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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未央-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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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也有好的,超过七年,但不会抵过七年之痒,大多数能维持一年就不错,哪有爱情的天长地久,那是神话。
  他的理智与客观让我叹息,他还说,爱情是最易成灰的东西,太容易碎掉了,烧得越烈碎得越快,到最后你渴望过的一定是平静的生活。可是,他翻过来又自问:这一辈子不烧一次是不是也白活了呢?
  有期限的东西总是让人觉得时间的恐怖,可是,哪有没有期限的东西?连时间都有期限,五十亿年之后,太阳爆炸了,谁还数什么时间?哪一分哪一秒关我何事?
  旧书摊上,看过期杂志,从前十元,现在只要两三元,便宜得不像话了,过季的衣服,商场往往有一折起,过期罐头谁还要吃?虽然是做得那么好的秋刀鱼罐头,指不定发了霉也未可知,那么感情呢?
  他曾约定一个女子三年后见,约定时也还相爱,不过种种原因想放下,三年,不长,不短,不薄,不厚。可是,于爱情而言,这是慢长的刑期,有谁能保证三年的爱情?
  三年后,她也许会告诉他:没有爱情在原地等待你。天天相爱还会出差错,何况给了一个要过期的时间和空间?这样愚昧的做法有些可笑,不过是替分手找冠冕堂皇的借口而已,不如直接说:散了吧。
  一切都会过期。
  1994年还有BP机,我想起自己的BP机,摩托罗拉,现在不知去了哪里。我记得上面有条特别难以忘记的信息。他说: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一切都会过期。
  包括曾经以为的缠mian热情和难分难舍。
  我记得大学时曾经和一个蜜友约定每年七月要聚会一次,无论天荒地老,哪怕那时领我们孙子也要来。
  那也只是少年时说的梦话而已,而事实是,我们毕业后再无联络,只在有一年,我去丽江,忽然想起我们年少时曾经相约一起到丽江来,我发了疯似的找她电话,长途加漫游我开始了寻找,五个小时之后我终于找到了她。
  我甚至觉得她的声音都带着过期的标签。
  我们寒喧了几句,当她问到我每个月拿多少奖金时我撒谎说我的手机没电了,改日再谈吧。
  挂了电话后我果断地删除了她的电话号码,并且为自己这行为感觉到不耻,过期的人怎么会有旧日的感觉?那些旧日,有的时候是只适合追忆的,再白衬衣飘起来去楼顶上吹萧,想想就觉得冷。
  过了期的东西有的一钱不值了,有人送我正宗法国香水,我放在了箱子底,是夏奈尔五号,因为好,舍不得用,后来再发现了它,已经过了期,味道有一种迷乱的苍茫,全然不是夏奈尔五号的味道,我在机场看看到妮可基德曼做的夏奈尔五号的广告时,竟然想到的是这种味道。
  不值钱是小事,害死人是大事。过了期的药,误吞了,上吐下泄,才知道,期限内的药也许可以治你的病,期限外的药也许就要了命。
  过了期的爱情呢?我觉得旧人不适合见面,适合一个人的时候追忆,有些片断的确是难忘的,此生难以再现,此生难以复制,如果再想回到从前,怕自己也会觉得娇情。
  没过期的爱情是在吃甘蔗,过了期爱情是在吐着甘蔗的渣子。
  所以,风梨罐头适合小警察一个人吃掉,这些风梨,在第二天早晨已经过了期,他吃着风梨罐头,是吃着一断过期的爱情而已。
  如今我手里有一本过期杂志,上面有我2003年发表的小说,我看到那有些文艺有些发酸的小说,突然很惆怅,这惆怅的感觉袭击了我,我蹲在廊坊的秋天,蹲在广阳道的冬青前,看到上面落了一大层落叶,那是大叶黄扬落在上面的叶子,密密的一层,我知道,一切终会过期,一切终会过去。

爱到死
更新时间2009…7…3 14:41:54  字数:1898

 爱什么可以爱到死?自己。
