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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霜一愣,随即释然的笑道:“我懂了,你是为你们天泉庄未来销售兵器,提前梳理好人脉。看你也明确了未来的方向,我就放心了。”
“就是啊。你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再说了,都认识这么久了,你也了解我,我要是真打算做什么危险的事儿,怎么可能还带着我哥这个单纯善良的烂好人啊。对了,咱们在这里碰面,司空先生不会发现么?”
“不会。”逢霜笃定的摇了摇头,道,“今天公子有特殊事情处理,把我和随身侍卫都遣出来了,只留了夏轲一人。况且,就算他真的发现了,也不会随意对身边人起疑。”
玄玲笑了,笑的十分开心,“都说良禽择木而栖,看你衷心追随司空先生的样子,是已经找到让自己为之搏命的明主了。那我先恭喜你了。”
逢霜也笑着点了点头,“虽然我前半辈子命运坎坷了点,但总算稳定下来了。等一切结束之后,我一定来天泉庄找你们,到时候你这预备庄主可得管吃管住啊。”
“好说好说。”玄玲爽快的道,“到时候我在天泉庄等着你。时候不早了,你赶紧喂你的马吧,我也先回去睡了,明天还要赶路呢。”
笑着挥手作别,玄玲转身返回住处。只有她自己知道,回到卧房,插上门闩之后,她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情绪,伏在桌案上泣不成声。
“晗哥……这明明都是你的东西,你为什么不争,为什么……”
……
一夜无事,第二天,一行人又坐上马车,向着丽江出发,司空琰原计划是用沈蓝樱的新身份直接住进木府,然后和木府的势力交涉。后来遇到了玄氏兄妹和李芸萱,就临时改了计划,还是先住客栈。
按照司空琰的计划,他们路上行进的速度必须非常慢,以便他沿途拉拢路上的势力。昨天晚上司空琰已经跟沈蓝樱交代好,他们要在丽江停留十天以上的时间,不用问也知道,司空琰的目标是云南木府。
正午的时候,大家都从马车上下来,坐在大树的阴凉下,吃些干粮,休息一段时间,准备下午继续赶路。现在刚刚入秋,天气渐渐凉了起来,空气中也透着清爽的味道。
“你们看这个。”沈蓝樱从车上拿下一个卷轴在地上摊开,是一幅丽江的地图,上面有好几个红色的记号圈,“我昨天认真的研究了一下,这些地方的景色非常棒,咱们正好路过丽江,不去游览一下就可惜了。”
第三十四章 开溜
司空琰要在木府拉拢这边的将领,沈蓝樱就得找个理由让其他人在这里等他。
玄玲饶有兴味的探头过去:“这个提议不错,我听说丽江的玉龙雪山和老君山可以看到冰塔林,还有蓝月谷的白水河,在雨天水会变成白色。咱们都可以去看看。”
玄玲各方面的知识一向非常丰富,有时候会让人觉得,这不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
“这样的话,咱们可以住在束河镇,那里不光景色好,玉龙山也非常近啊。”沈蓝樱指了指地图上一处重点标记的景点聚集区,住在这里不光离各种景点都很近,关键是离木府很近,肯定更和司空琰的意思。
玄玲极为赞同的点头,“就这么决定了,那还可以顺便再去黑龙潭看看,怎么样啊,司空大哥?”
在丽江逗留一阵子的计划已经被沈蓝樱提出,司空琰自然会顺应她的想法:“丽江的景色天下闻名,你们去玩玩也好,就算多待几天也无妨,反正咱们也不着急。不过,我就不跟着你们了,我还要去会几个朋友。”说着他对沈蓝樱温柔的笑了笑。
沈蓝樱乖巧的点了点头,没有吭声,暗自腹诽司空琰对于江毓婉男朋友的角色代入的真快。玄玲见沈蓝樱都没有意见,自己也不好多说些什么,于是眨着眼睛看向逢霜和夏轲,“你们两位呢?跟我们一起去玩吧。”
逢霜扮演的角色是司空琰的朋友,温和的点头同意。而夏轲的演技就几乎归零,整天冷着一张脸,话也很少,玄氏兄妹甚至猜测夏轲是司空琰雇来的贴身保镖,事实上他们猜的**不离十。
夏轲面无表情的开口:“我也去会朋友。”
玄玲撇了撇嘴,“你们还真无趣呢,都到了丽江,竟然还要组队去会朋友。那就咱们五个人去喽,蓝樱,详细的出行计划你是不是已经计划好了啊?”
