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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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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别的吧。”再聊巫这个话题,他怕自己所有的野心都会让小歌给打击掉。
  “行,那说吃的吧,黑木城大街小巷所有的美食我一清二楚,唔。。。。。。”小歌用充满同情与幸灾乐祸的眼神瞅着御风。“蛮族以渔猎为生,吃食多为肉食,再是糍粑,虽美味,但没一样是你能吃的。”肠胃不好的人伤不起啊。
  御风道:“吃一点也无妨。”
  小歌皱眉:“抱着这种态度,你的肠胃永远别想好。”难怪给这人把脉时,胃病似乎更严重了。
  御风没有说话,但唇角却忍不住微微勾起,可惜满脸胡子,别人根本看不到他嘴角的弧度。
  “对了,你要有空的话,收拾一下脸面。”小歌指了指脸。“胡子拉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我阿父。”
  御风表情微僵,摸了摸自己的脸,好吧,他从绒毛到胡子出现在脸上后一直没修剪过,是有点长,但不至于被人误以为是小歌的长辈吧?他不过束发之龄。
  见御风不太信,小歌随便拉住一个路人。“阿叔,不好意思,我跟我朋友打赌,看能否猜出他的年龄,我怎么也猜不对,您帮我猜一下吧。”
  路人道:“这位大兄应有三十了。”
  “看他的表情就知道猜对了,多谢阿叔,请您吃。”小歌将自己当零嘴的果子给了路人一个便送走了人,然后得意的看向御风:“如何?”
  御风无言以对。
  小歌最后还是请御风吃了肉羹,南荒的原始丛林有一种叫牙狼的异兽,长着狼的样子,但个头是狼的祖宗。牙狼比寻常的狼更为凶残,但肉质却极为美味,是蛮族人最喜欢的佳肴之一。不过牙狼极难猎杀,蛮族的猎手能够徒手与普通的野狼搏杀,并且杀死野狼,但对上牙狼,没有一大群人合力,肯定会变成牙狼的点心。不过黑木城的蛮族食肆若是从猎手手里买到了牙狼,都会设宴,通知城中的熟客,客人们竟价买牙狼身上的部分,然后食肆的疱人将牙狼肉烹饪好端上客人的案。小歌是黑木城所有食肆的熟客,因此有什么好吃的野味时小歌都是第一个得知的。
  “牙狼的肉质非常美味,但论筋道的话当属两条后腿,前腿次一点,最嫩的部分则是肚皮肉。。。。。。”小歌滔滔不绝的将牙狼身上每一部分肉的特点都给御风说了,最后才想起问:“你想吃那部分肉?”
  御风问:“一整只牙狼要多少钱?”
  小歌微怔。“你要将牙狼整个买下来?”
  “可够?”御风取出了自己的钱袋,里面满是蛮族的铸币,蛮族本来只有贝币,是这两年新王登基,觉得原来的贝币不太方便,便效仿华族铸了金属币,贝形的金币与鱼形的铜币,不过大多数蛮族使用的还是贝币,金属币的流通还需要一些时间,也不知御风是从何得来的这些铸币。
  小歌默默扶额,一只牙狼也不过六千铜鱼钱,而一枚金贝则相当五万鱼钱,岂止够,御风这包钱都能将一条街给买下来了。“蛮族食肆办的野味宴虽是赚钱,但更多的还是图个热闹。”蛮族民风质朴,喜欢唱歌跳舞,总结一下的话就是喜欢热闹,御风真将牙狼给买下来,无异于搅场子。
  “我要后腿,你呢?”御风问。
  “里脊肉。”
  一条牙狼后腿只花了四百鱼钱,里脊肉则花了十金,即二百两黄金,九千枚金贝。竞价时有一个蛮族年轻人也想买里脊肉,两个人同样势在必得,一路竞价,最后几十枚鱼钱的里脊肉被提到了十金的天价。而竞价时小歌越看越无语,问御风:“你很有钱?”
  “还可以。”御风回答,他也不知道自己具体有多少钱,反正这些年没有一枚金铢能够在他手里逗留的时间超过半个月。
  “你钱要是嫌多可以送给我,何必如此浪费。”最好的牙狼里脊肉也不过一百枚鱼钱,而这位跟人竞价已经将价格提到了七金,而看他的样子,大有一直提价提到对方退让王子的意思。
  “一百五十两黄金。你若是想要的话,我回头便将我的钱都给你,不过今日的里脊肉必须买到。”
  小歌摇头。“算了,你的钱我不需要,不过有必要花那么多钱买里脊肉吗?”奢侈无度啊。
  御风道:“我高兴。”
  小歌无语腹诽,这人真有昏君的潜质。
  御风有昏君的潜质,但另一人没有,因此最终御风里脊肉被御风买下。“你想怎么吃?”
