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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为止-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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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在这里挺好

  之后的三天,杨宇都在昏天暗地的赶稿子,每天与咖啡作伴,靠各种音乐提神,基本达到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境界。所以他也并没有注意到;之前被打劫的那个同楼层的女孩子,已经顺利出院回家了,甚至已经来敲过几次杨宇家的门,想要来感谢杨宇。
  等到杨宇再想起那个案子时,是在顺利的把稿子全部发给责编之后,一边吃泡面一边看本地新闻。
  这个入室抢劫案要破案其实很简单。
  劫匪是本市某城中村的无业游民,初中毕业之后就一直闲散在家,平时偶尔打打散工,收入比较低,又喜欢和同村的人打牌赌博,输多赢少。以前也做过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这一次的案子,劫匪原来的初衷是打算闯空门做小偷。那人之前踩了点,知道被害人是个小护士,平时都是三班倒,晚上经常要值班,所以才算好了日子,专挑女人夜班的时候,等到其他住户基本都睡了,才入室盗窃。
  谁知道那个女人在劫匪准备下手的这一天,偏偏和同事换了班,虽说晚上也是要加班,但总算是在午夜时分回家了——谁能想到,一回家开门就看见家里有小偷,这才有了一开始杨宇听到的尖叫声。
  那男人也是一不做二不休,撞上房子的主人回来,竟然就这么顺水推舟的将一件盗窃案发展成了抢劫案。
  见到女人尖叫,劫匪赶紧将人打晕。本以为是有惊无险,结果却冒出来杨宇这个程咬金。
  那劫匪之前踩过点,来的时候自然是知道要避开楼里的监控。可偏偏遇上杨宇的阻拦,劫匪慌不择路,逃走的时候是漏洞百出。稍加调查,就能人赃并获。
  张奇那天带队现场勘查之后,第二天遇上夏景云,说起案子的时候,顺带着也提到了杨宇。
  “没想到这次的目击者正好是你表弟啊,那小子长挺快的啊,都比我高了。”
  “表弟”
  “杨宇啊,就以前念高中的时候,住你家的那个。”
  “你是说,你见到杨宇了”
  “是啊,他小子好像就住那一层,是那一间来着”张奇看了一眼夏景云,“你是你亲戚,你都不知道啊”
  夏景云没有回答,只是去翻这桩案子的资料。
  上一次见到杨宇的时候,虽然是要到了他的手机号,可是无论夏景云怎么问,杨宇都不肯说出自己住在哪里,像是一副不打算和夏景云长久来往的样子。之后是张奇打了电话来催,说是又有新案子,让夏景云赶紧回去,他这才放开了杨宇。
  之后,夏景云给杨宇打电话永远都是占线。不出所料的话,应该是被杨宇拉进了黑名单。托人帮忙查了杨宇手机号的登记地址,还是那套没有人的空别墅。
  夏景云大约会是个很长情的人。从前他的心里只有李乐,整个漫长的青少年时光,从来不会对别的人动心,即便是李乐的女朋友来来去去那么多,夏景云也是默默的坚持着自己长久的暗恋。
  所以,当杨宇真的住进他的心里之后,要再搬出来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五年,夏景云的同事伙伴都知道,这家伙醉心于工作,从来没找过女朋友。就算是刘队长给介绍的小姑娘,也是推三阻四的就给拒绝了。而像李乐这样,知道夏景云取向的朋友,也看到他从来没找过别的伴。
  夏景云觉得,遇见杨宇之后,自己总是在后悔。从前是后悔没有把人留在身边,后悔没有及时表明自己的心意;现在则是后悔,已经近在眼前的人,就这么又被自己给弄丢了。
  “杨宇。”摸着资料上熟悉的名字,看着名字后面的地址,夏景云总算是把心又放回了肚子里。
  杨宇这次的稿子又交得很顺利,内容方面出版社基本没有什么需要大修大改的,只是在装帧和设计上,找了杨宇过去,想要听听他的意见。
