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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霸天下-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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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部的通文我没有。”
    李落深深的吸了口气:“我是按军令行事,你跟我走,如果你真是被冤枉的自然不会有人为难。你应该相信我,军中容不得徇私枉法。”
    “相信你?相信你老子早就变成一只箭猪了!”
    方解冷哼了一声讥讽道:“你丢尽了大隋军人的脸!你对不起你身上这一身铁甲!如果你真如你说的那样大隋军队里容不得徇私枉法?那你之前不管不顾的下令一阵箭雨射过来是在做什么?如果你问心无愧,为什么队伍不打出大隋的战旗?!”
    老瘸子看着方解,悄悄竖起一根大拇指。
    方解说完这番话之后就不再言语,而是冷冷的看着李落。他的横刀就架在自己脖子上,锋利的刀锋只需轻轻一转就能割破他的咽喉。
    李落的脸色极难看,沉默了好一会儿之后忽然转身就走:“你们手里有他的东西,必然是不会真的干出对不起大隋的事。我回去之后自然会向将军问清楚,如果你真的犯了死罪,便是追到帝都我也会把你抓回来。”
    “放心!”
    方解看着他的背影说道:“你可以到演武院来找我!”
    李落的脚步一顿,没有回头说了一句:“我也是演武院出来的,所以我希望你能进去。但你要知道的是,天下间最不能容忍废物和叛徒的地方就是演武院。”
    他加快脚步,一边走一边喊了一句回营。五百精锐的大隋战兵转身离开,动作依然迅速而整齐。等那些士兵走远之后,方解终于坚持不住一屁股在地上坐了下来。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后背早就已经湿透了。
    “小丁点,你手里的是什么东西?”
    即便已经被抽空了力气一样,他第一句问的还是那个东西是什么。
    小丁点白了他一眼:“我还以为你真的那么勇敢呢,原来人家一走你就怂了是什么东西不关你的事,自己找地方喘气儿去吧。”
    小丫头一转身,甩着马尾辫跑回马车那边。
    
    
    “小家伙,想不到你还确实有几分胆魄。”
    老瘸子坐在方解的马车上,喝了一大口西北烧后笑呵呵的说道:“那个李落是个心眼直的家伙,大隋的军队里从来不缺这样的人。我最欣赏的也正是大隋军人这种直,无论是士兵还是将军都直的可爱。只是正因为心眼直,回去之后怕是没什么好下场喽没完成军令放走了你,他不死也得脱层皮。”
    “滚!”
    方解几乎是用尽力气喊出了这个字,然后用手指着老瘸子的鼻子尖大骂道:“老子本来也没把你当行侠仗义的豪侠,可也没想到你竟然是落井下石的小人!本来因为小腰姐,因为你自己号称是九品的高手,老子对你心里还存着敬意,可你太他娘的不是东西了滚!滚回你自己的马车去!”
    出乎预料的是,老瘸子竟然没生气。
    在他身上,似乎看不到一点真正强者应有的风范。
    他抠了抠鼻子,嘿嘿笑着说道:“你真以为老爷子我是怕了那五百小喽啰?就算那是五百个可以修行的大隋右骁卫精步营的人马,老子身为九品高手难道还能怕了他们?精步营,重骑兵,是李远山手下的两头猛虎。可老子手有屠龙刀,会怕他两只小猫咪?”
    他顿了一下,用肩膀拱了供方解:“你自己想想,老瘸子我为什么要等到放箭之后才动手?”
    “因为你就是个怂货!”
    方解狠狠瞪了他一眼,索性看向另一边。
    “白痴!”
    老瘸子骂了一句道:“就因为老子是九品强者,所以才不会干那种一口气屠掉五百精兵的傻事。非不能而不为也懂不懂?要用最小的消耗干成最大的事,这才是最正确的选择。枉你还说自己是个合格的斥候,立下过二十一次战功我呸!我是故意让那小子下令放箭,你身边两个人虽然不算高手,但挡箭没问题吧?”
    “趁着他们羽箭射出之后,再上箭的空当老子突然出手,擒贼先擒王这非但要有高绝的修为还要有过人的胆魄和智慧。要不是看你不算太笨,我才懒得跟你说这些!”
    方解冷哼一声,不言语。
    老瘸子一边喝酒一边问道:“你最后站出来走到那牙将面前,老爷子我比较欣赏。”
    方解撇了撇嘴道:“这才是勇气!”
    “屁!”
