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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昭昭大年二十八傍晚才从学校回家,冬日的白昼短暂,到家时天都黑透了。邻居周大妈家灯火通明人声喧哗,一派热闹景象,往常这对老人独守家中是不会有这等热闹的,不用说她也知道一定是小丹姐姐她们兄妹仨已经回来了。一问妈妈,何止是他们三个回来了,小钢和小丹还各自带着对象回来了。
小钢的对象是个湖南妹子。苗条的身段,白皙的皮肤,说话时声音爽利干脆,一目了然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小丹的对象是个四川小伙,模样敦厚,见人就憨憨地笑,看起来也是个好性子。周大妈挑不出这两个年轻人的不是,背地里却对秦妈妈诉苦:“这可怎么办,除了小锋,他们兄妹俩都找了外地人。湖南的妹子都还罢了,终究跟江西相距不远。可是四川就隔得太远了,小丹嫁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以后我想去看她都不方便。再说没个娘家人在身边,被人欺负了也没人撑腰照应啊。”
周大妈的担心,四川小伙戴军似乎是知道的,他在未来丈人家表现得格外好,努力争取二老的欢心。最终周大爷松了口:“孩子的事,就由他们自己决定吧。”
周大妈也只能依了,只是还免不了叹气:“小伙是好小伙,就是四川那地方实在太远了。”
周小丹和戴军的事就算定了,他们计划这年的五一劳动节结婚。
听说周小丹的婚讯后,秦昭昭心里无端有种说不出来的感慨。她还清晰记得童年时的她像个小跟屁虫般跟着小丹姐姐编花环、跳橡皮筋、玩过家家……一切一切,仿佛犹在昨日。可是,那个曾经耐心带着她一起玩的邻家小姐姐,却即将要嫁为人妇。
日子如水滴般日复一日地滴落,悄然不觉中,滴走了多少年年岁岁、岁岁年年?
秦妈妈也对周大妈说:“时间过得真快呀!记得我们刚搬来时,小丹才五岁,转眼间长成大姑娘,就要嫁人了。”
“是呀,还记得刚怀上她时我们俩口子都盼着能生个女儿,因为已经有了两个儿子特别想要个女儿。生出来真是个女儿可把我和她爸高兴坏了。她出生时足有八斤重呢,是个胖乎乎的小丫头。现在居然就长这么大要嫁人了,唉,时间过得真快呀!”
时间过得真快——两个母亲的闲话絮叨中,少女秦昭昭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一句话。而周小丹提上议程的婚事,就是她理解这句话的最好例子。
34
2000年的春节,秦昭昭家第一次有她的高中同学成群结队来拜年。高三毕业在即,这是三年同窗生涯中大家一起度过的最后一个春节。连平常不太爱走动的学生也乐意跟着大部队一家家去串门。
事先电话联系,每到一家拜过年后再叫上这名同学一起继续朝下一家出发。大家都骑着单车在马路上欢快奔驰,阳光打在脸上,笑声飘在风中,一群青春无敌的追风少年。
秦昭昭也跟着去了好几户同学家,周明宇,李国胜,龚心洁、常莉……还有林森。
林森家的两层小洋楼盖得很漂亮。房间宽敞明亮,客厅足有四十平方,一套气派十足的皮沙发摆在中间,茶几上大碟小碟摆满了各式零食水果。林森的爸妈不在家,这天他们一家原本是在大伯家吃饭的。他事先接到电话得知同学们下午要来他家拜年,午饭一吃就赶紧跑回来了。热情地招呼大家坐,他一罐一罐往人手里塞饮料:“大家只管吃、只管喝、只管玩。吃好喝好玩好,三好政策。”
因为他家没有大人在,所以同学们决定在他家“长驻”下来好好玩上半天。他家屋子大房间多,这间屋里摆开了一桌麻将;那间房里打起了扑克牌;有的在客厅唱开了卡拉OK;有的在卧室看上了录相;各得其所,不亦乐乎。玩到黄昏都还不想走,周明宇提议不如在林家做晚饭吃,会炒菜的同学负责炒菜,不会炒菜的同学负责洗菜涮碗。这个提议有点过家家的味道,一帮学生们都兴致高涨地拥护。
过年期间,小城家家户户都有腊肉熏鱼腌鸡酱鸭。荤菜不用愁,蔬菜就得上菜市场去买一点。林森作为主人当然负责买菜,他有些为难:“我不知道买什么菜呢,你们要吃什么呀?”
