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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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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又说:“这是你欠我的,我要钱。”
    这话在即将崩坏的东西上又重重地击打了一次,以便让它全盘毁坏。这粉碎了的废墟是他们之间存在过的一点点温存,也是她仅存的尊严所安放的庙宇。
    王帅并不是个小气的男人,他说:“多少钱?账号给我。”
    叶莺把钱数和账号报给他。他重复了一遍,就挂上了电话。一个小时之后,就把她需要的钱汇了过去,发来短信:“钱已汇,请查收。帅哥感慨:真心不如红钞票,感情只是性需要。”
    她知道,发完这个短信,他就永久地删除了这个号码,从此之后,她在他心里就是死人。
    这样也好,叶莺想。难道还一直待在那个出租屋,等他避过了老婆的监视再去和她幽会不成?哪怕她并没有在等着他,王帅大概也会和人吹嘘:“有个女的一直痴心不改地等着我,哥们儿牛逼吧。”她知道,那个城市待不下去了。
    她没有亲人,没有后代,没有朋友,没有一个能够收留她的地方。生活中的一切,一样一样地离开了她。最先离开她的是母亲,然后是前途,再然后是父亲、婚姻、工作、情人。最后连她妥协后龟缩的壳都要拿去。
    如同她少女时期经常做的梦,发现自己赤身裸体地站在舞台上,台下全是人,所有眼睛都看着她。
    叶莺想:这是老天在罚我。
    空姐来收走了空杯子和餐盒,问她要咖啡还是红茶。叶莺要了咖啡,摆摆手拒绝了奶精和砂糖,褐色的液体因为飞机的微微颤动而泛起了涟漪。
    她第一次喝黑咖啡是随剧团出国演出时,也是在飞机上。其他团员都被苦得龇牙咧嘴,只有叶莺觉出了香。“能吃多少苦,就能享多少福。”领导当时说。
    于是,喝咖啡的习惯保持到了婚后。她的前夫喝不惯,曾经温和地申请能不能换成豆浆或者茶,结果被叶莺嘲笑:“这么土,亏你还是个英文老师。”
    前夫是一个放在二十年前叶莺根本不会考虑的男人,她年轻时候的追求者每一个都比他英俊而优秀。然而,当她因为永远无法还清的债务,以及越来越恶劣的演出环境而接近精神崩溃时,她的前夫恰好出现在了眼前。
    回忆中,前夫的相貌已经很模糊了。大概因为那是一个害羞的男人,总是低着头,露出微秃的V形发际线。
    他是当地高中的英文老师,少年时候也给叶莺写过爱慕的情书,被青年剧团的清洁工随意扔在一个装满了信的麻袋里,从来没有被打开过。后来他被亲戚拖去相亲,发现眼前的人是自己年少时候魂牵梦萦的偶像,他相信这是命运的礼物,不计一切代价地与她结了婚。
    或许是出于本性,或许是出于对叶莺近乎恐惧的崇拜,他在婚姻生活中过得异常小心,每次上完厕所后都会小心翼翼地把蹲坑的内壁和踏板擦得干干净净,再喷上芳香剂,厕纸也像宾馆那样折出一个三角。每次出厕所被叶莺看见,他都会尴尬得脸色发白,原本就苍白的脸更没有血色。
    他的小心翼翼和动辄自责的性格,反而增加了她的恶作剧心态。前夫为了改善叶莺的生活,把她也争取到同一所高中当音乐老师。每当两人一起上班的时候,叶莺总会穿得格外鲜艳,来衬托他的土气。她会当着他的学生去斥责他的生活习惯,在他“呸呸”地把不小心喝进嘴里的茶叶吐回茶杯的时候皱紧眉头。
    叶莺这种刻意的残忍其实是一种迟来的青春期。她的整个青春期父母都是缺席的,她只有在这场婚姻中获得了向家长任性撒娇的权利。
    前夫很快就理解了自己在婚姻中承担了多重角色,开始的时候甚至在这种关系中感受到了某种扭曲的屈辱快感。同时,当他发现叶莺对于英语有很大的兴趣时,还开始兴致盎然地教她英语。他幻想把她培养长大,从一个女儿成为一个妻子。
    但是,几年过去,当他发现叶莺永远不会停止嘲笑,永远不会平等地对待他,并且时常会用很小但颇具毁灭性的动作通知他,任何他们关系进步的迹象都是幻觉,他还是感到非常绝望。
    “你到底喜欢过我吗?”前夫没有选择“爱”这个字。
