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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歌没再说什么,起身去厨房弄吃的了。
因为是早膳,小歌也就不怎么挑,就着御风从莘城旁边的沧水里捞的鲜鱼做了一锅鱼片粥,再给白苏做了一个补血的红枣枸杞粥,做好后便自己盛了一碗鱼片粥吃了起来。
“我也是你的情人?”一道低沉磁性的声音忽然在门口响起,小歌顿时噎住了。
“咳。。。。。。”
御风忙不迭拍了拍小歌的背,再递了一杯水让小歌将食物送进了胃里。
小歌指了指鱼片粥。“鱼片粥,很好吃的。”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御风固执的道。
“按照连山氏族的习俗,你我已是夫妻。”小歌道。
“那为何十巫会不理会?”御风一直在奇怪,十巫明显不乐意看到他与小歌在一起,却都没有对他做什么,不可能只是因为他身上的连山烙印,加以推测的话就只有一个原因:他与小歌的婚姻在巫宗是不被认可的,在十巫的眼里,他并非小歌的夫君,而是一个情人,因此只要不生下子嗣,十巫对他们两个的事不会没有太大意见。
“我只会有你一个夫君。”小歌认真道。“十巫的看法你没必要放在心上,嫁娶的是你我,又不是他们,他们是否认可,有意义吗?”
御风将小歌拥入怀里,吻上小歌的唇瓣,辗转缠绵。“若你背叛我,我一定会让你后悔一辈子。”
小歌的背脊不由渗出了冷汗。
莘城新旧交替典礼的日子终于到来,地址在莘城中心的神殿中,一听这个地址小歌便可以笃定,巫罗负刍是准备将莘城与巫罗殿一起交给太子榭,十巫传位时若要举行仪式都是在神殿。虽然不解巫罗负刍怎么就对太子榭那么好,但这不妨碍小歌要砸场的立场。
云卫送来了一个青铜匣,从青铜匣上厚厚的铜锈与隐约可看清的一些图案,御风判断这应该是九州帝国末期的古洛国时的东西。九州帝国分为多个时期,每个时期都有特色的图案,青铜匣上的图案是眼睛与熊纹,眼睛是连山氏族的图腾,熊罴是古洛国的图腾。
小歌废了不小的气力才拆开青铜匣,从里面取出了一件墨蓝色的礼服,墨蓝色礼服不知是何材质织成,绣满了银白色的星星,尊贵而神秘,御风看了没一会便觉得衣服上的星辰似乎一个个活了过来,沿着各自的星轨运行,周而复始,神秘浩大。
“醒醒。”小歌一巴掌拍在了御风的脑袋上。
御风不由回神,悚然于自己的迷失。“刚才?”
“这是巫真的袍服,上面的每一颗星辰都融入了星辰的碎片,按照一定规律绣成,组成了阵法,看久了的话,心神极易迷失在周天星辰阵法中。”小歌拿了一件斗篷穿在巫真礼服的外面。
御风愣了下。“很。。。。。。别致的礼服。”王袍什么的跟这件衣服比起来,与乞丐装无异。“你要穿着它去参加典礼?”
小歌笑得理所当然的道:“自然,新任巫罗上任,做为前辈,怎能不正装以往?”