叫他一个男生去买菜的确有点为难他,于倩于是笑道:“那给你配个买菜助理好了。秦昭昭,你跟木木去买菜吧。”
“对对对,昭昭木木一起去买菜。”
她的派遣赢得同学们一致赞同,他们不由分说地把秦昭昭和林森双双推出门去买菜。
菜市场离林家挺近,这在往日被林森视为大方便。有时林妈妈炒菜临时缺根葱少把蒜的,叫他赶紧跑去买,来回不用五分钟。现在他和秦昭昭一块走在去菜市场的路上时,却恨这条路太短了。真是的,菜市场怎么就不离他家远点呢?
秦昭昭却很高兴菜市场这么近。因为一路走来他们都鲜少交谈,她是一向不善跟人攀谈的,林森平时表现得挺会跟人拉呱,但跟她走在一起却有些笨嘴笨舌。刚从屋里走出来时迎面寒风一吹,他竟问她热不热?应该是冷不冷才对吧?她忍不住掩嘴一笑,他察觉出自己的口误也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过之后他似乎生怕再说傻话,轻易不再开口。他不说话她更不会说,于是两人一路沉默着走到了菜市场。路再长一点,这沉默就会显得尴尬了。
沉默到了菜市场后才被打破,秦昭昭在一个卖大蒜的摊位前停下来准备买把大蒜回去炒腊肉。林森看见大蒜突然想起一件事,绘声绘色地说给她听。
那次他妈妈正在炒菜发现没有大蒜,让他赶紧去菜市场买半斤。他去了一家相熟的摊位买蒜,人家问他要大蒜苗还是大蒜头,问得他傻眼了,只得又跑回家一趟:“妈,你要买的到底是大蒜头还是大蒜苗?”
他妈妈哭笑不得:“傻儿子,没吃过猪肉你也见过猪走路吧。我准备炒腊肉的你说要买大蒜苗还是大蒜头?”
小城地方菜,腊肉总是搭配大蒜苗一起烧出来才让人觉得够味。林森连这还要回来问,可想而知平时是如何的“君子远疱厨”。
秦昭昭听了忍不住发笑,一说一笑间,僵局打破,接下来买菜的过程他们有商有量。
“小白菜要不要买一把?”
“这么多人,一把不够,最少也要两把。”
“再买点什么菜呢?这有西红柿,要不要买几个回去炒鸡蛋?”
“西红柿可以买,不过这些西红柿不好,上别处看看吧。”
在同龄人中,秦昭昭绝对可谓是一个买菜的行家里手。菜的好坏新鲜她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来,不像林森,愣看不出那些西红柿哪里不好了。看起来个个又红又大卖相上佳呀!可秦昭昭却不要,跑去另一个摊位上买了几个个头不大颜色青红相间还带麻纹的西红柿。
“这些西红柿会比刚才那些好?”
“你不知道,那些样子漂亮的西红柿其实都是靠打催红素催出来的。看起来好看吃起来并不好吃。像这种小西红柿看起来虽然不好看,但吃起来比那种要好吃,吃着也更放心。”
林森这才恍然大悟:“这样啊!看来‘菜’也不可貌相了。”
精挑细选买好菜后,他们拎着大袋小袋往回走。和自己喜欢的女生一起从菜市场结伴而归,手中塑料袋里装着嫩绿的莴苣、翠生生的小白菜、青红相间的西红柿……有家常气息伴着新鲜菜蔬的清香一起幽然绽放。林森觉得这个傍晚好温馨、好美好,温馨美得他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张罗晚餐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几个女生轮流下厨鼓捣出了一桌菜肴。男生们起初兴奋不已:“看来你们个个都是贤妻良母的材料呀!”
夸完伸筷一尝味道,表情顿时有异。女生们先声夺人:“不准说不好吃,我们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今晚这桌菜我们好不容易做出来的,你们无论如何要全部吃完。谁不吃完谁就是文科(3)班的女生公敌。”
男生们谁也不想成为女生公敌,一起做视死如归状:“好,我们吃,大不了就是牺牲嘛!”
老实说这桌菜的整体水平实在不高,几个女生的手艺大都不精,只是勉强把菜做好了。味道有的咸有的淡有的还半生不熟,就数秦昭昭那碗大蒜炒腊肉炒得最具水准,公认为最好吃的一道菜。男生们都朝着林森挤眉弄眼地笑:“木木,秦昭昭炒的菜好吃吧?”
