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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的奇幻世界-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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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趟活动,活动,我想骑士老爷一定明白活动活动是什么意思。”

    送礼呗,还能咋活动?杨毅当然明白其中的道道,现在的问题是,他不知道白雪公主打的是什么主意,要是他离开了洛克郡,洛克郡会不会被偷袭,被分化,被瓦解?可要不去,也真是不甘心,琼斯倒是满不在乎,对杨毅道:“我觉得您应该去,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你或许不知道,从骑士到男爵,简直就是地上到天上的差距,多少骑士战死沙场,熬了几代,都没有得到过一个男爵的爵位,有了爵位才能居住城堡,才能有更多的领地和人民。”

    “一个骑士,那怕拥有再多的领地,再多的人和军队,也只是一个骑士,这个坎跨过去,才算是真正的贵族,当你的领地面积和人民达到了一定程度,皇帝陛下就会册封你为子爵,伯爵,可是如果没有男爵的爵位,一切都是不可能的。”

    “那能不能等强大了之后在去汉诺威去活动,得到一个男爵的爵位?”杨毅问的很认真,他还是有些不敢轻易离开洛克郡,琼斯和福曼一起摇头,福曼告诉杨毅:“想要获得男爵的爵位,必须是所在伯爵国的国王举荐,没有国王的举荐,永远跨不过去这道坎,当你真强大到了一定的地步,白雪公主一定不会推荐你,你也就永远失去了这个机会。”

    杨毅一琢磨,还真是这么回事,白雪公主之所以抛出这么个诱饵,肯定是有后招对付他,否则才不会举荐他当男爵,这个机会错过之后,白雪公主绝对不会再次举荐,也就等于说,这是个杨毅抗拒不得的诱饵,不得不跳的坑。

    杨毅又认真的问了福曼一个问题,如果福曼冒充他去活动,册封子爵可以不可以?福曼告诉他不可以,因为奥斯曼帝国的皇帝不是傻瓜,每一个册封的贵族,都会有一副宫廷画师给画的画像,就是杜绝这种冒充的。

    既然奥斯曼帝国的皇帝有这么一手,那么以前就肯定有人这么干过,杨毅有些头疼了,看来还真的亲自走上一趟了,不过,洛克郡怎么办?

    琼斯明白杨毅的想法,对他道:“您和福曼去,我留下看家,请您相信,有我和三百个骑兵在,洛克郡绝对不会落在任何人的手里。”

    福曼也劝道:“骑士老爷,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你去就能当上真正的贵族,你不去,就永远只是个骑士,就算洛克郡有些损失,只要你的爵爷头衔在,咱们就可以重头再来,可要是你不去,就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而我相信琼斯一定能够守护好洛克郡。”

    杨毅沉默了沉默,决定自己好好想想,去还是不去,还真是一个难题啊……

九十三章 恐怖的歌声

    杨毅最终的决定是去,机会千载难逢,错过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但是在去之前他要妥善安排,首先让老赛罗管理全郡,什么都不必改动,只要按照他布置好的发展,其次,既然列夫城堡是他的了,让琼斯安排一百个骑兵保护城堡。

    作为战略目,列夫骑士的城堡是一定要派兵的,如果白雪公主真要对洛克郡动物,列夫骑士的城堡作用就非常大,不仅可以传递消息,还可以做为第一道防线,守住了城堡,就奈何不了洛克郡,如果绕过城堡,城堡里的士兵随时可以攻击来犯者的后路。

    整个萨克森王国经过加斯子爵的内乱,伤亡惨重,损失也惨重,想要恢复,杨毅估计起码三五年,毕竟养兵是需要钱的,更需要训练,白雪公主想要在短时间内再组织起一支军队,简直是痴人说梦。

    不要说三五年,有一年的时间,杨毅也早就赶回来了,他始终搞不明白白雪公主为什么突然搞这么一手,却是不得不防,他最后的措施是,让老赛罗把丰收的粮食一半送到洛克山里,如果真的抵抗不了,就让琼斯带着洛克郡的人上山,打游击等他回来。

    该想到的都想到了,该准备的都准备了,三天后,杨毅和福曼在老赛罗和琼斯的送行下离开了洛克郡,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一年,杨毅连着出门了两次,第一次是去年的冬天,随从也是跟福曼,苦逼的连匹马都没有,徒步走了两个多月。

    这一次却是两人四匹马,每人骑了一匹,还拴了一匹,上面驼着吃的,喝的,用的,还有用来贿赂的金币,天气也好的不像话,天高气爽,蓝天白云,不过,纵然他俩骑着马,要赶到奥斯曼帝国的首都汉诺威城也需要四个月的时间。

