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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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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过啊。”
  小歌嘴角抽了下,古怪的笑道:“在一个先天失聪,只能靠唇语来读别人说什么的女子的身后诉说爱慕,小师叔你可真是人才。古有俏媚眼给瞎子看,今可增加一句深情告白给聋子听。”
  白前苦笑:“在她眼里,我只是弟弟。”
  小歌幸灾乐祸道:“谁让你看上个年纪比你大的,还是个看着你长大的女子,很难把你当成男人。”虽只长五岁,但一起长大,习惯了将白前当成弟弟,很难纠正过来。
  白前冷冷道:“你想变成完全的药人?”
  小歌立刻抹了把脸,将脸上幸灾乐祸的表情收了起来,换成一副悲伤的神色。“节哀顺变。”
  白前的脸更冷了。
  中州的冬季苦寒而漫长,冬至那日天虽给面子的放晴,但翌日的下午便重新下起了雪,鹅毛大雪纷纷扬扬,没一会便有半尺厚,小歌在屋里闷了半日便受不了的跑到了养鹿的鹿屋里,鹿屋里养着成百上千的鹿,小歌拿牧草喂着小鹿,时不时的摸两下鹿脑袋,摸着很软很舒服。
  寻来的御风见了小歌与鹿和谐相处的模样,忽道:“你很喜欢小动物?”
  小歌摸着小鹿脑袋道:“我只是觉得它们比人要单纯可爱很多。”跟人打交道,她会本能的将对方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掰碎了分析有几个意思,云唐对她的教育实在是太成功了,哪怕她最初时不愿成为巫真,但她的骨子里已是一名合格的十巫。但与动物打交道则不会,哪怕是凶兽,也是直接表达自己心思。
  御风看着跑神的小歌,迟疑了好一会,仍没开口。
  小歌问:“有事?”
  御风迟疑的问:“我。。。。。。你后悔吗?”
  小歌疑惑的看着御风,什么意思?
  “遇到我。”
  小歌犹豫了下,道:“我也曾在意过自己与别人的不同,老头便用你来安慰我,跟我说,我一点都不惨,还有人比我更惨更另类。”所以在初见之前她便已知道了他,也记住了这世上有这么个人。
  御风微怔。“你当年不是意外,而是来找我的?”
  小歌点头道:“一半为乌莲,一半为你。不论对错,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不会后悔。”
  御风静默不语。
  “想什么呢?”
  御风坦诚回答:“我在想你没说完的是什么。”
  小歌微怔。“小师叔告诉你的。”
  御风道:“看你的样子,他没骗我。”
  小歌翻着白眼,知道十巫的人都清楚连山氏万年的恶习。
  御风颇为好奇的问:“哪怕君子有时也会说谎,连山氏族应非君子,为何比君子更坦诚?”不管是云唐还是小歌都不是良善,杀了人还能笑眯眯参加出殡的人能知道坦诚二字怎么写?
  “这是代价。”
  御风疑惑:“代价?”
  “上古时,除了神还有魔,神创造了大荒,而魔想要毁灭大荒,因为他觉得神所创造的世界不够完美。神不在乎大荒的兴衰,她是一个。。。。。。嗯,很开明的母亲,创造了孩子后除非孩子自己作死要灭亡了,她会抽孩子一顿告诉孩子哪错了,抽的时候不会打死人,但会抱着往死里抽的态度抽,不然她都是一个观众,在云端之上看着大地上沧海桑田,悲欢离合。魔想要灭世,让神没法当看不见,但魔是她的兄长,她也不想跟自己的兄长拼命,因此她与魔打了个赌,让魔看看这个世界是否有存在下去的意义。神在一个地方等人,与见到的一千个人相处,看那些人的品行。神挑的地方很不错,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正常人都不会从那路过,但神忘了沧海桑田,百年千年后,荒野会修建起繁华的城邑,鸟不拉屎的地方也会有人路过。数百年里,神被路过的人伤过,也被善待过,持平。到第九百九十九个路人时,神碰到了个奇葩,竟然胆大妄为的窃取了神的力量,也因此令神长眠百年。”
  “那人是最初的巫?”
  小歌点头。“他应该庆幸他是第九百九十九个,不是一千个,不然神肯定灭了他。”一子出错,神魔的赌局险些满盘皆输。
  “第一千个路人又是什么人?”
