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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武侠-第3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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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肚大如鼓,他的呼吸声如鼓,甚至连他的人都好像一个鼓一样。像这么样一个臃肿平凡俗气的人,有谁会提防他?所以在最近这十九个月以来,死在他那一双肥肥小手下的武林大豪,已经比死在韩文剑下的多得多了。

小胖子没回话,因为远处又有一阵脚步声传上来了,一阵好重的脚步声,就好像有一个八百斤重的大胖子。穿着一双八十斤重的铁靴子一样。

可是这个人还没有走上来,韩文就知道这个人既不胖,也不重,穿的还是双轻轻薄薄、软软的绣花鞋,听到这个人的脚步声,穿铁靴的人那张紧张的脸立刻就放松了!韩文的眼神却忽然变得红如血,冷如雪,嘴角也挂上了一丝若隐若无的笑容;一路前来的这是个女人,高高瘦瘦的身材,鹅蛋似的脸,眉和眼都是向上挑起来的,在刚健的英气中又另有一种妩媚。虽然不美,却有魅力。她身上穿着件很短的银狐披风,露出一双修长的腿,脚上穿的果然是双绣花鞋。

这么样一个苗条的女人,走起路来怎会比“大鼓”的脚步还响?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她是故意的,故意在炫耀自己,炫耀她的武功。

她练的是一种很特别的,而且在江湖中绝传已很久的外门功夫,在必要时,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身子变得比一个几百斤的大秤铊还重。这种功夫从来也没有女人练过,更没有女人能练得成。

她一向以此为荣。

她的名字就叫做“绣花鞋”。这当然不是她的真名,可见认得她的人,谁也不知道她还有什么别的名字。

绣花鞋上山来的时候,也和“大鼓”一样,带着一些很奇怪的东西。她带的当然不是吃的。她带来的是一管箫、一个用上好漆器制成的梳妆箱、一副用象牙匣装着的赌具,其中包括了一副骰子、一副牌九,和四副叶子牌。

最奇怪的是,她后面还跟着个很漂亮的小男孩,替她挑着一副铺盖棉被。这么样一个女人,真的是怪异了。

大鼓脸色发青,一双眼睛瞪得就像是两个肚脐眼一样,面皮抽搐不已,当然是他自己的肚脐眼,除了他这样的大肚子,谁有这么大的肚脐眼?他知道这个女人的来历和底细。

她也是这几年来崛起江湖的有限几个超级杀手之一,只不过她还有一些非但大鼓比不上,别人也比不上的特别本事。据说她赚的钱,比其他那三四个和她有同样身份的杀手加起来的还多。这是什么缘故?

看见大鼓,绣花鞋就笑了,笑起来的时候,眼神更媚:“大鼓兄,别人都说,心宽体胖,你的确是个宽心大量的人。近来的确越来越发福了!没想到你也在啊!”

大鼓却在叹气:“发福有什么用?肥肉卖多少钱一斤?”他说:“要能发财,才是本事。”

绣花鞋点了点头道:“这倒是真话。”

“听说你越来越发财了。”大鼓说:“听说连山西那几家大铭号有时都要问你周转点银子。”

“那倒不假。”,绣花鞋也叹了口气:“钱多了虽然也麻烦,可是谁叫我天生就会赚钱呢?”,她忽然一本正经的问大鼓:“你有没有听说我赚的钱比你们加起来的都多?”

打鼓羡慕的点了点头,道:“我听说过。”

“可是你也应该知道,我杀人要的价钱,并不比你们高。那我赚的钱为什么会比你们多?”,很快她替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因为我不但会赚钱。而且什么钱我都赚。我不像你们,只肯做天下第二古老的生意,连最古老的一种我都做。”

大鼓故意问:“我知道天下第二古老的生意就是杀人,最古老的一种是什么?”

“当然是卖银!”,绣花鞋面不改色:“天下历史最悠久的一种生意,就是卖银。”

大鼓苦笑,笑得并不像要哭出来的样子。却有点像要吐出来的样子。绣花鞋却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

“别人要什么,我就卖什么,要我杀人,可以,一万七千五百两,钱到命除。从不失手。”绣花鞋说:“要我赌钱,可以,我腰里有副牌,谁来跟谁来,只要有钱能输。就是你的钱是刚从祖坟里挖出来的,我也照赢不误。”

“好。”大鼓故意拍手:“有性格。”

“别人要我唱一曲。可以,一曲五千两,钱到就唱。”

“一曲五千,是不是未免太多了一点?”,大鼓愕然道;“不多。”绣花鞋说:“非但不多,还嫌太少了一点。”

“有谁肯花五千两听你唱一曲?”