    告别了洛克郡,朝南而行,一路上看到各个骑士的领地残破不堪,一片落败的凄惨景象,显然是琼斯做的孽,并且作孽的很彻底,有些庄园甚至被烧成了一片白地,不少农奴和民夫在重新建设家园,杨毅看的触目惊心,没想到琼斯如此凶狠,愈发觉得白雪公主不可能短时间出手对付他。

    白雪公主突然举荐他为男爵,把他调离洛克郡,目的又是什么呢?杨毅始终也没想明白,他和福曼都是绕着各个贵族的领地走,一个星期后出了萨克森王国的领地才算是稍微放下了点心,但他俩也是小心翼翼,不敢太过招摇,毕竟带着金币呢,要是被不怀好意的领主和强盗劫一家伙就操蛋了。

    杨毅和福曼走的很小心,不知不觉两个月过去了,从初秋变成了深秋,虽然一路上也发生了许多的事,却没有碰到任何危险,这一天两人要穿过一片森林,进来的时候是中午,可是兜兜转转的,迷路了……

    福曼带路,经常把杨毅给带偏了,迷路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而是经常发生,杨毅这叫一个恨得慌,别的地方迷路也就罢了,偏偏在森林里迷路,要是碰到野兽,碰到隐藏在森林里的女巫怎么办?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逢林莫入,最古老的说法是,如果在一个没有人走过的树林里,会发生一些危险的事,因为荒芜人迹的树林可能被神秘的鬼怪所占据,杨毅也很讨厌森林,阴森不说,里面的确隐藏着许多危险,可他却没办法不进入深林,因为特妈在这原始的世界里,就是森林多。

    他本来打算是趁着天色还早,赶紧穿过森林,找到个村子或是镇子,没想到福曼又迷路了,还迷路的很懵逼,走走停停,眼神迷茫,带着杨毅越走越偏,甚至走到了一片茂盛到连阳光都无法照射进来的林子。

    “福曼,你特妈魔法师的文凭是函授的吧?一天你能迷三次路,又把你家骑士老爷给带到沟里来了,老爷我花钱给你买的地图,你到底能不能看懂?”

    “我是按地图走的啊,怎么就迷路了呢?”福曼懵逼的干脆停下脚步,四处打量,杨毅刚想骂他两句,前面突然传来一阵诡异缥缈的歌声:“独自走在森林里的小路上,穿着鲜红如血的红嫁衣,来到僻静森林的古堡里,我不担心要吃人的大灰狼,因为我也很饿,外婆啊外婆,请看好我的红嫁衣,我可不想太早,太早死去……”

    阴森的森林里突然传出这么一首歌曲,或者说是童谣,语调还是如此的阴冷平淡,平淡到没有感情,杨毅感觉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朝歌声传来方向看去,就见在森林中一个大红的影子在前面走着,恍恍惚惚,影影绰绰,看背影应该是个十二三岁的小萝莉,穿着一身红袍,帽子也是红色的,遮住了头部,右手的胳膊上挎着个篮子。

    如此诡异的歌词,如此诡异的森林,如此诡异的一身红袍的小萝莉,卧槽,不会是小红帽吧?杨毅刚想到这,福曼已经追了上去,大声嚷嚷道:“喂喂,等一下,我想问问该怎么出去这片森林啊……”

    福曼的魔法师一定是函授的,要不然怎么会是这个德行?特妈这么诡异的事,还敢追上去,难道他是故意的?福曼牵着两匹马去追红衣小女孩,杨毅不敢留在原地,急忙拽着马去追福曼,奇异的是,不管福曼跑的多块,那个红衣小女孩的身影始终在前面晃荡……可是他却怎么也追不上。

    杨毅在后面着急的喊叫:“福曼等等我,别特妈中了埋伏,别着急追……”

    福曼回头朝杨毅道:“天快黑了,就碰到一个人,不问问路,咱们就真出不去了……”

    福曼打定了主意狠追红衣小女孩,杨毅没办法只能是去追福曼,红衣小女孩的歌声在森林里萦绕不停:“外婆啊外婆,请看好我的红嫁衣,我可不想太早,太早死去……”

    童谣唱的也太特妈诡异阴森了,更诡异的是,红衣女孩的歌声引起了连锁反应,像是要应和她的歌声一声,森林里出现了无数只乌鸦,全都在树枝上呱呱呱……的叫着,刺耳难听,乌鸦差不多得有几千只,几千只乌鸦一起叫起来是什么感觉?那感觉不仅仅是刺耳,甚至响在了心头上,诡异的是,乌鸦的叫声愣是压制不住红衣女孩的歌声,如同只是陪唱。