  小歌看着价值十金的里脊肉无语道:“随便。”
  “随便是什么?”
  小歌有些想抓狂的道:“炖汤。” 
  在小歌想抓狂时,那个与御风竞价的年轻人坐了过来。“小歌,他是你的朋友,出手真大方。”
  小歌没好气道:“钱多的脑子出问题了。”
  御风没有生气,而是疑惑的看着小歌,无声询问这年轻人是谁。
  小歌指着年轻人道:“他是安偃。”说完小歌又指着御风道:“御风,海路商会的人。”海上商贸利润大、风险大,除了海盗横行,商船有时还要面对同行找茬,因此去年下半年时明月楼的公羊宁找了六家做海上商贸生意的商家组成了一个名为商会的商贾组织,合起来做生意,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也保护从中原到澜越之地这条商路上商船的利益。御风虽在海路商会中无名,但海路商会由公羊宁控制着也等于是他的囊中之物,说他是海路商会的人,小歌不觉得自己在撒谎。
  安偃不由对御风侧目,海路商会他知道,这条海上商道关系着蛮族日后的发展,他自然极为上心,哪怕澜越之地与中原相隔万里,但海路商会的船踏足澜越之地后他立刻就知道了。今年从中原来的所有船只、船队中就属海路商会的船队最庞大。“少郎君年轻有为。”
  “蛮王亦年少有为。”御风淡漠的回道,话语虽淡,但态度很认真,他是真觉得安偃年少有为。
  蛮族与华族的情况不同,华族的君主制,王权至上,除非是被权臣给架空的王,不然王都是一言九鼎的存在。而蛮族虽有一个王,但更多的还是名义上的,蛮族本质上就是一个部落联盟,蛮王只调得动自己部族的军队与财货,其余部族的,想都不要想,也因为蛮族的心不齐,青国才得以在蛮族的地盘上将蛮族逐个击破,大败蛮族,吞并了澜越之地近半的疆土。原来的蛮王是安偃的兄长,战败被青国所俘,在他战败后,蛮族不愿因为君王落入青人手中而屈服,因此蛮族诸部的头人另立了安偃为蛮王。虽然最后还是败了,但安偃能够毅然带着愁云惨淡的蛮族南迁,并且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将黑木城经营成如今的规模,没有一定能力是做不到的。
  安偃礼貌的道:“多谢少郎君夸赞。”
  安偃虽想与海路商会合作,但如今最重要的还是找小歌问一些事,因此与御风说了几句后便将话题拉到了自己的目的上。“小歌你们可曾听说前些日子靖族大败的消息?”
  “听说了。”小歌点头。从她来了澜越之地起,便一直在打,如今终于消停了她怎么可能不知道。“怎么了?”
  大荒有无数种族,人族只是其中之一,靖族也是其中之一。列族之中,靖族是最善于创造的种族,特别是锻造方面,在历史上,靖族是最先冶炼出金属的种族,人族最初的青铜冶炼之术便是源自于靖族,即使是如今,靖族的冶炼与锻造之术也将人族给甩在了连灰都吃不到的后面。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靖族的技艺令人眼红,人族列国烽烟四起,若有一国能够得到靖族的锻造技艺,必有望一统列国。因此在两百年前,青国与靖族爆发了大战,但靖族宁死不愿投降,上古时,它们被人族屠杀过,因而臣服,被人族残酷奴役上千年。在月照之战后,它们给奄奄一息的人族九州帝国补了一刀,九州帝国灭亡后它们好不容易摆脱奴隶的身份重获自由,为了那自由,靖族耗费了上千年,数十代人的时间与心血,如何肯再沦为奴隶?
