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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武侠-第3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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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夫人吼道:“老娘的事,用不着你管!”

李寻欢竟真的已不能动,眼睁睁地望着她。

谁知她冲到李寻欢面前,刚想将那根金簪刺人他的眼睛,孙逵忽然从后面飞起一脚,将她踢上屋顶。

她百把斤重的身子撞在屋顶上,整个屋子都快被她震垮了,等她跌下来的时候,已只剩下半口气。

李寻欢也有些惊讶,忍不住问道:“你难道是为了救我而杀她的?”

孙逵恨恨道:“这二十年来,我已受够了她的气,已经快被她缠疯了,我若不杀了她,不出半年就要被她活活逼死。”

李寻欢道:“但这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你莫忘记,二十年前”

孙逵道:“你以为是我勾引她的,你以为我想带着她私奔?”

李寻欢道:“难道不是?”

孙逵叹道:“我遇见她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她是杨大胡子的老婆,所以才会跟她”

他干咳了两声,才接着道:“谁知她竟吃定了我,非跟我走不可,那时杨大胡子已带着二三十个高手来了!我不走也不行了。”

李寻欢道:“至少她是真的喜欢你,否则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孙逵道:“喜欢我?嘿嘿”

他咬着牙冷笑道:“后来我才知道,我只不过是她拉到的替死鬼。原来她早就趁杨大胡子出关的时候,姘上了一个小白脸,而且有了孩子,她怕杨大胡子回来后无法交账,就卷带着些细软和那小白脸私奔了。”

李寻欢道:“哦?原来其中还有这么段曲折。”

孙逵道:“谁知那小白脸却又将她从杨大胡子那里偷来的珠宝偷走了一大半,她人财两空,正不知该怎么好。恰巧遇上了我这倒霉鬼。”

李寻欢道:“你既然知道这件事,为何不向别人解释?”

孙逵苦笑道:“这是她后来酒醉时才无心泄露的,那时生米早已煮成熟饭,我再想解释已来不及了。”

李寻欢道:“她那孩子呢?”

孙逵闭着嘴不说话。

李寻欢叹息了一声,道:“既然如此,你早就该杀她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孙逵还是不说话。

李寻欢道:“我反正已离死不远,你告诉我又有什么关系?”

孙逵沉吟了很久,才缓缓道:“开酒店有个好处,就是常常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事,你可知道近来江湖中最有趣的事是什么?”

李寻欢道:“我又没有开酒店。”

孙逵四下望了一眼,就好像生怕有人偷听似的。然后他才压低声音道:“你可知道,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梅花盗”这三个字说出来。李寻欢也不禁为之动容。

孙逵道:“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你还小,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厉害,但我却可以告诉你,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

他歇了口气。又道:“而且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无一伤痕,只有”

说到这里,他忽然停了下来。又四下望了一眼,像是生怕那神鬼难测的“梅花盗”会在他身后忽然出现。

但四下却是一片死寂,甚至连雪花飘在屋顶上的声音,都听得到。孙逵这才吐出口气,接着道:“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就是梅花盗的标记,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外门兵刃?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他语声刚停下来,忽又接着道:“大家只知道他必定是个男的。”

李寻欢道:“哦?”

孙逵道:“因为他不但劫财,还要劫色,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人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记。”

李寻欢道:“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是么?”

孙逵道:“不错,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好像若不如此,就不足以显出他的厉害。”

李寻欢笑了笑,道:“所以你认为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你,再也没有人会找你算那笔老账了。”

孙逵目光闪动,道:“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他前胸致命之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就有机会将他制住!”

他面上神采飞扬,接着道:“因为他这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

李寻欢道:“听来倒像是蛮有道理”

孙逵大笑道:“若是没有道理,江湖中也不会那么多人一心想将这金丝甲弄到手了。”

李寻欢道:“可是你在这里种种花,喝喝酒,你的对头早巳渐渐将你忘怀了,你的日子难道过得还不够舒服么?为什么还要找这些麻烦呢?”