“这种人多的是。”,红绣鞋吃吃的一笑;大鼓:“他们是不是有点疯?”

“一点都不疯!”,红绣鞋摇了摇手指,并不赞同;“你唱的哪一点比别人好?”

“一点都没有!”绣花鞋说:“只不过我这个人跟别的唱曲人有很多点不同而已。你想想,那些一肚子肥油的暴发户们,能请到当今江湖中最成名杀手之一到他们的喜庆堂会上去唱个曲子,是件多么有面子的事。”

大鼓叹气:“这倒也是真的。”

绣花鞋又道:“他们给你五千两,你肯不肯去唱?”

大鼓摇头否定:“不肯。”

绣花鞋问道:“那么,五千两多不多?”

大鼓思虑一下,摇头:“不多。”

“所以我比你们赚的钱多,就是天经地义的事了。”,绣花鞋说:“何况我还肯陪人睡觉。”

“我看得出,”,大鼓苦笑:“你甚至随身都带着铺盖。”

“不错,随身带铺盖,清洁又方便。”绣花鞋说:“你要我陪你睡觉,可以,也是一万七千五百两,钱到裤脱。”

大鼓吃了一惊:“睡一觉的价钱也和杀人一样?”

“当然一样。”

大鼓上上下下打量着她,故意摇头:“这一点我倒真是看不出。”

绣花鞋也不生气:“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这个人长得虽然不算丑,可是怎么看也值不了一万七千五百两的,”,她说:“只不过”

“只不过你是大名鼎鼎的绣花鞋。”大鼓抢着替她说下去:“有名的女人,就算长得丑了一点,年纪也老了一点,还是有很多老瘟生冤大头愿意上当。”

“说够了吗?”,韩文打断了他们的对话,慢慢的说道:“两个名动江湖的杀手请你们来杀我的价钱一定不低吧?”

“不低!但我觉得如果你能放过我的话,我可以滚着回去!”,大鼓的肥脸突然僵硬了,继而苦笑着说道:“我要知道是你,打死我我也不敢接下这个活计!”

“大鼓兄也有怕的时候?这位是谁?”,绣花鞋舔了舔娇艳的红唇,巧笑嫣然的问道;大鼓的肥脸又颤了颤,道:“看来咱们接下的是同样的一个任务而他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除了天下第一剑客。又有谁能够轻而易举的杀了‘巴山剑派’柳乘风呢?”

绣花鞋呆了,吓呆了。

“鬼见愁”韩文?据说连鬼见到他都会愁得要死!她从未想到只凭一个人的名字也能让她这么害怕。她这一生中好像从来也没有怕过什么人。可是现在她却忽然觉得冷得要命。

韩文坐在椅子上,慢慢的说道:“是谁雇你们来杀我的!出了多少银子?说说吧!”

“规矩不能破!”,杀手有杀手的规矩,杀手的第一条铁则就是绝对不能透露委托人的信息,只要是杀手,都不敢违背这条铁则,尤其是,他们还出自同一个地方!

望着目光坚定的大鼓。韩文又问道:“真的不能破?”

大鼓摇了摇头,一脸的苦涩,道:“看来我们被人坑的还真是不浅啊!规矩虽然不能破,不过我们的确不是来杀你的,这一点,我们还是可以说的!”

韩文蹙了蹙眉头,嘀咕道:“他终究是忍耐不住了!哼!”。继而,声音大了起来,同时也举起了手中的这柄剑,道:“这柄剑值一万七千五百两银子吗?”

他说话的时候看着的是另外一个超级杀手绣花鞋,绣花鞋一愣,点了点头。艰难的说道:“何止一万七千五百两!再翻十倍也不多!它值这个价!”

“很好!你!可以走了!你!留下!我把它抵押给你,一万七千五百两银子,你陪我睡一晚!”,韩文饶有兴致的盯着绣花鞋上上下下的打量,一点儿也没觉得自己说的是什么羞耻的事情;本来接受那个人的委托。这两个鼎鼎大名的杀手也没觉得什么,可真等他们看清了这个人之后。看清了那个正被拖到柴房的柳乘风的尸体时他们怕了!

他们的目标是一柄剑,雇主只说那柄剑就在这个人的身上,只要把这柄剑从他身上拿来就可以,不需要杀人,事成之后,拿到剑的人有十万两银子的报酬!