    老瘸子道:“你以为我欣赏的是你的勇气?你那也能叫勇气?你距离那个牙将两步半站住,恰好是他手臂伸直再加上横刀的长度,再多进一寸,他的横刀就能轻易的割开你的喉咙”
    方解一惊,忍不住看了老瘸子一眼。
    老瘸子嘿嘿笑了笑道:“眼力,计算,心智都不俗,可惜了要是你能修行,老爷子我再收一个关门弟子也无妨。可惜可惜”
    “你他娘的就是来讥讽我不能修行的?”
    方解猛的坐直了身子骂道:“滚蛋!”
    他骂的解气,大犬和沐小腰却听得心惊胆颤。沐小腰握紧了红绫,大犬带上了手套,唯恐老瘸子一怒之下把方解撕把了撒气。要知道在老瘸子眼里,方解真的就跟一张纸片似的好摆弄。撕碎了也成,揉成一团也成。
    “哈哈!”
    老瘸子还是没有生气,大笑几声跃下马车,一个恍惚消失不见,再看时已经到了前面红袖招的马车上。翘着二郎腿悠闲喝酒,还哼着不知道什么曲调的歌。
    西北大风
    漫卷天
    边塞杀胡
    遍地烟
    一首离别曲唱尽英雄骨已烂,豪杰血已干
    后面的语句听不清楚,也不知道是他自己想的词还是真有这曲子。不动听,嗓音沙哑,但透着一股别样的味道,让人心里有些难受。
    “你还真敢骂”
    大犬凑过来,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叹道:“你知不知道,他随随便便动一动小手指头,就能在你脑门上再戳出一个屁…眼来?”
    方解笑了笑,看着老瘸子低声道:“别拿他和陆小凤相提并论,他更贱越是骂他,他越开心你信不信。我要是以后天天骂,没准过几天就哭着喊着求我做他徒弟!”
    “陆小凤是谁?”
    马车微微摇晃,老瘸子似乎是睡着了。马车里的两个女人在下棋,从李落来的时候就开始下,一直到李落离开队伍重新上路又走出十五里,这一盘棋才下完。姜还是老的辣,但下了这么久她也只赢了一目半。
    要知道十年前在帝都长安,礼部尚书怀秋功这样的大国手,与她对弈也是互有胜负。
    “看出来了?”
    夏大娘一边收拾棋子一边问。
    坐在她对面的息烛芯没说话,只是微微皱了皱眉。
    车厢外面的老瘸子嘿嘿笑了笑语气很奇怪的说了两个字:“怪胎。”
    
    
    与此同时
    大隋帝都长安城
    长安城里最恢弘的建筑必然是太极宫,而太极宫里最要紧的地方必然是御书房
    身穿黑色绣团龙帝王常服的中年男子猛的站起来,脸色从来都是古井不波的他此时却忍不住激动起来。他快步从龙书案后边转过来,看着面前报信的大内侍卫急切问道:“你再说一遍,在哪儿?”
    六梁冠,飞鱼袍,袖口上还绣着流云图案,能穿这样服饰的大隋朝廷里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大内侍卫处统领罗蔚然,一个是侍卫处副统领兼情衙镇抚使侯文极。
    “飞鸽传书,那人在最西北的边城樊固出现过,只停留了一日就走了。”
    “见了什么人?做过什么事?说了什么话?”
    “先去了红袖招,然后在一个狗肉铺子里和一个边军斥候同桌喝酒划拳,好像和那斥候关系不一般似的,划拳输了,还被那小斥候在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当日夜里离开了樊固,之后就又不见了踪迹。”
    “哈哈哪来的这么有趣的边军斥候?敢打他的屁股?”
    这个世上权利第二大的却一直想跟权利第一大的那个人叫板的大隋皇帝眼前一亮:“去个人,把那个斥候给朕带到帝都来!”
    “那个斥候好像积累了二十一件军功,已经启程往帝都这边来了,参加演武院的考试倒也不是个俗人,才十五岁。”
    情衙镇抚使侯文极低声道。
    “他看上的,怎么可能会是俗人?”
    皇帝忍不住笑了起来,搓着手说道:“十五岁就积累了二十一件军功,有前途!派个人去接,到了长安先直接带到宫里来,朕要见见他看上的后生是个什么样的少年郎。文极,你去一趟青鸾山去请周院长来,朕有事要和他商议!”

