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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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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阳合阳。是为阳明。手少阴君火主日。手太阴肺金主天。故应手之十指。此阳中有阴也。朱济公曰。按河图洛书。五位中央
  而主阳。五行之中。木火为阳。金水为阴。故甲乙丙丁戊己为阳中之阳。庚辛壬癸为阳中之阴。
  故足之阳者。阴中之少阳也。足之阴者。阴中之太阴也。手之阳者。阳中之太阳也。手之阴者。
  阳中之少阴也。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
  此论手足之阴阳。而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也。上节论太少之阴阳。分于左右。此论太少之阴阳。
  位于上下。盖阴阳气交于六合之内者也。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此阴阳之定位。手经有阴。
  足经有阳。乃上下之气交。
  其于五脏也。心为阳中之太阳。肺为阳中之少阴。肝为阴中之少阳。脾为阴中之至阴。肾为阴中之太阴。
  心属火而应日。故为阳中之太阳。肺居高而属金。故为阳中之少阴。肝居下而属木。故为阴中之少阳。肾居下而属水。故为阴中之太阴。脾位中央而主坤土。故为阴中之至阴。五脏为阴。而阴中有阳也。
  黄帝曰。以治奈何。岐伯曰。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
  无刺右足之阳。七月八月九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阴。
  阳气从左而右。故正二三月。人气在左。四五六月。人气在右。阴气从右而左。故七八九月。人气在右。十月十一十二月。人气在左。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无刺其气之所在。盖针刺所以取气故也。朱济公曰。阴阳二气。皆从足而生。自下而上。故只言足而不言手。盖以从其根也。
  黄帝曰。五行以东方为甲乙木。主春。春者苍色。主肝。肝者。足厥阴也。今乃以甲为左手之少阳。不合于数何也。
  岐伯曰。此天地之阴阳也。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此之谓也。
  经云。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又曰。东方青色。入通于肝。此天地之五方五时五行五色。以应人之五脏。非天地之阴阳也。天地之阴阳者。十干在上。地支在下。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以应人之五脏。地之十二支。上呈天之六气。以应人之十二经脉。是以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天地定位。上下气交。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数之可十可百。推之可万可千。
  阴阳变化之无穷也。朱济公曰。有名无形者。以无形而合有形也。
  卷五
  病传第四十二
  属性:黄帝曰。余受九针于夫子。而私览于诸方。或有导引行气乔摩灸熨刺 饮药之一者。可独守耶。
  将尽行之乎。岐伯曰。诸方者。众人之方也。非一人之所尽行也。黄帝曰。此乃所谓守一勿失。万物毕者也。
  此篇论人之身体。有形层之浅深。有血气之虚实。是以针砭药灸。各守其一。非一人之所尽行也。
  病传者。谓邪从皮毛而发于腠理。从腠理而入于经脉。从经脉而传溜于五脏。所谓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如邪入于脏不可以致生。故邪在皮毛者。宜砭而去之。在于脉肉筋骨者。宜针而泻之。邪入于中者。宜导引行气以出之。寒邪之入深者。宜熨而通之。邪在内而虚者。只可饮以甘药。实者可用毒药以攻之。陷于下者。宜
  灸以启之。是以药石灸刺导引诸方。随众人之所病而施之。非一人之所尽行者也。此章教人知病传之有浅深。如可治之属。即守一勿失。不使大邪入脏而成不救。利济万物之功。毕于此矣。