  杨宇其实最烦这样的碰头会议。先不说自己对于设计这块是没什么想法的,就是编辑部可能都还没达成统一的意见,这会一开就是好几个小时,这么长时间的和这么多人共处一室,杨宇除了头疼还是头疼。
  每次杨宇都觉得自己不过是换个地方玩手机而已,真要说给意见,反正最后好像也从来没采纳过。
  昏昏沉沉的开了3个多小时的会,听编辑和美工讨论完的好几套方案,总算是在晚饭时间前后顺利的得出了结论,剩下的部分就基本不需要杨宇的参与了。
  杨宇将笔记本和一些书面资料都塞进双肩包里,饥肠辘辘的他拒绝了出版社编辑一起吃饭的邀请,他还是不习惯这种扎堆的社交方式。
  打了个车回去,杨宇一路思考着今晚吃哪种口味的方便面。
  上了电梯,杨宇摸出钥匙,却有个人站在杨宇家门口,正在敲门。
  “你找谁”
  杨宇家一般是不会有人来拜访的,即便是他的责编也从来没上来过。现在敲门的这个女人,看背影显然不是出版社那个有些微胖的编辑,杨宇脑子里过滤了一遍,也实在没认识几个女性。
  敲门的女人听到背后的动静,转过身来,手上似乎拿着一个保鲜盒。
  “你回来了!”女人看到杨宇,露出很高兴的样子。
  “你是”杨宇觉得这个女人看到自己的样子,像是要兴奋的扑上来。这个女人看上去有些眼熟,可自己似乎并不认识她。
  “是我啊!你是杨宇对吧!”女人往前走了一步,一手抓住了杨宇的手臂。
  “我好像不认识你吧!”杨宇被女人的热情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将手臂从女人的手里抽出来,不自然的背到了身后。
  “你不记得了那天我家有强盗,是你救了我啊!”
  听这个女人这么一说,杨宇总算是想起来了。这不就是那天遭遇入室抢劫被打晕的女租户嘛。
  “你没事了”杨宇绕过这位女邻居,想要去开门。
  “那天多亏了你!我是来谢谢你的!”这个女租户叫林霞,是市三医院的护士。
  “不用谢。”
  杨宇开了门进屋,还没来得及转身关门,那个女邻居也跟着进了屋。
  “我听警察说,你是作家啊”林霞虽然进了杨宇家,总算还没有自来熟的到处晃荡,只站在门口朝里面张望。
  “你要是没什么事情,就回去吧。”杨宇站在门边上,这想关门又关不得。
  “我是来谢谢你的呀,”小姑娘把手里的保鲜盒递给杨宇。
  “我是做护士的,平时上班时间也是颠三倒四的,今天能遇上你不容易的。我是想请你吃个饭,好好谢谢你,你什么时候有空啊这是我自己包的大馄饨,先请你尝尝。”
  显然,林霞对于这位救了自己的作家邻居很有好感,说起话的时候,眼睛亮亮的,说话虽然比较爽朗,但脸上还是带着些略微羞怯的笑容。之前警察说起是这层楼的一位邻居救了自己,这位邻居还是个作家,林霞就想要好好谢谢人家。结果今天这一敲门,对方竟然是个年轻的大帅哥,林霞脸都有些红了。
  “不用吃饭了,没关系的。”杨宇和认识的人吃饭,都会有些不自在,更何况是对这样一个几乎陌生的人。
  林霞把保鲜盒往杨宇的手里塞,“这是我自己包的,绝对比外面卖的好吃。你尝尝,也是我一点心意。”
  杨宇和林霞,一个非要送保鲜盒,一个坚定的想拒绝,两个人站在门口,推来推去,倒像是小情侣在打情骂俏一样。
  此时,这一层公寓的电梯又打开了,一个面容沉稳、体态欣长的男人从电梯里走了出来,没两步,就看到这两人在推推搡搡。
  “杨宇”男人出声叫了杨宇的名字,正是夏景云。
  之前杨宇见夏景云,是避之唯恐不及。如今,遇到个十分坚毅想要报恩的女邻居,倒是把突然出现的夏景云当成了大救星。
  “我朋友来了,我们要出去吃饭的,你的好意我就心领了。”杨宇再一次把保鲜盒推了过去。
  林霞看看手里的保鲜盒,又转头看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夏景云,突然绕过杨宇,把保鲜盒放在了门口过道的柜子上。
  “不吃就先放冷冻室里。”小姑娘含羞带笑的冲着杨宇说,随后便一阵风似的穿过走廊,回了自己家。
