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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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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是用铁锈和眼泪做的。不过那是庸庸碌碌之辈和娘儿们的办法,那些赫赫有名
的人物用的是他们自己身上的鲜血。这是杰姆可以干的。在他要送出具有一般神秘性质的小
小的通常的信息,将叫全世界都知道他如今被囚在何地何处,他就可以用叉子刻在一只白铁
盘子背后,并且把这个从窗子里扔将出来。铁面人①就是这么干的,这也是个顶呱呱的办法
哩。”    
  ①诺顿版注:这是汤姆喜爱的又一个传奇人物。大仲马在《勃拉格龙伯爵》中写他
是个神秘人物,戴铁的面罩,1703年死于巴黎的巴士底监狱。
 

    “可杰姆并没有白铁盘子啊,他们是用平底锅给他送吃食的。”
    “这不费事,我们可以给他几只。”
    “没有人看得懂盘子底上的东西嘛。”
    “这无关紧要,哈克·芬。要紧的是他必须在盘子底上写好了,然后扔将出来。你根本
不必非得读懂不可。囚犯在白铁盘子上或者在别的东西上写的,你看不懂的,要占半数呢。”
    “那样说来,白白扔掉些盘子有什么用处呢?”
    “啊,谁管这些闲事,又不是囚犯自己的盘子。”
    “可盘子总是有主的,不是么?”
    “好吧,有主又怎么样?囚犯哪管那是哪个人的——”
    他说到这儿就收住了,因为我们听到了吃早饭的号角声吹响了。我们就跑回家来。
    那天一个上午,我借了晒衣服绳子上一条床单和一件白衬衫。我又找到了一只旧口袋,
就把这些东西装了进去。我们又下去找到了狐火,也放到了里面。我管这个叫借,因为我爸
爸一向这么个叫法。不过汤姆说,这不是借,是偷。他说他是代表了囚犯的,而囚犯并不在
乎自己究竟是怎样把一件东西弄到手的,反正弄到了手就是了,也没有谁会为这个怪罪他。
一个囚犯,为了逃跑而偷了什么,这不叫犯罪。因此,只要我们是代表了一个囚犯的,那
么,为了叫我们逃出牢笼,凡是有用处的,都可以偷,并不算什么犯罪。汤姆这么说。说这
是他的正当权利。因此,当我们是代表了一个囚犯的,那我们就完全有这个权利偷这里任何
有一点点儿有用处的东西,为了好逃出牢狱。他说,要是并非囚犯的话,那就大不一样了。
一个人不是囚犯却偷东西,那他便是一个卑鄙下流的人。因此我们认为,这里手边任何一样
东西,我们都可以偷。可是在这么讲了以后,有一天,他跟我庸人自扰地吵了一架。那是我
从黑奴的西瓜地里偷了一个西瓜吃了,他逼着我前去,还给了黑奴一角钱,也没有对他们说
明是付的什么钱。汤姆说,他的本意是说,我们能偷的,是指我们需要的东西。我说,那好
啊,我需要西瓜嘛。不过他说,我并非为了逃出牢狱而需要这个,而不同之处,恰恰正是在
这里。他说要是我需要一个西瓜,以便把小刀子藏在里面,偷偷送给杰姆,用来杀死看守监
狱的,那就是完全正当的了。因此,我也就没有多说什么,尽管要是每次有机会能饱餐一顿
西瓜,却非得要我这么坐下来,仔细分辨其中像一根头发丝那样的差别,那我就看不出代表
囚犯有什么好处了。
    好,我刚才说了,我们在那个早上在等着大伙儿一个个开始干正事了,在场院四周也看
不到人影了,汤姆就把那个口袋带进了披间。我呢,站在不远的地方,替他放风。随后他出
来了,我们便跑到木材垛上,坐下来说起话来。
    “眼下一切都搞得顺顺当当的,除了工具一项。那是容易解决的。”
    “工具?”我说道。
    “是的。”
    “工具,干什么用?”
    “怎么啦?挖地道啊。我们总不能用嘴巴去啃出一条道儿来叫他出来,不是么?”
    “那儿不是有一些旧的铁镐等等东西,能挖成一个地道么?”我说。
    他转过身来看着我,那神情仿佛是在可怜一个哭着的娃娃似的。他说:
    “哈克·芬,你难道听说过有一个囚犯用铁铣和镐头,以及衣柜里的所有现代工具,用
来挖地道逃出来的么?我现在倒要问问你——如果你头脑还有点儿清醒的话——这样一来,
他还能怎么轰轰烈烈表演一番,显出他的英雄本色?哈哈,那还不如叫人家借给他一把钥
匙,靠这个逃出来算了。什么铁铣、镐头——人家才不会拿这些给一个国王呢。”“那么好
吧,”我说,“既然我们不要铁铣和镐头,那我们究竟要些什么呢?”
    “要几把小刀。”
    “用来在小屋地基下面挖地道?”
    “是的。”
    “啊哟!这有多蠢!汤姆。”
    “蠢不蠢有什么关系,反正该这么办——这是规矩。此外并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反正我
从没听说过。关于这些事,能提供信息的书,我全都看过了。人家都是用小刀挖地道逃出来
的——你可要注意挖的可不是土,而总是坚硬的石头。得用好几个星期又好几个星期的时间
哩,硬是没完没了。就拿其中一个囚犯为例吧,那是在马赛港第夫城堡最深一层地牢里的囚
犯。他就是这样挖了地道逃出来的。你猜猜,他花了多少时间①?”    
  ①诺顿版注:这是汤姆受到大仲马影响的又一个例子。这一次是指其名著《基度山
伯爵》中的主人公。
 

