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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开春的时候御风从辰国送了粮草一千万石给山涛与子奕,同时开放原辰、睢两国的关卡,接纳青国流民入境,商於郡与沧水郡经过战火□□,不少土地都荒了下来,正好分给流民耕种。
孟夏之月上旬,云中子给青国境内的远征军送来了一架超级投石机,可以投掷重达五十石的巨石,显然,云中子没忘记当年青王无忌挑唆云中城分裂,令自己被逼流亡豫州的事。
子奕以羽人攒射压制青军,随即以投石机投掷城墙,白羽城的城墙被硬生生砸破,砸出了一扇“大门”。
白羽城破!
青王饮药自尽,自尽前诛尽了后宫嫔妃与自己的二十几名公子、三十几名王姬,包括女萝与女萝所出的公子。
唐王族亦覆灭,唐王自尽,自尽前诛杀了大部分族人。
白羽城破后的第六天子奕将一名三岁的女童送到了小歌手里,附带帛书一卷:此乃唐王族唯一遗孤。
瞅着女童,小歌甚是无语,让子奕别斩尽杀绝,他还真没斩尽杀绝,只要有一个活口都不算斩尽杀绝。留一个活口也就算了,但怎么是三岁的孩子?小歌无语问送人来的巫彭殿巫卫。“我不是让他留一名不知事的婴孩吗?”这都三岁了?算哪门子的婴孩?
巫卫很是无辜的道:“唐王族所有三岁以下的孩子都被毒死了,唐王做的,这个是活下来的孩子中年纪最小的。”不是巫彭不想留个婴孩,而是委实找不着婴孩。
小歌愣了下,惊讶的发现唐王还挺了解自己的,知道自己不会为了保住一支被除族的旁支与巫彭殿为敌,更清楚自己会留怎样的活口。但也因为清楚,唐王还刻意将三岁以下的孩子都给毒死了,只能说明:唐王恨她见死不救,想要报复她。“这个孩子有什么问题?”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可以肯定,这孩子一定有问题,不然唐王留个婴孩更让她省心。
“殿主赶到时,唐王族只有十九名女童还活着,她们都目睹了唐王诛杀唐王族。”顿了顿,巫卫补充了一句:“其余孩子的眼中对我们都有仇恨,唯有这个孩子,因为惊吓过度而有些傻了,殿主便留下了她。”
小歌按揉着太阳穴,没问其余孩子去哪了,因为不需要。
御风见小歌头疼,便道:“若是麻烦,将这孩子一并处理了便是。”
小歌摇头。“不行,这孩子是连山氏的族人,不能杀。”
御风疑惑:“唐王族不是被除族了吗?”
小歌解释道:“连山氏除族都是只除族当事人,从不将一整支族人除族。”
“可唐王族被整支除族了。”
“那是因为他们犯了大忌,还不止一条,连山氏的子孙不能沾染王位,唐王族沾了;连山氏的子孙不能自相残杀,唐王族杀了一名族人,抓得到证据的就一个,没抓到证据的肯定还有;连山氏的子孙不能背叛氏族,唐王族也背叛了。三罪相加,罪加十等,这一脉便被整个除族了。”说到这小歌觉得脑袋更疼了,继续道:“但氏族也有规矩,这种情况,国破之日可诛尽有罪一脉的弃族,留下不记事的婴孩重返氏族,即为弃族留下一丝血脉,亦为氏族增加新鲜血液。至少得留下一个活口,唐王族如今就剩下她一个孩子,那么她就是唐王族这一支铁板钉钉要入族谱的人,是同族,杀她等于犯了杀害同族之罪。”小歌如今将唐王鞭尸的心都有了,知道她不可能容许一个成年的唐王族活下去,而年纪太小的又什么都记不住,便选了三四岁的孩子留下来,正好踩着她的忍耐极限,真是死了都要害人。
御风服了连山氏的这些族规了。“既如此,好生看着她,别让她惹什么麻烦不就是了。”御风说完便发现小歌的脑袋似乎更疼了,而在场的巫看自己的眼神更是极为古怪,充满了幸灾乐祸与同情,不由问:“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看众巫的反应,十成有什么东西是自己不知道,而这东西绝不会是什么好消息。
苏三七轻咳了声。“连山氏有规定,旁支可与外族通婚,但直系必须与同族通婚。”
御风挑眉。“我可不是连山氏的直系,谢夫人,还有云氏以前的族长夫人也都不是。”怎么没见有人阻止他们?不对,倒是有人阻止他与小歌,但那也只是因为小歌是十巫,而他是君王,是巫宗的规矩,与连山氏族无关。
“小歌他们例外是因为他们要么找不到族人,找到了也没出五服,而连山氏视五服以内的族人通婚为乱伦,弃族倒是除了五服,但连山氏的规矩,直系哪怕是与死奴成婚也不能与弃族成婚。”苏三七觉得御风运气不错,与小歌出了五服的族人都是弃族。
御风已能猜到众巫在幸灾乐祸与同情什么了。“九斤与这孩子?”
