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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晚明课题小组-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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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长?”那中年男子挑挑眉,略有些抬头纹的面孔上露出和蔼的笑:“小姑娘,你怕是认错人了。”
  岳凝歌愣在了那边,不知所措。
  ****** 
  岳凝歌问毛毛要来了那位新的副院长的邮箱,打算发邮件认个错。
  她详细地描述了那一日的场景,并加上了述职的附件。
  对方倒高冷,过了六个小时才回复:“知道了,明天上午请来我办公室A809。”
  岳凝歌长舒一口气——有回复总比冷处理好。虽然她素来很讨厌去那些学院、学校领导的办公室,但这次也得硬着头皮去了。不过这是电梯的事故,属于客观原因,领导应该不至于不分青红皂白地责怪她吧?
  第二日,她敲开了“新领导”的门。
  只见“新领导”在电脑的屏幕后往我地敲着字,键盘声音没停过,只说了一个“进”字。
  岳凝歌有些紧张地清了清嗓子,道:“院长,我是86届的辅导员岳凝歌。那次开会缺席了,很抱歉……”
  “坐下说吧。”他把桌面上的笔记本合上,露出了全部容貌。
  确实,他发迹线良好,没有秃顶,并且长得真的挺帅。法式衬衫整齐漂亮,配上深蓝底色的斜纹领带,衣品不俗。可岳凝歌面对这张脸却说不出话来了。
  那天是她听错了吗?似乎毛毛说的应该是“宋”,而非“仲”……
  “好久……不见啊……”
  “是啊,好久不见。”宋宇笑道。
  岳凝歌讨厌极了现在这种感觉,讨厌自己再一次像个傻子一样被耍,更讨厌宋宇这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可现在他是领导,自己是下属,守规矩一点的话就不该有什么僭越之举,这点她无比清楚。
  “这几年你过得好吗?”
  “不错。你呢?”宋宇看向她继续着这十分程式化的寒暄。
  “也不错。”岳凝歌强笑道,“原来你后来去了哥伦比亚大学?”
  “原来你后来到了这儿。”
  “上次开会的事……”
  “我了解过了。”宋宇抢白道,“你还好吗?”
  “嗯,挺好的,管理员来得及时。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一个小时还算及时?”宋宇笑了,“我送你回家吧,正好我也该下班了。”
  “不用。”岳凝歌说走就走,头也不带回。
  她想了想自己这几年独在异乡的打拼,今日得见故人,一腔的委屈再也隐忍不住。她加快了步伐,不想让宋宇看见自己掉眼泪的样子。毕竟她现在是自己给自己买大白兔奶糖的人了,不是吗?
  “等等!”宋宇叫住了她,“小歌,对不起……我一直以来是想跟你说对不起的。其实这次回国,我先问了史哲你在哪里,才选了这个学校。”
  “史哲这个贱人!”岳凝歌抹了把泪,背对着宋宇骂道。过了这么多年,岳凝歌听到他叫自己,心中还是会涌上无限的思绪。
  “我想有些事情我必须要解释,或许你并不想听……可是我得说。”宋宇说,“三年前你找我,我知道。可是那时候应该是我人生最灰暗的时候吧……我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前路会如何。国内的学术圈子或许是无法坦然立足了,我只能拿着国外的offer去拼一拼。那时我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才骗你说我有了别人。现在我回来了。我知道你这些年独自打拼的辛苦,不过有我在,你放心,一切都会好的……”
  天晓得岳凝歌在满世界找宋宇的时候心里有多绝望和压抑。到现在为止,她都不明白为什么他那么喜欢自作主张,什么都不说就替她做出了“最优选”。如果有机会回到三年前,她一定会直白地告诉宋宇:你的前途不重要,对我来说,你这个人才重要。
  宋宇知道她在哭,心里很是心疼。此时的走廊上一个人也没有,静悄悄的。
  他往前走了几步,从背后轻轻抱住了她:“乖,别哭了,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岳凝歌只觉得生闷气,心中的怨怼一时无法发泄,却还是觉得不报复报复这家伙就对不起自己三年来修女般无欲无求的生活。于是便转过身来,推开了宋宇,大声道:“你这样随便抱我,我男朋友会把你揍成肉酱的!”
  宋宇一脸懵逼:“男朋友?”
