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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未央-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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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我们,我们来的时候是自己,走的时候还是自己。
  一个人,是单数的。
  一个人的时候,更是意境的。
  哪怕醉卧地痰上,一个人,开了最大声音听三十年代的录音《白蛇传》,戏里的白素贞唱得多婀娜:红楼交颈春无限,有谁知良缘是孽缘……那时的眼泪,也是纯粹,也是美好的。
  一个人的时候,充满了私秘的快乐,可以想,可以不想,可以如梦如幻里,抽一支烟。
  烟雾升起来,我渐渐沉醉了。
  越来越喜欢那些抽烟的女子是因为喜欢写字以后,我喜欢的女子杜拉斯是吸烟的,三毛亦是。三毛有一张吸着烟的照片,中分长发分垂下来,盘着腿坐在地下,一张有点颓废的黑白照片,是在四川的一个茶馆前。
  看着看着,我的眼泪就下来了。一个女子,没有太深的寂寞,怎么能与烟为伴?她们的优美与落寞与坏无关,但优雅的姿势让人联想翩翩。
  还喜欢那些烟上的字句,抽万宝路的人说,常抽万宝路,爱情慢三步,是不是吸了烟的女人都太寂寞或太自恋,所以,在爱情上常常会是随遇而安的?
  这些女子,仿佛是没有年龄的,她们永远这样散发着让人迷醉的光芒,即使她们有婚姻有爱情有孩子,但什么也挡不住她们那种“一个人”的光芒,那是让人非常心醉的光芒,你看到她们的时候,以为她们永远是那种高龄少女,因为,她们的身上有一种“态”,这种“态”,非寻常女子能拥有。
  一个人的时候,我发呆的时候很多。
  阳台上有红沙发,软软的黄色的靠垫,小小的茶几上,有泡好的1975年的普洱茶,我常常坐在那里,就那样坐着,感觉到无限地惆怅,却又无限地美。
  孤独生涯经历惯,自吹炉火夜煎茶——在这样的夜晚,是适合一个人发呆的。一个人,并不是孤独,如果你喜欢,它就是喜悦,是意境,是海棠花里寻往昔,那往昔,处处是醉人的旧光阴。
  爱看旧事听旧曲,齐秦有一首歌《寻》,狼一样地嘶嚎着:一个人,在路人,我独自思量,我一个人,在路上……十六七年前的旧歌了,那时,那时,他还年轻吧?
  这样想着,忽然掩面,忽然感慨,这样快,这样快,小半生就过来了……无论怎样,一个人,在路上……是美的。

