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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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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别扭,两个人写信的人中,其中一个的内容繁琐而温馨,似是与孩子聊天,另一个则是别扭到极致,硬梆梆的,没心没肺却又透着淡淡的关怀。让御风很是羡慕,若是他离家在外,定不会有人这般日日家书,没错,日日家书,他留意过,帛书的日期间隔不大,少则一日,多则三日。
  因是写给小孩子的家书,所以帛书上的内容都非常的繁琐直白,似出自启蒙稚子之手,但那成熟而别具一格的字迹却是启蒙稚子无法拥有的。但御风学起来很轻松,若直接学深奥的词赋,从未识过字的他必然跟不上,这浅白的家书最是合适。
  “忽然下雪了,出了青园,冷,断云雪山应该更冷,当心冻死,我不管埋。”
  御风拿着帛书读着上面的字,读完后忍不住问:“小歌,你与你父亲。。。。。。”这家书怎么听都觉得味道怪怪的,有人这么写家书的吗?
  “我跟老头有点过节。”小歌磕着瓜子回答。
  “很大的过节?”什么样的过节能够让一对相互在意的父女一个不称呼对方为父亲,另一个以容易挑起别人火气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关心。
  小歌微怔。“我也不知道算不算大过节。”
  “能说来听听吗?”
  “我体弱多病,注定短命的身体是他造成的。”
  御风愣了下,这两日他已摸清了小歌的一些身体状况,非常糟糕,小歌如今还活着只能说是奇迹。“为什么?”
  “阿母身体不好,不宜生育,却偏偏有了我,医者给出选择,孩子与大人只能保一个,老头要保大人,阿母要孩子,意见不合,我就一直在阿母的肚子里,他也非常尽心的帮阿母安胎。”说到这里,小歌的表情有些古怪。“只是,那都是他装的,在阿母放下戒心时,他给阿母用了药,剖开阿母的肚腹将我取了出来,成功的保住了妻子的命,而我,命硬,六个月便早产竟活了下来。”
  御风愣了下。“六个月出生?”
  小歌笑道:“对啊,听阿母说,我刚出生时非常小,就比耗子大那么一点。”说着手还比划了一下。
  御风心疼的看着小歌,六个月出生的孩子基本活不下来,前两年公子浔有个宠婢怀了孩子,七个月的时候“意外”摔了一跤,早产了,比小歌多了一个月,但孩子生下来没几日还是夭折了,而小歌虽然体弱,但并未夭折,并且在一定程度内可以活蹦乱跳一会,也不知吃了多少的苦头才有今日。“你恨他?”
  “不恨。”
  “可你的身体。。。。。。”
  小歌含笑道:“若他不那么做,我即使健康的出生,那健康也是建立在亲人的死亡上的,如此康健,要了,必然一生不安,死也不能要。如今这样,虽非我所选择,却是我最满意的。”她活了下来,虽然没有健康,但她活的坦然,而她的母亲也还活着,爱着她。
  “你一点都不介意?”
  “还是有点介意的,只是我能说什么呢?老头告诉我当年之事说得很清楚,妻子与孩子之间,选择前者最划算,孩子没了就没了,过继一个便是,但妻子没了,他找不到第二个。”小歌磨着牙叹道,老头很坦诚,坦诚的在她问起自己的身体怎么回事时告诉她所有的真相,坦诚而残忍。同时,她也是羡慕的,老头虽然残忍,但他的一辈子是那么的满足与幸福。清楚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并且倾尽一切的抓着,保护着。
  御风道:“小歌你不是无关紧要的。”
  小歌笑了笑,没说什么,她的确不是无关紧要的,却也不是最重要的,不管是老头还是阿母,他们最爱的从来都不是她,这一点她很清楚,还是婴孩的时候便清楚了,有的时候她都觉得老天是不是跟她有仇,让她那么小的时候便有了记忆,为什么她要记得那日的事。
  “我想生下她,是因为她是你的孩子,她是我们的结晶。”
  那日摇篮边妇人的话她一直都记得,她是妇人的亲生骨肉,但只是因为老头一直没有子嗣,她才会想要一个孩子,一个延续他们生命与爱情的结晶,但比起结晶,她更在意老头。
  “我是说认真的。”
  “我知道,我不是无关紧要的路人。”小歌笑眯眯的摸了摸御风的脑袋,她是熟悉的过客。