  

  ☆、大结局

  又是一个夏天。杭州城今年早早就入了梅,天常常是阴着的,所以不算热。
  宋宇后来拿了浙大的offer就搬去了杭州,他觉得这里不错,好山好水,连人都是客客气气的。在路上,经常能看见私家车和人互相让行结果两边谁的不敢先走的情况。像这种经济发达且生活节奏慢的地方,住久了真的会改变人的性格。
  他有一对异卵双胞胎的儿子,今年将近三岁,生得十分可爱。人们都说这是孩子最有趣的时候,因为他们才刚学会了说话,有限的思危跟激增的词汇量之间产生了巨大的供需矛盾。
  “欢欢,你在翻什么?”宋宇去抱大儿子,“你翻什么玩具爸爸来帮你,你看你把这儿弄得这么乱……”
  宋宇觉得他哄儿子的场景如果被自己带的研究生们看到,一定会把他们惊到目瞪口呆。虽然他也挺享受现在的生活,可在这两个大宝贝面前,他简直是太没有地位了。
  如果世界上有两件事情一定能把任何一个高傲的人的性格给磨得没有棱角,那么他坚信,一个是爱情,另一个就是小孩。
  两个孩子才这么大一点儿,他们的玩具就已经填满了两个大整理箱。最近他们的妈妈很忙,照看孩子的活儿就只能交给他和保姆代劳了。
  “乐乐,你拿的那个是什么?”
  小儿子从整理箱里拎出来一只年代久远的pad,没想到居然还能开机。苹果公司在2050年之后的产品设计再无什么别的长进,但耗电量这点的确是惊人的创举。
  乐乐点开的home键,屏幕亮了起来,屏保是宋宇和一个姑娘的合照。
  “daddy;这是谁?”
  宋宇看着那张时日已久的照片——这是她和岳凝歌很久之前的合影了。那时她的脸上还有着婴儿肥,他还是她严重冷面无情的大师兄,他们还无忧无虑地生活在师大的校园里……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分别、重逢,竟填满了整个人生。
  “她……”宋宇不知该怎么跟自己两个儿子解释,“就是一个很漂亮、很可爱的姑娘。喂,你们两个,别拿这个给妈妈看,听到没?”
  欢欢和乐乐乖巧地点了点头。
  孩子们的妈妈从楼上下来,看见他们还在玩耍,气不打一处来。
  “说了今天要把孩子送到爷爷奶奶家,你们还不收拾东西,还在这里玩儿?司机都等了半小时了知道不知道?”
  “好好好,这就收拾。这个家现在就你最大。”宋宇看了看妻子。
  “等会儿,这是什么?”
  宋宇连忙把pad拿到了身后:“没什么,快收拾吧,不然真来不及了。”
  “拿过来你……”她一把夺过了他手中的pad,毫不留情面:“你,你……你怎么有这张照片?还拿它当屏保?天呐好羞/耻……”岳凝歌心中其实很感动,可嘴上还是硬。
  宋宇嘿嘿一笑:“不拿你当屏保拿谁当?”
  岳凝歌眯眼笑道:“行了行了,快收拾东西吧。”
  大抵忙活了二十分钟,他们终于整理齐了这两个小家伙的一系列的生活用品,包括睡衣牙刷零食玩具,这才把他们送上了车。
  偌大的屋子里一下就清净了下来,整个空间又只剩他们两人了。
  欢欢和乐乐还是比较喜欢去奶奶家的,因为奶奶总会准备许多零食和玩具给他们预备着,还不限定他们俩看动画的时间。但他们比较害怕去太奶奶那里——也就是宋宇的祖父母那边。
  宋宇的祖母,也就是宋泊的妻子其实是个“战斗的民族”。年轻时金发碧眼,本科时在沈阳读书。所以尽管长着俄罗斯女人的外表,一张嘴一口流畅的东北话还是能震慑住任何一个中国人的。
  宋宇的祖母是东西伯利亚的俄罗斯人,面孔倒也没有那么高鼻深目,故而宋宇看起来也只是个轮廓深一点的中国人的样子,并不会有谁怀疑他是混血。
  欢欢和乐乐的太/祖母每每见到他们,总要给他们煮一些味道很奇怪的奶茶,弄得两个小家伙总是怕怕的。
  “他们一走,这么安静,我都不适应……”岳凝歌撇了撇嘴。宋宇知道,她还是有点放心不下这两个孩子的。
  “他们走了不还有咪咪呢嘛?”他说,“来,咪咪,过来过来!”
