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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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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歌笑道:“其实也不用太奇怪,若你成功了,千百年后你也会被神化,发现传说中的自己与真实的自己一点都不相似。”
  御风摇头。“为何不是丑化?”
  “成王败寇,王总是被美化的那一个。”
  “若我是举世无双的暴君也会被美化?”
  小歌怔了下。“你没那么恶劣。”
  御风问:“那你觉得我做得了仁君?”
  这话问的,小歌即便昧了良心也无法给予肯定的答案,御风的性子若是能当仁君,那太阳能从西边出来。“你一定会是一个于国于族都有利的王。”
  有利的王不代表就是仁君,十巫的存在也对人族有利,万年来守护着人族,但没人敢摸着自己的良心说十巫是良善,御风如今大部分时候都能跟上小歌的思维逻辑了。
  九阙山极高,主峰高达六千尺,除此之外的山峰大多矮小,只有三座较高,仅比主峰矮几百尺,御风带小歌爬的是高度第二的山峰。沿着山道开辟着了道路,石阶一层层蜿蜒而上,在这个天寒地冻的时节,道路两旁繁花似锦,美不胜收。但再美的风景也改变不了山的高度,小歌走到一半便走不动了,若非御风即使拉住了她恐怕就被风灵给卷上天了。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你怎么不是乘雕便是驾驭风灵?”御风对小歌的懒骨头也无语了。
  “你看看伯服他们,哪个是用双脚走路的?”小歌翻着白眼道,做为十巫,对于灵力的是用非常细致,若非伯服他们修的不是风灵,小歌相信,他们能比自己更上一层楼。
  “多锻炼有益身体健康。”
  “我每日都有锻炼一个时辰。”小歌比谁都爱惜自己得来不易的健康,虽然白苏隐瞒了很多,但她又不是傻子,心疾那么容易就能治好的,自己的心疾却是完完全全被治好了,身体更是发生了说不清的异变。给自己从里到外做了一个全方面的大检查后,很多疑惑自然得到了解答,只是别人既然不希望自己知道,小歌也就当不知道。
  御风看了小歌一眼,忽然神色略微复杂的道:“其实我更希望你自我一些。”
  小歌疑惑的看着御风。“何意?”
  御风道:“你太尊重别人的想法。”小歌的出身极尊贵,云家的权势让她在中原有着不逊于列国储君的地位,虽然云府已风流云散,但她还有谢琳留给她的琳琅阁,可以说她是这世上最富裕的人。再加上连山氏族,虽然连山氏族只有她一个人,御风也不了解连山氏族是一个怎样的氏族,但其余十巫对连山这个氏隐隐透出的忌惮让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在十巫的眼里,哪怕是连山氏族养的一只宠物蚂蚁都是能吃人的那种食人蚁,真不知道连山氏族究竟有着怎样的历史。虽然无语自己在十巫身上发现的感觉,可一个人丁凋零只剩下一个光杆族长还能让十巫那般忌惮的氏族也让御风明白,连山这个两个字所代表的含义绝不止一种,且每一种都极有分量。按理说,这样出身的小歌应该是自我且骄傲,甚至跋扈的,但她从来都没有在小歌的身上看到那些,小歌很尊重别人的想法,别人希望如何,她便如何。
  小歌含笑道:“我不喜欢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且这样我很开心。”她又不是□□的君王,为何要将的意志强加于人,弄得身边的人都不痛快?
  御风无语,忽然半蹲了下来。“上来。”
  小歌不客气的跳上御风的背,笑眯眯的道:“夫君真好。”
  “有用的时候就喊夫君,没用的时候怎么就没见你也喊几句?”御风无语道。
  “下次注意。”
  “算了。”迟疑了下,御风又道:“过些日子,我们补个婚礼如何?”