“九斤是云离的六世孙,这孩子是十世孙,已出五服。”
御风扳着指头算了算。“他们不是一辈的。”连山珩是这女童的高祖辈。
苏三七提醒:“连山氏族内通婚只要出了五服,又非直系即可。”
御风发懵的瞅着苏三七,什么意思?
小歌见了,终于开口道:“你可知姒昌仆,也就是连山昌仆,八千年前设计华歆王子孙的那位,她的夫君是她高祖父的亲兄弟。”也只有连山氏族能出现这样的事,长寿使得连山氏族最鼎盛时是二十代的族人同堂,寻常宗族绝没这本事。
“。。。。。。”贵圈究竟怎么定的乱伦标准?御风深吸了一口气。“你的意思是九斤以后得娶这个女童?”
小歌颌首:“若找不到第二名与九斤出了五服的同族女性,是的。”没有合适的同族,直系子弟可以自由选择伴侣,有许多合适的同族时,直系仍有很大的选择余地,但只有一个合适的同族时,便不存在选择。
“我他妈的想杀了她。”御风坦诚的道,连山珩若是娶了这女童,一辈子非毁了不可。
伯服好心提醒:“那是连山氏的族人,按着连山氏的规矩,你把她杀了,巫真还得为她报仇。”
御风转手劈了伯服一剑,问小歌:“云氏五百年,难道就没有别的成员?”
小歌按着太阳穴道:“有,但未出五服。”若有合适的,她早被压着成婚了,哪还能嫁给御风。看御风脸色太难看,小歌赶紧安慰道:“不过你也别担心,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
御风狐疑的瞅着小歌,连山氏的族规通常都是把人往死里堵,会留下余地?
“若两个人委实是一对怨侣,可解除婚约。”
“这么好心?”御风还是不太相信。
小歌叹道:“一对怨偶不仅自己的一生痛苦,也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氏族对此一直都是能拆就拆。”劝和不劝离什么的,在连山氏族不存在,实在过不下去了,只要没有子嗣,都可以和离。有了子嗣,要么好好过日子,不准再折腾,要么去死,省得祸害孩子,死了也别担心,氏族一定会照顾好孩子。由此可以看出连山氏族虽然丧心病狂,但不可否认,在子嗣方面,连山氏的保护非常全面,生理到心理都尽自己最大努力给予孩子保护。
御风不由嘀咕:“连山氏有几个心理完全健康的?”目前为止他就没见过哪个连山氏的子孙是心理完全健康的。不过只要自己儿子的婚事还有转圜的余地,什么都好说。
不能杀,也不想娶,唐王族的这名遗孤必须处理处理,小歌问苏三七:“大大父,可有涤尘缘?让她把之前的所有记忆给忘了。”没有了记忆,又不知道自己原本的身份,应不会再有什么危险。
苏三七愣了下。“没有,但我可以炼制,可涤尘缘的药效并不是永久,过个几十年她还是会想起来。”涤尘缘的药效。。。。。。苏三七真心不敢苟同,管用是管用,但这药效他妈的有时限。这药是上古时的某一任巫咸发明的,他看上了一个有夫之妇,人家夫妻恩爱,他插不进去,便发明了涤尘缘,骗那妇人说自己是她的夫君,妇人信了。数十年后,涤尘缘的药效渐渐消退,妇人想起了前尘往事。。。。。。不提也罢。
小歌反问:“唐王族的血脉混的太稀薄,你以为她还能有多少年寿命,涤尘缘药效消退时她即便未死也老得一只脚进了棺材,能报复什么?”唐王族的荒淫使得连山氏的血脉被稀薄得可以忽略不计,早已失去了连山氏族人的长寿与青春,这名女童虽然留着些许连山氏的血,实际上与寻常人已无区别。这也是小歌决定守着规矩不斩草除根的原因,否则换个长寿的,肯定先杀了再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苏三七一想也是,转身去配涤尘缘了。
涤尘缘给女童灌下去后小歌便让人将人送去给连山珩,附带书信一封:若连山珩觉得不放心要将这孩子杀了也不是不可以,连山氏给弃族保留血脉可从未留下过婴孩以外的活口。
连山珩的回信只有四个字:此乃恶习。
小歌无言的将回信揉成一团丢一边,她也知道这是恶习,可她这不是怕日后儿子被人给害了吗?不过儿子既然决定遵守族规,那她也尊重儿子。
御风体贴的给小歌按揉太阳穴,好笑道:“被拒绝了?”
