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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酒店-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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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是啊,李俊巡官,你到底为什么来呢?” 
  “我来,”李俊说:“是因为你坚决肯定的态度使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我希望知道,你为什么那么肯定?别忘了,那天夜里雾很大,我去过你店里,也在你目击当时所站的门口站过,观察外面和街道。我觉得在一个有雾的晚上,要观察那么远的人,似乎很不可能,甚至连人影都很难看清楚。” 
  “就某一方面来说,你说得当然很对。不错,雾越来越大,但是它是一阵一阵袭来的,偶而会有一会儿看得清楚,我看到高曼神父的时候就是这种情形,所以我才能看清他和紧跟在他后面的那个人。不只这样,后面那个人走过我店门口的时候,还用打火机再点一次他的香烟。那时候,他的侧影非常清楚——鼻子,下巴、喉结,我当时就觉得,那个人的五官好特别。我以前从来没见过他,要是他到过我店里,我一定会记得他。所以,你知道——” 
  他忽然住口不语。 
  “是的,我懂。”李俊若有所思地说。 
  “是兄弟吧,”奥斯本先生满怀希望地说:“也许是双胞胎兄弟?那不就解决了?” 
  李俊巡官微笑着摇摇头,说: 
  “小说里也许有那种事,可是在真实生活里——你知道,不会有这种事,真的不会有这种事。” 
  “不会……不会,我想也不会。可是也许只是个普通兄弟,或者——”奥斯本先生的表情十分渴望。 
  “就我们所知,”李俊小心地说:“威纳博先生并没有兄弟。” 
  “就你们所知?”奥斯本先生重复道。 
  “他虽然是英国籍,但是却出生在国外,十一岁的时候才跟父母回到英国。” 
  “这么说,你们对他也不大了解?我是指他的家庭方面。” 
  “是的,”李俊思索道:“要查威纳博先生的资料并不容易——除非亲自去问他,可是我们又没有理由那么做。” 
  其实他是故意这么说的,当然有办法不去问威纳博先生就可以查到有关的资料,只是李俊巡官无意告诉奥斯本先生。 
  “所以,要是没有医生证明的话,”他一边说一边站起来,“你还是认为你的指认百分之百正确?” 
  “是啊,”奥斯本先生跟着他的口气说:“你知道,我有记人脸孔的习惯,”他咯咯笑道:“很多顾客都被我吓了一跳,我有时候会跟客人说:‘哮喘怎么样了?’客人常常觉得很意外,我就告诉她:‘你上次来的时候,是拿哈格里夫医生的处方来的。’客人就更意外了!这对我的生意很有帮助,因为人对别人记得自己都会觉得很高兴,不过我对名字方面记性就没这么好了。我很年轻的时候就养成这种习惯,我告诉自己:沙乔利·奥斯本!别人做得到,你也一样做得到!用不了多久,就自然而然变成一种习惯,用不着费什么功夫。” 
  李俊叹了口气。 
  “我真希望你这种证人,”他说:“大部份人的观念都不够清楚,常常会说:‘喔,我想大概满高的,发质很好——嗯,也不算很好,还可以吧。长相很普通,眼睛是蓝色——不,灰色——也许是咖啡色。身上穿着灰雨衣——也许是深蓝色。’” 
  奥斯本先生笑了。 
  “那对你没什么用。” 
  “老实说,像你这种证人真是千载难逢!” 
  奥斯本先生看来很高兴。 
  “这是天赋,”他客气地说:“不过你要知道,我特别训练过我的天赋。有一种小孩玩的游戏,是在一个盘子里装了很多东西,给小孩几分钟时间记下来。我每次都得满分,让很多人觉得很意外,说我真是太棒了。这是有技巧的,必需多多练习。”他轻声低笑一下,“我也会表演不少魔术,每次圣诞节,我都表演两手,逗逗小孩子。对不起,巡官,你胸袋装的是什么?” 
  他俯身向前,拿出一个小烟灰缸。 
  “唉呀!先生,亏你还是个警察呢!” 
  他开心地笑着,李俊也跟着他笑。接着,奥斯本先生叹了口气。 
  “这个小地方相当不错,先生,邻居都很友善客气,我多年来一直希望过这种日子,不过我承认,李俊先生,我的确很怀念做生意时候的乐趣,总是有人进进出出的,你知道,有很多类型的客人值得让人研究。我也希望自己有个小花园,另外我还有很多兴趣,例如收集蝴蝶,偶而去看看鸟,我没想到自己会那么怀念我所谓的人的因素。 
  “我希望能到国外去,对了,我利用周末到法国去了一趟,很不错,可是我觉得——我真的觉得英国对我来说已经太好了。我不喜欢外国食物,我觉得他们根本连怎么弄蛋跟熏肉都不懂。” 
  他又叹口气。 
  “你可以看出人性是怎么回事,我一直想退休,可是你知道吗?我现在又想在伯恩茅斯找家药店投资——只是为了保留兴趣,用不着整天关在店里,只要让自己觉得又有事做就够了。我相信你将来一定也一样,你会事先想好很多计划,可是到时候又会怀念目前刺激的生活。” 
  李俊笑了一下。 
  “警察生活并不像你想的那么多彩多姿,充满刺激,奥斯本先生。你对犯罪的看法只是业余的认识,我们大部份的例行工作都很单调,不是一天到晚在追踪犯人,或者搜查神秘的线索,真的没什么意思。” 
  奥斯本先生仍是一脸的不相信。 
  “反正你自己最清楚,”他说:“再见了,李俊先生,很抱歉帮不了你的忙。任何时间,要是还有什么事——” 
  “我会让你知道的。”李俊向他保证。 
  “那天参加园游会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奥斯本先生难过地自言自语道。 
  “我知道,只可惜医生的证明非常肯定,谁也没办法改变这种事,对不对?” 
  “这——”奥斯本先生的话在嘴边犹豫着。 
  但是李俊巡官没有注意,他踏着大步迅速走开了。奥斯本先生站在门口,目送他的背影离去。 
  “医生证明!”他说:“那些医生我太了解了!要是他有我一半了解医生就好了!无知——那些医生根本就什么都不懂!” 
   