    杨毅有些心惊,感觉前面的红衣女孩绝逼不是小红帽,因为他对小红帽的故事很熟悉,故事说的是从前有个人见人爱的小姑娘,喜欢戴着外婆送给她的一顶红色天鹅绒的帽子,于是大家就叫她小红帽。有一天,母亲叫她给住在森林里的外婆去送食物,并嘱咐她千万不要离开大路,走得太远。

    小红帽在森林中遇见了狼,她从未见过狼,也并不知道狼性凶残狠毒,于是告诉了狼她要去森林里看望自己的外婆。狼知道后诱骗小红帽去采野花,自己到林中小屋把小红帽的外婆吃了。后来他伪装成外婆,等小红帽来找外婆时,狼一口把她吃掉了。幸好后来一个勇敢的猎人把小红帽和外婆从狼肚里救了出来。

    从故事看,不难看出小红帽应该是个人见人爱的小萝莉,怎么会是如此阴森的模样,前面的红衣小萝莉宛如鬼魅,唱着恐怖的童谣,差距太大了吧?

    杨毅有种要出事了的感觉,玩命的牵着马去追福曼,可福曼在玩命的追红衣女孩,竟然追不上,杨毅跑的满头大汗,大呼小叫,但是在乌鸦和红衣小萝莉的歌声中,他的喊声显得那么微不足道,追了十几分钟,福曼突然停下了脚步。

    杨毅满头大汗的追上来,前面早就没有了红衣女孩的影子,福曼身前是一片荆棘,在密密麻麻的荆棘后面,似乎隐藏着一个高大的建筑,杨毅看着眼前的情景,忍不住就脱口而出道:“这是那位公主或是王子又被魔法给祸害了?”

    杨毅张口就来不是没有道理的,他已经遇到过一次这样的事了,琼斯就是他在森林的城堡里捡来的,问题是琼斯的城堡还有个模样,眼前的建筑却看不清楚模样,更操蛋的是还被荆棘遮掩的严严实实,显然是不想让外人随便进出。

    福曼还是很懵逼,挠着头,喃喃自语道:“我明明看到她朝这个方向来了,怎么就不见了呢?”

    如果真是小红帽,杨毅也不介意当个好心人,充当猎人的角色救下小萝莉,可故事里压根就没说小红帽到过这么阴森古怪的地方,他外婆家也不可能住在这,杨毅不想在卷进什么操蛋的童话故事里,他的时间并不多,那还不赶紧走?杨毅踢了一脚福曼道:“这地方有古怪,此地不宜久留,赶紧离开!”

    杨毅话刚说完,福曼怀里的魔法棒亮了起来,这一次是蓝色的光芒,瓦蓝瓦蓝的,跟饿狼的眼睛似的,福曼惊讶道:“这里有魔法的气息。”

九十四章 那个版本?

    上次福曼说有魔法气息,杨毅在森林里碰到了琼斯,这次会碰到什么?杨毅什么都不想碰到,他担心洛克郡,只想快去快回,就在他拽着福曼要离开的时候,突然响起了一声短暂的狼嚎:“嗷呜……”

    不同于普通野狼的嚎叫,狼嚎声既短暂又沉闷,却又无比响亮,福曼一下子就惊了,大声对杨毅道:“是魔狼!”挥舞魔法棒去就去砍前面的荆棘,杨毅也特妈惊了,一般野兽福曼的魔法棒管用,魔狼……其实就是狼人,杨毅还记得第一次见到福曼的时候,身上满是伤口的悲惨模样。

    福曼是魔法师都这个德行了,杨毅就更不是对手了,急忙抽出长剑去砍前面的荆棘,说来也是奇怪,前面荆棘像是人为种植的,相当浓密,剑砍的十分费劲,但是福曼的魔法棒散发出的蓝色光芒闪现,荆棘却像是活物一样感觉到了害怕,凡是魔法棒所过之处,全都向后退去,愣是退出一条路来。

    福曼急忙拽着马往里快走,杨毅也只能是快步跟上,在他俩行进的过程中,身后的荆棘又把路给堵死,所有的乌鸦突然腾空而起,宛如一朵巨大的怪云,杨毅愈发觉得不安,可也没有退路了,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那么多的童话故事都发生在森林里?

    难道是因为森林更隐秘?既然没有退路了,那就往好的方面想,森林里会有一座城堡,里面会不会有个公主或是王子等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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