第四章

那包袱里的东西是什么韩文比任何人都清楚,不过,他却一点儿也不在乎,因为“金丝甲”毕竟是一件死物,他的剑只会刺穿别人的喉咙,而不是别人的胸口。

所以他饶有兴趣儿的在看戏,此时,李寻欢的悲剧模样倒是令他心情好了些许,任谁在雪地里光着屁股躺两天也会觉得很憋屈的!

嗯!总之,李寻欢悲剧了,他心情反而是好了!

房中。

李寻欢道:“可是你在这里种种花,喝喝酒,你的对头早巳渐渐将你忘怀了,你的日子难道过得还不够舒服么?为什么还要找这些麻烦呢?”

孙逵笑道:“你懂得什么?我若能将梅花盗置之于死地,非但从此扬眉吐气,而且而且那好处也不知有多少。”

李寻欢道:“还有什么好处?”

孙逵道:“梅花盗自从在三十年前销声匿迹之后,江湖中人本都以为他已恶贯满盈,谁知半年多以前他竟忽又出现,就在这短短七八个月里,他已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

李寻欢叹道:“此人算来已该有七十左右,想不到兴趣居然还如此浓厚。”

孙逵道:“自从他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他顿了顿接道:“所以已有九十余家人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这数目自然极为可观。”

李寻欢道:“这就是那已不成为秘密的秘密么?”

孙逵点了点头,又道:“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也曾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盗,她就嫁给他。”

李寻欢叹了口气。苦笑道:“财色动人心,这就难怪你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要来淌这浑水了,也就难怪你要杀了自己的老婆,现在,看来只怕要轮到我了。”

孙逵道:“凭良心讲,我也觉得你死得很冤枉。可是又非杀了你不可。”

李寻欢忽然笑了,悠然道:“凭良心讲,你觉得杀我是件很容易的事么?”

孙逵的铁拳已将举起,此刻又不禁放下,瞪着李寻欢望了半晌,嘴角渐渐露出了一丝微笑。道:“像你这样的人居然能活到现在,可见要杀你实在不容易,但是现在”

戏,看够了!

房外,韩文大笑道:“凭良心讲,你看他现在像是已中了毒的样子么?”

孙逵一惊,转身。厨房的小门前,不知何时已站着个披着狐裘大氅的人,这个人他见过,像是杀鸡一样杀死了六个高手!所以他现在面皮抽搐,很害怕!

韩文背负着双手,悠然踱了进来,喃喃叹着道:“一个人若想在酒徒的酒中下毒,那么无论多么愚蠢的事他只怕都能做得出来了你说是么?”

最后一句话他是问李寻欢的。李寻欢忽然发现韩文竟有双最动人的眼睛,可惜,他这个人实在是太难以琢磨了!怪异到了极点!

李寻欢望着这双眼睛,微笑着道:“果然是有缘再会,很快就会再会啊!和赌鬼赌钱时弄鬼,在酒鬼杯中—下毒,当着自己的老婆说别的女人漂亮无论谁做了这三件事。都一定会后悔的。”

韩文咂咂嘴叹道:“只可惜他们后悔时大多已来不及了!”

孙逵呆呆地望着他们,忽然冲过去攫起了那只酒壶。

李寻欢微笑道:“你用不着再看,酒中的确有毒,一点也不假。”

孙逵嗄声道:“那么你”

李寻欢道:“酒中是否有毒。别的人也许看不出,但像我这样的酒鬼,用鼻子一嗅就知道酒味是否变了。”,他笑着接道:“这也是喝酒的好处,喝酒的人都应该知道。”

孙逵道:“但但我明明看到你将那杯酒喝下去的。”

韩文淡淡笑道:“他虽然喝了下去,但咳嗽时又全都吐出来了。”

孙逵身子一震,手里的酒壶“当”地掉在地上。

韩文接着说道:“看来他现在已觉得很后悔,但是已来不及了。”

上一句话,他是对孙逵说的,下一句话,他是对李寻欢说的。

孙逵怒吼一声,吼声中已向这韩文攻出三拳,他知道,自己今天如果不能拿出点儿真功夫来,恐怕死的会很难看,因为面前的这个人,实在是——太恐怖了!