小歌点头。
御风道:“你们连山氏族呀,就是作茧自缚,别人制定族规都是保护宗族的利益,只有你们,罔顾宗族利益,将族人放在第一位,哪怕是弃族都要给它留个后。”他简直是服了,杀了人全族还要留个后,这是生怕日后没人报复吗?
“留的都是婴孩,什么都不会记得,而婴孩被带回族中后会交给想要□□的夫妻抚养至成年,与其他孩子一样接受连山氏的传统教育长大。而在他们二十岁的那一年,族中会告诉他们的身份。“
御风颇为佩服:“连山氏真大胆。”真不怕孩子报复啊?那可是灭族之仇啊。
“不是大胆,是自信,自信氏族养大的孩子不会为了几个有罪的族人伤害抚养自己的族人。”顿了顿,小歌问御风:“而且,换了你,你可会为了几个犯了错该死且素不相识的人破坏自己美满的家庭与安逸的生活?”
御风:“。。。。。。”他还真不会。
小歌继续道:“至于将族人放在利益的前面也不足为奇啊,我们的生育能力有问题,若是拿族人的性命换去利益,迟早绝种,宗族都绝种了,得到的利益再多又有何用?”
小歌颇为感叹,御风闻言忽然想起一件事:“那彘儿他们的生育能力?”
“你想在有生之年当大父是不可能的。”小歌笃定的道,莫说御风只剩下四年时间了,即便他还剩下四十年的时间,也不一定能看到孙子出生。
御风果断放弃期望孙子的事,熬寿命他绝熬不过自己的子嗣,在这世上,除了非人与近似非人的生物,没谁能他的孩子比寿命。他的孩子们只要不被人给杀了,长命百岁是最起码的,他却不能。算了,儿孙自有儿孙福,他管那么多做什么?想到此,御风将小歌搂在了怀里,换了个话题。“你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吗?”
小歌微怔,什么意思?
御风见了小歌的眼神,含笑道:“既然天下已定,过段日子咱们就走。”
小歌思考自己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最后自己想去的地方早就去过了,早年她以为自己活不过二十二岁,有什么想去的地方都抓紧时间去看过了,最后抓着御风的手微笑道:“只要你在我身边,去哪都行?”
御风闻言吻了吻小歌的唇。“那我们就四处走,走到哪算哪。”
大荒一统,御风阔别十余年后回到王城后,储位再次被抬了上来,此次倒没人建议御风立谁了,只是表示:四个公子,帝君您只要选了就行。
不是朝臣不想提名,委实是御风的子嗣在监国一段后都被御风带着四处跑,并未与朝臣建立起利益团队,即便他们提名了,储君也不会未必会对他们刮目相看。即便储君对他们刮目相看,且看御风的身体状况,再活个三四十年显然不是什么问题,而以御风的性子,肯定会收拾他们这些替他决定储位的臣子,储君终究不是国君,保护不了他们。怎么算都得不偿失,既如此,不如让御风自个选,他们再辅佐储君,当然,若是觉得此种利益不够大,亦可以辅佐别的公子夺嫡立下从龙之功。
朝臣们的算筹打得很好,奈何碰上的是从不按常理来的御风。
“既然你们没提议的人选,那便由老子来决定,宝宝。”
“啊?”正低头算自己的资产有多少,回头找御风要一块在扬州的封地以便钱生钱的帝姬闻言虽抬了头,发生什么事了?
御风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道:“寡人已决定,立帝姬为储君。”
宣政殿立刻掉了一地下巴,立刻有言官劝谏:“帝君不可,帝姬乃女子怎可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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