“当然了,最佳出行路线我早就规划好了,算算时间的话总共是十三天。”她的计划早就和李芸萱商量过了,虽然李芸萱有急事要处理,但在恢复记忆之前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处理什么事。于是沈蓝樱建议她干脆在丽江玩上几天,放松一下心情反倒会利于她恢复记忆。
玄清无语的看着开始拟定计划的两个人,怎么没人问问他的意思啊,他的存在感就这么低吗。
“那个……蓝樱啊。”这时,李芸萱突然插嘴进来,她指了指地图的右上角的一片水域,“这里,应该是泸沽湖吧?咱们可不可以到那里看一看?”
泸沽湖?沈蓝樱微微一愣,那个地方的景致确实非常好,但离城区足足有一百公里,以马车的速度需要十个小时以上才可以到,真要去的话,他们必须要在那里留宿,这会让原本的出行计划增加两到三天。
“芸萱姐,你是不是想起来了什么!”玄玲突然惊喜的叫道,“蓝樱的地图上根本没有文字标识,你竟然能认出这是泸沽湖,这表明你过去应该去过这里!”
其他人也猛然反应过来,所有人目光都移向李芸萱,就连李芸萱自己也是一愣,摇了摇头,“不知道,我只是突然觉得这个地方很熟悉,然后,就叫出名字了。”
“那咱们干脆就再去一趟泸沽湖好了。说不定可以帮助你恢复记忆哦!”玄玲朝李芸萱甜甜一笑,她的笑容也极具亲和力,这一点跟沈蓝樱非常像。
就这样,一行人在路上拟定了出游计划,到达丽江,又找好休息的客栈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
呼吸着丽江温润的空气,沐浴在晚霞炫目迷离的光芒中,沈蓝樱惬意的伸展着身体,坐了一整天马车,整个人都晕头转向的,脚踏实地的感觉让她觉得分外的舒服。
众人都回房间各自休息,决定第二天再各自行动。
入夜,整个丽江城一片宁静,早出晚归的人们都陷入了梦乡,只有秋蝉发出断断续续的鸣叫声。
安顺客栈。
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忽的睁开,眼底闪烁着灵动的光芒,根本看不出一丝睡意。事实上,这双眼睛的主人根本就没睡,而是一直熬到了这个时候。
剪剪凉风吹来,将窗边的帷幕卷入屋内,床上本该睡熟的女孩却腾的撑身坐起,双眸警惕地环顾着四周。确认周围安全之后,动作麻利的从床上爬起来,换上一套非常简洁朴素的当地纳西族服装,拎起事先收拾妥当的小包裹,轻手轻脚的溜出了房间。
沈蓝樱屏住呼吸,踏着木制的楼梯蹑手蹑脚的往下走着,尽量避免发出太大的声音。如果惊动了司空琰或是某个司空琰的侍卫,那她的出逃计划就泡汤了。
是的,她打算赶紧逃走。
假扮公主,协助小皇子夺嫡的差事她办不来,她也没有兴趣做野心家司空琰的一枚棋子。继续待下去的话,她势必会被卷入政治斗争,说不定木府就是她的第一站。更何况顶着昭盈公主的名号,这一路上少不了觊觎皇位之人对她的追杀,就算她能活着抵达皇宫里,在皇宫里也未必能活的下来。等司空琰正式发动宫变的时候,她的处境也是最危险的。
昭盈公主的死,已经是最好的证明。
如果面对这么多危险还逆来顺受的跟着司空琰的话,那她就不是沈蓝樱了。
比起老老实实的当一个傀儡公主,她宁可找个地方卖唱,对她来讲,这无非是干回了老本行。在现代已经走红过一次的她,想要在古代再出名一次并不是什么难事,等赚够了钱,她就可以随便找个地方买个大宅子,过随心所欲的日子。
这个出逃计划并不是她一时兴起。早在第一次和司空琰相见,他要求她假扮昭盈公主的时候,她就有了这个念头。
两个月来她一直在等一个时机,一个最适宜她出逃又不容易被抓回来的时机。而此时此刻无疑再适合不过。
第三十五章 月黑风高适合跑路
梧州有九幽教,鑫州是司空琰的一个小型根据地,而到了云洲的丽江城,她算是彻底脱离了司空琰的势力范围。毕竟丽江是南王木家的地盘,司空琰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在这里安插人手。