  而且,不会倦。
  每个人都自恋,恋自己的面容,恋自己的神态,纵然有时也讨厌,也为的是更好的自恋。
  我不记得第一次照镜子,也不记得有过多少面大大小小的镜子,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照镜子,不停地照,我烦额头上的青春痘,嫌自己疯长的个子比男生还要高,镜子前有太多的不确定和怀疑,但又欣喜,我的眼睛里总散发着一种奇异的光芒,这光芒来自于我的身体内部,它是属于我的,如影随形,不离不弃。
  我是这样喜欢我自己。
  而镜子是多么美丽的道具,那里面,有另一个我。我和我相遇了,迟疑地对话,你好吗?我笑了,我哭了,镜子里的那个人知道,我热恋了,我失恋了,镜子知道。
  这顶多是自我迷恋,不到病态的程度,可那个水池边看着自己影像不能自拔的美少年,终于一头栽到水里,化做一株寂寞的水仙。我曾看过油画中的美少年,惊为天人,超乎寻常的美丽,所以,难免自恋。
  宋代杭州西湖边小青佛舍女诗人冯小青,为自己的影像迷恋不已,终于发展成病态,一声声地唤着自己小青小青,画成自画像后,终于随画像而去,她爱自己,爱到了死。
  但多数女子或男子迷恋自己到不了死的程度,如果有了爱情,她们更愿意迷恋爱情本身,或者爱情对岸的男子。
  电影《女人就是女人》中,卡利娜是轻浮而艳荡的,她在镜子前搔首弄姿,她肤浅善变,水性扬花,得意洋洋,她好象有这个资本,因为太美,所以,把男人视为掌中之物,镜子里的她,如此狂妄又如此空洞,她的腰肢好象细柳,丰乳肥臀,眼光潋艳,她的身体在镜子里慢慢地开出一朵花来,这朵花,又妖媚又动人,可是,不会太长久。
  镜子中的男人也是自恋的,镜子是如此物质,如此具体,张国荣在《阿飞正传》里对着镜子跳舞,他的臀部异常性感,他的眼神如此自恋,那个镜头我永远难忘。
  还有我欣赏的男子,我有一日说看到了他的照片。
  他马上问,我忘记什么场景,是不是献丑了。
  看,他多关心自己的形象,我回他:白衬衣,白衬衣,风日洒然。所有人都关心自己的形象,这多么可爱,因为自恋,才可以爱别人吧。
  还记得电影《佛里达》,伤心绝望的佛里达离开了朝三暮四不停和女人上chuang的丈夫里维拉,一个人对着镜子剪头发,音乐响起,如此倔强如此铿锵的音乐,让人心碎如冰。剪刀的声音,喀嚓喀嚓,伸展着爱情的暴力和无奈,我永远忘不了镜子中佛里达的脸,也忘不了那段让人心碎的音乐,镜子,你知道这个墨西哥画家的爱情和忧伤吗?她如此爱,又如此绝望,最后,长长的头发剪掉了,佛里达一头短发,那样无奈的在镜子前,眼角是悲哀的,眼梢是冰冷的。
  我看过很多画家的自画像,那也是自恋的镜子。他们在自画像里怀疑,否定,肯定,自恋,茫然,再一意孤行地勇往直前,他们画的是他们自己,也解剖的是他们自己,他们最了解自己,也最不了解自己。镜子是通向他们自己的通道,这条道上,常常有爱情和未知,在未知中他们成长,在否定中进步,在进步中,绝望。
  在1940年的巴黎,大师毕加索曾经给美国的一个女作家鲁特德斯坦因画了一副像,鲁特德斯坦因说,这不像我。
  而大师毕加索说:总有一天你会像的。
  这话过去十几年之后,鲁特德斯坦因对海明威说:你们是迷惘的一代。当她再看毕加索为她画的画像时,她终于发现了自己,找到了自己,毕加索画了很多挣扎和光阴,一笔笔,全叙述清了交代清了,她以后的岁月,必将如此。
  就像她必须是影响一代人的女作家一样,她必须有一副影像代表她自己。
  这让我想起另一个女作家杜拉斯,她有一副在镜子前的照片,散落,无谓,茫然,或者,有说不上的惆怅和无所谓,我很难形容她的表情,她老了,但依然坚硬,好象男人一样的眼睛,夹着一支烟,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是我心中的杜拉斯,一点也不委婉,一点也不屈服,总想强奸这个世界,总想把爱情毁灭掉一次又一次,她从来不是一朵花,而是一株风中的野草,张扬着精神世界的强大与空洞,镜子里的她,前卫绝望,放肆坚硬。
  我呢,我呢。
  我有时会在阳台上照镜子,很长时间的照镜子。
