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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第1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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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歌硬生生的熬足了十二个时辰,尽管狼狈不堪,尽管事后在床上养了两日才缓过一口气,但总归是不痛了。
  看小歌一时半会死不了了,无忧这才问出了自己的疑惑:“你怎会对人立誓?”她虽非连山氏的子孙,但她有个连山氏的夫婿以及一双连山氏的儿女,碍于连山氏那些乱七八糟的毛病,她对这个氏族做过深入的了解,怕自己婚后一个不小心就将夫君与孩子给害了,加上连山无言对她从无隐瞒,连山氏的很多核心秘密她都知道。
  小歌淡淡道:“连山氏立誓从来都只有一种原因。”
  无忧默然,有那样一条变态的族规在,连山氏的子孙除非活腻了,否则都不会立誓。“可需要我送你回公子御风身边?”
  小歌抚着蒙着一条白绫的眼睛道:“我不希望让他看到如今的我。”
  “你莫不是真打算与他和离?”无忧问。
  “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小歌苦笑。
  无忧闻言奇道:“你还有计划?”小歌与御风的情况,堪比当年的诸方王与巫女青蘅,若非如今巫宗没落,巫女未立,就这两人的情况,已足以让巫真殿换殿主了。
  “我曾想过有一日等苏苏想开了,不再逃避,助她成为巫女,而我与御风又诞下了继承人,让出巫真之位,一切问题便可迎刃而解,只是。。。。。。我没想到自己会因为寿命的关系对御风动了杀念,更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竟会成为连山氏为保护子孙所牺牲的棋子之一。”小歌苦笑,连山氏不许族人守誓,不是与神对着干,而是连山姝万年前在华歆王身上栽了一回后虽然不曾后悔,却也长了记性。不是每个人都是华歆王,华歆王一生为族群而活,同为一族,不必担心她利用连山氏做什么不好的事,而其余人。。。。。。连山姝完全不予信任。既然无法阻止人对连山氏的觊觎,那么就让连山氏无法再让人觊觎。想要一样宝物不再受人觊觎,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每一个觊觎并工于心计得到了宝物的人在得到宝物那一刻发现宝物成了废物。
  “你即便让出了巫真之位,你也是连山氏的人,巫真殿的核心存在。”无忧一点都不看好小歌所谓的计划,即便没有发生如今的阴差阳错。
  “那我若不再是连山氏的人呢?”
  无忧愣了下,惊讶抬眸:“你疯了?”连山氏除族都必须受刑,剜眼,将先知之眸生剜出来,并且永世不得再见自己的子嗣,以免带坏孩子。
  小歌笑容苦涩。“我疯与不疯,如今都不重要了。”神罚之下,她也不能肯定自己还能活多久,唯一能肯定的是,她肯定活不过二十二岁,或许她有机会破了连山氏直系子弟叛誓后死亡时间的记录。“你送我去条原吧。”
  无忧微怔:“想陪我长眠古墓?”虽然后代为祖先守陵在人族是很寻常的事,小歌也的确是她的后代,但连山氏的情况。。。。。。别人是姓不变而氏随分支而增加产生新的氏,连山氏却不然,氏从未改变,但姓,连山姝娲姓连山氏,连山无言是姒姓连山氏,小歌则是姜姓连山氏,一个氏族内能够有几十种姓,连山氏也是奇葩了。而守陵人一般是同姓的子孙,小歌与泠王、风君离任何一个都不同姓。
  小歌很想翻白眼,但眼睛还在隐隐作痛,只能作罢。“我一个活人怎能住进死人的地方?我是去找人。”
  无忧只保证带小歌到条原,至于找人,她不熟,且不管看着多么像人,她都已非人,在人多的地方呆着,没把握自己能忍住不食人,特别是她上一次食人是六七年前,已饿了很久。若极乐散是令人上瘾的□□的话,那么人的血肉与灵魂就是令邪灵上瘾的补药,一旦沾上,很难戒掉,且太长时间不进食,邪灵也会湮灭,因此即便是无忧,每隔一段时间也会寻个人进食,只是不像洛无生与楚原那般拿人当主食吃罢了,因此无忧最终将小歌丢在了离条原郡城不远的直道上。
