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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舍得我的爱流向海-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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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什麽哦?你就不问问她在做什麽?”哥们对我的态度很是不满意。
“好吧,你是不是又要报告我她红杏出墙了?我都跟你们说了我和她是正当的男女关系,她要和谁相好干我什麽事儿?”
“真的假的?你们俩可是公认了的啊,”他一脸不信,“那我说她好象遇到麻烦了,你去不去?”
“不去!”想都没想,那小妮子休想再叫我帮他收拾烂摊子!
“好象对方都动手了哦。”拿起一本书慢条斯理地翻,偷偷看我的反应。
“…………”
好人难做啊,谁叫大家私底下都认定了我俩是郎才女貌天仙配呢,我把笔一放便奔出了教室,小跑著走到门口。
第一眼看见的却不是小微。
“苏锐!”我几乎吼了出来。
“顾鹏飞!”小微的声音已经带著哭腔了。
“苏锐!!”第二声叫的还是他,我的世界在那个时候黑了,只剩下他的身影还是亮的。

“苏锐……”
“苏锐,麻烦你把脸转过来好不好?”
我拿著打湿了的帕子,手足无措地看著他,又不敢动手碰。
“我回去了。”他说著站起来,照样不看我一眼。
我一把拉住他的手,“你不让我看,那我带你去医院看。”
“不用了,不痛。”
“……”我站起来绕到他面前,仔细地看著他眼角的淤青,心头一阵发怵。
忍不住抬手,还没碰到他的脸,就被躲开了。
我叹口气,无可奈何地看著他,“我早跟小微说过别跟他们来往,她就是不吸取教训,你犯得著去帮她吗?”
“那你教我怎麽办!”他总算来了情绪,“装做没看见,由得他们再给她一耳光是吧?”
“你好歹先来找我行不行?人家那麽多人,出了事怎麽办?”
“我知道你死哪里去了?!”他理直气壮,“你怎麽也不管她一下!”
我听得哭笑不得,把手一抄,“苏锐同志,那你说我还要怎麽管她?我现在差不多已经是又当爹又当娘了。”
他瞪著眼睛白了我一眼,一副不可理喻的表情。
我将他按到椅子上坐好,将手帕递给他,“自己敷著,消了肿再回去。”
我坐在他旁边使劲揉了揉太阳穴,他怎麽可能知道,我看见他紧紧捂住眼睛坐在地上的时候脚都快软了,差点没抱起他就往急诊室冲,还好只是挨了一拳而已,对方也不敢太嚣张,我到了的时候人已经不见了。
之後忍不住训了小微几句,她十分委屈地说,那人是在网上认识的,长得挺帅,没想到是社会上的混混,经常纠缠她,今天还带了几个狐朋狗友来想故意让她难堪,她一怒之下甩了那人一耳光,对方还了她一巴掌,碰巧让苏锐看见了……
“哎,我说,你今天怎麽想起跑A区这边儿来了?”
“我不能来吗?”他反问一句,语气照样冲得不得了。
“我就随便问问嘛,你警惕心那麽高干嘛?”
“…………”
“该不是来找我的吧?”我厚著脸皮开了他一句玩笑。
“是,你面子大行了吧?”
哟,这次居然爽快承认了,难得难得,我忍不住独自偷著乐。
“那你来找我有何贵干啊?”
“……上次那本书你看完了吗?”
“没有,你不是送给我了吗?所以我慢慢看啊。”
“送给你?!两百多一本还不算跑路费,你打劫啊?”他差点跳起来。
“喂,那你就别说些容易让人误会的话好不好?我以为你对我那麽好呢……”
“你又不是我三姑六姨的,我凭什麽得对你好?”
“行行行,我不要脸行了吧?”在他面前我永远只有用自我唾弃这招才有望扭转局势。
“知道就好。”他得意地笑了笑。
“……还痛吗?”我趁机伸手过去。
他没来得及躲,我终於能够大吃一口豆腐,在他细致的脸上摸了个痛快。
“……我现在上楼把书拿给你?”
他沈默了一会儿,“你不没看完吗,下次我再来拿好了。”
这叫心有灵犀一点通,我立马会意,忙说,“哪儿敢啊,下次我给你送过去?”
“那成。”他爽快地答应了。
我则琢磨著下次再找他借什麽东西,以便接著再还。
“我送你回去?”
“回去?”他又开始瞪我,“你不会让我白跑一趟吧?”
“行行行,”谁叫我这麽好欺负呢,“那把你肚子填满了再回去?”
等吃完饭送他到门口的时候已经快熄灯了,我忙著赶回去,叮嘱了几句要紧的,又说,“你可别瞎参合小微的事情啊,我会帮她解决的,你今天真差点把我吓死,以後要跟人打架也先注意一下数量差距好不好?”
“废话!白痴才想去挨打呢!……其他人也就算了,”他说著声音突然变小了,目光也扭到一边去,“谁让她是你女朋友呢。”
“啊?????!!!!!”
敢情这麽一回事儿呢????