  林霞看杨宇时,脸上小女生的娇羞,夏景云是看的一清二楚。夏景云看着这一幕,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五年前,自己也没有问过杨宇是不是喜欢女生,两个人在一起,不知道算不算自己把杨宇“带歪”了;五年过去了,他是不是回到喜欢女孩子的路上去了。
  这样子来打扰他,是不是错了
  “你来了”杨宇看着夏景云。
  “你知道我会来”
  “张奇知道我住在这里。”
  言下之意,既然张奇知道了,那么夏景云知道自己住在哪里也只是时间问题。此时的杨宇,其实有一些松一口气的感觉。之前,的确有那么些躲着夏景云的意思,可现在既然被人找到了,杨宇也做不出为了躲人再搬家的事情来,也只能顺其自然了。
  “能请我进去吗”两人一个站在门里,一个站在门外,相隔一个门框,就这么互相看了许久。
  “哦。”杨宇像是突然意识到,自己往里走了几步,顺手将保鲜盒塞进了冰箱里。
  这是夏景云第一次走进杨宇的家,不管是五年前还是五年后。
  一进门,夏景云就被里面的景象吓了一跳。
  杨宇的房子不大,大约四五十平米的样子,带一个卫生间和过道式的厨房。站在门口就能看清楚里面卧室的部分。
  杨宇的家,大约都不够用凌乱来形容的。
  杨宇的家里没有床,只有一个大席梦思扔在地上充当床的功能,其中一半被成堆的衣服占据,基本都是随意的团在一起。另一半席梦思上,放着一张折叠桌。靠墙的位置有几个收纳箱,大概是充当衣柜的。零食包装袋、方便面盒、外卖餐盒层层叠叠,堆在席梦思边上的四五个垃圾桶里。家里既没有桌子也没有椅子,书架柜子一类的统统没有,倒是门口过道进去有个双开门的大冰箱。过道厨房也就配了一个微波炉、一个电磁炉。众多的书被放在一个个纸板箱里,随意的堆放在地上。草稿纸扔的到处都是,墙角还有几箱矿泉水。
  杨宇以前也算是居家小能手,如今能把家里弄的这么不伦不类又乱七八糟,夏景云也是觉得不可思议。
  杨宇把包扔在席梦思上,把地板上的草稿纸都捡了起来,也顺手扔在了床上。然后从墙角推了两箱水到屋子的中间。
  “我这里没椅子,你就将就做一下吧。”杨宇指着地上的两箱矿泉水。
  “你就一直住这里”夏景云没有坐下。
  “恩。”杨宇实在是饿的有些受不了,他咬了咬嘴唇,也不招呼夏景云了,径直从一个纸板箱里翻出一袋方便面,开了电磁炉用奶锅烧起了水。
  “刚那个是你女朋友”夏景云看着杨宇略显消瘦的背影,忍住了将人圈进怀里的冲动。
  “刚才”杨宇咬着叉子,背对着夏景云,眼看着锅里的水发呆。
  “邻居。就是被入室抢劫的那个。”水滚之后,杨宇利索的打开包装,将面下锅。
  “一个人”
  杨宇沉默了,默不作声的将面倒入碗里。
  “杨宇。”
  “恩”
  “搬去和我住吧。”夏景云觉得,杨宇实在太不会照顾自己了。既然他没有女朋友,那就将他纳入自己的羽翼之下把。看看这里乱七八糟的,也不知道他这些年都是怎么过来的。
  “住在这里挺好的。”杨宇端了碗,在一箱水上坐下。
作者有话要说:  按照目前的计划,大概还有10天左右就会完结了。
希望能有评论掉落~

  ☆、不让碰的作家

  夏景云看杨宇吃了面,然后开始收拾房间。
  “平时没有这么乱的。”杨宇把席梦思上的衣服一件件折好,放到收纳箱里。再将五个垃圾桶里的垃圾都打包放到了家门口,打算明天下楼的时候扔掉。床上的草稿纸,杨宇稍微理了理,用个夹子夹起来,先放到了床头位置旁边装着书的纸板箱上面。
  杨宇也没有撒谎,虽然他的家里,家具摆设是简陋了点,不过一般情况下,的确不会是今天夏景云看到的这个凌乱法。只不过最近杨宇都在分秒必争的赶稿子,吃了东西就随手一方,东西用完也是到处乱扔,并且完全没有任何的心思会放在收拾家里上。
  杨宇衣服不多,基本上几个收纳箱都可以容纳。那五个垃圾桶,也只有在截稿日期前的这段时间,都发挥功用,平时也不过是一个常用的。至于箱子里的书,刚搬来的时候,杨宇也曾打算弄个大点的书架,来放这些书。但时间久了,觉得分门别类的放在不同的纸箱里,写东西的时候要翻资料也十分容易,就把买书架这件事情抛到了脑后。
  至于那些到处都是的草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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