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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末世的幸福生活-第6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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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事儿。”王路含糊道,这倒不是他逞能,看似滚烫的肉汤,在自己嘴里却是冷热适度--这又是异能的新状态?不管了,埋头大吃,不用碗挡着自己的眼,看到冯臻臻温顺如小妻子的模样,实在是让人受不了。

    吃了兔肉,放下碗,冯臻臻伸手接过,顺势递上一条绞好的毛巾,王路接过,擦脸--得啦,想开点,把人家睡也睡了,该干的也都干了,人家一个娘们还没说什么,自己一个大老爷们扭扭捏捏做什么。

    收拾完毕,神清气爽。

    王路和冯臻臻一起来到院里,王路取过小刀,剖起角麂皮来,冯臻臻这次倒没有劝阻,而是老老实实在旁边打下手,扒走内脏,扔弃蹄角等物。

    角麂皮终于扒了下来,却没什么用处,这皮要硝过才能用,王路和冯臻臻所处的这小山村,连把盐都找不出来,哪来什么硝,只能一扔了之。

    冯臻臻嘀咕道:“这把刀实在是太小了点,昨天切切兔子肉都嫌麻烦,剁这样大的角麂更不用想了。”

    王路抬头看了看天,天气很好,万里无云,阳光灿烂,山风轻轻吹过,带来一丝凉爽,他掂了掂手里的小刀道:“不用刀剁。”

    “不用刀剁?”冯臻臻不解地问:“那怎么煮着吃?啊,难道你想烤着吃?”

    王路摇了摇头:“我可没这样的手艺,胡乱堆火烤,非烤焦了不可。这角麂肉啊,还是做风干肉条吧。”

    “风干肉条?”

    “是啊。”

    王路从厨房端了个竹簸箕来,放在屋檐通风阴凉处,用小刀从角麂大腿上片了手指大小的一条肉来,摊在竹簸箕上,边做边向冯臻臻解释道:“这肉还是做成风干生肉条的好,如果煮熟了,如今天热,保存不了几天就馊了,做成风干肉条的话,保存时间就长得多了。虽然正宗的风干肉条要抹盐和五香粉、料酒,咱们手头什么也没用,只能因陋就简直接风干了。”

    冯臻臻依然不解:“弄这样麻烦做什么?这山林里小兽很多,我下的套子和陷阱总能弄到新鲜肉吃,何必这样麻烦吃风干肉?”

    王路手下不停,又片了几块肉晾晒好,嘴里道:“我们如果出山的话,天天急着赶路,哪有时间再下套子和陷阱,有这只角麂肉干在,省着吃,差不多能吃个4、5天,那时候应该已经找到大路了,有了稍大的村镇,找东西吃就容易多了。”

    冯臻臻一怔,她知道,回崖山,是迟早的事,但原来以来,还能在这不知名的小山村多过几天两人世界的日子,可没想到,王路苏醒后的第二天,就开始急着想回家了。

    那是--很自然的事吧,毕竟,崖山有他的妻子、儿子、爱人,而自己,只是个多余的人而已。

    冯臻臻轻轻咬着唇呆怔了半晌,突然不由分说夺过王路手里的小刀:“我来做风干肉吧,你好好休息着,这出山的路可不好走,你不快点把身体养好,可不行。”

    王路被冯臻臻推到松木廊下,看着她顶着太阳做风干肉,突然咳嗽了几声道:“那个,这风干肉还是不要做了,我觉得身上的伤愈合得不是很好,全身酸麻无力,看样子还得在这里休息几天,不,少说还得休息一星期才能下山,这风干肉做得太早了,存不住,还是煮了吃吧。”说着,匆匆扔下一句:“我累了,回楼上睡觉了。”就上了楼。

    冯臻臻没有回头,片肉的手却停了下来,轻轻的,嘴角弯了起来--王路刚才的话,自然是胡说八道,别人不知,冯臻臻还能不知道?什么全身酸麻无力,真要是酸麻无力,昨晚是谁在人家身上折腾了一次又一次。

    他,果然心中还是有我的。(未完待续。)

第六百六十一章 旦旦而伐

    **过后,王路懒洋洋地抚摸着躺在胸口的冯臻臻细腻的背,总算知道为什么古代君王一得美人就不愿意上早朝了--看看外面的大太阳,何况不早朝,根本就是白日宣淫嘛。

    这旦旦而伐的日子,已经足足过了三天,王路简直如同忙碌的雄峰一样,只要冯臻臻狩猎回家,稍有得空,就被他拖上了床,有时两人面对面吃饭,碗里的肉汤还没喝完,就已经腻在了一起。

