柜的笑咪咪的问“小哥,家住哪里啊”

    这一问让蓝雨心里一惊,不是掌柜的看出什么了吧?只得含糊的说:“山上”

    掌柜的问:“小哥除了兔子还能抓到别的么?”

    看着她疑惑的目光,掌柜的解释道:“我这小店平常南来北往的客人挺多,不少客人都喜(www。3uww。com…提供下载)欢吃新鲜的野味,小哥要是能打到别罕见点的动物,我愿意高价购买,不过要活的。”

    高价收购啊,蓝雨心想这挣钱快点,于是就点头答应。

    有金貂在,打多少野味都没有问题,但蓝雨不想太惹人注意,还是隔几天抓只狍子,加上几只野兔或山鸡,送过去,偶尔还抓只野猪或者鹿。

    蓝雨慢慢知道了现在所处的地方叫千山山脉,周围那么多山这名字倒业贴切,小镇原来叫枯木镇,很奇'www。kanshuba。org:看书吧'怪的名字,小镇已经有几百年历史了,名字的由来已经无法考证,有人说这小镇最开始是由一户人家用周围枯萎的树木搭建而成供来往人歇脚的茶棚,没正经起名,随口就叫枯木茶棚,这地方后来逐渐变成交通要道,来定居的人多了就形成一个热闹的小镇,大家就叫它枯木镇。

    还有一种说法带点神话色彩,说是有有棵千年枯木成妖,残害附近百姓,后来有一得道高人闻讯赶来收服了枯木妖,高人因此得道升天,这种说法蓝雨很怀疑,哪有除了妖以后不用高人的名号命名反而用妖怪的名字命名小镇的。

    不过那都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与现在扯不上关系,日子就这么悠悠的过去。

    蓝雨不是那种容易跟人自来熟的人,经常来枯木镇送野味也只认识了鸿运酒楼的掌柜也是鸿运酒楼的老板。掌柜姓王是个很豪爽的人,心肠也很好,经常把酒楼剩下的干净饭菜送给小镇的乞丐,偶尔有客人吃完东西忘记带钱他也不计较,让人家下次记得给就可以了。

    半年后的一天,在给酒楼送野兔的时候王掌柜的忽然问蓝雨,能不能打到老虎,并说有个远方来的客人,重金收购,不过要上好而且完整的。

    老虎毕竟是猛兽,皮毛越漂亮的老虎越凶猛,捕杀已是不易,还要不损坏皮毛就更难了。因此客人在周围许多小镇转了很久都没买到满意的,来到这个小镇就托王掌柜的帮忙打听。

    蓝雨想起自己那张白老虎皮,趁这个机会把虎皮卖出去也好,有多的钱就不用住在荒郊野外了,还可以买辆马车代步到远点的地方见识一下,靠两只脚走路实在太累,又消耗功力。

     



第十章 小村血案



    蓝雨把老虎皮在王掌柜面前展开的时候,王掌柜不由得眼睛发亮,饶是他在这里地方经营酒楼见多了各种的兽皮,但怎么华美的白虎皮还是第一次见到,除了头上那个王字外,整张虎皮全是银白色的没一根杂毛而且完好无损,拿到院子里在阳光的照射下更是能闪着朦胧的白光。

    “好皮,好皮”王掌柜连声赞叹道。“小雨啊,怎么好的老虎皮你舍得卖。”

    蓝雨笑了笑:“再好的虎皮在我这种猎户手里也没用,还不如一床好棉被,穷人手里哪能留得住好东西,早晚还是得卖的,不如趁有人肯出高价就卖。”

    “也对,卖了它,娶个漂亮媳妇暖炕头过个红红活活的小日子比什么都美”王掌柜的一副了然的表情。古代娶妻生子是头等大事,穷人家的小子想娶媳妇都得攒一大笔彩礼钱。

    “劳烦掌柜的给估个价,这虎皮卖多少钱合适?”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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