  “婚礼?”小歌蹙眉,她是真不想办什么婚礼,一是无所谓仪式,二是她与御风如今的关系,十巫看她的眼神已经够慎人了,真办个婚礼,那她一点都不怀疑十巫会做些什么。
  御风道:“嗯,正式的嫁给我,趁着你的亲人长辈都在华歆城。”
  “以后再说吧。”
  “除了嫁给我,你也不可能嫁给别人了。”御风道。
  “我知道,连山氏族的人,嫁娶困难,所有知道连山这个氏的人都知道。”
  “此话怎讲?”御风饶有兴致的问。
  “人生观有别于人,男子不敢娶连山氏族的女子,女子不敢嫁进连山氏族,怕被逼疯。”
  “怎么会?你们那么出色。”御风难以置信,在他看来,连山氏族的人应该是香饽饽,这个延续了万年的氏族很得神的偏爱,不论男女都有着绝世的容颜,小歌、云唐、苏三七随便一个容颜绚丽得令人羞愧。
  “皮相虽出色,但里子却腐朽得不能再腐朽,臭名昭著,你若非与我自幼相识,了解我,恐怕在听过连山氏的各种丰功伟绩后绝不会再对我有半点兴趣。”不是小歌贬低自己,委实是连山氏族的人干过的事一件比一件变态,若只是一个人不正常倒也罢了,但问题是连山氏族因为先知之眸的关系,能够活下来的子孙全是不正常的。十巫有些许忌惮她很正常,若他们去过巫真殿遗址看看连山氏族留下的东西,八成会对她敬而远之。
  御风无语了下,夫人你的祖上究竟干过什么?“既如此,你们如何繁衍子孙?”
  “自然是族内通婚。”
  “近亲成婚不利子嗣。”
  “五千年前一个祖宗的族内通婚。”小歌不以为然的道,连山氏族的族内通婚,虽是亲戚,但成亲的两个人早不知隔了几十甚至几百代。
  “你是我的妻。”
  “最近的五百年,连山氏族每一代都只有一个族人,也就婚配随意了。你我应该庆幸,若是生在上古,你我肯定没戏。”小歌感慨的道,上古时连山氏族的族内通婚执行得很严,严禁族人与外族通婚生子,有时生下的子嗣都要沉塘。
  “无忧不是连山氏族的女子。”
  小歌摇头:“她不一样,她是十巫,连山氏族不与外族通婚,但如果对方特别出色的话,还是会考虑一二的,我们相信越是出色的父母生出的孩子越是优秀,无忧美人能够成为巫姑足以证明她的出色。不信的话你可以看看云家自云苍之后的历代家主夫人,哪个不是当世奇女子。”世人皆感慨连山后裔的出色,却不知如此择偶标准,后裔怎能不出色?
  “那我呢?”
  小歌含笑恭维道:“夫君你自然是这世上最出色的男子,绝对符合连山氏族的择偶标准。”除了身世麻烦了些,若她不是光杆族长,没人管她,连山氏族绝不会招惹御风这种麻烦。
  御风高兴的笑纳了小歌的恭维。“夫人也是这世上最美的女子。”如果好好收拾打扮一番的话,不过如今这半夜看来与女鬼类似的模样也好,把别的男人都吓跑了,没人跟他抢。
  小歌在三千尺的山腰上看到了一座精致的天蓝色宫殿,长廊下悬挂着的不是大户人家盛行的鸟儿,而是以云玉雕琢而成的一串串风铃,微风拂过,叮当之声不绝于耳,极为动听。
  “可喜欢?”御风问,他记得小歌喜欢最爱天蓝色,睡觉时喜欢在屋檐下挂串风铃,前者是天生的,后者是她两岁时被云唐让人扔进龙骨狱出来后精神一度濒临崩溃,谢琳骗她说,在屋檐下挂风铃,风铃声会赶走所有的妖魔鬼怪。那时的小歌还不是巫真,没有十巫的刻入骨髓的多疑,加上那时谢琳是她所有血缘亲人中她唯一当亲人的,谢琳说什么她都信,便挂了风铃,然后睡了个好觉,之后便养成了听风铃声入眠的习惯。
  小歌怔愣的看着蓝色的宫室。“这里是?”