    “不知道。”
    “那就猜一猜吧。”
    “我不知道。一个半月?”
    “三十七年——他逃出来时发现自己到了中国。这才是好样的。我但愿如今这座地牢底
下是硬邦邦的石头。”
    “杰姆在中国可不认识什么人啊。”
    “那有什么关系?哪一个在中国也没有熟人嘛。不过,你总是说着说着就偏到枝节问题
上去。为什么不能紧紧抓住主要的问题不放?”
    “好吧——我并不在乎他从哪里出来,反正他是出来了,可杰姆还没有。不过有一点可
不能忘了——要杰姆用小刀子挖了逃出来,年纪太大了。他活不了这么久。”
    “不,他会活这么久的。挖土质的地基,要不了三十七年,对吧?”
    “那要多久呢,汤姆?”
    “嗯,我们不能冒时间太长的风险,因为西拉斯姨父也许不用多久便能从新奥尔良得到
下游的消息。他会得知杰姆不是从那里出来的。那他第二次便会登广告,招领杰姆,或者采
取其它类似的行动。因此我们不能冒那种风险,也就是按常理,该挖多久便挖多久。按理
说,我看啊,我们该挖好多年,可是我们办不到啊。既然前途难卜,我建议这么办:我们事
实上是马上挖,或者尽快挖。在这以后,我们不妨只当是我们已经挖了三十七年才挖成的。
随后,一旦有紧急情况,我们就把他给拖出来,赶紧把他送走。是啊,依我看,这是最妥当
的办法。”
    “好,这话有点道理,”我说,“‘只当是’不费什么劲,‘只当是’不会惹出什么麻
烦来。如果这是必要的话,我并不在乎‘只当是’已经挖了一百五十年。而且一旦动手以
后,我也不会觉得太累人。我这就去,去把两把刀子偷得来。”
    “偷三把,”他说。“得用一把做成锯子。”
    “汤姆,也许我这么说有点儿不合规矩,犯忌讳,”我说。“在那个熏肉房后边防雨板
下面,有一根长了锈的锯条哩。”
    他的脸色有点儿疲倦,鼓不起精神。他说:
    “哈克啊,要想教你多学一点东西,可就是白费劲啊。快去吧,去把小刀偷来——偷三
把。”我便按照吩咐办了。  
 
