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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佳琪没有放弃过,我如果能像路佳琪一样就好了。我已经
在放孔明灯的时候,在吻立初那额头的时候。我已经偷偷说了“立初那,我们交往吧。”
立初那,我们交往吧。
立初那,我们交往吧!
☆、后记
我用了五个月的时间,差不多是一个学期写成了这本书。因为我的视力不是很好,所以想到了这个题材。
鲁小卡去了美国,立初那和明崇逸回到了中国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结局。
一本书的后记大约就是一个星期的时间,都是些不连续的东西。相当于一个小短片。去年的时候还是个2015级的高三生,将过几个月就去看2016级大一新生了。
这是第一本真正意义的书,风格太阴郁了些。
在写上本书的后记时写了这本书。从网站发文到投稿完成,用了七个月的时间。还是远远不够的。也快二十岁了,可能到了那个岁数就没有时间做这些业余的事了。
如果真的有一辈子都不会忘怀的记忆,还是一直都就在这里,没有拿走过的。
想念的。
下决心是要把一点点的小纸片输入电脑了。因为它们丢了,我就要找很久久。写不出来关于爱的故事。随笔时间好长,扔了找不到的小熊本,凌乱的字体。很后悔,几年前的自己还会写出“不留退路”的话。
曾经都遗忘了寂寞,不然18年过去了,听说的感觉都没有呢?学校的二模即将结束,还是悠闲地在老班眼皮子底下很得意,很开心的写随笔。看不下去的英语无法,石沉海底的心反射,找不到了。看了七堇年,我也想去走走。有野马,没有草原。
同桌写,“听说恋爱一次的人是幸福的。可是你还谈了一次又一次。”我背过脸,很想说,跟着感觉走。长大就是,明白了一些东西坚持了不会得到,不会得到就不得到呗。一股子的冲动,心跳的声音。
每本书里都有一位影射的自己。阳光能扎进钢管里,伤害途经的飞鸟。眯着眼,咬苹果,写《随乱杂章》这是第一个愿望,还是原稿最真实。三模后忍住了马虎,很有效的那篇文。给老大想说,“我想你了,姑娘。”别人的无意,你开始有意。没错,善良的我们会在天堂遇见。
立初那可以有很多的明崇逸。可是明崇逸只有一个立初那。
我很庆幸想了很多初那和鲁小卡的故事。重复看着这些短篇,夜里也能感动好久。写了这篇后记,告诉他们。我没有忘记他们。
第一章还是字数上都要有一段时间的思考。首先想到了立初那和鲁小卡的名字,男主的名字在三章时才慢慢出来。在学校里写了一篇文章《我的脸红胜过对你的告白》,“我没有告白,不等于我不喜欢。况且这世上的真话本就不多,我的脸红胜过告白。”写完后觉得鲁小卡就是这样的心情吧。
脸红其实就是喜欢。
我是经常的被老师逮住做坏事的人。我没有自信他们能一直记得我,所以全部一笑带过。
书里的男主身上一定要有些我的影子,我很喜欢这部的男主。是哥哥型的温暖。
在长篇开始挑战了第一人称,后来觉得短篇上我对人称的把握更好一些。长篇做到雨露均沾才是。
去年暑假出了第一书,只过了一个周期。我想让它过得更好点,所以故事比较长。喜欢没有早自习的上午;喜欢可以平躺享受阳光的吸收;喜欢慢慢的吃饭,慢慢变暗的远方。
离他们只有不到十米的距离,挡住的是没有反应过来的车辆。
我还是忍不住要看他一眼。
整个后记字变的越来越多,想说的东西越来越长。路佳琪的角色是我最后才想起来的一个故事。因为有时候觉得鲁小卡过于可怜了,在某些方面和我挺像。家庭不幸福,好不容易有个喜欢自己的人,慢慢却变成了变态的影子。
我就是要一试试一个月下来,脑子还剩下什么东西。笔记本是故意没有带的,手机也格式化了。是头上的某天要和我比赛。
我看见的冬天暖阳,花环,狗,人,湖水。还有“姐姐,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红色的,白的。“暑假就回来。”脸上莫名的发烫。
现在终于有个机会让我好好的写完原来一本没有写完的书的后篇,我想用更长的时间来写。这篇可以说是延续我在第一本书的结局,是真正的□□开始。
我所想要的爱的,恨的到底是什么?