  没错,为了和史哲家的哈士奇“二狗子”形成队长,宋宇给家里养的拉布拉多起了个名字叫“咪咪”。
  咪咪欢脱地从二楼跑了下来,在主人们面前摇着尾巴打转。
  岳凝歌拿头在宋宇胸口蹭了蹭:“那我们下午干什么呀?”
  她结婚之后变了很多,可虽然平常凶巴巴的,跟宋宇独处时还是像个小姑娘。
  宋宇揉了揉她的头发,俯下身去耳语道:“你自打申了PHD之后就一直忙论文,好久没陪我了……”
  岳凝歌甜笑道:“大教授你忙的时候也顾不上我呀……扯平啦……”
  “那可不行……”
  说着,他轻轻啃咬住她的耳垂,双手也越抱越紧。
  “喂喂,你要干什么?”岳凝歌感到情况不妙。
  “Darling;你说我们再要个女儿可好?”宋宇满眼都是笑意。
  她羞涩地瞥过了头去,双唇却被强势地吻住了。一阵天旋地转之后,身体就被放到了柔软宽大的沙发上。
  她搂住他的脖子,也轻轻回吻着他。每当怀里抱着这个人的时候,岳凝歌才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的功夫没白费。他们俩之间的关系不像是师兄泡到了小学妹,倒浑似学妹把师兄收入了彀中。
  宋宇老练地解开了她的衣服,微微使力按揉着她的小腹。岳凝歌只觉得身上像着了火一般,身体不由得贴向了他……
  “滋……滋……”
  宋宇的手机在这时候不合时宜地震动了起来。
  良好的气氛总是一被破坏就没了。岳凝歌忙从旁边扯过一条空调毯来把自己一丝不/挂的身体裹了起来,羞赧地把头埋了进去。
  “嗯?怎么这样?知道了……行,来吧。”宋宇说完这些,就按掉了电话。
  “是谁?”岳凝歌拿毯子捂着脸,瓮声瓮气道。
  “某人又被赶出家门啦……他说今晚要到咱们这儿打地铺借宿一宿,还说要喝光我的伏特加。”宋宇无奈道。
  “他怎么又跟陈静吵架了?”岳凝歌叹了一口气,身上的一团火也像是被洪水冲灭了一样。
  “陈静说想去继续工作,他不同意呗,就被扫地出门了。”
  岳凝歌若有所思道:“他是关心静静……毕竟静静的宝宝都四个月了,现在开始休假也不算太早。但是话说回来,一个人待在家里是挺无聊的,我完全能理解她想要出来复工。”
  宋宇笑道:“我发现咱们家都快成了史哲的避难所了,我可给他算了,平均每个月来三次。”
  “还不都怪你,买房子非要跟史哲买临栋,这下好啦,你的洋酒都不保了。”
  宋宇道:“哎哎,什么叫我非要?明明是某些人盘算着住得近方便跟陈静一起出去逛街……”
  “且,明明是你说,住得近好常跟史哲一起打保龄球……”岳凝歌白了他一眼。
  宋宇拍了拍她的脑袋:“行啦行啦,谁都不怪,乖它!咪咪,都怪你,你垂涎人家家二狗子的美色,我们才把房买在这儿的!”
  “对,都怪你!”岳凝歌扑哧一笑,指着咪咪道。
  拉布拉多无辜地看着两人,像是做错了什么似的,不停摇着尾巴。
  “行了,我对你们兄弟俩闲话家常不感兴趣,今天晚上我跟静静住去了。”
  宋宇亲昵地钩住了她的脖子:“话说,你明天早晨想吃些什么?我给你送过去。”
  “真的假的?”岳凝歌充满不信任地斜睨着他,“你早晨给我们送早餐来,史哲一个人待在家里?”
  宋宇笑道:“他?他我还能不了解吗?我跟你保证,明天一大早,他就得噼里啪啦爬起来跑回家跟陈静道歉去。你就说你想吃什么吧。”
  “西区那家日料店的寿司?”
  “行,你说什么都行。”宋宇满口答应。
  二十多岁时的宋宇只晓得做学术,心怀着更大的视野与更高的平台。或许那时候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终有一天竟会如此随遇而安。
  有心爱的她,有安逸的城市,有“闹心”但很温暖的“邻居”,有两个儿子,还有狗。或许将来还会有个女儿吧?总之这样就挺好。
  ****** 
  何皎皎也继承了家族的“学术路线”,申请了北京一所大学的PHD,继续研究明史。
  这些年她干得不错,读博的几年来发了一些高质量的paper,也参与了不少学术会议,算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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