  两百年前那一仗的最终结果是靖族从昆吾山脉远迁更加原始的越州,青国虽胜,却除了靖族的尸体什么都没得到。本来相隔几千里,二者不会再见,但青王骁打败蛮族,将版图扩张到了越州中部,不可避免的与靖族碰上了。
  若是识趣的青人都会如同小歌不愿与鲛人打交道一样不想见靖人,盖因靖族人的寿命虽不像鲛人那般漫长,但也有三五百年,两百年前的背井离乡与杀戮,很多的当事靖人还历历在目,这个时候仇人以征服者的姿态重新在自己面前,结果可想而知。
  三年前青国名将雷昆刚刚率军平定蛮族,没几个月就被靖族人袭击,驻扎在越州的一座十万大军的军营被突然从地底下冒出,武装到牙齿的靖族从地图上抹除。因为当时青国已经与辰国结盟,刚同唐国交上火,腾不出手,便只能任靖人将雷昆的大军赶出了自己的地盘,与靖人暂时在边境线上耗着。但后来一结束与唐国的战事,青王骁便怒火冲天的拨了二十万大军,加上驻扎的南境的二十万大军,共四十万大军与靖人在越州大地上打了起来。
  靖人的人口不多,青国的军队数量都快赶上他们全族的数目了,但因为靖人大部分聚居地都在地底,青人想打他们颇为困难,但靖人人口少始终是个短板,青人便是一命换一命都能笑到最后,因此今年年初时战争便分出了胜负。
  安偃关心靖人的战事,小歌明白,眼红靖人那出色技艺的不止青国,只是蛮族没有青国那种对靖人发动大规模战争的实力才只能干看着。但如今青国攻打靖人,让安偃看到了希望,被青国打得大败,靖人必定举族成为青国的奴隶,但也一定会有一些靖人逃离,他若在此时以施恩者的姿态收留那些靖人,加上双方都与青国有仇,不怕靖人不为他效力。

  ☆、於水之地

  安偃气道:“残存的靖人失踪了。”他张开网就要收网了,鱼竟然跑了,他没法不气。
  小歌微怔。“哦,怎么失踪了?”
  安偃微默,他奇的就是这个,越州并非全是蛮族生活的地盘,除了被青国吞并的地域,还有一半是靖人与巫族的地盘,后者没人敢惹,也惹不到,太远。靖人的地盘他却多少按了一些细作,但靖人就是在那些细作的眼皮底下消失的。
  小歌问:“你想让我查清怎么回事?”
  安偃点头。
  小歌继续问:“可这与我无关,我为何要查?”
  安偃不由怔住,不可思异的看着小歌,小歌见了,带着些微讥笑的意味道:“我不是你的手下,看来是我为你做的太多了,多得都让你把这一切当成了理所当然。”这世上没有人要理所当然的为另一个人付出,有付出必然是为了得到什么,区别是多与少。安偃这两年过得太顺了,顺得脑子快出问题了。
  御风闷笑,小歌还真是不减当年,好好说话时能让人佩服,不好好说话时能毒舌得把人给气死。
  安偃噎住,面皮涨红,小歌从未说过报效于他,哪怕她出现在他面前不断给他出主意将蛮族治理得更好,发展澜越之地的商贸,但她从来都没有认他为主,每次他说要给她赏赐时她都会拒绝。“那你这两年却是为何?”小歌这两年为他所做的可不止是出谋划策,他能够安置随他一同南迁的蛮族部族,很大一部分是小歌在幕后出钱出物,毕竟蛮族王族虽有钱,但殇都城被青国攻下,蛮族王族几千年来收罗的财富大半都成了青王骁的战利品。
  小歌笑道:“因为好玩,我想看看澜越之地发展起来会是什么样会成什么样。”
  “既如此,为何不留下来,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给你。”
  “我想要的是你给不起的,即使给得起也不会给的。”
  安偃不信的道:“有什么是本王给不起的?”
  小歌笑眯眯道:“你的命,当你对我失去利用价值时,并且你让我认为你不适合继续为王时,你可会让我砍下你的头颅?甚至灭了你的家族?”
  安偃惊讶的看着小歌,从小歌的眼睛里他看得出小歌是认真的。“你究竟是什么人?”
  小歌问:“我听说蛮族的历史很漫长,可以追溯到上古,不知你可曾听说过连山氏族?”
  安偃默然片刻后道:“我明白了。”
  “明白了就好,你我不是同路人。”小歌并不惊讶安偃的反应,清楚十巫是什么样存在的人,本身不是君王或没有为王的野心还好,若是君王,或有为王的野心,绝对无法与十巫长期和睦相处,因为他们不知道上一刻言笑晏晏的人下一刻是否会摘了自己的脑袋,甚至烹了自己。在这样的胆战心惊中,君王的猜忌必然被发挥到极限,何况对十巫也算不上无谓的猜忌,因为需要时,十巫真的做得出来,忠诚这种东西,十巫不是没有,但永远都不会给予一个君王以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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