你喜欢的从来都是你喜欢的。
你爱我吗这句话,我一直都在问。
昨天我做了一个梦,你爱我。
夜里我对你说了句“无关风月,只谈人生”。其实是“无关风月,只为真心”。
也许遗憾和年轻总绑在一起。
正在思考问题,酸酸的鼻子打断了你。
风吻过你。
像第一本书里面的做饭情节,女生的一些弱点。都是以我的原型写进去的。记得我做蒸鸡蛋的时候,水和盐都没有和开。就一碗端过去给爷爷吃。
爷爷还嗓子哽着说好吃。
我接过碗时,明显地看见碗底是一层黑色。我承认自己对做饭一窍不通,所以要找个会做饭的男人。
就是一个梦,还是现实的想象。昨天的东西真的都忘记了。
我想要写短篇了,没有大长段的时间。上本合约结束了,反倒轻松了不少。一个小孩给你烟火,你不用低下身子就能拿到。
有人对我说一个男人在有钱的时候对你好才是真的好。
现在舒服的像是星期天。
只是想象而已了。因为已经没有按时动笔了,是想为自己动笔而已。今天过去,我昨天想写下的东西还能记住吗?我之前有在平安夜梦到金苹果,慢慢走回了初春时光。
有很长一段时间,很喜欢《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尽管看了很多遍。第一次看到那本书,是在市内书店的黄色枯老书架上。当时为了买一本《高考作文》,我没有买。自古文人薄情,其实女人可悲。红花落地,一生残。短暂的度过和爱人不知道的年头。
后来就是爷爷病了的事情。
我对小跟班说:“我今天握着他手的时候,你不知道我有多难受。眼泪说掉就掉下来。”
他回答:“我也一样难过。”
难过的,我把他带的一样忧伤。
除夕第二天,我和韩书去放了孔明灯。一直等着孔明灯离我们越来越远,相约下次的孔明灯还一起放,周围放灯的人很多,其中有两个男孩子。我莫名的想笑,但是又莫名的忍着。韩书把手放在我的腰间,问我许了什么愿望。
我说:“希望你一辈子都不变心。”我拽下腰上的大手,反手握住。回去的时候收到一条短信:你的手真小。
在十二岁时,那一年去世了很多的老人。我被迫系上白绫,参加葬礼。那时候死亡还是很远的事情。爷爷说:“人死了,就如同睡着了一样。”
睡着的时候,周围一切的事情都在变。
我买了那本书,一个人看得格外幸福。
回来那一天我遇到了一个老爷爷,很热情的打招呼。
小时候和小伙伴玩的时候,脑袋卡在两根铁栏杆之间。就是这个爷爷切断了栏杆,把我救了下来。后来认识我的孩子们都喊我“大头”。
他的存在是一个记忆。
灰白的头发。
我是真的长大了,他们才是真的老了。
夜里,我总是会想初那!初那!初那的结局到底怎么办,还有鲁小卡,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
就这么,反反复复,反反复复的睡不着。然后反反复复的几个人名,这本书真的是把我累疯了。我是一个很少能把一本书囤积很长时间的人,到半年差不多。
出去又要惹一堆麻烦,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一次的可怜,燃起一些不明物。就是干柴的力量。
某个夜里,终于定下。
立初那和明崇逸在一起。他们后来的小情节,鲁小卡后来的额小故事,全部在书的自序前面写着。在一年的这段时间,真的好累啊!
后来就是去了很多地方。有一个奇妙的事情,你吃完菠萝后,喝一口水。嘴里泛苦涩。2015的夏天是最棒的夏天。每个人最爱的是自己?每个城市都有不同的心情。今天有了出去的心情,两个小时就拿了票。第一次在火车上找厕所,没有卫生纸的尴尬。抱着减肥的心态去东莞。都是一样的,生于一个地球。凌晨经过了长沙。道路两旁的稀疏树影,还有荔枝树。十几年后的我和他,会不会温柔地为我挑衣服?手拉手过马路?一起走过人流,走过一生?