  今余闻阴阳之要。虚实之理。倾移之过。可治之属。愿闻病之变化。淫传绝败而不可治者。可得闻乎。岐伯曰。要乎哉问道。昭乎其如日醒。窘乎其如夜瞑。能被而服之。神与俱成。毕将服之。神自得之。生神之理。可着于竹帛。不可传于子孙。黄帝曰。何谓日醒。岐伯曰。明于阴阳。如惑之解。如醉之醒。黄帝曰。何谓夜暝。岐伯曰。喑乎其无声。漠乎其无形。折毛发理。正气横倾。淫邪泮衍。血脉传溜。大气入脏。腹痛下淫。可以致死。不可以致生。
  此论形与神俱病则无由入其腠理。不致血脉流传。而成不救之死证也。阴阳之要者。皮肤肌腠为阳。
  血脉为阴。肌腠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血脉者。神气之所藏也。虚实者。血气之虚实也。如腠理固密。
  元真通畅。血脉和调。精神内守。邪气何由内入。虚则传溜入脏。而不可以致生。是以生神之理。可着于竹帛。以教化后世。不可传于子孙。盖言调养此神气者。乃自修之功也。倾移之过者。折毛发理。正气横倾也。可治之属者。邪尚在于皮肤肌腠之间。未至血脉传流。大邪入脏也。此言邪在于外。犹为可治之属。守一勿失。不使邪溜于内。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肉。其次治经脉。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盖间传者生。传之于其所胜者不治也。若夫病之变化。淫传绝败而不可治者。乃淫邪泮衍。
  血脉流传。大气入脏。不可以致生也。明于阴阳。如惑之解。如醉之醒。毕将服之。神自得之。所谓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喑乎其无声。漠乎其无形。谓不知道者。肤腠空疏。血脉虚脱。
  虚邪之中人也微。莫知其情。莫见其形。渐致淫邪入脏。不可以致生。夫邪之中于人也。始于皮毛。则毛发折而腠理开。开则邪从毛发入。入则抵深而入于腠理。腠理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是以正气横倾。
  淫邪泮衍于肌腠之间。则传流于血脉。而内入于脏矣。盖经脉内属于脏腑。外络于形身。是以经脉受邪。
  入脏腑为内所因也。淫邪泮衍于肌腠则伤气。传流于血脉而入脏则伤神。神气并伤。故可以致死。而不可以致生。是以圣人之教下也。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恬淡虚无。精神内守。病从何来。故可着于竹帛。盖欲使天下后世子孙黎民。咸知此养生之道焉。
  黄帝曰。大气入脏奈何。岐伯曰。病先发于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
  冬夜半。夏日中。
  此论大邪入脏。传于其所不胜而死。盖五脏秉五方五行之气而生。故生于相生。而死于相胜也。病先发于心。一日而传之肺。三日而传之肝。五日而传之脾。皆逆传其所不胜。再至三日不已而死。夫心为火脏。冬主水。夏主火。冬夜半者。水胜而火灭也。夏日中者。亢极而自焚也。杨元如曰。按、素问玉机真藏论。病入于五脏。逆传于所胜。尚可按可浴可药可灸以救之。故曰三日不已死。谓邪入于脏。犹有可已之生机。故首言导引行气乔摩灸熨刺 饮药。末言诸病以次相传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也。盖邪在于形层者宜刺。入于脏者。只可按摩饮药以救之。圣人救民之心。无所不用其极。
  病先发于肺。三日而之肝。一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杨元如曰。肺主气。日出而气始隆。日入而气收引。冬日入者。气入而绝于内也。夏日出者。气出而绝于外也。按、只言冬夏而不言春秋者。四时之气。总属寒暑之往来。夜半日中。阴阳之分于子午也。
  日出日入。阴阳之离于卯酉也。病传之一三五日者。乃天之奇数。盖五脏生于地之五行。而本于天干之所化。
  病先发于肝。三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三日而之肾。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
  杨元如曰。按、素问标本病传论云。肝病头目眩。胁支满。三日体重身痛。五日而胀。三日腰脊小腹痛胫 。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盖病先发于肝。故头目眩而胁支满。三日而之脾。则体重身痛。五日而之胃。则胀。三日而之肾。则腰脊小腹痛。胫 。冬日入。夏早食。乃木气绝于卯酉金旺之时。