  小歌无语之余很是庆幸辰国道路四通八达,且谢琳当朝时大力发展的决策,这使得辰国的直道不似其余国家那般荒凉,且离得远一点就可能碰上强人。虽然以小歌的本事,碰上强人,倒霉的肯定不是她,但能省些麻烦总是好的。因此小歌拿着盲人的竹杖在道路边找了个地方,用木灵驱使草叶编织了一个草垫子坐了下来,然后坐了不到两刻时间便等到了一支路过的商队,然后将商队给吓到了。
  小歌的眼睛看不到了,那似撕裂脑髓的疼痛过后她便发现自己什么都看不到了,无论是普通人看得到还是看不到的东西她都看不到了,眼前一片漆黑,没有任何颜色。但她看不到,别人却可以看到,她的眼睛已不再是晶莹剔透的琥珀,而是最深邃的黑曜石镜,就是镜子,别人能够从她的眼睛里看到未来的片段,当然,她自己是看不到的。且这双眼睛也没有眼白与眼黑之分,瞅着就令人慎得慌,因此小歌盲了后便以白绫覆眼,不想吓到别人,只是。。。。。。效果不大。
  这是一个乱世,说一句白骨路于野都是委婉的,因此很少有人会没事往外跑,就怕一个不小心碰上强人,男子被杀人劫财,女子自然是劫财劫色。因此,出门在外,不论什么人都是小心再小心,最后都风尘仆仆了。而条原这边,有齐国与离国这两个邻居,大战没有,小战就没断过,运气不好的话碰上一两支逃散的敌国军队都有可能,商队自然更加加倍小心。
  暮色沉沉中,猛不丁在没有人烟的直道上看到一个十六七岁的盲眼女子,不免吓到。若是寻常女子,恐怕会让商队误以为她迷路了。但小歌,一袭天蓝色的曲裾深衣,温婉大气的同时又表明着她的贵族身份,在这个时代深衣只能算贵族的常服之一,但对于平民而言却是很正式的礼服,用的也是葛麻,小歌穿的却是寸锦寸金的云锦。
  深衣起源于上古,但被发扬壮大却是在近代,特别是青国,曲裾深衣别具一格。当年谢琳来到辰国,因为出身青人的关系,哪怕一直想要灭了自己的母国,她在饮食衣着上仍是着青人之服,而辰人见她穿曲裾深衣穿得那般飘逸且大气,纷纷效仿,曲裾深衣这才成为辰国的特色之一。但再特色,也只有贵族会穿。一个盲眼的贵族女子坐在路边,怎么看都很奇怪,若是被抢了的话,那女子虽是盲人,却也是倾国倾城的美人,哪个强人能不动心?可女子闲适从容的模样显然没有被抢过,也不像怕被抢的人。再加上此时的环境与天色,商队的人很自然的联想到了某些不太好的东西。。。。。。
  小歌虽然看不到,但听得懂,在听到对方怀疑自己是鬼或邪灵时,不由怔了下,她长得很像女鬼吗?还有邪灵,邪灵很少能完全维持人形,且看到人,除了无忧那样的另类邪灵,早扑上去开餐了,她可是一直很安静的坐在草垫上。
  小歌轻咳了一声,笑容和煦的道:“我前来条原寻人,但半道被人丢下了,不知诸位可否稍我一程?我的师叔是药王谷谷主的四弟子白苏,她定会替我报答你们。”小歌用起白苏的人情半点不好意思都没有,反正白苏只要能够活到最后成为巫女,这种事情会成为她的家常便饭。十巫以生命守护巫女,做巫女手中最锋利的剑,涤荡九州,巫女也要有所付出,替十巫收拾烂摊子,早晚的事,就当提前预习一下。
  列国争雄,但药王谷的名头比君王更管用,人这辈子最不能得罪的就是医者,因为你不能保证自己一辈子都不会生病。而药王谷是天下间医术最好的地方,医者如云,加之药王谷的弟子出师后都要在外做五到十年的游医,游历四方。百年来,药王谷弟子的足迹遍布九州大地,可以说,九州大地上鲜有人没受过药王谷的恩惠,即便自己没有,自己的祖上也一定有。
  小歌一个绝色女子孤身在外,最易出事,但打出了药王谷的名头,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动她。一来,药王谷的人都是医毒双修,医术厉害,毒术也不遑多让;二来,药王谷护短,你动了它的弟子,回头它就能讨回来,且将你的家族列入黑名单,药王谷弟子永远都不会医治你及你的子孙。而药王谷黑名单上的人,这世上的医者,即便不是药王谷的人也不会冒着得罪药王谷的危险而医治你,曾有一个贵族世家就是因为得罪了药王谷,结果断子绝孙了,因为族中每一个生病的人都寻不到医者医治,即便是小病最后也会不治而亡。