第三十六章
 
 英文 

    那天晚上,估计大家都熟睡了,我们便顺着避雷针滑了下来,躲进那个披间,把那一堆
烂木头狐火取出来,就动手干了起来。我们把墙根底下那根横木的中段前面的东西搬开,清
出了四五英尺宽的一块空地。汤姆说,他现在的位置恰好是在杰姆床铺的背后,我们就该在
下面挖起来,等到我们一挖通,在小屋里的人谁也不会知道下面有个洞,因为杰姆的被单快
要垂到地上了,你得把被单提起来仔细地看,才能看到地洞。因此我们便挖了又挖,用的是
小刀,一直挖到了半夜。到那个时辰,我们累得要死,两手也起了泡,可是还见不到有什么
进步。最后,我说:
    “这可不是要三十七年完工的活。这是要三十八年完工的活,汤姆。”
    他没有说话。不过他叹了一口气,没多久,便停挖了。隔了一会儿,我知道这是他在思
索了,他才说:
    “这样不行,哈克,这样行不通。要是我们是囚犯,那就行得通。因为我们要干多少年
便有多少年,用不到着急。每天,趁着监狱看守换班的当儿,只能有几分钟的时间挖掘,因
此我们的手也不会起泡,我们就可以一直挖下去,一年又一年地挖得好,挖得又合乎规矩。
不过如今我们可拖不得,得赶紧,我们没有时间好浪费的了。要是我们再这么干一个晚上,
我们就得歇上一个星期,手上的伤才能养好——不然的话,我们的手连这把小刀也都不敢碰
一碰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汤姆?”
    “我来告诉你吧。这当然是不对的,也不道德,我也不喜欢靠了这个逃出去——不过如
今也只有一条路了。我们只能用镐头挖,把他给弄出去,‘只当是’用小刀挖的。”“你这
才象句话!”我说。“你的脑瓜子水平越来越高啦,汤姆·索亚。”我这么说。“镐头才能
解决问题嘛,合乎道德也罢,不合乎道德也罢。对我来说,我才不管道德不道德呢。我偷一
个黑奴,或者偷一只西瓜,或者主日学校的一本书,我并不操心该怎样偷,反正偷就是了。
我要的是我的黑奴,或者要的是我的西瓜,或者我的主日学校的书。如果镐头是最容易弄到
手的东西,我便用它来挖那个黑奴,或者那只西瓜,或者那本主日学校的书。至于那些赫赫
有名的人物怎么个看法,我才不管呢。”
    “嗯,”他说,“拿这样一件事情来说,镐头和‘只当是’是情有可原。要不是这样,
我就不会赞成,也不会站在一旁,眼看规矩遭到破坏——因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一个人
如果有知识,有识别的能力,就不会干错事。拿你来说,你靠了镐头,把杰姆挖掘出去,又
并没有‘只当是’什么的,那行,因为你不知道识别嘛。可是如果是我,那就不行了,因为
我有识别的能力嘛。给我一把小刀。”
    他有他自己那一把,可是我还是把我的小刀递给了他。他把小刀往地上一摔,并且说:
    “给我一把小刀。”
    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不过我在当时便思索起来了。我在那堆破烂的农具里翻了一
下,找到一把尖嘴镐,递给了他。他接过去了,干起来了,一句话也没有说。
    他就是这么特特别别。一脑子原则。
    我找到了一把铁锹。我们两个就你一镐,他一锹地干了起来。有时把工具倒一下,活儿
干得飞快。我们使劲干了半个钟头左右,这是我们能使劲使到最高限度了,不过挖的地方倒
也挖得有了个洞的模样。我上楼以后,朝窗外一望,只见汤姆拼命抱住避雷针往上爬,可是
怎么也爬不上来。他的双手尽是泡。后来他说:
    “不行啊,爬不上啊。你看我该怎么办才好?你想不到别的法子么?”
    “有法子,”我说,“不过依我看,怕不合规矩。走楼梯上来嘛,‘只当是’爬避雷针
上来的。”
    他就这么上来了。
    第二天,汤姆在屋里偷了一只调羹和一座铜烛台,为了给杰姆做笔用的。还偷了六支蜡
烛。我呢,在黑奴小屋四周转,等待机会,偷了三只洋铁盘子。汤姆说这些还不够用的。不
过我说,杰姆摔出来的盘子不会有谁看见,因为盘子落到窗洞下面野茴香和曼陀罗草丛里,
——我们可以捡回来,他可以再使。这样,汤姆认为满意了。随后他说:
    “眼下该研究的问题是怎样能把东西送到杰姆手里。”
    “洞一挖通,”我说,“就把东西往洞里送。”
    他表现出不屑一听的架势,还说,可有谁曾听到过这样的馊主意。接下来,他自个儿思
索开来了。后来他说,他想出了两三条路子,不过暂且还不忙决定哪一种好。他说,还得先
通知杰姆一下。
    当天晚上,我们在十点钟以后,顺着避雷针滑了下去。还顺手偷了一支蜡烛。我们在窗
洞口一听,只听得杰姆在打呼噜,我们就一抬手把蜡烛扔了进去。可是这并没有弄醒杰姆。
随后我们抡起镐头和铁铣猛干了起来,大约两个半钟点以后,大功便告成了。我们爬到了杰
姆的床底下,这样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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