“喂……”
“我没名字啊?”
“哦,苏锐……”
“干嘛? ”
“现在好象没人过来了……”
“请你说重点。”
我吞了下口水,悄悄凑了过去,尽量不让他觉得唐突。
今天他心情好,很顺利地得逞了,没有遭到抵抗。
正想趁他不注意得寸进尺,被他一掌推在脸上,“中午吃的饺子吧,去漱口!”
误会澄清後我也顺利地从从隔三岔五去找他变成一天一次,有一次去找他还遇见了他的妹妹,那小丫头粘得要死,比小微有过之而无不及,我终於知道原来那天看见的牵著他手的女孩只是妹妹,惹得我无端吃了次飞醋。至於他为什麽发火,原来那天是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打电话给来,只是想随便编个理由见我,没想到第二天我却把“女朋友”带去找他,酸得他心都裂成几块儿了。
那之後,只是很自然地,天雷勾动地火的过程,愈演愈烈,越陷越深。
喜欢听他象猫一般细微的尖叫和虚弱的喘息,像一只濒临死亡的小动物,惹得我全身的血液都躁动起来,当第一次进入到他紧紧闭塞著的身体里,他发出惊叹般的哽咽时,我的七魂早丢了六魄。
像中了邪,无时无刻地想抱著他,不管是想和他做爱,还是只想一直依偎著那份微弱的温暖。
我知道一个人的心里是真的可以住另一个人的,住很久,久得一切都为他变了样,久得连他走了也无法复原,他签了我一辈子的房契,於是这里面再也容不下其他人,这扇门只为他开启或关闭。

“苏锐……”
“锐……其实从见面到现在……我一直都……喜欢你。”
“不是你想的那种喜欢。”
“而是……爱。”
“是爱情……”
“……”
“我爱你。”

我吃力地睁开眼睛,慢慢从床上坐了起来。
衣服凌乱地扔在床边,我抓过床头柜上面的打火机,点燃了一只烟。
梦中的冲动竟然还没有完全消失,我看见搁在一旁的手机,从昨天开始就关了,我已经受不了有人再问我为什麽,不管是那些好奇成职业的记者,还是我那歇斯底里的未婚妻,或是他。
望著窗户外面漆黑的世界,我轻轻地微笑,从明天开始,我会退回到那个我想要回去的时间和地点,其实这麽久以来,只有这次我是做对了。

呵,我亲爱的苏锐,只是过去的一切,都已如海潮般远去。

END

番外篇《痕》

被吵醒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自家的门铃在响,开始的时候比较斯文,每一声间隔个五秒锺缓冲,到後来就变成毫不客气的催命音。我伸了个懒腰,一边佩服外面的家夥居然能把我罢工了半年的门铃按响,一边将脑袋缩进被子里,极为火大地翻了个身,牵动著身体突然的疼痛。
不加理睬的结果就是他很耐心地改做了敲门,我苦著脸睁眼想瞄下桌上的闹锺,却不幸瞄到一个和我掉漆的桌子很不搭调的高档打火机躺在上面熠熠生辉。
立刻翻身下了床,心想贵人真是多忘事,准是走到半路烟瘾犯了,一摸才发现他那价值起码四位数的打火机拉我床头了,要不奔回来拿,这一觉睡得可就够奢侈。
我连衣服都懒得穿,抓起打火机走到门口,一把将门拉开,正想把打火机塞他手里了事,手抬到一半却又缩了回去。
看著门外的这张体面的脸,一时还有些懵懂,他很绅士地笑笑,先开口,“没想到?”
我慢慢回过了神来,点点头说,“没想到。”
“也是,很久不见了嘛。”
“……不,只是有点唐突。”我上下打量一下他说,“怎麽找来的?”
他笑而不答,“不打算欢迎我?”
我稍作迟疑,一侧身将他让进了屋。
“……用换鞋吗?”
“没那麽多讲究。”
“好黑啊。”
“少给我乱开灯,交不起电费。”
“…………唔,好象还那麽乱。”他大致扫视一遍後总结到。
“那还真是委屈您了,我这儿一向属於无管制地区,是没有宾馆舒服。”我说著走到床前,顺手把桌子上那一踏薄薄的钞票连同手里的打火机胡乱塞进了抽屉里。
他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我感觉他的目光开始在我光溜溜的後背上来回游走,酥酥麻麻的。
“你平时就穿这样待客?”
“不好意思……”我随手从床上抓了件衣服就往头上套,“……我刚办完事。”

