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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伯服救回了冀西,看着曾经耳鬓厮磨的连理殿,一怒之下将连理殿给砸成了废墟,不许任何人再提她,想要忘,她的影子总在眼前晃来晃去,让他情绪浮躁得天天杀人。更加可耻悲哀的是,哪怕又被抛弃了,他竟然还下意识的遵从她定的规矩,戒酒、不沾旁的女色,气得他险些将宴会上的戎狄贵族全杀了。
在西域遇到采风的文华公子是一个意外,而十巫中也只有这个非人族的巫即没有为他失败的婚姻而弹冠相庆。
“若忘不掉,为何不将她找回来?”
“她又不爱我,我为何要拿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股?”
“既如此,那你五年内不要再回中原,巫真只有二十二年的人寿,五年后你便永远都不用再担心她让你难过了。”
他怒道:“她身体已痊愈,你们那么长寿,我死了她都死不了。”
“巫宗虽镇护人族,却造孽太多,十巫大半不得好死,而巫真殿,万年前连山姝虽是为人族利益着想,手段却过于卑鄙,因而玩弄人心的首任巫真在达到目的后遭到了子孙世代不得好死的诅咒。现任巫真身体虽健康,却不代表她不会被杀。”
他沉默,终于明白多年前云唐为何那般笃定小歌一定会不得好死。
“做为长者,听我一句劝,她是你的浮佑,去将她找回来吧,否则你一定会后悔的。”文华公子认真道。
浮佑是什么人?他不认识,但他终究舍不得,只剩下五年的时间了吗?他真的要为了斗一口气连剩下的五年时间都不要,一定要耗到阴阳相隔?
他恐慌于永远见不到她的情况,也接受不了,连夜丢下一切回了中原。他以为他原谅了她,那么他们就还有可能,却震怒的发现几个月的时间她的身边已经有了别的男人,且在谈婚论嫁,背叛的火让他几欲杀了她,哪怕知道她并不爱太子榭,但还是觉得被背叛了。然可耻的是,即便被背叛了,他也没想要放弃,而是要抢回来。
他永远都不是最懂她的人,文华公子远在万里之外都听得出来的东西,他却没看出来,也没听懂。
浮佑,瑜宁王一生中最爱她也永远都不会背叛她的人。
当他终于明白浮佑所代表的含义时,她已为遵守对他的承诺接受了神罚,丧失五感六识,如此惨烈的惩罚。创造大荒的神,究竟是神还是魔?
即便失去了五感六识,她也没想回到他的身边,而是另觅安息之地,只因不想因为嫉妒他比她多一倍的人寿而杀了他。他竟然诡异得觉得欢喜,嫉妒他比她的人寿?所以想要杀他,这可不是曾经的她会做的事。他还记得总角时她与云唐的对话,彼时的她对于他这个准夫君的看法。。。。。。等于没看法,只要没有威胁即可,对方长寿短命皆与她无关。
他将自己的嗓子给弄哑了,再换了一层皮,五感六识不是一下子全失去的,而是一个一个慢慢消失,而她的听觉与触觉还在,会很容易认出他,而她不想再见到他,既然如此,他不勉强。认不出来就不算见到,他为自己能想出这样的方法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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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濡以沫,他静静的陪着她、照顾着生活已无法自理的她,然不管怎样,她终究都还活着,还在他的身边,而他为此很欢喜,也很满足,诡异的觉得,她这样一辈子也挺不错的。奈何她真的很坚强,神关上了门,她就跳窗,窗也关上了,她还能拆墙。没了五感六识,她转而研究起已失传的心眼,因此回了无回谷,重新获得了“看”的能力。他接受,但神总爱弄人,连山氏的诅咒不可逆,千防万防,她还是死了,不,不能说死了,而是离开了他,回到了她该回的地方。黄泉之畔无她身影,她没有等他,因为她从一开始便不属于烟火红尘,她只是被一个疯狂而绝望的人族孤注一掷的拖入了凡尘中,但凡尘终究不是她的归宿。
连山莫言的记忆让他恍然,也让他更加绝望,原来他们的纠缠已经那么久了,漫长的轮回,她终于做到了曾对他的许诺:轮回中若再遇,定还君一世之情!
