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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敌 by freak-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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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从梦中惊醒,仍觉得浓厚的血腥气包围着自己,我的手不自觉得想伸到枕头下面摸他的枪。这是梦,一切都过去了,我已名成利就,这栋建筑物里至少有十几个一流的枪手在值夜。我是安全的。慢慢地深呼吸,疯狂的心跳渐渐回复正常,然后我想起了一切。 


今晚的应该是心情舒畅的,强大的仇家一日之间灰飞烟灭,在另一个世界里至爱的亲人和挚友终于可以安息。而那个我最憎恨的人还活着,是,活着,但已经残破不堪。心里泛起冰冷的笑意。我抬起头,望向落地长窗。他仍然俯卧在窗前的地板上,双手反铐在背后,修长结实的腿僵直地张着,褪到脚踝处的牛仔裤皱成一团。如水的月光照进屋里,漆黑的短发泛起一层冰冷的银光。 


我微微着得有些异样,空气中的血腥味越来越浓,越来越真实。今晚我对他极粗暴,但不记得使他流了太多血。我翻身下床,赤脚走到张家明身边,踢了他两下,没有引起任何反应。于是我蹲下,伸手捉住张家明的头发使他翻转过来,看见晕迷中惨白的面容,一缕血迹由嘴角延伸到下巴,记得除了一开始时撕心裂肺的咒骂和哀求,在强暴中张家明一直没有发出声音,他肯定咬破了自已的嘴唇。我翻看他的下体,除了大量的淤伤和擦伤,并没有太多血迹。 


想了一想,我扯开他的外衣和衬衫。裸露的胸膛上有一处曾经包扎过的创口,绷带已经脱落,鲜血还在不停地渗出。原来他受过重伤,而我也竟然没有发觉,积蓄太久的仇恨一朝倾泄,如大海般吞没一些。我完全疏略了他失常的速度和反应。 


不,我不能让他流血至死,那太轻易了。华人常说今生欠了人的,下一世要做牛做马来还。这是亚洲人的道德规范。严格的说来,我不算华人,我有二分之一英国血统,四分之一的菲律宾血统。我也信不过来生,即使有来生,即使他会变牛变马,喝完孟婆汤便忘了今世的一切,那还有什么乐趣。不不,他欠我太多,一定要今世偿还。 


松开他的手铑,我把他拖到床上,对传声器说:“叫原医生进来。” 

他醒了,但他没有马上睁开眼睛,而是不动声色地用全心感应身体状况和环境。很难察觉他的清醒,但我注意到一瞬间的轻微变化。我用最轻松的语调说:“早上好,家明。加州清晨的阳光,不容错过。”一两钞之间,我感应到愤怒、憎恨和恐惧,但他睁开眼之后,神情淡漠,仿佛那只是我的错觉。他说:“早上好,展。” 


“家明,我会带你回台湾。” 

“你不想杀我?” 

“啧啧,家明。我是正派的社团领袖,不是冷血的黑手党。” 

“是吗?那么我们回台湾干什么,旧地重游?” 

“你忘记了,我和你有些事情未了。你至少应该给老朋友上一上坟。” 

他沉默了一阵,然后说:“展晨,是我帮你报了仇。” 

“是,我承认没有你的情况,我不能这么轻易毁了他们。但那只不过是早晚的问题。那赎不了你的罪,你欠我十一条人命。你罪恶滔天。” 

“你也不干净。谁的手没有鲜血。” 

“是,但你是背叛者,你出卖了我们。” 

他的面上闪过复杂的情绪,然后轻轻地说:“我只不过为求生存。” 

这已经超过了我的极限,我狠狠地扇了他一巴掌。 


第二章 

我当然有私人座机,那是富人的标签。不过我拥有大批交通工具的目的是实事求事的,那是我的事业投资。不过我仍然选择了航空公司,给他一点点自由的滋味,失去之后就更加压抑。 