  看着小歌,御风总觉得小歌没明白他的意思,而他也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思,小歌是独一无二的,是最珍贵的宝物。
  虽然教御风教得很上瘾,但小歌也没忘记自己的正事,她是奔着千年乌莲来的。
  华族是一妻一妾多婢制度,男子可以娶妻,也可以蓄婢,但纳妾的话,除非成亲二十年妻子始终无所出,不然妾是别想了。只是这是古礼,到如今,很多贵族都不怎么理会成亲二十年妻子无出方可纳妾这条规矩,即使妻子有出也会纳一名妾。公子浔便是其中之一,除了正妻,他还有一妾,妾名红珠,人称红珠夫人,据说是天下第一美人。只是小歌一直对此嗤之以鼻,要说天下第一绝色,当属她阿母。
  见到红珠夫人时,小歌更加笃定自己的看法,红珠夫人美虽美,但那笑容下总感觉隐藏着深切的悲哀,而自家阿母虽然不常笑,但笑得很真,温婉而幸福,比红珠夫人高了不止一个档次,所以当年凭红珠夫人是天下第一绝色的人肯定是个瞎子,那哪是天下第一绝色,分明是天下第一丑女。
  小歌对红珠夫人的看法并没有瞒着御风,听着小歌振振有词的说法,御风默然,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听人说红珠夫人丑,红珠夫人年近四旬,但保养得很好,看上去最多双十年华,不然也不能让公子浔多年对她宠爱不减。“红珠夫人很丑?”
  小歌理直气壮的反问:“扒开那张人皮,她里面那颗心比老头还黑,不丑吗?”
  御风愣了下,明白了小歌的意思,随即点头:“丑。”公子浔的后院暗流汹涌,没有刀光剑影却比刀光剑影更加要人命,红珠夫人能够活到如今并且风光不减,自然不会是纯洁无瑕的白莲。这些年虽然被忽视,但也因为这份忽视,御风看到了很多别人看不到的肮脏事,红珠夫人,那女人的手上可是干净得紧,公子浔夭折的那些儿子,红珠夫人功不可没。
  “奇丑无比。”
  御风赞同的点头,想了想,又问:“你要偷的东西在她那里?”
  “嗯。”小歌挫败的点头。“她的院子里人来人往的,我根本偷不到。”
  “你一定要偷?”
  “当然,千年乌莲对我阿母的身体很有好处的,偷到手的话,阿母应该能多活几年。”小歌琥珀色的眸子是对千年乌莲的志在必得。
  “但红珠夫人的院子里防范很严密。”公子浔的子嗣夭折率太高,红珠夫人自己估计也心虚,怕别人把她的儿子也给害了,院子的防范是里三层外三层的。
  小歌道:“我再想想吧,实在想不到的话就去找老头,千年乌莲他应该会有兴趣。”只是老头与公子浔似乎有些过节,公子浔未必会将千年乌莲给老头,而他不给,老头一定会把公子浔全家给灭了,鸡犬不留,再光明正大的拿走千年乌莲。先礼后兵,借不到就抢,达到目的就行,自家老头什么德行小歌太清楚了。
  御风提议:“不如放一把火。”
  小歌不解的看着御风:“放火?”
  “你不是说人很多吗?放一把火把人都给引走,不就方便偷千年乌莲了?”
  小歌微怔,问:“这是你家吧?”放火烧自己家,御风真行。
  “我不介意。”
  既然当事人都不介意了,自己这个外人还介意什么?烧呗。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写文,希望大家喜欢

  ☆、有诀九天

  第二章九天诀
  不是自己的家,烧着不心疼。对此小歌很理解,但公子浔府是御风的家吧,怎么是他的家也烧得这么不心疼?
  偷盗放火两件事同时进行,所以两个孩子分工合作,而她溜门撬锁门清,偷东西的事自然交给她,御风负责放火,小歌的意思是随便在红珠院放一把火,能够把人引开就成,但御风却是放了一把大火,浓烈的厌恶熏得小歌险些哮喘发作,沾了药的毛巾死死捂住自己的口鼻才没发作。
  小歌清楚自己的哮喘有多严重,她的哮喘药都是夏枯草配制的,效果不错,但架不住她的情况特殊,别人身上能起十分的效,在她身上能够有三分的药效便是不易。因此毛巾上沾的药不可能撑太久,必须速战速决。
  好不容易找到了红珠夫人放重要物品的小箱子,却在看清箱子上的某些东西时愣了下。“娘的,遇同行了。”
  放弃了撬锁,小歌直接抱着箱子走了,若只是锁还难不倒她,但这箱子上除了锁还有密咒,撬开了锁也打不开,反而可能将里面的东西给毁了,还是回家找老头那个专业的比较稳妥。
  箱子的分量不轻,小歌一只手抱不动,只能两只手一起上,但没有第三只捂住口鼻,烟雾一进鼻子,哮喘立刻就发作了。忍着哮喘的痛苦,小歌抱着箱子向外飞奔。
  终于跑出了红珠院,小歌还没来得及松口气便听到一把温润的声音。
  “云月歌?”