一世已尽,情亦尽,所以她走了,徒留他在凡尘。
相似的遭遇,诸方在黄泉之畔守候三千年,虽痴,却终会有一个结果,他又该于何处等候,神是否亦会给他一个机会?
☆、连山之誓
莘城巫罗殿藏书洞,修建在莘城周围的一座山的山腹中,山腹中摆着无数紫金铜炉,炉中昼夜燃烧着驱虫的香料,以保护藏书洞中的书简龟甲。列国的藏书楼亦如此,书籍的保存不易,也因此,古往今来只有贵族才有能力收藏书籍。但巫罗殿藏书洞的藏书数量却极为可观且丰富,有玉简、兽皮、竹简、甲骨等,数量不逊于任何一个国家的王室藏书。
浩瀚书海中,负刍按了按眉头,谁能告诉他,为什么关于连山氏的记载这么多?连山氏虽于上古时煊赫近万年,然因为这个氏族的足够低调,史书中鲜有记载。巫罗殿做为十巫之一,巫真殿的同僚,自然不似寻常人那般对连山氏族一无所知,但这也不太多了,找了几个月,他都没看完,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总算寻到了一些关于自己想要知道的东西,只是那些东西,越看越心惊。
连山氏族,一个盛产天才与疯子的氏族,古往今来世家无数,但能传承万年,且奇葩不断,连山氏族本身就是一个传奇。而最传奇的是这个氏族奇特的直系旁支划分制度。一个家族的直系与否,往往由血缘而定,族长的子女皆为直系中的直系,而在连山氏族,若族长子女并未先知之眸,便只能载入旁支的族谱中,而继承了先知之眸,不论其与族长的血缘有多远,都立刻晋升为直系。也因此,连山氏族每一代的直系子弟都不多,但看着史料中怵目惊心的神罚名单,巫罗负刍只觉得背脊发寒。
连山氏至信而至无信!
负刍忽然想起多年前那个男人出手对付莘城时,前任巫罗说起连山氏时的感慨,只是当时不明白,而他的巫罗之位来得又非十足得正当,因此虽继承了巫罗的力量,但巫罗的记忆传承却在那个叫公羊宁的巫脑子里。因此他并不明白前任巫罗的意思,然而此刻他懂了,却宁愿自己没懂,不懂自己的外孙犯了怎样的大忌!
国君立后是大事,且迎娶的还是十巫之一,婚礼自然要特别处理,只是以前也没有例可寻,巫宗的高层都很克制,除了三千多年前的巫女青蘅,就没有一个与王族发展出不该有的感情,更不会做出不该做的事。当然,也可能有,只是巫女青蘅都落了那么个下场,自然不能奢望十巫有更好的下场。因此小歌与辰王榭的婚礼可以说是巫宗万年来头一遭,既然没有先例可循,辰王榭干脆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弄了。
辰国大赦,举国欢庆十日,整个辰国张灯结彩,一片锦红,只为国君的大婚,小歌什么都没做便成功的让国人皆知了,对此小歌很是无语的感慨:“日后史书上一定会记载,宰辅云唐嗜杀成性,其女亦不遑多让,红颜祸水。”
“不会,你会与我一同流芳百世。”辰王榭自信的道。
小歌无言挑眉,流放百世?这样的婚姻,她若不遗臭万年,三千年前诸方王也不会恨不得啖巫之骨了。辰王榭就那么自信婚礼时,十巫不会来捣乱?
大婚的前一日小歌终于明白了辰王榭的自信何在,她竟然看到了子朱,对于这个来历成谜,辅佐先太子章又轻松卖了太子章的渡魂之人,小歌唯有无语两个字。“子朱你是辰王榭的人?”
子朱闻言摇头:“我只是与他做了个交易。”
“交易?什么交易能令你这种不知存在了多少年的渡魂之人的有兴趣?”小歌颇为讶异,她看得出来,子朱的灵魂已经凝定了下来,已无魂飞魄散之虞,如此还有什么能够吸引子朱?
“我想知道自己的过去。”
小歌怔了下,很快想起渡魂的副作用,每渡一次魂,记忆便泯灭一部分,随着的渡魂次数的增加,记忆泯灭的也会越来越多。因此渡得次数多了,子朱忘了自己最初的过去也不足为奇。“你怎会对自己的过去这般执着?”