十万两,而且好像很简单,他们当然心动了,可等他们看到这个人的时候,心都凉了半截儿了枉他们来的时候还嘚瑟一下,施展轻功,想要吓吓人家什么的。

大鼓慢慢的收起那些食物,转身向外就要走,韩文慢腾腾的说道:“你可以回去找那个人,告诉他这里的事情了!还有一句话,务必让带给他,就说我会杀了他!”

大鼓走了,韩文朝着另外一个超级杀手绣花鞋招了招手,道:“过来坐!我又不是会吃人的老虎!”

不吃人,但却会杀人的!

绣花鞋还是有些紧张,面上挂着的笑容都很不自然,坐在韩文的对面儿,吃吃的笑着,道:“真么想到,天下第一剑客竟然会这样!我以为都应该是”

“都应该是像叶孤城、西门吹雪那样的吧?”,韩文接了她的话,见她神情紧张,摆了摆手,道:“每个人都不一样,他们是变态,我不是!陪我喝酒,之后的事情,你也明白!”

绣花鞋岂敢不从?折腾了一晚上,翌日,清晨时分,绣花鞋带着那柄叶孤城的宝剑离开了,步履艰难,走路的姿势都有些变形,本来完成任务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她的心中有的却是羞耻;最古老的三样生意她全做,但一码归一码,她可以卖,但要的是真金白银,可现在却有人拿着一柄剑,抵押给她,告诉她这柄剑价值一万七千五百两银子,要她陪一晚上,可她偏偏不敢拒绝!

很快,绣花鞋找到了那个委托她任务的人,手里拿着剑,道:“十万两银”

话还没说完,她就看到了一座肉山,或者是肉堆!那是超级杀手大鼓的尸体!也只有他的尸体才会这么壮观!大鼓与她的实力伯仲相间,突然,她有一种很不妙的感觉!

的确很不妙,因为一柄剑已经刺过来了——

第六十章女刺客

西北的边陲小镇,注定着以枯索、荒败为主旋律,西风呼啸,放眼望去尽是黄沙;这里,仿佛永远看不到别的颜色一般,就连天空也是一样,也许能够看到一两点黑色的痕迹,那是盘旋在天空中的食尸鹰;在这个破败到了极点的小镇上过了一夜,韩文洗簌过后,在这个堪称豪华的杂货铺走了两圈儿,没有什么意义,只是单纯的想要走上两圈儿而已;不过,他的出现注定了要伴随着血雨腥风,阴谋与搏杀!因为,他当了别人的财路!至少,那些人是这样认为的!

金九龄背叛了自己,这并不让韩文感到意外,正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金九龄也无非是想通了一些事情而已,这是他最后的机会,如果他相信了韩文的鬼话:什么找到财宝之后进行平分,只怕,那才会死的连骨头渣子都没有;韩文心中早已打定了主意,他对金九龄也无非是利用而已,而他将关于叶孤城的佩剑就是宝藏钥匙的消息透露出去,就是在试探金九龄的反应,说到底,也无非是金九龄是选择早点死,还是晚点死罢了;选择早点死——大概这是韩文自己认为的,至少金九龄认为自己还可以进行最后一搏,他现在已经联络到了不少高手,甚至于不惜重金请了江湖上的两位超级杀手大鼓与绣花鞋来实行第一步计划;不过,事情的经过却不是如他所想的那样。他以为韩文击败叶孤城之后,已然是天下第一剑客的做派了。定然会骄傲自满,自鸣得意,不会把任何人放在眼中,大鼓与绣花鞋的出现无疑会激怒他,到那时,势必是一场血战;金九龄也知道单凭大鼓与绣花鞋的实力并不能杀掉韩文,不过是试探一下而已,天知道这些超级杀手有没有其他的后招。外一他们斗了个两败俱伤呢?可惜,结果并不遂人愿;“剑仙”叶孤城的佩剑对于韩文是有特殊含义的,他将这柄剑暂时的交托绣花鞋送过来,就是告诉金九龄,他已经知道是谁在背后操控着一切的事情了,而那柄剑,他会亲自来取!

这也就意味着。等他来取这柄剑的时候,就是一切事情都了结的时候;可偏偏这柄宝剑还是宝藏的钥匙,金九龄忍不住自己的贪欲,他决定要先把宝藏取出来!

灰蒙蒙的天满是阴霾,韩文负手而立,微微蹙了蹙眉毛。因为外面有二三十道光芒打了进来。在这一瞬间,以韩文的估计,这些寒光最少有二十三道,有三种颜色,一种青、一种紫、一种灿烂如银。

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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