  我注意到我的脸部表情由僵硬到软化,我数着自己的睫毛,总也数不清,我的眼角有淡淡的鱼尾纹了——尽管我用韩国买来的最好的眼霜。我喜欢这些岁月的痕迹,我的眼里有了污浊,它不似青葱岁月里的明媚了,我看到了光阴把我的眼神沉淀出一把瘦骨,又坚硬又脆弱,我找到自己,又迷失自己,发现秘密,又把秘密丢失。
  这样的午后总带着逃亡的味道,我在镜子里,奔跑着,喜悦着,又惆怅着,这个镜子中的人,我会爱到死,也会,厌倦到死。

爱情是爱情,生活是生活
更新时间2009…7…3 14:42:15  字数:1730

 我坐在黑暗中,在看一场旧电影,旧到快让人忘记了里面曾经炫目的金童玉女,那是我去一个旧唱片店里淘来的,我一眼就看到了他,他在那张碟的封面上,依然那样风日洒然的美着,近乎玉貌朱颜。
  我近乎疯狂地迷恋过他。如同现在的孩子们迷恋周杰伦,不过,和周比,他的确是倾城的,因为倾城,所以,和他在一起的玉女也有几分黯淡。
  是三浦友和。
  那时我真是小,才十岁吧,可是,就知道了喜欢这样有眉有目的男子,知道买他的“画张”然后偷偷藏起来,我假装也买山口百惠的,假装也买他们的合影,可是,我主要是为了看他。
  那几乎是天性,好色的天性。我曾经为此感觉到自己的无聊,到现在我却为此感觉到自己是这样敏感而脆弱。
  这张旧碟,是我曾经看过的。
  《淤泥中的纯情》,远远不如《绝唱》和《伊豆的舞女》,我却迷恋里面的三浦友和,他足够坏,因为又帅,近乎让女孩子痴迷,难怪作为外交官的女儿真美会爱上这个叫次郎的坏男人,没有原因,就是无缘无故的爱上。
  我喜欢这种爱上。因为有纯粹的盲目性,没有原因的爱,多好啊,就是喜欢,就一见钟情了,就是无缘无故,天生一根筋的女人都会这样,我为什么说出理由来?去他的理由吧,我就是爱你,就是爱!
  真美是这样的傻瓜,就一直跟着这个打架斗殴举止粗俗的流氓,三浦友和是第一次出演这样的人物,我看得心酸,因为他长了一张好男人的脸,所以,当他游戏似地抬起真美的脸问:你真爱我?真的想和我结婚啊?真美傻傻地点着头,我的心酸就开始了。
  十七岁啊,十七岁时我就这样迷恋过一张脸啊。
  我天天跟着他,下了晚自习跟在他单车后面,他有一张太完美的脸,那么似三浦友和,我曾经对自己发誓非他不嫁,甚至在月光下写了一万遍他的名字,他有很俗的名字,全中国有一千万人叫这个名字,可只有他叫是对的,简直正确的体无完肤。
  可是,他不知道我的喜欢。我的喜欢,是一条寂寞的青藤,慢慢地在心里爬着,我以为,它会爬上青春的屋顶,所以,我一意孤行的喜欢,不管他喜欢不喜欢,我就喜欢。这一点,多么像傻傻的真美。
  在一个下晚自习的夜晚,它下大雨,他骑得飞快,我飞速地追着,脚下一滑,裁倒了,然后,我感觉眼角疼疼的,我伸手去摸,有粘粘的东西,很腥,是血。
  我独自去了医院的急诊室,值班的大夫简单给我缝了四针,然后就走了。我继续行走在风雨中,他或许知道我的跌倒,因为我喊了他的名字,可是,他没有停下来,甚至,没有回一下头。
  这让我在以后的岁月中右眼脚总有一个月亮型的小疤痕。
  谁也不知道这小疤痕的秘密。
  后来,我渐渐失去他的消息,后来,我青春里的东西越来越多,我渐渐知道,你最初喜欢的那个人,只是一个小小的起点,仅此而已。
  真美把前途、名声、家庭、地位、金钱全抛弃了,她如一只飞蛾,在最后,他和她临终的时候,他看着她,温柔地说:叫你不要跟着我,你看……此时,我的眼泪滚滚而落,只是这轻轻寡淡的一句话,让我在这个冰凉的秋夜里涕泪狂流,他至死也没有说爱她,可是,他的心软了,心疼了,“你看,叫你不要跟着我。”
  如果,如果真美如我一样,有了疤痕就回头,她不会这样死掉,不知为什么就为爱死掉了,也许以后还会遇到好多好男人,是的,好多。
  也许她会和我一样,一边给自己涂着指甲油一边想约谁吃饭,然后戴上个眼镜,为自己遮挡一下这淡淡的疤痕。
  什么都会过去,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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