林森当然觉得好吃,感觉上比他妈做的还要好吃。他就着那碗大蒜炒腊肉吃了三碗饭,吃得肚皮实在撑不下为止。
一顿晚饭说说笑笑吃到八点多才散场。林森的父母也回来了,学生们一起告辞,男生负责送女生回家。林森当然要送秦昭昭,她家住得最远,郊区公路还没路灯,夜里行人稀少,不把她送到家他怎么能放心呢?尽管她一再红着脸摆手说不用,他也还是听若罔闻地推出自己的单车陪着她出发了。
郊外的马路一带寂静幽暗,天上一弯皎白月亮投不下太多光芒,四周的远山近树皆是深深浅浅的黑,山间人家的一窗窗灯火便亮得格外璀璨。时而有汽车穿梭来去,带着两柱白光倏地闪过,宛若流星。
没有路灯,光线昏暗,路面状况又不好——东郊这条公路几乎都是跑大货车,柏油马路被压得沆沆洼洼,却经年失修。市政府只知道做门面功夫,光顾着把市区内的主街道扩展翻新,修得又宽敞又平坦,市区外就不管了。
林森已经在这条马路上骑过几次夜车了,比较了解路面状况之烂。一边骑一边提醒秦昭昭小心,慢点,留神看路。他光顾着提醒他,结果自己的单车“马失前蹄”,被一处大的沆洼绊倒,稀里哗啦啦连人带车摔在地上,结结实实摔了一跤。
秦昭昭赶紧停车问他:“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
林森其实有事。他这跤摔了个“狗□”,嘴在地上磕了一下,上嘴唇被磕破了,舌尖一舔火辣辣地痛,满嘴蔓延开了鲜血的咸腥。但他怎么能对秦昭昭说有事呢,在自己喜欢的女生面前狼狈地摔一跤已经让他觉得很没面子了。如果再告诉她受了伤,好痛,那就更他妈的丢脸。
他尽量把流血的嘴唇吮干净,不想被秦昭昭发现。没有路灯的郊区公路帮了他的大忙,她在黑暗中没有注意到他磕伤了嘴。继续骑上车前行,他一直把她送到家门口。房门一打开,明亮的光线一跃而出,他赶紧后退两步站在阴影处。
“林森,谢谢你送我回家,进来坐一会吧。”
“不了,也不早了,你休息吧。”
如果没受伤,秦昭昭的邀请林森求之不得。可是现在他嘴里还一直有血咸咸腥腥的味道,显然血还在流。他不想被她看见自己的狼狈相,只能忍痛谢绝。
回到家林森立马对着镜子察看自己受伤的嘴,一看吃了一惊。整张嘴都肿了,而且上嘴唇靠近人中的位置裂开一道很深的血口子,那道口子几乎把一瓣唇分成了两瓣,看起来简直像兔子的豁嘴。他马上叫起来:“妈——”
只喊了半声声音就断掉了,因为受伤的嘴唇配合不了声带的扩充。
即将步入十八岁成年的男生,平时好逞强、好面子、好摆一付男子汉大丈夫的架势。可是一到方寸大乱之际,依然像个小男孩那样本能地第一时间就叫妈妈。
因为儿子的叫声有点异样,林氏夫妇一起跑来了,他们都被儿子的模样吓了一跳,好好的嘴怎么豁成兔唇似的?立刻带他上医院。他小婶婶这天刚好值夜班,带着他们去急诊室看医生。
“冯医生,我侄子骑车摔伤了嘴。你看看,上嘴唇裂了一道口子,这可要怎么处理好哇?缝针的话会留疤的,那样就破相了。”
小婶婶说出了林森心中暗藏的隐忧。虽然男生不像女生那么注重容貌,却也爱惜自己的脸,谁愿意嘴上多道疤?谁愿意破相?他只是不好意思流露出来而已。现在小婶婶替他说了,他很紧张地看着医生,几乎是竖起耳朵等他的回答。
那位冯医生把林森嘴上的伤口仔细察看半晌,说先不要缝针好,用一块伤口贴把裂开的嘴唇严丝合缝贴在一起,试试让它自己长合。这样不会留疤痕。
一块伤口贴担负起了十八岁少年的“面子”问题,未来的容貌是美是丑,就全指望它了。
这一晚林森是怀着忧心入睡的。他时不时轻摸一下贴在上嘴唇处的伤口贴,暗暗祈祷它可以快点长好,痊愈得没有任何疤痕留下。而那块伤口贴实在很体谅他的心情,第二天上午当他忍不住小心撕开一角察看伤口情况时,裂开的上嘴唇果然已经紧贴在一起了。虽然伤口处还有血痂,嘴还是肿肿的,但想来消肿掉痂后不会有疤痕留下。
林森心中一块大石总算放下了。人一放松,他回想起昨晚的担心紧张甚至祈祷又觉得难为情。自己啐自己:真没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