  “那是一个盲童,什么都看不到却对整个世界抱有强烈好奇心而在荒原探索的盲童,因为看不到,所以迷路了,也就碰到了神。”小歌嘴角微抽了下,神挑的地方忒有特色,正常人委实路不过那地。“盲童没有心计,没有谎言,坦率而真诚,他让神悬着的心放下了,神魔的赌局打成了平手。赌局结束,神也对盲童产生了好感与兴趣,孩子是这世上最真诚的人,有着这世上最美好的品质,但一个受尽歧视的残疾孩子却仍能保持赤子之心,非常稀奇,神在云端之上看了千年的戏还是头回见到这样的人,因此分别之时神问盲童有没有什么愿望,盲童对神说:‘我生而失明,从未见过光明,你能否让我看一眼光明是什么样子?’神满足了盲童的愿望,神将自己的眼睛换成给了盲童,但神也说,这世上没有无偿的东西,盲童得到一双可以看见光明的眼睛,必须永远坦诚,不说谎。”
  御风怔了下,想到连山氏先知之眸的神奇,御风问:“那个孩子是连山氏的祖先?”
  小歌点头。“盲童获得了光明,但神没有告诉盲童,那双眼睛会融入盲童的血脉中,不过盲童长大成人,有了后代后也发现了,他可以笃定自己一生坦诚待人,却不能保证自己的子孙如自己一般,因此立下祖训,连山氏子孙不得说谎。”
  “说了会如何?”
  小歌笑答:“还好,死不了。”就是生不如死。
  农庄的日子虽悠闲,但御风没那么多空闲时间,於水大营与姜阳的军事都需要重新布防,还要安抚百姓,以及冬猎,猎杀从云梦泽密林中觅食的猛兽。而小歌也要忙睚眦的事,睚眦抢了青国三十万石粮草,御风没有交公的意思,目前还藏在营地秘密据点中,急需处理,睚眦第一阶段的训练也结束了,该进入第二阶段。
  回到於水城后小歌顺手将睚眦交给了前几个月立了不少战功的苍澜,而没两日,公羊宁也来了,带走了三十万石粮草,解决了小歌所有的麻烦,也让小歌有空琢磨别的事。
  御风本以为小歌处理完了睚眦的事也该来帮自己了,结果等了一日都没等来人,连三餐都是在屋子用的,晚膳时跑过去一看,小歌手上扒着粟米饭,眼睛却一直没离开周围散乱的竹简。御风好奇的捡起竹简一看,竹简上写的竟然是如何开设官学的。辰国有官学,是谢琳当权时弄出来的,古往今来,士农工商等级森严,但谢琳认为一个国家想要发展经济必须兴百业,哪一行都不能少,因此开设官学,教授百艺,孩子到了年纪后都要入学,官学不收任何束修,一应费用皆由国库报销。这一政策使得辰国各行各业百花齐放,但官学也费钱,辰国国库每年大半的税赋都要投入其中,谢琳在时还好,谢琳捞钱的本事一流,辰国国库的税赋加上灰色收入从未少于二十万金,但谢琳去世后,无人再有谢琳的本事,而连年的征战又使得辰国国库空虚,军费却不断增加,辰王浔无力再维续官学,便在三年前废除了官学。
  小歌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官学做了改良与分离,建立蒙学,稚童五岁入蒙学,读书识字习武,十岁后选择入官学,官学一样教各种技能,三百六十行,每一种正当职业都有,每个生徒进入官学后都要主修一种职业,辅修自己决定,但至少要选一种职业有备无患。而官学的弟子在学习中也要试着做一些工作,增加经验,但实习时赚的钱要与官学对半分,官学有自己的来钱渠道,也可一定程度上缓解府库的压力。
  御风看完后问小歌:“你要当宰辅?”这些应该是宰辅会想的事吧?
  “我是巫真,当不了宰辅。”小歌说完往嘴里送了一块羊肉。
  “那你这是?”