邂逅自己
更新时间2009…7…3 14:50:29  字数:2167

 那天,和几个友人围炉吃茶,其中一个友人说,其实,我们的一生都在邂逅自己。
  邂逅自己,多么鲜妙的词语。
  想想看,我们所找的所寻的人,大抵是我们类似的,或者灵魂最相近,最起码,某方面的感觉很相近。
  不是吗?
  小的时候读孙梨先生《铁木前传》,一下子喜欢上了,再读他的散文,更喜欢,后来一日,和朋友一起拜访过孙梨先生,他,果然是那种素淡之人。
  再大一点,邂逅三毛,看肖全为她拍的一组照片,是在成都的茶馆门前,她寂寞的表情让我找到自己,我想,我也应该是点燃一支烟,赤着脚,长发披肩,然后万水千山走遍。
  再后来,我邂逅小画大爱的丰子恺,喜欢他那“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的意境,理解了那颗护心之心。
  ……
  还有那些朋友,与我一样有一颗脆弱而敏感的心,她们喜欢人间的烟火,等待着一个痴情人,知道桂花开了,细细碎碎的,空气里到处飘着花香,懂得享受白切鸡,艇仔粥,鱼肠粉的味道……
  我们如此美妙地邂逅,其实是与另一个自己邂逅。
  偶尔的一个机会,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她喜欢旅行,一个人发呆,喜欢唱信天游,在她流着眼泪唱“白天我想你,拿不动针,到黑夜我想你,吹不灭灯,白天我想你,盼黄昏,到黑夜我想你,盼天明,白天我想你,墙头上爬,到黑夜我想你,没办法”时,我看到她眼里闪着动人的光。
  就为那眼泪,我们彻夜长谈。
  我们谈到那些微风中的晨光、卖菜的小贩、扫院子的老太太、路边的榆树、地上的枯叶子,好吃的羊蝎子、落叶和青苔之美,还有那种旷野的寂静,好象都是那么可爱,她说,“你在这里啊。”
  我说,“原来你也在这里。”
  一次长谈,我们成了朋友。
  之后,我们常常一起去旅行,到西藏看落日,去丽江品苦丁茶。有时,也去一些极偏僻的小镇,我们喜欢边走边唱,喜欢搜集整理听那些快要绝种的戏曲,有一次,听到一个男人唱那种要饭调调的歌——妹妹,我想你想得肠子青,想你想得没缝缝……我们泪眼朦胧,她是我的另一个自己,我不过是与我邂逅。
  当然,与一个城市的邂逅也是这样。
  有的城市,去过很多次,可是,没有感觉,它不是你的,它与你隔着衣服,隔着温度,始终在云端。
  有的城市,你刚一落地,就有了温热的地气,它与你,如影随形,贴心贴肺。
  这,是另一种形式的邂逅。
  有时候,与一段戏曲的邂逅,或者与一首歌的邂逅也是如此。
  我记得飞机上听过一段戏,我根本听不清是什么曲种,反正它不是我听过的任何一个曲种,但那个旦角声音婀娜,以至于我来回听,两个小时,我一直在听那段曲子。
  后来我看梅艳芳和张国荣演的《胭脂扣》,当他们对唱时,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如此迷恋偶尔邂逅的那段曲子,因为它们如此之像——烟花散尽,无语泪双流,惟清音在耳,笑语盈盈处,是她和他情与爱的纠缠,旧戏台上的一幕,倒似我的前生与今世,这苍凉又妖娆的声音,与我偶然的邂逅,让我魂断。
  这还是与自己的邂逅。
  有一天,我看到了一张照片。
  是一个女孩子,她穿了深色的长裙,中分的长发,半侧着脸,她的背后,是陈逸飞的画,她坐在一张木椅子上,呆呆地看着前面,眼里,充满了泪水,但是,那眼泪没有落下来。
  而她的手里,有一支燃着的烟。
  她的另一只手里,端着一只烟缸。
  她就那样绝望而凄凉的看着远方,想必她在思念远方,或者,她失恋了?或者,她十分地孤单?
  就在那一刻,我和另一个自己邂逅。
  那应该是我,寂寞的、形销骨立的寂寞,眼里有眼泪,饱满的、生动的眼泪,可是,没有掉下来。
  我的手里,应该有一支烟,正燃着,我吸,或者我不吸。
  在那张照片前,我久久地无语,到后来,终于哽咽。
  这,也是一场邂逅。
  而最心疼的,应该是爱情的邂逅。
  他与她,人生初相识,刹那间惊艳。一起去吃老北京前门的卤煮,看天津的杨柳青年画,一起去郊外看千树万树梨花开,她陪着他,看他写诗画画,他伴着她,夜听风雨,欣赏人间的烟火。
  即使吃一碗面,他也嘱咐伙计,少放辣椒,他知道她怕辣。
  他的画,她这样懂,那里面的苍凉与喜悦,只有她懂得,因为,他是画的她啊,她的细密心思和薄凉,只有他懂得。
  这是最美丽的邂逅,如同危地马拉作家奥古斯蒙德罗索的短篇小说《恐龙》,整个小说只有一句话,当他醒来时,恐龙仍然在那里。就像每次她醒来,他仍然在这里。
  一直在这里。
  此刻,我站在阳台上,穿着藏蓝色布裙和红色的麻的上衣,手里缝着一个靠垫,这是给女友缝的,她喜欢一个软软的红色的靠垫,是我亲自去市场上选来的布,她在远方,我要缝给她。
  我告诉她,我一直在这里,等待你。
  她回了我的短信——你尽有苍绿。这是一首短诗,张爱玲评这首短诗时这样说,在苍绿中有安详的创楚,她不是树上拗下缺乏水分褪了色的花,倒是古绸缎上的折枝花朵,断是断了,可是非常的美。
  她说我,你尽有苍绿,可是非常的美。
  为她这句话,我知道,这场邂逅,是人生至美。
  我也知道,人生如此之长,我还会不停地邂逅,但最美的,应该是邂逅自己,因为,只有自己最懂得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