御风默,穿着这样的衣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要去砸场。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跟你打赌,伯服他们若是也来,肯定跟我一样正装。”十巫的正装可没一件是正常意义上的服饰,遮羞不过是最小的一个功能。
“我不喜欢你穿巫真服。”御风皱眉道,穿着巫真服的小歌,尊贵神秘,宛若上古走来的神祇,给他一种遥远且抓不住的感觉。
小歌亲了亲御风,笑道:“那就穿这一次,以后不穿了。”
御风将小歌拉入自己的怀里。“我更想看你穿婚服的样子。”当然,不穿最好,只是这话不能说,说了晚上肯定不能上床。。
小歌搂着御风的脖颈道:“回华歆城后就穿给你看,我也要看你穿婚服的样子,一定很俊俏。”虽然眉眼凌厉迫人,但御风的身材极好,宽肩窄腰,非常完美的倒三角身材,穿上婚服的样子,小歌想想都觉得期待。
“好。”御风笑答。
莘城中心的神殿非常庞大,太子榭已于四个月前被册封为太子,也曾代辰王浔祭祀神灵,自然见过王族修建的神殿,然比起莘城的神殿,辰王族修建的神殿只能算茅屋,莘城神殿是广厦,这世上只有巫才会废尽心里以最好的东西献神。
看着白玉的神像,太子榭有些失神,神像上那双眸子很熟悉呢,很久以前他见过一双差不多的,没有眼黑眼白,一片黑色。犹记得那是十六年前,宰辅云唐唯一的嫡女满月宴,他虽是妾生子,但因为得辰王浔的喜爱,加之母亲出身特殊而得以随辰王浔的嫡子一同出席宴会。
嫡庶相斥是常事,若是没有威胁力的婢生子倒也罢了,偏偏他是妾生子,华族一夫一妾多婢制度,婢生子无继承爵位的资格,妾生子却是有可能的。因此太子章他们从明白嫡庶两个字什么意思后都便不喜欢他,他也无所谓,从不曾将太子章等人放在心上,却不曾想他们会在宴席上设计自己,令自己走错路。
云府不能乱走,云唐从不是良善,别人杀人或许需要一个合理的理由,他却是只要想杀即可杀,即便是国君也救不了,太子章等人的设计很不错。他虽明白自己的处境,却也不太担心,只要他不搞什么破坏,并且不让云唐看到,应也无事。
青翠的竹林中,他看到了一个奇怪的婴孩,只比猫崽大一点,非常瘦弱,似是早产儿,先天不足,但精神头不错,在摇篮里挪来挪去,摇篮旁边有一只三尺高的陶否,缶盛着新鲜的羊奶。奇异的是,羊奶一团团的冒出来,变成了动物的形状,再跳入了婴孩的手中,水的形状并没有随着落入手中而改变一丝,似是凝固了,而婴孩抓着羊奶玩具一口口啃得欢快。
感觉到有人到来,婴孩不由扭头,四岁的他立时看到了一双诡异的眸子,没有眼黑眼白之分,这个眼睛都是最深的黑色,宛若最深的夜,映衬着满天的星辰,让他不由多看了一眼,随即看到了令他多年难忘的东西,那双宛若黑曜石的纯黑眼眸中,烈火熊熊,一个穿着王袍的年轻人沐浴其中,逐渐化为灰烬。
先知之眸,原为神之眸,神将其赠予人族,为连山之始,见古今望未来。
“在想什么?”
太子榭从神像的眸子上回过神,一名清矍的中年人不知何时立于旁边,若有别的人在,必然能认出,这中年人赫然是莘城城主、巫罗殿主负刍,太子榭沉吟片刻后忽问:“外大父,你说,先知之眸真能预见未来。”
巫罗负刍闻言微怔,回道:“先知之眸是神的眼睛,不能说完全看到未来,但能看到一些片段,怎问起这个?”
“刚才看着神像的眼睛,忽然想到了连山氏族。”太子榭温润谦恭的答道。
“连山氏族这一代好像就只剩下一个小女娃了。”巫罗负刍颇为遗憾,一个煊赫了七千年,延续了万年的氏族若就此消亡,很令人惋惜。
“叫连山歌。”
“她可入了莘城?”巫罗负刍问。
“应已入城。”虽然探子没有查到小歌的踪迹,但太子榭推测前些日子沧水森林里的大战十之八九有一个是小歌,只是不知道那些原本应该来找自己麻烦的人怎么会先打起来了。
“今日是你必须过的一关。”负刍道,王权与神权合并是巫宗不能容许的,历史上即便有过例外,那例外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换得九州诸族的认可,而太子榭不是那例外,让他放弃子嗣,放弃存在过的痕迹,他不可能答应。当然,太子榭是准君王,自是不能抹去他存在过的痕迹,否则当他死后,一切都将功亏一篑。
“外孙明白。”太子榭应道。
负刍欣慰的看着太子榭,虽然女儿嫁给辰王浔非他所愿,但这个外孙倒的确不错,没有辜负他多年的精心培养。
恢弘的神殿,盛大的典礼,整个莘城都张灯结彩,让小歌颇为羡慕:“巫罗殿真是有钱。”巫崇尚简朴,但巫罗殿是个例外,当然,它也有奢华的本钱,巫罗殿司掌财富,有着无数的财富,区区一场倾城的典礼并不算什么。巫罗殿什么都可能缺,就是不缺钱。
“我们的婚礼会更盛大。”御风道。
小歌摆了摆手。“没必要,宴请了亲朋好友即可。”
御风没说话,小歌觉得有没有必要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想给她一场最盛大的婚礼,空前绝后的盛大婚礼,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他的妻子。
到了神殿门口,小歌脱了身上的斗篷露出了里面的巫真服,让门口附近所有的巫都愣了下,砸场也不用这么嚣张吧?尽管清楚对方的目的,却无人敢拦小歌,那一身华美的礼服充分表明了小歌的身份,冒犯十巫,他们会死得很惨,因此小歌完全是目中无人的进了神殿。
御风目光深沉的看着小歌身上的礼服,十巫、巫宗,对这个人的影响力究竟有多大?