   






 







第十一章




(一)

  先是贺米亚,现在又是柯立根。 
  好吧,看来我真是个大傻瓜! 
  我把胡说八道当成千真万确的事实。我被那个骗人的塞莎·格雷催了眠,竟然相信一大堆荒唐的事,我是个既迷信又容易上当的大笨驴。 
  我决心把这整件该死的事都忘掉,反正,这件事跟我又没什么关系。 
  在失望沮丧之中,我又听到凯索普太太迫切的音调。 
  “你一定要采取行动!” 
  说这种话反正又不费什么力。 
  “你需要人帮忙……” 
  我需要贺米亚,我需要柯立根,可是他们两个人都不肯帮忙,那就没有别人了。 
  除非—— 
  我坐着——考虑这个可能。 
  一时冲动之下,我拨了个电话给奥立佛太太。 
  “喂,我是马克·伊斯特布鲁克。” 
  “有什么事吗?” 
  “能不能告诉我,园游会那天也留在家里的那个女孩的名字?” 
  “我想想看……对了,金乔,就是这个名字。” 
  “我知道,可是另外一个名字呢?” 
  “什么另外一个名字?” 
  “我想金乔恐怕不是她的本名,而且她总有个姓氏啊。” 
  “那当然,不过我不知道,我也是第一次遇见她。”奥立佛太太微顿一下,又说:“你最好问问罗妲。” 
  我不想那么做,因为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喔,不行。”我说。 
  “简单得很,”奥立佛太太用鼓励的口气说:“你只要说本来答应送她一本书,可是把她的地址弄丢了,又记不得她叫什么名字就行了。不然就说你忘了卖便宜鱼子酱的店名、或者想还手帕给她、或者有个朋友想修补一幅名画,随便什么理由都行。够不够?不然我可以再想更多理由。” 
  “够了,够了,这几个当中随便哪一个都很好。” 
  我打电话给罗妲,是她本人接的。 
  “金乔?”罗妲说:“喔,她住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喀尔格利区四十五号。等一下,我把电话告诉你。”她离开了一会儿,然后说:“加柏利孔三五九八七,记下来了没有?” 
  “记住了,谢谢,可是我没有她的名字。” 
  “她的名字?喔,你是说她姓什么,柯立根,凯瑟琳·柯立根。你说什么?” 
  “没什么,谢了,罗妲。” 
  我觉得事情太巧了,柯立根,两个姓柯立根的人,也许这不是个好兆头。 
  我拨了加柏利孔三五九八七号。 