  病先发于脾。一日而之胃。二日而之肾。三日而之膂膀胱。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杨元如曰。按、素问标本病传论云。脾病身重体痛。一日而胀。二日少腹腰脊痛胫 。三日背膂筋痛。小便闭。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盖病发于脾。则身痛体重。一日而之胃则胀。二日而之肾。则少腹腰脊痛。胫 。膂膀胱者。膀胱附于脊背之膂筋也。是以三日而之膂膀胱。则背膂筋痛。小便闭。人定在寅。木旺而土绝也。夏之晏食在亥。水泛而土败也。
  病先发于胃。五日而之肾。三日而之膂膀胱。五日而上之心。二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 。( 音笛日昃也)
  按、素问标本病传论云。胃病胀满。五日少腹腰脊痛 。三日背腹筋痛。小便闭。五日身体重。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 。盖病先发于胃。故胀满。五日而之肾。则少腹腰脊痛 。三日而之膂膀胱。则背腹筋痛。五
  日而上之心。则身体重。盖心主血脉。血脉者。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者也。二乃火之生数。六日者。水之成数也。死于二日者。火之生气绝也。死于六日者。水乘而火灭也。故冬夜半者。即水乘火灭之义。
  夏日昃者。亦太阳之生气绝也。朱济公曰。冬主水。夏主火。日昃者。盛而始亏之时。
  病先发于肾。三日而之膂膀胱。三日而上之心。三日而之小肠。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
  按、素问标本病传论曰。肾病者。少腹腰脊痛 。三日背KT 筋痛。小便闭。三日腹胀。三日两胁支痛。二日不已死。盖病先发于肾。故少腹腰脊痛 。三日而之膂膀胱。则背膂筋痛。小便闭。三日而上之心。则腹胀。盖足少阴肾脉。下络膀胱。上从腹注胸中。入肺络心。此邪入于脏。亦从血脉流传也。上节病在心。故身体重。此从膀胱而上传于心。复从心而下传小肠。故腹胀也。冬大晨者。乃寅卯木旺之时。木旺则泄其水之气矣。夏晏晡。土气所主之时。土克水也。三日者。水火之生气并绝。二日者。
  火之生气绝也。盖病之且死。有死于先发之脏气绝者。有死于所传之脏气绝者。是以灵素经中。少有不同。
  学人自当理会。
  病先发于膀胱。五日而之肾。一日而之小肠。一日而之心。二日不已死。冬鸡鸣。夏下晡。
  按、标本病传论云。膀胱病。小便闭。五日少腹胀。腰脊痛。 。一日腹胀。一日身体痛。二日不已死。盖病发于膀胱。故小便闭。五日而之肾。则少腹胀。腰脊痛。 。一日而之小肠。则腹胀。一日而之心。故身体痛也。冬鸡鸣。夏下晡。即上节大晨晏晡之时也。按五脏相传。而有膀胱胃腑者。胃居中央。为水谷之海。乃五脏之生原。太阳为诸阳主气也。
  诸病以次相传。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也。间一脏及二三四脏者。乃可刺也。
  玉机真藏论曰。五脏相通。移皆有次。五脏有病。则各传其所胜。病之且死。必先传行。至其所不胜。病乃死。故如是者。乃逆传其所胜。皆有死期。不可刺也。如间一脏者。乃心传之肝。肺传之脾。
  子行乘母也。间二脏者。心传之脾。肺传之肾。乃母行乘子。子母之气。互相资生者也。间三脏者。心传之肾。肺传之心。从所不胜来者为微邪也。按五脏间传。只有间三而无间四。所谓间四脏者。以脏传之腑。而腑复传之于他脏。盖腑亦可以名脏也。杨元如曰。按五脏别论。黄帝问曰。余闻方士或以脑髓为脏。或以肠胃为脏。盖藏货物曰腑。故腑亦可以名脏。
  卷五
  淫邪发梦第四十三
  属性:黄帝曰。愿闻邪淫泮衍奈何。岐伯曰。正邪从外袭内。而未有定舍。反淫于脏。不得定处。与营卫俱行。而与魂魄飞扬。使人卧不得安而喜梦。气淫于腑。则有余于外。不足于内。气淫于脏。则有余于内。
  不足于外。黄帝曰。有余不足有形乎。岐伯曰。阴气盛。则梦涉大水而恐惧。阳气盛。则梦大火而燔 。
  阴阳俱盛。则梦相杀。上盛则梦飞。下盛则梦堕。盛饥则梦取。甚饱则梦予。肝气盛则梦怒。肺气盛则梦恐惧哭泣飞扬。心气盛则梦善笑恐畏。脾气盛则梦歌乐。身体重不举。肾气盛则梦腰脊两解不属。凡此十二盛者。至而泻之立已。( 与热同)
  此承上章论淫邪泮衍。而有虚邪正邪之别也。虚邪者。虚乡不正之淫邪。中人多死。正邪者。风雨寒暑。天之
  正气也。夫虚邪之中人也。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见于色。不知于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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