这二十年来,他非但未将武功搁下,反而更有精进,这一拳招沉力猛,拳风虎虎,先声已夺人。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他这三拳虽然未必能击石如粉,但要将一个人的脑袋打碎,却是绰绰有余。

韩文全身都似已在拳风笼罩之下,眼看非但无法招架,简直连闪避都未必能闪避得开。谁知他既未招架,也未闪避,只是轻轻一挥手。

他出手明明在孙逵之后,但却不知怎地,孙逵的拳头还未沾着他衣掌,他这一掌已掴在孙逵脸上。他只不过像拍苍蝇似的轻轻掴了一掌,孙逵却杀猪般狂吼了起来,一个筋斗跌倒在地上。

等他挣扎着想爬起来,左边的半边脸已肿起了半尺高,红里发紫,紫中透明,连眼睛都已被挤到旁边去了,脸颊骨已经被拍碎了,伤及到了脑子。

看着倒在地上抽搐不已的孙逵,韩文咧了咧嘴,道:“啊啦啦!出手好像重了点儿没死,估计以后也成白痴了!好了!咱们该走了”

话刚说完,突然间一捧粉末突然飞来,韩文避之不及,面色大变,犹自支撑摇晃了许久,倒在了地上。





只待韩文倒下,木板门“砰”的一响!

一个人自门外爬了进来,他看来就像是个肉球似的,腹大如鼓。全身都堆着肥肉,全身都沾染着泥垢,头发和胡子更乱得一塌糊涂,就像是已有许多年没有洗过澡,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酸臭气。

他爬着滚了进来,因为他两条腿已被齐根斩断。

李寻欢看了一眼韩文,有些担忧。随即皱了皱眉,道:“朋友若是来要饭的,可真是选错时候了。”

这人根本像是没听见,他虽然臃肿而残废,行动却并不呆笨,双手一按。身子一滚,已到了炉案前。

李寻欢讶然道:“阁下难道也是为了这金丝甲来的么?”

这人两只手又一按,蛤蟆般跳上了炉案,尸体还在这大铁锅里,金丝甲也还在这尸体上,哦!也就是那个洪汉民的身上。

李寻欢冷冷道:“在下手里的刀并非杀不死人的,阁下若还不住手。这里只怕就又多一个死人了。”

这人竟还是不理他,七手八脚,就将金丝甲剥了下来,看来那只不过是件金色的马甲而已,也并没有什么神奇之处。奇怪的是,李寻欢竟还是安坐不动,手里的飞力也未发出,只是瞪着这怪人。目中反而露出了惊惧之色。

只见这怪人两只手紧抱着金丝甲,仰首大笑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想不到这宝贝竟到我手里了!”

李寻欢冷冷道:“在下人还在这里,刀还在手中,阁下说这话,只怕还太早了些。”

这怪人又蛤蟆般跳了下来。滚到李寻欢面前,望着李寻欢咧嘴一笑,露出了满嘴发黄的牙齿,他咯咯地笑着道:“你的刀既然在手里。为什么不杀我呢?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你飞刀一出,我这残废是万万躲不开的呀。”

李寻欢也咧嘴一笑,道:“我觉得你很可爱,所以不忍杀你。”

这怪人大笑了几声,道:“你若不愿说,我就替你说吧。”

他大笑着接道:“别人都以为你没有中毒,但我却知道你是中毒了,只不过你的确很沉得住气,所以别人都上了你的当。”

李寻欢神色不动,道:“哦?”

这怪人道:“但你却休想要我也上当,只因我知道下在酒中的毒是既五色,也无味的,你的鼻子就算比狗还灵,也休想闻得出。”

李寻欢望了他很久,才淡淡一笑,道:“阁下真的知道得这么清楚?”

这怪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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