艳俗的心
更新时间2009…7…3 14:50:52  字数:1585

 张爱玲说她喜欢听市声,非得听见电车响才睡得着觉。我觉得这句话极其可爱,可爱到了诗意的地步。
  一个人,没有烟火的心,不做艳俗的人,怎么可能快乐?
  我们每天呤诗作画红袖添香么?每天不食人间烟火么?每天陶醉在想象中的爱情中生活么?当然不。我们每天活色生香地活着,想着红烧鸡翅的好和麻辣粉鱼肠汤的香,还想着丝绸店里那块布,如何做成一条曼妙的裙子?
  我承认我有一颗艳俗的心。
  俗到愿意和女友满街乱逛,已经买了够多衣服了还要转着小店问人家,这个多少钱,哪个多少钱?不停地打价还价。我觉得如果买东西不还价就少了很多趣味,哪怕还下去一块两块,心里是安慰的。
  我的女友和我的理论是一样的,她说,直接就拿钱的,一是智商有问题,二是在表现自己多有钱。这两者,都没有什么劲。
  我另一个女友说,我从来去燕莎塞特买衣服,这句话很吓人,也很让人有恐惧感。总之,我觉得她没有烟火气,我更愿意去那些有品味的小店,一件一件去淘衣服,然后去凉皮摊,酸辣粉摊上吃两块钱一碗的凉皮,总之,这是件有趣味的事情虽然难免被人骂恶俗。
  另一个俗的地方表现在吃上。
  如果有人问我,想去哪哪吗?我第一句话大抵相同,那里有什么好吃的?我对吃的兴趣之大让很多人不理解,后来我说,如果一个人,连吃这件事情都可以凑合,都觉得没什么意思,那么人生还有什么有意思?至少,温饱才能思*吧。
  所以,很多时候我到了一个城市,会满大街找当地的小吃,没有吃过的一定要吃一遍,那种趣味,怕是一生的追求了。
  我最俗的一件事情发生在今年春天。
  女友问我去看铁岭的二人转不去?那可是老赵的故乡,二人转的发源地,我连三秒钟都没有犹豫就说,去,当然去。
  坐了一夜火车,到了之后先问出租车司机,铁岭最著名的小吃是什么?我们先要吃最好的,然后看最好看的。
  中午去郊外吃的炖河鱼,据说绝对纯天然,无污染。四斤的一条大鱼,铁锅炖着,我们居然全吃了。
  晚饭去杨麻子吃大饼,有十几种,甜的咸的大的小的,我们最后撑到不能动了,两眼看着对方问:这世界人会不会有人真的撑死?
  她说,即使被撑死,我们也是快乐的。
  晚上七点,准时出现在铁岭大剧院,说是大剧院,一进门就乐了,这是我小时候看到过的露天电影院啊!整排的椅子,随便坐。二十块钱一张票,有茶,有瓜子,茶是大茶子,瓜子是一大碟子。
  我们索性盘了腿,和大多数人姿势一样,欣赏着那过分夸张的二人转。女友说,咱俩这形象,特别像泼妇。我完全认同,虽然我偶尔也去五星级酒店听听钢琴曲,也去保利剧院看场音乐剧,可是,为什么我觉得不如这最底层的东西生动、妥贴、丝丝入扣呢?
  我终于发现原来我有一颗多么艳俗的心。
  因为我喜欢早晨的烟雾里,有女子趿拉着鞋起来倒垃圾,喜欢那天真的儿童流着鼻涕哭着找妈,还喜欢妙龄女子羞涩地笑,喜欢市井里那些小贩的吆喝声,薄暮的秋天,我提着满蓝子菜,西红柿、茄子、黄瓜,红的红,紫的紫,绿的绿,我便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女子,穿过街市,我买一块印着凡高向日葵的花布,那上面还有阿尔的太阳,我准备把它铺在家里的小茶几上。
  行走在小区里,看到每天坐在轮椅车上的女子,她虽然瘫了,可必定每天打扮得极漂亮,然后坐在轮椅晒太阳,她是这样美,美到接近凋零。我们相互微笑,我给了她一只最红的苹果。人和人之间,沟通有时只要一个微笑,灵魂的距离,有时就是这样短。
  我快乐地走到黄昏里,觉得所有的快乐我都有份,小区里放着的背景音乐是《蓝色多瑙河》,优美舒畅。有老人在散步,孩子散学回了家,谁家传来了肉炒青椒的味道?谁家的孩子在拉小提琴?风吹过来,拂在我脸上,这颗艳俗的心,分外的明亮,那明亮,可以开出一朵花来,低到尘埃中去,一直低,一直低,于是,我看到了我自己。

野生的女子
更新时间2009…7…3 14:51:10  字数:2442

 在我心中,一直有些女子,她们永远行走在人群之外,永远是和现实不合拍的,如天地间那棵突然冒出来的树,或者不挺拔,或者不成材,可是在旷野中,却那样骄傲地生长着,生命力极强。
  小时候在外婆家长大,村子小,小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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