记得刚到这里的时候是晚上,坐了差不多一天一夜的火车。
没有任何行李,贴身的都没有,出来的时候只带了钱,似乎数目还比较可观,不过在到这里之前就已经弹尽粮绝了,最後的钱从票贩子手里买了张折价的火车票,也没特意想过目的地是哪里,只要是没去过的地儿就成。
从火车站出来後到处瞎逛了几个小时,完全陌生的城市,倒也算是个依山傍水的宝地,江对岸的灯火错落有致地堆积著,天幕里却没有丝毫的亮光。 以前对太靠内陆的城市没有好感,据说蛮夷又闭塞。不过那晚过後我没有再离开,在这里享受著一种完全丧失归属感的茫然与恐惧。
最基本的温饱问题总是急需优先解决的,可惜先前的经验让我对找到一份最卑贱的工作都已经彻底死心,因为我没有任何身份证明,况且,说句不好听的话,很少有人愿意冒著招童工而被抓去劳动改造的风险留我帮忙。
第三天的晚上就已经撑不下去了,我满脑袋就只想著怎麽找个房间洗澡睡觉,再吃顿像模像样的饭,这个欲望几乎快把我逼成神经衰弱,可我却始终只能在街上无能为力地喝西北风,直到双脚开始支撑不住身体的重量。
我慢慢地从一排餐馆饭店门口穿过,那时候正是八九点锺,吃饱喝足的人一般都比较好上钩,其实也没有特意去留意哪个人,倒还比较注意车牌子,看到有坐在里面的单身男子,便走过去敲敲车窗的玻璃,他将车窗降下来,有些疑惑地看著我。
“对不起,借个火。”
他微微愣了一下,随即从胸前掏出打火机,替我点燃了含在嘴里的香烟。
我若无其事地吸了一大口,趴在他的车窗口,将苍白的烟雾暧昧地吐在他脸上,双眼微闭,似笑非笑。
“……先生,一个人吗?”
来这里的前些日子,也是在四处溜达时遇见一个上前搭讪的本地人,听说我在找过夜的地方,便说他刚好有个空著想用来出租的房子在附近,可以借我住一晚,我没事儿干也就跟他去了,一路上聊得挺投机,结果到了他说的地方,刚进门就被推倒在沙发上。
因为太突然所以挣扎了几下,後来觉得好象也不是特别反感这个人,加上他的动作也没有很暴力,最终还是乖乖就范了。早上离开的时候,他很留恋地拥抱亲吻了我,叫我路上小心,我有点搞不清楚状况地走了,後来手往衣服口袋里一揣,才发觉不知什麽时候被他塞了几张钞票进去。
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样都能赚钱的啊。

“喝水。”
我倒了杯凉白开直接递到他手上,他立马来了意见,“就没有速溶咖啡之类的吗?茶叶末也行啊。”
“我这算跟你客气的,甭想支使我去烧水。”
说完我坐到床沿上,正对著微弱光线中的他,还是那句话,“怎麽找来了?”
他的表情有些模糊,“只是来碰碰运气,不知道你搬没有。”
“你喜欢答非所问,”我把埋在一堆衣服里的半包烟找出来,塞在嘴里一根,扔给他一根,他接住後却收在口袋里,又把自己的烟掏了出来,回敬我一根,“抽我的吧。”
“……我忘了你只抽中华,”我接过来也放在一边,“苦得很,我不喜欢,还是便宜的好抽。”
“呵,你也真没怎麽变。”他自己点燃吞吐了几口,屋里的空气便更粘稠了。
“……亏你还记得路,不是只来过一次?”
“也没多久啊,”他想了想说,“一年半而已?”
“两年半。”
“……都这麽久了啊,一点儿没觉得。”他不明所以地笑笑,“不过那天在办公室,还真被你吓一跳。”
“以为我来讨风流债了是吧?”
“呵呵。”他默认般地继续笑著。
我把烟灰轻轻抖在地上,“我还能那麽无聊?”
“也是,况且你以前好象没去过公司……”
“你家也只去过两三次,一直住的宾馆,”我淡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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