他仍然很虚弱,额头上渗出冷汗。但我一点也没有失去警觉。不能低估处于劣势的对象,受伤的野兽更为凶猛。张家明,我认识他十五年,前十年竟没有任何印象。张家明,最普通的姓,最大众化的名字,通俗到难以想象属于黑社会背景。但我偏偏知道,这的确是他的真名,这是到目的为止我对他的身世唯一可以确认的资料。仿佛刻意配合他的名字,他对人不冷不热,人缘不好不坏,就象当年在训练组中一直保持中等成绩。多年之后回想给少年时期的张家明,我常常联想到东南亚雨林中的灰蛾。当大片的芭蕉林中,灰蛾会因一个轻微的声音震动起来,成群结队腾空而起,铺天盖地。但你看不清任何一个个体。时至今日,行内知道普遍知道张家明这个名字,一个二流杀手,偶然会客串走私者、枪贩和情报掮客,但不至于成为目标。所以很多比他出色的人死了,死得轰轰烈烈或者无声无息,而他还活着。从前的这是他于某个不知名的阴暗街角学会的生存之道。真是一个奇怪的现象,越是人渣越会得挣扎求全。 


我一刻不离地盯紧他,扶他,拥着他,当他在身边打盹时握着他的手腕。近十几年来,华人社会中性爱已被普遍接受。我们很引人注目,来来往往的空姐微笑着打量我们,仿佛在纵容一对出色的爱侣。我递上最富魅力的笑容,不是自恋,我的卖相比张家明更好。但是小姐们似乎更偏爱他,看出他明显的不适,如小鸟般前呼后拥,嘘寒问暖,滥用职权。 


我冷笑。接近他吧,他会利用你,然后卖了你外婆的金牙。 

到居所吃完晚饭,我知道他已经很累。那种身心的疲倦不会完全属于假象。我拖起他,拥着他走向卧室,告诉他我用明天起这里不再有佣人,一切杂务包括煮食由他负责,我和他要来一段“二人世界”。他回头说:“你不介意等一两天吧,为免我的脏血弄脏你的白床单。” 


“那你可要小心一点,因为所有床单都你洗。哦,差点忘了告诉你,我不喜欢你整夜留在这张床上,那会让我不安。厅里有沙发。” 

“这么大的房子一定会有多余的客房。” 

“但是家明,我希望你在厅里为我守夜。万一有火警你可以叫省我。你知道,我不希望在做好梦的时候活活烧死。那是很可怕的。”他沉默了,由得我扯下他的长裤。然后他小心地翻身趴在床上,伸开双腿,头埋进枕垫里。我听见他轻声说:“当然,一切如你所愿。” 


我不知道他是否一夜无眠。厅里很安静。但一个受过训练的人能够尽量避免发出声响。睡房的门口开着。但如果他擅自走进来,他一定会后悔。 

我将他和我困在一起。日用品由手足带来。我用半日接待手下,处理公事,余下的时间全部用于调教我的新佣人。我会温柔地对他说:“家明,你不能用鸡毛掸子扫那幅画。那是齐白石的真品。” 


“亲爱的,奄列又煮过头了,啧,这调味汁是你自创的吗,你肯定没有认真看我买你的菜谱。”于是他飞车般扑前扑后。我的手下好奇地打量这个面色灰暗、身份嗳味的人,但没有人敢于发表意见。他给我们送茶的时候,我必定会表情认真地说一声“谢谢”,以至于客人们纷纷站起来接过茶杯。 


他的伤恢复得很快,对于坚韧的人适当的操劳是有好处的。他肯定已经观察过这里的保安系统,所以完全没有异动。我规探他,以心理家的耐性观察他,对他越来越好奇。他神色自若,如鱼得水,就如他那充满家居气息的名字,就象,天生的佣人。就连性交也不再使他难堪。除了第一晚,我没有在做爱的时候苛待他,不,我没有虐爱的喜好(失望吧?)。而他不抗据也不主动,只是本能地尽量避免伤害。有好几次,我甚至发觉他的欲望硬了起来。我捉住他,恶意地问:“怎么,对我有感觉?” 


我以为他会坚持沉默是金,但我错了。他飞快地反驳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会对任何人有反应。” 

“你真令我惊奇,我以为你的性向很固定。” 

“展,你不能太相信调查报告。” 

“我的情报不会错”,这是我坚持每日要他做床伴的原因。他的身体固然不错,但未至于使我迷恋。 

他轻松地转过身,双眼无惧意地望着我。这一刻,伪装尽去,他的眼神十分锐利。 

“很失望吧?你低估了杀手的适应能力。我发觉,一个人应该多一点选择。”说话间,他的双手已经揽上我的颈。 

我厌恶地推开他。他得意地笑了,健康的白牙齿恬不知耻地闪着光。我又失控了,忍不住又打了他一个耳光。 


第三章 

我仍然与他同床。他所说的也许只是策略,不能轻易放过他。在床事中,他的举动日渐放肆,有时候我不十分肯定他和我之间究竟谁更加享受。 

我叫人请琼斯博士来。印第安拉琼斯是我特聘的心理学专家。不不,我不需要心理辅导,他主要的工作是研究我事业上的敌人。琼斯是一位父执的儿子,只对研究有兴趣。我为他的研究室提供设施,换取一定的服务。 


琼斯听了我有保留的述叙,思索了一阵。他说:“你在他身上用了很多心思。” 

“他唯一怕的,只有死。但我还不想杀他。你认为怎样才能找到他的缺口?” 