    怎么也没个够的时候。

    荒唐,荒唐得无以复加。

    王路不是没想过崖山,可每次看到冯臻臻媚到骨子的里眼神,就统统抛到了脑后,自我安慰只要有封海齐、周春雨等人在,崖山并无大的风险。

    无耻,无耻得令人发指。

    但两人正是食髓知味之时,恨不能两人做一人糅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王路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了谢玲。

    基于性的爱。也是爱。

    王路爱陈薇,那爱,偏于理性。两人相识时,并称不上一见钟情,当时陈薇在学校里开了个写作兴趣小组,因王路在文学上小有才名,七拐八弯托人请他来上课,两人这才慢慢走到一起。相恋的经过也很平凡,压压马路,看看演出,偶尔逛下啤酒馆喝点扎啤,借着酒劲儿搂搂小腰,陈薇很保守,结婚前两人都没越过最后一步,反倒是商量着因为房价太高,先租人家房住才合算等很现实的问题。结婚后,王路才越发看出陈薇的好来,性情平淡和顺,眼中除了儿子就只有自己。

    王路爱谢玲,那是末世里的一段不该有的爱情,在极端条件下的同生共死。让两人走到了一起,偏偏谢玲也是个痴心的,认准了王路。就此死心塌地。真要说起来,是王路对不起谢玲,两人的爱,是同甘共苦。是生死相从。

    王路爱冯臻臻,与和陈薇、谢玲的爱都不同,如果非要一比。那就是最原始的**裸的爱,**。一如发情期的野兽,爱了,那就上。也许这种爱,被小资们鄙视,但却也最纯粹,爱就是爱。没有任何条件,没有任何多余的牵扯,更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利益。

    爱到极处,甚至不用动脑筋,你有多爱我。这和月亮无关,来吧,和我做,做得越多,你就越爱我。

    短短3天来,王路已经彻底迷失,人生的意义--去他妈的,什么狗屁的人生意义,人生的意义就是**!

    除**,天下无大事。

    而令王路自傲的是,他的**很争气,此前在陈薇和谢玲面前的不举荡然无存,一夜三次郎那是小菜一碟,反正两人从白天到黑夜就没有穿衣服的时候,黄帝曾一夜连御十女,王路自认不比他老人家差。

    这肯定也是异能带来的变化,不过这变化很爽,真的很爽,天下的男人有一个算一个,谁不想要这样的异能?

    冯臻臻显然很喜欢王路这特殊的能力,她是真的喜欢,如果说一开始她因为保留了对王路粗暴**的记忆,还有些畏惧的话,那到了现在,在王路的引诱下,她将所有王路看过的脚盆国的小电影里的花样都学了个遍。一个手把手地教,一个身体力行地学,更是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此间乐,不思蜀。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王路完全迷失在桃花源中--她的桃花源。

    一根纤纤玉指在王路胸口调皮的划着圈,故意在他的敏感处挑逗着--这个喂不饱的小娘皮,王路半是苦笑半是欢喜,手又伸了过去……

    冯臻臻突然道:“肉干保存得很好,已经能带在路上吃了。”

    “什么?”王路摸不着头脑。

    冯臻臻在心里叹了口气,委婉地道:“风干角麂肉晾晒好后,我就将它收了起来,放在塑料袋里,找了处阴凉地收藏着,昨天打开看了下,果然像你说的,比熟肉要更方便保存,我嗅了嗅,并没有变质的迹象。这些风干肉,够我们吃好几天的了。我想,走出这个小山村应该不成问题。”

    王路的坚挺,立刻化成一摊软泥,半晌,他才闷闷地道:“明天,我们就出发。”

    王路松开了搂着冯臻臻腰的手,翻了个身,背对着冯臻臻。

    冯臻臻平躺在床上,怔怔瞪着梁柱。

    她知道,自己刚才那话不应该说出口,说出口,就是把王路推离自己的身边。

    但是她忍不住。

    忍不住想知道,在王路心里,自己到底有多少分量。相较于陈薇、谢玲,王路是爱她们多一点,还是爱自己多一点。

    这很愚蠢,真的。

    尤其对一只智尸来说,更是愚蠢到家了。

    这就像吃食物,对智尸来说,只要不是同类,都能下肚,可对人类来说,非要美食美器,多加点盐,少了点糖,就要皱眉,这可真是可笑到了极致。

    智尸寻找爱情,就象希望能享受美食一样,可笑,多余,滑稽。

    冯臻臻啊冯臻臻,你已经享受到了**之乐,更因此而得到进化,这已经足够你满足了。只要多施展些手段,让王路彻底迷失在你的身体上,日子一久,将陈薇、谢玲、王比安等家人忘了可不是好。

    为什么你偏偏要提离开这小山村呢?