  如此一来,小歌立时安全得不能再安全了,对此,小歌很满意,也不认为自己在说谎,她没说自己药王谷的人,只是说白苏是她的师叔。药王谷上一代谷主是她曾祖母,白苏是她曾祖母的徒孙,她称白苏一声师叔也正常,只是她与白苏平日都是各交各的,不论辈分,也就没人意识到这个问题。
  顶着药王谷弟子的身份,小歌坐上了商队的牛车,牛车晃悠,很是悠闲,小歌惬意的嚼着一根草茎倚着牛车的栏杆上。各种家畜中,马是最珍贵的,因为军队对马的需求量很大,民间的马不多,在这个时代只有贵族子弟才会乘坐马车,黔首最多乘坐牛车。而商队,大部分都是牛车,牛的负重比马强,耐力也比马好,能够载更多的货物,价格也比马便宜,相对划算。就是慢了点,小歌忽然有些怀念冀西之地了,御风驻扎在西域的军队很会打劫,除了在没有战事时让部下去草原上套马,霍玄也从周围的戎族部族索要了很多牛马。而谢炎去了西域后,打劫就变成了做生意,谢炎与镇守西域的将领们狼狈为奸,向周围的戎人部族索要大量的牛马做为保护费。若非他们也的确起到了保护作用,在那些交了保护费的戎人部族遇到危险时会出兵相助,打劫惹事的部族时也不忘将交了保护费的戎人部族的财产抢回来归还,恐怕西域早就联合攻打他们了。
  虽然闹得厉害,但御风在西域的十数座军马场规模越来越大,每年都会卖出大量的牛马补贴军费,也使得冀西之地民间的牛马价格比中原要便宜一倍不止,民间只要家境有些殷实的人家都坐得起马车。小歌的眼睛莫名的有些湿润,不由伸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白绫是湿的,手指的肌肤沾上了一些清凉的液体,不由疑惑这是怎么了。
  “连姑娘你怎么了?”
  “许是白绫覆得有些紧,有些不舒服。”小歌声音喑哑的回道。
  “姑娘不妨将白绫取下来,舒服一些。”
  小歌捂着眼睛拒绝道:“多谢阿翁,不过不用了,我的眼睛不太方便。”过去她的眼睛虽与寻常人有所区别,但只因为她有戎族的血统,不算奇观,而今却是真真正正的奇观,谁见谁倒霉的奇观。

  ☆、御风之惧

  御风发现自己有的时候真的不知道小歌的脑子里在想什么,在没日没夜的攻城拔寨,大军打到了西北郡都没见到辰王榭来阻止自己,而自己的损失也不小,没法再这么不管不顾的打下去。且即便一意孤行,御风也清楚,自己赶不上时间,因此果断将兵权交给了李辛,然后自己带着一百睚眦赶到了中州。
  尽管日夜赶路,但御风赶到时还是迟了一步,婚礼已经开始,只是他所想不到的是,小歌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悔婚,她不是很怕连山氏的神罚吗?这样又是为什么?为了自己?想到此御风不由苦笑,不可能,虽然在婚礼上悔婚了,但小歌也没有回来找自己,干脆不知所踪了。但不管怎样,她没有改嫁,他的心终究是松了口气,不论是什么原因,她的心里都应是有他一份位置的。
  小歌被邪灵带走,辰王榭下令封了王城打死搜人,御风原以为搜的是小歌,但后来仔细一看,搜小歌有必要拿着自己的画像吗?一时之间,御风都不知是否要赞辰王榭一声知己,竟如此笃定自己会单枪匹马来王城抢婚,虽然最后没抢上。
  辰王榭封城封得很严实,御风出不去,苍澜急的几欲掉头发,五年前御风离开王城远赴封地时,小歌将睚眦的兵权完全交给了御风,并且不再干预睚眦的任何事宜。苍澜当时不明白为何,如今倒隐隐猜到了些许,却没法说,总不能说小歌可能五年前就想着有一日与御风和离,那样的话,苍澜有把握御风立刻拔剑劈了自己。虽不解小歌之意,但小歌将睚眦交给了御风,苍澜觉得自己挺喜欢睚眦的,便一直留了下来担任睚眦首领,只是做公子御风的下属绝非什么轻松的事。
  公子御风虽出身宗室,但贵族爱惜生命的特质他并未继承多少,反倒是将大妄为完美的继承了,并且有着各种奇思妙想,不然五年前也不会突然驰援东境大战驰援得去攻打唐国,如今更是丢下二十万大军跑到了敌方的腹地,正常人做不来这种事。做为保护主上的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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