    叶莺认真地想了想,她的确为他心动过。当第一次见面吃完饭,他送她回家,在路上唱起一支她听不懂的英文歌的时候;结婚后,她偶尔走进他的书房,看见他面前的书桌上摊着一堆天书一样的文字,而他用笔尖一排排划过那些文字的时候;他教她英文时,郑重其事得仿佛在说着一个咒语的时候;还有,他在极端愤怒和难堪时,眼睛里出现的闪电一样的蓝色。
    叶莺不自觉地去摸脖子上戴着的宝石项链,忽然明白过来,她喜欢的从来就不是他。或者说,她并不喜欢他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男人、一个人类;她喜欢的是他作为一座桥梁,她通往蓝眼睛的一座桥梁。
    
    第七章
    
    叶莺连转了三次飞机,中途在机场的座椅上凑合睡了一夜,时差让她变得极端疲惫。可是她放弃了在旅馆休息一下的想法,一出机场就直接坐上了大巴,去她的目的地。
    大巴上的人很明显都是游客,有两个穿着摄影背心、背着登山包的男人坐在她前面,他们不时交谈,侧影里的睫毛如同扇子一样。还有一个不到十人的旅行团,叶莺猜是美国人,因为男男女女都很肥硕,巨大的屁股要占一个半座位。
    坐在叶莺身后的,是一个日本家庭,一家四口,不知道是否因为两个女儿打扮得过于成熟,她们的母亲看起来更像姐姐,粉白着一张脸。那个母亲不断地安抚着两个叛逆期的女儿,男人偶尔会插嘴,叶莺猜他说的是:“闭嘴,听你们妈妈的。”
    她听说前夫再婚之后有了一对双胞胎,也是一对女儿,他以后不知道是怎样的父亲,该是很有耐心的吧。他也好,王帅也好,甚至再早以前的男舞蹈演员林康生也好,他们都有自己的家庭,在那扇封闭的家门后过着自己热闹的小日子,哪怕有不愉快的争吵,可那日子都是他们自己的,和她毫无关系。
    叶莺打了个冷战,不是老天在罚她,拿走一件件她的珍爱。是她自己扔掉了那些已经到手的东西,是嫌它们不够好,还是到手得太容易?车驶近一座大门,笔直的一条道,因为知道接近目的地,车上的人都发出惊呼,那对日本的叛逆姐妹也暂时停止了与母亲的争吵,趴在窗户上看。
    伊瓜苏瀑布快到了。
    叶莺想,这是她生前最想去的地方。很奇怪,当她为自己的生命设定了终点,生前的一切都会异常清晰地呈现在眼前,那些悬而未决的决定、念念不忘的心愿都会从一团迷雾中显现出来。
    再去看一眼瀑布,就像那个神话中的男孩儿一样,被峡谷里翻滚的瀑布吞噬掉。她不想死在有人认识她、能识别出她的地方,她不想她生命中出现过的男人得到她的死讯时有怅惘和遗憾,以为她是为了他们。
    她忽然想起过去在剧团时总是唱起的调子,那失踪已久的旋律忽然又出现在脑海里,哀伤而天真。她那时候在台上唱着,不懂歌词,就总是想象自己是一个将要赴死的美丽少女,她那时才十六岁,总以为自己活不过三十岁——那时候,她认为过了三十岁就都不值得再活,在台上,就为这遥远的死亡感伤起来——那时候,她还以为中年是很遥远的日子。
    车门开了,叶莺吓了一跳,下车的脚步也有些飘忽。
    车停在一个酒店门口,马路对面有一排栏杆远眺瀑布,很多游人在那里拍照。叶莺竟然听到了熟悉的语言:“这有啥好看的?比黄果树瀑布还黄。”
    顺着栏杆走下去,就越来越靠近瀑布。叶莺不断与自己的记忆对比,发现了很多新奇的变化,比如她当时遇到蓝眼睛的平台,现在已经是一家餐厅。
    她走进去,时间尚早,还没有开餐,自助餐的餐台上是一个个圆而拱起的银色盖子,像是大军摆阵。侍应生示意她可以去室外的平台坐着,她点了一杯当地的饮料,是当地特有的水果做的,味道清冽。侍应生说这种饮料有助于长寿,她笑了一下。
    叶莺环顾一下四周,人很少,有一对年老的白人夫妻在悠闲地喝茶,老夫人颤颤巍巍地啃一块大而圆的松饼,不时推动快要滑下鼻梁的眼镜,神态很像一只松鼠。另外一桌在她身后,坐着一个栗色头发的外国男人。
    等叶莺转回头,那个男人的样子才突然让她惊醒,那双眼睛是她永远不会弄错的,因为她在二十年的时间里,从未停止过怀念。
    她怀疑自己是幻觉,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男人正侧脸看着栏杆外的瀑布,面色非常沉静,无波无澜。