(二)

  金乔和我约好在“白鹦鹉”见面喝点饮料。她和在马区狄平材时看来一样有精神——一头蓬松的红发、带雀斑的热切红脸,以及灵活的绿眼睛。她穿着伦敦式的雅致紧身裤,宽大的运动衫,还有黑棉袜,不过看来还是同一个金乔,我非常喜欢她。 
  “我费了好大的工夫才找到你,”我说:“你的姓氏、住址、电话号码——我全都不知道,真是麻烦。” 
  “我每天来帮忙的女佣也是这么说,那时候我就得买个新的擦锅子用具或者地板刷子,或者一些无聊的东西。” 
  “你今天可用不着买任何东西。”我向她保证道。 
  于是我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她,我没像告诉贺米亚时费了那么多时间,因为她对“白马”和房子的主人已经很熟悉了。 
  说完之后,我把眼光从她身上移开,因为我不想看她的反应,我不想看到宽容有趣的表情,或者完全不相信的样子。这时候,我似乎觉得整件事比以往任何时候听来都更可笑。除了凯索普太太之外,任何人都没有我那种感受。 
  我用汤匙在塑料桌面上任意画着。 
  金乔用轻快的声音说: 
  “就是这样,是不是?” 
  “是的。”我承认。 
  “你打算采取什么行动?” 
  “那当然!总得有人采取行动啊?不能让一个组织任意置人于死地,却什么都不做吧!” 
  “我能做什么呢?” 
  我真想紧紧抱她一下。 
  她皱眉喝着饮料,我觉得全身一股暖意,我再也不孤单了。 
  一会儿,她思索道:“你应该查查看,这件事到底代表什么意义。” 
  “我同意,可是怎么做呢?” 
  “看起来好像有一、两条线索,也许我可以帮忙。” 
  “你愿意帮忙?可是你的工作怎么办呢?” 
  “很多事都不必在办公室里做。”她又皱眉沉思道。 
  “那个提到过‘白马’的女孩,”她最后说:“她一定知道,可以要她说出来。” 
  “对,可是她怕得不得了,我一问她,她就马上避开,我相信她一定吓坏了,反正她什么都不肯说。” 
  “这方面我也许可以帮忙,”金乔信心十足地说:“她不肯告诉你的事,可能会告诉我。你能不能设法安排我们见面?你的朋友、她、你,还有我,一起去看表演或吃晚饭。”然后她又迟疑地说:“会不会太破费了?” 
  我向她保证不会。 
  “至于你,”她考虑了一会儿,缓缓说:“我想最好从唐玛西娜·塔克顿那方面着手。” 
  “可是她已经死了啊?” 
  “要是你的想法没错,她是被人蓄意害死,而且‘白马’也有份。有两种可能,要不是她后母,就是在‘路奇之家’跟她打架的女孩,她抢了那个女孩的男朋友,也许还打算嫁给他。要是她真的对那个年轻人很着迷,恐怕她后母或者那个女孩就没办法忍受了,她们两人都可能到‘白马’去。从这方面也许可以找出线索,你知不知道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 
  “我想是叫露儿。” 
  “带浅灰色的金鱼头发、中等高度,胸部相当丰满?” 
  我表示没错。 
  “我看过她,叫露儿·艾理斯,有点积蓄。” 
  “看来不像。” 
  “那些人都是这样——可是她的确有钱。总之,她付得起‘白马’的费用就是了。我想‘白马’总不会白白替人做事。” 
  “是啊。” 
  “你得查查那个后母,她住得离你比较近,你去看看她——” 
  “我不知道她住在什么地方。” 
  “路奇对唐密的家庭背景有点了解,我想他会知道她住在什么地方,另外你再查点参考资料——唉呀!我们真是太傻了!我们不是知道泰晤士报上登过她的讣闻吗?只要到报社查查档案就行了。” 
  “我去找她后母总得有个理由啊。”我说。 
  金乔说那很简单。 
  “你知道,你是个有身份地位的人,”她说:“你是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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