第三十二章 肯定出卖你
    第三十二章肯定出卖你
    大隋国境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皆过万里。大隋的整个疆域看起来就好像一个倒置的鸭梨,北边大南边小。南北长度比东西还要大不少。即便是从帝国疆域东西走向最窄的西边雍郡到东边江都郡也要超过万里,由此可见大隋疆域之广袤。
    雍州郡是十五年前大隋灭了商国抢来的,占去商国三分之二大小。雍郡也是大隋最大的一个郡,雍州城就是当年商国的国都。商国灭亡之后,逃走的太子慕容耻在大理城建立南燕国,对大隋称臣进贡,自称儿皇帝,或许是因为南燕之地太过于疲敝,而且又小的不能勾起大隋皇帝陛下的进食欲望,所以南燕能苟延残喘下来。
    大隋以武立国,历代皇帝为了显示自己没有遗弃祖先的尚武和斗志,都会发动至少一次对外的攻势,也正是因为如此,大隋立国百多年军方的人在朝中依然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很多国家,立国之初崇尚武功。但几年,十几年,几十年之后就会渐渐削弱武将的权利,重文轻武。但大隋不同,从大隋太祖皇帝起兵逐鹿中原开始,大隋的皇帝们每个人都以开疆拓土为己任。要是谁没打下一片疆土来,甚至连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也正是因为这样,大隋周边的一些国家苦不堪言。梁国,周国,魏国,赵国,南齐,北齐,东魏,这些国家先后成了大隋皇帝们自傲吹嘘的资本。这些国家的领土,也变成了大隋的某郡。
    到了上一任皇帝的时候,因为实在打无可打,只好对一直以来和大隋保持着良好关系的商国动武。不是上一任大隋皇帝太狠毒,怪就怪上上任皇帝把中原最后一个敢对大隋叫板的东楚打的只剩下五分之一大小,要不是因为东楚最后的国土是个半岛,而且东楚的水师远强于陆军的话,那个半岛也被大隋拿下了。
    所以到了大隋这一任皇帝杨易的时候,他也很苦恼。登基十一年来,他每日都会在奢华宽阔的御书房对着那幅巨大的地图看一看,试图从中找到一个敢对大隋说不服的对手。十一年来,除了大草原上的蒙元帝国之外,他真的再也找不到别的地方了。
    而对蒙元帝国动武,需要的就不仅仅是魄力。大隋历代皇帝都不缺魄力,但历代皇帝都选择与蒙元帝国和平相处。
    非不想打,亦非不敢打,而是不能打。
    大草原绵延数万里,比大隋的疆域还要大上不知道多少。就算大隋富甲天下,就算大隋有信心以步兵战胜蒙元帝国的骑兵,可也绝对支撑不起这样巨大的战争。仅仅是大军出塞的消耗,就足够把帝国拖累死。
    没有五十万以上规模的军队,根本就不必考虑对蒙元动兵。五十万人马,远征数万里,消耗何其之大?
    这不是敢不敢的问题,而是根本不可能打的下来。
    除非大隋拥有足以和蒙元相抗衡的骑兵。
    而骑兵,永远是大隋皇帝心头的痛。
    不过到了大隋天佑十一年的春天,似乎大隋皇帝的这个心头之痛有药可医了。三月末,一队自西北边塞驻军右骁卫派来的人马到了帝都长安,人数不多,只有二十几个。轻装简行,每人双骑,也耗时两个月才赶到长安。
    右骁卫的二十几个骑兵,押送着三个北辽人进入帝都。
    这三个北辽人,就是在樊固被李孝宗扣下的那些贩卖战马的人。其中为首的是个年轻的壮实汉子,有着北辽寒地特有的体貌特征。身材高大健硕,而不管男女,皮肤都很白。这有些违背常理,北辽地奇寒无比,十万大山更是贫苦,按理说这里生活的人皮肤应该冻的发红才对,最起码看起来会很粗糙。
    可事实上,北辽人的皮肤都很好。
    尤其是北辽女子,白的好像晶莹剔透的雪人似的。
    为首的北辽人汉子叫完颜离妖,看样子二十几岁年纪,头发的样子是北辽人特有的发型,额前剃的溜光,脑后却梳着一条油黑油黑的大辫子。他所穿的服饰与中原人也有很大差异,马褂,坎肩,貂绒长袍。
    这是完颜离妖第一次进入中原,在路上的时候他就想象过无数次大隋的帝都长安城是个什么模样。他极尽自己的想象力,已经将长安城想的足够大了,可当远远的看到长安城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雄伟,壮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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