    侍应生端着饮料上来,看到叶莺扭着头看着那个男人,笑着说:“那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客人。二十年了,他每年这个时候都来。”
    他在等我!叶莺突然有了这个可笑而可怕的想法。她沉思了一会儿,没有人能看出,她在做一场斗争,一方是希望,另一方是她多年经验性的失望所培养的谨慎。这一次,前者赢得了胜利,她不太自然地站起身,走到那个男人的面前。
    “你好。”她说,一只手把海蓝色的宝石项链从T恤中拿出,用拳头攥着宝石吊坠。
    那男人抬起头,并没有露出她想象中惊讶或激动的神情。“天气不错,瀑布看得很清楚。”他缓慢而礼貌地笑着说道,然后移开了目光,看着瀑布陷入了回忆之中。眼前这个妇女,和回忆里那个精灵一样的少女毫无相似之处。
    “是啊,天气真好。”叶莺说完这句话,在眼泪落下之前立刻转身离开,走出了餐厅的大门。
    门口的侍应生好心地提醒她:“你走错了,瀑布是另一个方向。”
    叶莺茫然地抬头看了一下天,然后她看见了云。热带气候的云,下半部分格外平整,像是用剪刀剪断了一样。云一边翻滚,一边竭力地从内部向外发散出光亮。一瞬间,所有风吹而草动、虫鸟起伏怪叫的声音变得异常响亮,旺盛的生命力以压倒之势袭来。
    活下去。叶莺忽然想到了这几个字。她想起自己曾经在停了电的大剧院独舞,她是唯一的光芒,她想到男人强有力的拥抱,她想到好多人都曾经对她说,会永远爱她,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
    她还不想离开这个世界。
    叶莺把脖子上戴了二十年的海蓝宝吊坠取了下来,放在口袋里,把宝石卖掉,应该够买一张返程的机票。
    武威 腿
    她要去武威,去她爱的人生命的起点。
    
    第一章
    
    1
    他已经是一个死人。
    他原以为减去了肉体的重量,灵魂会飞速移动,但是他没想到作为一个死人的自己,依然如此笨拙和缓慢。
    他生前失去的腿,死后也没有长出来。别人称为“腿”的东西,在他身上是两个三十厘米左右的大肉球。他有一双“鞋”,套在手上,是两个比砖头略大的木盒子。他用手走路,因此有着异常发达的肩臂肌肉,衬衣永远显得紧。
    现在,他的淡蓝色衬衫上沾满了血,血渍以心口为原点蔓延开来。杀他的人用螺丝刀在他的胸口一共扎了两下,其实第一下就足以致命,然而,那人还是拔出了螺丝刀,更精确地瞄准他的胸肌上跳跃的那一小块肌肉,重重地扎了下去。
    他死在车上,一辆新车——不,是二手车,今年刚买的,花了大价钱改造。油门儿和刹车挖了两个直径一厘米的小孔,插上了一根加长的不锈钢钢筋,连接到座位上方,全部用手就可以操作。
    不锈钢钢筋的部位老是会松动,所以他车的置物箱里常年备着螺丝刀,能随时紧一紧。
    就是这螺丝刀,要了他的命。
    真讽刺,这车原本是他的骄傲,一辆上过报纸和电视的车。
    现在,这辆车的人造革座椅上溅满了血。血不是如泉涌一样汩汩流出,而是上扬喷洒,竟喷了那么久。他的嘶声长叫都已经慢慢停止了,血依然流着。
    他最后的记忆是疼痛中的轻松感。他因为长期用力而酸楚的手臂终于放松了,如同漂浮在深水的表层。
    “人生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在临死之前,他的脑海里忽然冒出这句话来。他笑了一下,觉得很讽刺,血就顺着脸颊流进了嘴里,杀他的人露出了惊惧万分的表情。
    杀他的人是谁?
    他发现,刚刚脑海中还存在的极清晰的脸,竟然以极快的速度在脑海里变得模糊,就好像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浪头打来,把画在沙滩上的图案抹去。
    从人间走向非人间的过程,就像裤子口袋破了个洞,硬币从里面源源不绝地漏出。
    原来死是这个模样。人们常说人死如灯灭。死了就一片漆黑,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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