  “我记得你有块不小的封地。”
  御风点头。“约莫五百里方圆。”辰王浔赏赐给他的只有百里方圆,剩下的都是他封地的将士从狄族手里夺来的,若非他这些年明面上一次封地都没回,辰王浔肯定要猜忌他,做为国君公子,却拥有着那么大一块封地,以及数万兵马,君王没法安心。
  “你把我写的蒙学与官学方针交给百里清华,让他在你的封地推行,看看是否可行。”
  “蒙学倒也罢了,但官学要教几百种行业。。。。。。”御风不怀疑自己长吏的能力,但这官学委实难了点。
  “辰国虽已废除官学,但资源还在,你可以收拢那些官学夫子,善加运用,官学肯定办得起来。而且我也没让你一下子就开展几百种行业,可以先开展几种,等熟悉了再发展到几百种。”
  御风问:“先从医学开始?”小歌的策论中对于医学方面的教育特别详细。
  小歌点头:“嗯,这世上什么都可能嫌多,唯独医者只嫌少。我前些日子给药王谷去了信,跟他们合作,他们派一些弟子去你开办的官学教导医术。”
  御风道:“药王谷从不与世俗政权合作。”药王谷可是出了名的遗世独立,列国都拉拢过药王谷,但全都被拒绝,加上药王谷除了医术无双,毒术也不差,没几个人敢对药王谷来硬的,列国便默契的将药王谷供了起来,你要遗世独立就一直遗世独立下去吧,谁都别靠。
  小歌笑眯眯提醒:“十巫之巫咸司药。”
  御风微怔。“药王谷与巫咸是?”
  “巫咸传人,列国君王拉拢药王谷自然没用,因为十巫永不会信任王侯,但我是巫真,巫咸至少会听完我的话,且我也没让巫咸投向你。药王谷素来以培育好的医者,救死扶伤为宗旨,在医学教导医术,培养医者,不违背药王谷的宗旨。”小歌笑吟吟道,药王谷的确有规矩,但再详细的规矩也有漏洞可寻。“唔,到时候巫咸应该会派二师叔去封地,白前应该谢谢我。”
  御风不解:“这与白前有何关系?”
  “白前放在心上的人便是二师叔,我可是给他制造了与佳人相处的机会,他不该谢我这个红娘?”
  “白前的心思你怎知道?”御风好奇的问,白前的心思莫测,正常人根本看不出他想什么。
  “我在药王谷时只是一个稚童,他以为我什么都不懂,跟二师叔说心里话时都当我不存在,而我,很不巧,当时虽听不懂,但我记忆力不错,都记了下来。”长大了自然也就懂了白前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白前告白过?”御风很难想象白前那个疯子向女子表白的样子。
  “嗯。”
  “被拒绝了?”
  “没有,但也没接受。”
  “怎讲?”
  “二师叔先天失聪,什么声音都听不到,白前每次说心里话都不敢面对面的跟二师叔说,二师叔看不到他的唇,便不知道他在说话。”小歌好笑的道。
  御风不由露出了好笑之色,没想到白前那个医学疯子还有如此奇葩的一面。
  将晚膳用完,小歌喝着羊肉汤问御风:“於水大营每年的军费是多少?”
  “怎问起这个?”御风有些奇怪,小歌几时关心起军费问题来了。
  小歌道:“入冬后,军营的伙食大部分被换成了羊肉,觉得应该要不少钱。”早膳加了一碟羊杂,午膳的肉汤换成了双份的羊肉汤,除此之外,因为入冬后御风将训练量增加了一倍的关系,将士每日里还有羊骨汤,就在校场,训练时因为只能穿一层单衣,觉得冷时便可饮一碗羊骨汤御寒。羊骨汤是一天十二个时辰无限制供应,每日食材所需的羊肉与羊骨不计其数,小歌算过,冬日里於水大营每日花在吃上的钱都够养活整个於水城的百姓了。
  “每年约莫四五十万金铢。”
  小歌险些被羊肉汤呛着,四五十万金铢?这么大一笔钱便是拿去养活季氖蛩骄勾麓掠杏嗔恕!澳愕乃骄彩钦庵执觯俊�
  御风点头,他的兵,不管是私的还是公的,只要在他麾下,他就一定会让他们顿顿有肉,用精良的武器,当然,也受最严苛的训练。
  小歌由衷道:“你若不缺钱,天理不容。”这样养军队,多少钱都不够,难怪公羊宁会以鲸吞的风格拓展商业,有这么个烧钱的祖宗在,钱稍微赚少一些就得破产。
  御风笑道:“养你的钱肯定有。”
  小歌摇头道:“我自己能养活自己。”
  御风道:“我们有婚约,我日后要娶你。”
  小歌静默,这个话题不好接,她可不想祸从口出。
  御风也不逼着小歌,而是从怀里取出一只白玉钗将小歌的银发绾了起来。“你的头发绾起来真好看。”
  小歌照了照铜镜,绾起来至少不会让人以为是女鬼了,从女鬼飞跃成了神女。“你一个男子竟然会绾发?”小歌惊讶的看着自己绾起的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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