  王城中竟然有人认得自己?小歌颇为奇异,她当年可是满月没几日就被送走了,便是她亲爹亲娘都未必认得出如今的她,谁这么厉害?不管谁这么厉害,先解决了再说,运转灵力,一个法术过去绊向身后的人,然后箱子砸了过去,想要将人给砸倒,却没成功,对方一早就身手敏捷的躲开了。
  没成功,小歌也不再出手,对方已经有了防范,而自己的身体,除非用那些厉害的法术,不然打不过,而那些法术多半要死人,她是来行窃的,不是杀人,能和谈的话还是和谈吧。心中思量着,小歌看向那人,眼睛不由一亮,好一个俊俏的小少年。
  七八岁的少年,身形虽未长开,却也出色,有着精致得可以用漂亮来形容的小脸,嘴角挂着温润的微笑,更添三分魅力,看得出,日后定是蓝颜祸水。
  “咳咳。。。。。。少郎君真俊。。。。。。咳咳。。。。。。瞅着眼熟。。。。。。咳咳。。。。。。”小歌一边咳一边道,她的记忆里貌似没这位,但又有点熟,应该见过,只是不是很重要,但她强大的记忆力连路上碰到过的路人都能记下来,可用得时候得仔细找,不然即使觉得眼熟也想不起对方是谁,如今小歌就是这种情况。
  小少年没有说话,茶色的眸底流传耀眼的光彩,见小歌茫然的样子,心中不由失望,忘了吗?心思虽百转,小少年面上却未露分毫,茶色的眸子看向小歌腰间样式奇特的玉佩,形状似一只眼睛,中心还镶嵌着一颗黑水晶。小歌见了,低头看了看玉佩,没觉出什么问题。这玉佩她从小佩戴,是从她家传的那块玉料上取下来,由老头亲手雕琢而成。。。。。。她明白问题出在哪里了,这玉佩太特别了,但凡见过她阿母的人都能猜到两人的关系。“咳咳。。。。。。我把玉佩这茬给忘了。。。。。。咳咳。。。。。。”
  既然被认出来了,小歌也不怕了,若是没被认出来,她可能还会担心被当成窃贼,然后被杀了或砍了两只手,公子浔是国君之子,杀个窃贼根本不会有事。但认出了她是谁,那么想要杀她,就得先掂量一下自己全族的头颅够不够老头砍,或者说全族的人够亭池的那群食人鳄鱼吃多久,当然,也可能是需要多少口镬鼎才能够全部烹了。老头心中最重要的人永远都不是她,她不过是一个意外的搭头,但即便是搭头也是具有一定意义的,因此老头绝不会允许她被人给杀了。
  将盒子放了下来,小歌取出治哮喘的药丸服了一丸,又将夏枯草精心做的香包放鼻子下猛嗅,香包里放着的是夏枯草精心炼制的抑制哮喘的药,双管齐下,小歌的咳嗽终于停了下来,呼吸也渐渐趋于平稳。“你是谁?拦我何事?”虽然不是自己的主场,但小歌却表现得俨然是主人气派。
  “在下王孙榭,有一庶兄名庄,前几日失踪了,不知云姑娘可曾见过?”王孙榭彬彬有礼的道。
  王孙榭?小歌没印象,王城中除了自家父母,她就知道一个御风。“王孙庄是你同母弟?”
  “同父异母。”
  “真热心。”小歌挑了挑眉,对一个异母弟如此挂心,几时王公贵族的后院如此有温情了?王孙庄不过侍婢所出,依照华族的规矩,嫡长子继承父亲的爵位与大部分家产,妾生的庶子可以继承少部分家产,而侍婢与家伎所出子女无任何继承权,不管是爵位还是家产都没有,最多成年的时候父亲给那么一点东西。如同妻妾婢伎之间有着严格的等级之分一样,子嗣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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