  御风张开双臂道:“我建的,这里是我们以后的家,我们要一直在这里生活下去,生儿育。。。。。。不一定有孩子,但我们会一起在这里慢慢变老,每天起来都能看到不同的山间美景,呼吸最新鲜的空气,直至华发满头,最后死去,化为九阙山间的黄土一抔。”
  小歌相信,以御风这张嘴,若没有遇到自己,他绝对娶不到妻子,这番话足以让任何一个正常女子不悦,人都是喜欢吉利的话,哪怕明知是不可能的谎言。“我喜欢这个家。”小歌坦诚的道,她是真的很喜欢这座宫室。
  御风更加高兴了,这是他准备了半年的礼物,耗费了无数人力物力为自己与小歌准备的家,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家,他希望小歌喜欢这个家。“你等我来,我还有东西给你看。”
  御风从宫室中取出了一只酒坛,坐在凤尾竹长廊下等候的小歌看到那只酒坛后不由一怔,那只酒坛她认识,是她曾与谢琳一同酿造的百草酿。辰国习俗,女儿家少时会酿造一坛酒,然后埋入土中,直至成婚时才取出来与夫君共饮,共饮了美酒,夫妻便会和乐直百岁而终。小歌不信那些无聊的习俗,巫所有的习俗都是有其实际意义,象征意义的习俗巫多不在乎,但谢琳在意,且不放心女儿独个酿酒,怕女儿随便应付。嫁给了云唐,谢琳对于连山氏自然有着不浅的了解,因此也怕小歌认真了却酿出要人命的酒来,因此亲自全程陪同酿了这一坛百草酿,埋在了椒兰院的一株桃树下。谢琳的期许是好的,但她的女儿却在她死后将那坛酒给忘脑后了。小歌没想到,自己早已忘了这一坛酒,御风却还记得,还不远万里让人给掘了出来。
  御风在小歌身边坐下,拍开了泥封,饮了一大口,然后递给小歌,小歌随手接过,连饮了几口。百草酿是上代巫咸苏夏发明的药酒,养生效果很好,但也很烈,寻常人一碗便倒,小歌的酒量尚可,但一口气饮了好几口也有了五分醉意。连山氏族的人不论内里如何,皮相皆极好,堪称完美,小歌也不例外,此刻脸上染上酒醉的红晕,愈发的妩媚动人,万种风流,看得御风呼吸不由急促了起来。
  小歌笑着将酒坛递给御风,御风接过连饮了半坛,忽然伸出手揽住了小歌的腰。
  小歌倚着御风,忽然噗嗤笑了出来。
  御风疑惑的问:“笑什么?”
  “平日没见你胆怯。”小歌坦诚以答,以前御风占她便宜时脸皮之厚堪比城墙,今日倒是难得看到他的另一面。
  御风闻言不悦道:“我没有。”
  “嗯。”小歌无甚诚意的随意答道。
  御风喝了一口酒,好吧,他确实有些胆怯,但被小歌这么一激,原来有,如今也没了,低头吻小歌。小歌没有躲,笑着任由他火热的唇落在自己的唇上,接受他口中渡来的美酒。御风的动作很是青涩笨拙,带着小心翼翼,压抑着似要如岩浆般喷涌而出的欲望,与平日的老练胆大形成鲜明对比,似面对无价的珍宝的,生怕不小心损了一丝,可唯其青涩笨拙的珍重方显最炽热的真挚。
  小歌主动抱住他,轻轻的回应他,将他的欲望燃烧得越来越旺。
  御风身子滚烫,却仍未放纵自己的欲望,喃喃低语:“小歌,小歌,小歌。。。。。。你真愿意?”
  小歌心中微叹,她难道就没带给他一点信心吗?虽叹息,却没有回答,而是握住他的手抽开了自己腰间的裙带,罗衫轻分,□□旖旎。他心中的欲望顿时如喷薄的火山般喷涌而出,小歌的身体软倒在他的身下。
  月光下,凤尾竹间,长廊之上,风铃轻响,奏出美丽的乐章,乐章之中,他们交颈而卧,四肢相拥,玩转缠绵。
  御风似是西域高原上的狮子,享用着大餐,虽温柔若阳春三月的春风,却难掩属于百兽之王的凶猛与霸道。小歌笑看着身上的男子,觉得自己这辈子做得最对的事就是没理会巫宗的规矩与这个男人在一起,这个珍惜着自己的男人值得。
  午间的阳光透窗而入时小歌想翻身,但才动了一下便浑身酸痛得要命,不由睁开了眼,发现御风头贴着自己的脸,正玩着两人交缠的发丝,兴致颇为不错的打了个结。“发结打得不错。”
  御风点头,他也这么认为。
  “可我们如何起来?”小歌问出自己最关心的,头发绑在一起,呆会起来头皮肯定会被扯痛。
  御风从凌乱的衣物中摸出一把匕将发结割断,将发结小心翼翼的收藏了起来。忽然轻声而笑,往日他的笑总是带着三分锐利,此时却低沉沉的,满是餍足后的慵懒无力。
  小歌不由脸色绯红,她的脸皮还没修炼到加。“笑什么?”
  御风笑拥着小歌道:“我觉得很欢喜,很幸福,你呢?”
  小歌闻言脸更红了,不想回答,御风却执拗的将她的脸扳过来对着自己,执着的问:“你呢?”
  “我也很幸福。”小歌羞恼的道。
  “我们一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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