为了不被怀疑,这两个月以来她一直表现的非常顺从,完完全全地按照司空琰的指示跟玄氏兄妹和李芸萱套近乎,丝毫看不出来有要跑路的念头。现在,司空琰似乎也对她放松了警惕。
天时地利人和,此时不跑,更待何时啊。
司空琰一行人住的阁楼在院子的最中央。沈蓝樱看了眼楼下还在打盹的小二,快步走出了小楼。
在院子里停下脚步,最后欣赏一下这个布局精致的客栈。院子里种着不少银杏树,现在这个季节银杏才刚刚结果,叶子还是绿的,这让沈蓝樱非常好奇银杏果成熟的时候,满园十来棵银杏树一起飘散着奇妙的味道,这个旅店是否还会有人来住宿。
沈蓝樱没有打算走大门离开,而是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
院子不是很大,从一头走到另一头不过三十秒的时间,可沈蓝樱才没走几米,就被一个声音拦了下来。
“公主殿下,您要去哪?”男声,耳熟。
沈蓝樱倒吸一口凉气,嘴角抽搐了一下,面无表情的转过身去。认真的观察出声的地方,一个裹着黑衣的的男人站在假山的阴影里,从别的角度完全不会发现这里有个活人。
司空琰的手下一向是一袭黑衣,用黑布半遮着面,光看外表根本分不出谁是谁。好在沈蓝樱不需要通过外表分辨人,作为一个靠唱歌吃饭的人,她通过声音就清晰的认出,眼前的黑衣人是那天在康城城主府负责拷问犯人的其中一个人。
这么说,康城的人手已经都被司空琰调到丽江喽?沈蓝樱暗自思考着,嘴上漫不经心的说出早已想好的说辞:“我去趟茅厕而已,干嘛这么警惕啊?”
沈蓝樱根本没有指望过她可以毫无阻碍的离开安顺客栈,司空琰必然会在院子里安排负责警戒的人。不过这里离木府很近,出了客栈,就不可能再有司空琰的人。
黑衣人道:“冒昧请问公主殿下,为什么要换上当地人的衣服,您手里拿着的又是什么?”
手里拿的啊,当然是户外生活的必需品喽,还有一堆大额银票。
这种问题沈蓝樱也早就猜到,冷冷一笑,道:“我夜里突然来葵水这种事也要告诉你吗?要不要我顺便告诉你,来葵水的时候穿这种宽松的衣服特别舒服?”
大雍朝的民风虽然开放,但还没开放到这种地步。
黑衣人立马单膝跪地,“是小的唐突了。”
唉,昭盈公主啊,我也是被逼的啊,如果有损您的光辉形象,您在九泉之下的亡魂可千万要海涵啊!
沈蓝樱一边暗暗感叹这种方法实在好用,一边冷哼一声,大摇大摆的走进了茅厕。
虽然黑衣人过分恭敬的态度有几分可疑,但出逃计划马上就要成功,沈蓝樱就没有多想。
从大门出去肯定是行不通的,所以沈蓝樱早就勘查好了地形,茅厕后面有个小出口,想来应该是为了方便掏粪工人作业的通道。忍着味道从那个通道里钻出去,便看见院墙外面高大的银杏树的枝干伸到了院子内。
哇咔咔,就要出去了!
撩开袖子,露出小臂上一套精致的金属装置,沈蓝樱面上露出淡淡的笑容,抬手对准银杏树干,向内弯曲拇指,一个小型的钩爪划过一道暗影,稳稳地钩在了树枝上,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这是玄玲跟袖箭一起送给沈蓝樱的东西,叫做飞爪,也是暗器的一种。玄玲说,飞爪可以在打斗时攻击敌人的头部或是肩部,但不管沈蓝樱怎么看都觉得这是翻墙专用设备。
钩爪的后端连着三根绳索,沈蓝樱五指同时内扣,绳索瞬间收紧,强大的反作用力带着沈蓝樱的身体飞向了树干。虽然玄玲事先提醒过沈蓝樱,钩爪产生的拉力会非常大,但真正体验过之后她才明白这个飞爪的力量,如果是普通人,手臂脱臼都有可能。
沈蓝樱暗自庆幸自己早年学街舞的时候,练过空中托马斯这种高难度系数的动作,不然真的有可能连树都上不去。
没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