韩书有一次问我:“我们两个一张照片都没有。”我翻动着手机,都是些单人照。合照是给别人看的,个人照是一个人看的。他可能是该对我有些抱怨了。
很感谢他陪我四个春夏秋冬,就像小兰子对我说的“我上课就看看书,玩玩手机,顺便……想想你。”
再遇到老同学们便是半年后的事了。他们都很惊讶谈着:“你现在真是突然成了作家。”
突然,是挺突然。刚刚从繁华的城市滚回来。
也许修道院的沉寂,旷野的荒漠和废墟的凋败,那些房子都兼而有之。
这些是我从《欧也妮葛朗台》摘录出来的,都是些治愈我的话。晚上睡觉时我也有脑洞大开的时候,同时连载四本书。睡着睡着就醒了,然后想想还是起来写稿子,记忆这种东西在我这不靠谱。
然后就是经常性的把随笔乱写在纸上,上经济课的时候想到一个好句子,立刻就记在了书上。自己忘的又快,每每都是在复习的时候才看见。
我不像巴尔扎克,喜欢浓到吐的咖啡。
一杯清水,一浊灯光,一本星光。
只为脉脉温情跳动。
十二岁的自己,憧憬。十八岁,呵,好了。然后,慢慢长大。最好的年龄是二十二岁,我已经靠近。还是不变的宽屏身材,顶住鼻梁的眼镜。生老病死,自然轮回。为什么,还是舍不得。
在某些人面前,真的不敢说“昨天我喝药了”这样的话,或者“我又没睡好”。某人知道我有些夜盲,我也顺便想了想你们,忍不住的笑出来。在第下一本的甜文里,我对皇帝的设定很萌。朋友说在一些情节上还是要些喜庆的,我在课外学习了韩语。喜欢这本书的朋友也可以顺便学习几句韩语。
韩书问过我几次:“你还记得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吗?”
我说:“不记得。”
结果他就很流畅的说了一段。
我又忘了,他又提醒我。最后提醒的不耐烦了,干脆就不问我了。在一天夏日奶茶的时候,换我问他了。“你说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说的什么话?还记得吗?”
一部隔了十年以上的电视剧,我竟然可以扒着看了一天。唯一记得的几部剧,感谢那些存着资源的人。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岁月!岁月就这么看出来的那种感觉。
最后,就是我病了的事情。比如夜里睡觉不按时、爱喝凉水、面膜总是忘记用,从一个夏放到一个秋。还是个肉食动物……真的是什么都不好的人。所以当谁谁说喜欢和我待在一起时,我是真开心。
果然,这种“不在”的话我是真说不出来。
有时候睡着睡着就醒了,被自己吓了一跳,我竟然流泪了,莫名的就哭泣起来。手机上面有一条消息:今天黄色预警。
不一会,就下了太阳雨。
今天回来打开本子很急,怕忘了我一天努力记住的感受,是一串数字啊。古道街的时间,按下圆键。到手拿的伞顺了尖头滴在镜头上,重叠了流水人家。
十六号前几个小时,和我分离的四百毫升血不在一个肉体内工作。我算是嫁了女儿吗?收不回来。我慢慢养成了夜里成了阳光的习惯。
之前题目还说是<<初那手写的独白>>,改成了<<选小橙手写的独白>>。想写就写的连载小说,是不是很叼?后来的短篇开始就写不下去了,看感觉没有什么后续。三天不动笔的结果就是今天早睡没你的事啊!
绵袖子很吸水,压了又开始出水。伏在案边研究四级英语试题,小黄本蓝色的字都花了。衣服怎么都没受伤了?湿了三页,最后一页才完全看不清字。铅笔力度深些,根本没有动摇的。
给配角一个说话的机会,给他们写了自序。不是给观众们爱的,是给我爱的。如果某天真成了导演,片酬可能配角还多点。不过新书后来的男主人名字怎么起啊?好酸!喝柠檬水的姿态像是醉了整杯酒啊!
兰兰还幸福地告诉过我,那个她的他希望她可以更胖点。仿佛那时候某人允许了你的小兴趣,自己就拥有了全世界。曾经眼里进了细菌,某人不允许我摸布满红眼丝的那里。其实脚上套两层薄袜子比穿一层厚袜子暖和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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