    仅仅为了知道他有多爱你?

    愚蠢啊,愚蠢的女人。你总是忘了,你是智尸,只不过是只更像活人的智尸。

    这一夜,王路和冯臻臻都知道,身边的人没有入睡,但两人都在装睡,一言不发。

    次日,王路和冯臻臻默默地穿上尿素服,背上风干肉,出发。

    王路以前没少到过这样的小山村,或是因为采访,或是自驾游,这样的自然村,座落于深山冷岙。离正规山路有不少距离,但总有村民上下山出入或者耕种砍伐的小道。

    冯臻臻这段时间四处狩猎,倒也找到过好几条类似的道路。但因为多年没有人走动,路都被野草阻塞,分不清哪条路是通向山外的。

    王路却也不急,一边寻路。一边竖着耳朵听水声,水流永远是山里人家的好向导,顺着水走。总能找到大路。

    山村的蓄水池,多半建在山泉处,两人沿着蓄水池的水流一路向前,水流越来越大,山涧也越来越宽,突然,王路的眼睛一亮--涧道里。出现了几个矿泉水瓶子,有人乱扔垃圾就说明这里是人来人往之处。王路捞起石缝里的瓶子看了看,日期显示是2年前的,很好,果然找对路了。

    两人沿着溪水又走了一阵。王路欢呼一声,前方的一段溪岸明显是人工加固过的,他托着冯臻臻爬上了堤岸,自己也翻身爬了上去,这才看到,脚下踩的是一条砂石路,太好了,终于找到人工硬化路面了。

    王路心情一下子轻松了下来,虽然砂石路因为久无人迹,车道上长满了杂草,但依稀还能看出车辆轮胎在道中沙石上压出的车辙,只要顺着这条沙石走,就一定能找到大路。

    王路和冯臻臻的脚步加快了不少,又行了2个多小时,终于眼前一亮,一条水泥路出现在眼前,同时,在水泥路和砂石路交界出,还出现了一块简陋的路牌,上书“里岙村”三个字。

    想来两人所住的废弃小山村,就叫里岙村了,只不过,光这个村名还不能让王路辨认出身处何地--里岙村这样的自然村村名在山区不要太多,甬港地区没有一百也有数十个。

    冯臻臻突然道:“山道边有样东西。”

    王路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在草丛间,隐约看到有一物体,他小跑过去一看,居然是辆28寸永久自行车,仔细一察车胎,车胎居然有气!王路仔细查看了一遍,在车把手上找到一些可疑的黑点,虽然年长月久,已经辨认不出原型,但王路晓得,这肯定是人的血迹--丧尸居然已经深入到山区这个程度了。

    不过,有车代步,可比两条腿走路强,王路骑上车,后座带着冯臻臻,顺着山路一脚一脚蹬着踢板,生锈的链条在挡泥板上发出哗啦哗啦的磨擦声,打破了山里的寂静。

    有自行车,就说明附近有村,有人烟的村,果然不出王路所料,又骑了有一小时,水泥路越来越宽,旁边也出现了护栏,护栏外是梯田,种的是茶树,虽然没有人照料,茶树长得却很是茂盛,绿油油的叶片长得又肥又厚,这样的叶子,自然是无法炒青烘茶的,在绕过一个大拐弯后,前方山坡上,出现了一村,房屋就建在山道两侧,错错落落,约有2、30家。

    嘎,王路握住了刹车,刹车不是很灵光,他又伸出脚尖在地上磨擦助力,这才刹住了自行车。

    王路对冯臻臻道:“我过去看看,你在这儿等我。”

    冯臻臻摇了摇头:“一起去。”

    这一路来,冯臻臻和王路之间萦绕着一股莫名的气氛,两人之间连句随意的攀谈都没有,还不如萍水相逢的路人。

    王路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离崖山越近,就意味着自己和冯臻臻之间的距离越远--心的距离。

    等到了崖山,也许从此两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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