“有无数的办法使一个人精神崩溃,别告诉我你不懂得。” 

“我不要完全的精神崩溃,那样就感受不到痛苦。” 

“展,你以果断出名,这一次却拖泥带水。给他一发子弹,活埋他,或者用你们的传统手法,凌迟示众。你大仇已报,为什么不彻底解放自己?” 

“停止分析我。” 

“或许你舍不得。他是你少年时期唯一活下来的同伴,你下意识想保留的唯一联系。或许报仇是你的动力,你害怕失去目标。” 

“或许我应该给你一粒子弹。” 

琼斯妩媚地一笑,长腿轻松地搭在咖啡桌上。我一时间有些失神。琼斯有地中海沿岸的黝黑英俊,体格是古典式的匀称。我一直知道他是圈内人。为什么从未想过…… 

“因为我的专业意见比身体更为有用。因为你不想破坏我们之间的关系。值得信任的同伴比床伴更有价值。” 

我叹一口气。心理学家有时真是很讨厌。 

琼斯至终没有给我太多意见。看来他不赞成我的想法。可幸的是,我还是在他的谈话中找到灵感。他提到“活埋”,有意思。 

我告诉张家明,我不再需要他为我守夜,从这一晚开始他可以到自己的睡房去睡。然后我拉着他的手领他到那间精心布置的地下室。 

那是一间没有窗口的储物室,小而只放得下一张单人床。墙上挂有十一幅相片。十一个十岁至十五岁的少年,十一个未脱天真但已带上面具的脸容。那年龄最小的是我的弟弟。过几天我会叫人挂上十一张法医拍摄的遗骸照片。一步一步来,不急。 


我注意到他身体的僵硬。一瞬间我以为他会哀求。 

我锁好门,回到自己的房间。通过摄影机我看见他睡在床上,脸向着墙壁。没有用的,宝贝,你会和我一样看见那些面容,听见那些惨叫声。你太善于忘记,那是你的法宝,抛开不需要的回忆,又可以苟且偷生。不要紧,有人会提醒你。 



第四章 

他开始消瘦。有时我闻到他嘴里的酒气。我知道他偷偷喝我收藏的好酒,一次一点,很有节制。最近他经常煮法国菜,特别是那些用酒调味的。他精心挑选配餐酒,往往因为不够肯定而多试几口。他不再假装驯服,我抚摸他的时候,他也抚摸我。他急切地吸吮我的肌肤,甚至留下齿痕,仿佛这是一种补偿。我没有阻止他,因为,我喜欢这样。妈的。他就象《聊斋志异》中采阴补阳的……天,想到哪里去了? 


在床上的时间不知不觉中延长。有时我想今晚就留他在这里好了,疯狂地做到天亮。当然,想想而已,绝不能让他得逞。 

他也不再刻意沉默,他评论电视新闻,议论我的手下们,甚至批抨我的衣着品味。出口成章,连绵不绝,有时不知所谓,有时针针见血。我不阻止他,因为琼斯说这是精神经衰弱的初步迹象。 


我开始带着他参加各种隆重的社交场合。琼斯反对这种“不安全”的做法,并说在一个囚犯面前卖弄财势无疑是幼稚的举动。但琼斯错了,我只不过想听张家明醉熏熏地嘲笑各类自以为是的大人物。 

五年前我不过是一名普通的职业杀手,尽管我的生父是美国有名的唐人街教父。我的母亲是没落的英国贵族后裔,俗称蓝血,这是她成为高级交际花的主要资本。当然,她长得很美,一朵英国玫瑰,可惜不能讨那东方人的欢心。很快便被冷落。我和弟弟被往台湾“赔养”,而我母亲继续夜夜笙歌,直到在某个疗养院死去。我二十五岁的时候,生父病死,留下几个纯种继承人上演豪门恩怨。最终我被元老们召回美国续承一个烂摊子。 


起初仿佛一场恶梦,我在排外的华人社团中举步维艰。即使一口标准京腔的国语,能说流利的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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