“我觉得自己忘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重要到绝不能忘。”
“可你还是忘了。”
子朱颌首。“所以我想记起来,这是我千年来唯一的执念。”
“你的过去与辰王榭有关?”
子朱展示了一下自己手中的青铜古剑。“这是他用来跟我交换太子章的东西。”
小歌瞅了瞅青铜古剑,青铜古剑长约三尺,青铜武器因为材料的关系,一般只有两尺,长达三尺的,只有辰国的出神入化的青铜冶炼技术才能做到。但她看得出来,子朱手中的青铜剑并非辰国制,那柄剑虽是青铜武器,却太过光滑,也太过锋锐,辰国的铸造工艺造不出来。而在她的记忆中,人族有一个时期,青铜冶炼与铸造的技艺出神入化,比如今的辰国更高超,只是因为一些原因,那些辉煌已成过往,只余一件件后人望尘莫及的青铜器昭示着那个时代的存在过的痕迹,那便是上古九州帝国时期。
“上古时的青铜器?”小歌问。
子朱点头,抚摸了下剑柄的位置,小歌眯眼细瞧,那里有着三列错金古字:赠木芒,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木芒是你真正的名字?”
“应该是,我摸到这柄剑时便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它是我的。”子朱道,既然剑是他的,那么木芒应是他的名字。
“你想要记起的莫不是赠你此剑的人?”小歌问,既见君子,云胡不喜,这八个字分明是情诗。
“不知道。”
“老兄你对自己的过去究竟还有多少记忆?”
“一无所有,我只知自己最早的记忆开始于三百年前。”
小歌语塞,老兄你究竟渡了多少次魂?或者她该好奇子朱先生究竟存在了多少年。
不论子朱的记忆是怎么回事,小歌都知道,自己要倒霉,有子朱坐镇,其余巫固然不会轻易来对她行刑,但她接下来要做的事也会很不方便。
婚礼当日,风和日丽,十里锦红,辰王榭以君王之尊亲自来谢府迎接小歌入宫完成正婚礼,一路上平顺得不能再平顺,以至于小歌险些昏昏欲睡。所幸及时听到了华族迎亲时的诗歌,在宫门口及时醒了过来。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在童男童女的吟哦声中,小歌面无表情的踏入了王宫,行走在玉阶之上。小歌不由诧异的低头看着略微湿润的玉阶,都这个时候,露水应已干。“地怎么是湿的?”
“寡人让人在地上洒了水,如此你的哮喘便不会引发。”辰王榭解释道。
小歌怔住。
“怎么了?”辰王榭不解的看着走神的小歌。
“无事。”小歌瞅着辰王榭,因为大婚的关系,辰王榭没有穿王袍,而是穿着玄端婚服,玄底醺红边,玄与红搭配,愈发衬得这个男人的尊贵与俊美无俦,足以倾倒世间女子,然小歌琥珀般的眸中却始终清明淡然,无喜无悲。
见小歌看自己,辰王榭笑问:“可是被寡人吸引了?”
小歌回以一对白眼,引得辰王榭哈哈大笑,也让她更是莫名其妙,被送白眼了怎还笑得出来?
华族的正婚礼并不轻松,沃盥、同牢、合卺、餕余设袵,每一步都很讲究,而国君的婚礼更是吹毛求疵。
华族传统礼仪非常强调洁净,因此新人入席必须洁手洁面,且按着沃盥礼节,有专门的匜和洗配套使用。洁手净面后新人相对而坐,谓之对席,而对席的位置也有讲究,男西女东,意以阴阳交会有渐。小歌对此就一感觉:麻烦!
以前看别人完成正婚礼,觉得热闹,如今论到自己了,小歌就想睡觉,太麻烦了。
好不容易到了同牢,新婚夫妇要共食同一牲畜之肉,民间用的是猪肉,但贵族用的是羊肉,国君婚礼规格最高,是一头烤乳鹿。只是小歌是巫,巫不食动物的幼崽,真上一头烤乳鹿,小歌十之□□要掀案,因此辰王榭特别嘱咐了将用的乳鹿换成了成年鹿。一大盘烤鹿在面前,饿了半日的小歌立刻将礼仪丢到了脑后,不客气的自己动手拿割肉刀割下一块鹿肉啃了起来。
对于小歌的无礼,辰王榭目光微黯,但很快便恢复了温润的笑容,提醒道:“还有咂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