小歌来得有些早,大部分宾客还没到,因此小歌很快就挑了一个视野最好的位置坐了下来,然后躺在了御风的怀里,打着呵欠道:“开始了叫我。”说完便闭上眼补眠了,御风这些日子不知发得神经,每夜要她都是无节制的,弄得她白天大部分时间都没什么精神。
“好。”御风抬手,玄色的袍服遮在了小歌的眼睛上,让小歌可以更好的休息。
小歌与御风的到来,太子榭与巫罗都在第一时间知道了,却也没做什么,十巫在神殿内除非有人亵渎神祇,否则是不能出手的,当然,最重要的是十巫若是在神殿里出手,神殿十之八九会变成废墟。且只来了一个巫真,巫罗不认识她敢闹事,生莘城届的事知道的人不多,都是熟人,而莘城是巫罗殿所在更是藏得极深,即便是十巫也不能完全肯定莘城与巫罗殿的关系,很难为了一座城邑的权利更替这种小事而特意来一趟。
巫罗负刍与太子榭猜到的,御风也知道,并且比他们更多,即便十巫不来,今日的仪式也要出事,十巫在某些事情上特别的固执,固执得令任何人都要无语。太子榭想要不付出任何代价的兼领王权与神权,根本不可能。
虽然清楚,御风却没有说的意思,安静的给小歌按揉着背,让她睡得舒服一些,陡然感觉到两道锐利的目光,不由抬眸,看了眼太子榭后又低头继续给小歌按揉。
看着御风与小歌亲密的样子,太子榭不由得觉得刺眼,一直以来都觉得很刺眼,只是过去不得不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然而过了今日,即便那两人是夫妻,他也会得到自己想要的。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巫宗的人来得很多,参加仪式的人也因此“欣赏”到了十巫殿的正装是怎么个样子。
在御风与小歌后面来的是巫朗殿的紫衣人,穿着一身华美的紫色袍服,袍服之上绣满了云雷纹与獬豸图腾;紫衣人之后是巫彭子奕,火红的袍服,锋利的剑与火焰,细看的便会发现袖角燃烧的白色火焰是真的,也因此子奕一进来,神殿内的温度立刻拔高了一大截;子奕之后是巫谢伯服与巫抵云中子及公羊宁,公羊宁穿的是寻常的丝绸深衣,伯服穿的是一件绣着骷髅与鬼火的黑袍,阴气极重,硬是让众人在炎炎夏日觉得阴冷,云中子穿的则是白色长袍,绣着展翅翱翔的迦楼罗神鸟;再之后是苏三七,巫咸的袍服,绣满了各种传说中的芝草,且大老远便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抵消了子奕与伯服的衣服带给众人的不适;苏三七之后是风无忧,巫姑的服饰最是华美,墨色华服上绣着赤如火的凤凰,凤凰栩栩如生,宛若在舞蹈,舞姿绝世,很是奇异,穿在风无忧的身上,似是黑夜中的月光明珠,光华夺目。
虽然各有特色,但有一个共同点,在场九成的人都看不出那些衣服究竟是什么材料做的。御风看了几眼便低头看小歌穿的,同样看不出材质,但极轻极薄,可他知道,这衣服水火不侵、刀剑不入。
伯服拉着云中子在两人旁边的席位上坐了下来,虽然被小歌给毒哑了,但伯服还有别的方法表达,手里拿着一块泥板,泥板上出现了一行字:你们几时来的?
由此可见,十巫很像,都将灵力给当成了万能生活工具来用。
“有一会儿了。”御风看了看,发现这些人都没一个随从。“你们不带随从?”据他所知,十巫都有一支直属自己的卫队,来莘城不可能没有危险,这些人竟一个随从都没带。
伯服不以为然:“你觉得我们做个级别的人,带不带随从有区别吗?”
御风怔了下,的确没区别,若是十巫自己都摆不平的话,那么随从带得再多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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