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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第1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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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人却吓得一抖,整个把地契往云芳怀里一塞,抱着银票转身就走,踉踉跄跄的一会儿就没了踪影。

    红尘也不生气,细细打量云芳的那张脸,轻声道:“如果你有需要,去街上打听打听‘福运自来’,去找王师傅,自然能找到我。”

    刚才那人的表现,很明显像是让人说中要害,红尘又是这么一句话,院子里几个人,除了云芳都有些惊疑不定。

    尤其是高晓高,使劲揪云芳的袖子,让她别乱说话,却是五六分觉得这地方真不对劲。

    红尘却不管了,转身示意了下,一行人便离开宅院,她又看了一眼槐树,走上前去,忽然伸手折断其中一根细细的树枝,塞进袖子里面,低声对罗娘道:“我看它有百年的树龄,当时这一块儿还是荒地,想来无主,你去打听一下,若果真无主,就找衙门的人帮个忙圈起来,过阵子我要亲自移栽。”

    罗娘轻声应下。

    一行人就上了马车离去。

    身后几个人戳在门口,看着她们的马车越走越远,那个陈晨的还忍不住追了两步,本是一身的冷傲气,这会儿简直像个痴汉。

    这时,一阵冷风吹过。

    小胖子高晓高打了个哆嗦,背脊发寒,讪讪道:“云妹妹,你真要住这儿?何苦呢,和我云叔较劲也没必要搬出来一个人住,要不先去我家?你想想,要是这地方没古怪,好好的五进大宅子怎么会一千两左右就能买到手?”

    “哼,世人多愚昧!”

    云芳吐出口气,得意洋洋,“不过,也正因为世人愚蠢,我们家才能痛痛快快地赚到钱,吃得上饭,不怕太多人争生意,你们怕就都走吧,今晚我就住这儿,哼,想当年我七岁就给哥下墓,吃得那可是皇粮,这么多年,还不都好好的,什么毛病没有?世上要真有鬼神,我爹能活到七十岁寿终正寝吗?”

    她翻了个白眼,完全不把红尘的话当回事儿,“那女人就是胡说八道,你们能不懂?空手套白狼,人家想捡便宜呢。”

    说着话,云芳肚子忽然有点儿疼,像有根针扎了一下似的,不过她也没太在意。

    其他人却是不放心,哪怕心里有那么一点儿不自在,却还是老老实实地留下来。

    让云芳一个女孩子独自住在如此荒凉的宅子离,还只有一个又聋又哑的老头子在,他们怎么会放心?

    累了一整日,天一擦黑,几个人就都躺下睡了,高晓高睡得最香,他这人不择席,睡着睡着,也不知道是什么时辰,他忽然惊醒,知道自己是醒着的,但是身上一下也动不了,眼睛睁不开,手不能抬,只听见外面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很轻,声音听在耳朵里,在这样静谧的夜间却响的惊人。

    他第一个反应——谁去上茅房了?这么冷,怎么不在屋里?可马上反应过来,不对,大家很不避嫌的住在一个院子,连云舒在内,他在最东面,可脚步声也是从东面传进来,东面是哪儿?是墙,没有路!

    一瞬间,房间里的温度骤降。

    他身上仿佛结了冰,人却还是不能动,脑子反而渐渐昏沉,努力不想睡,却也醒不过来,好像是在做梦。(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三章 神文

    在梦里,他隐隐约约听见有人敲门,是那种很有修养的敲法,轻轻的,敲三下停一停,还有一个特别柔和的女声:“旭哥,我好冷啊,,我闷得慌,咱们孩儿今年都三岁了,你不想看看他?旭哥,旭哥……”

    这声音毛骨悚然的,可他就是醒不过来。

    一直到日上三竿。

    高晓高勉强睁开眼,看着天上洒洒而落的阳光,终于坐起来,一时间胳膊和腿,都有一点儿不属于自己的感觉。

    “喂,陈晨,小宋,云芳,哪呢都,起了没?”

    踉跄着打开门,骨头咯吱咯吱响,一出去看见宋祁和陈晨戳在门口。

    “你们……”

    高晓高呲牙,吓了一跳。

    看见这两张脸,他忽然觉得他们像一头扎进教坊司,没白天没黑夜的胡闹了大半个月的模样,眼窝深陷,嘴唇发紫,面色苍白。

    “大哥别说二哥,对着镜子照照你自己。”

    宋祁也挂不住温柔的表情,打了个哆嗦。

    高晓高真找了面铜镜照了照。

    “……不行,这什么破宅子,半夜三更的,有,有女人……咱可不住了,回家回家,必须回家。”

    “你也听见了?”

    三个人面面相觑,脸色更差,心里也更是害怕。

    对视一眼,忽然发现——“云芳还没起?”

    三人连忙喊了几嗓子,叫了半天。云芳还是不出来,他们只好过去敲门。

    敲门声快要把天都给震塌了,屋子里静谧无声。

    高晓高就去厨房那边翻了翻,翻出个能做撬棍的烧火棍子,铁质的,开始撬门。

    没办法,只能这么做。

    不过大家都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关系亲密如亲兄妹,也顾不上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矩。

    反正家里有规矩的除了陈晨,别人家也就那么回事儿。尤其是云芳。以前出门干活,忙起来和一大堆男人挤一个屋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江湖人嘛,肆意放纵时多。无所谓。

    好不容易把门撬开。

    一股浓浓的黑色雾气就缠绕在云芳的身上。沸腾汹涌。

    云芳睁着眼。脸上肌肉扭曲,恐惧得浑身打哆嗦,却是一动也动不了。额头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冷汗,连声音也发不出来,一看到他们三个,眼睛里就啪嗒啪嗒,掉下来一连串泪珠儿,拼命使眼色求救。

    高晓高扑通倒地,猛地捂住耳朵闭上眼。

    其他人也拼命地捶脑袋,只想把灌入耳内的鬼哭狼嚎给驱赶出去,简直要了命了!

    半晌,高晓高才觉得稍微适应一点儿,扑过去也顾不上黑雾,使劲抓住云芳的胳膊,愣是拖着她拼命往外走。

    宋祁和陈晨也拼命跑。

    也不知道是不是吓过了头,脑子晕晕的,什么都想不起来,连回头看也不敢,却又忍不住自己调侃——呀的高晓高对云芳绝对是真爱,以前还委屈他了,他哪儿胆子小,换了别人,别说救人,自己没被吓死便万幸。

    …………

    “小姐,扔下那几个人当真无妨?”

    郡主府里,罗娘翻出各种料子做冬装,又想起昨日自家小姐吓唬了那几个人一通就走了。

    “难不成您真是想压价,故意胡说的?”

    红尘白了罗娘一眼:“当我是老王不成?不过,老王应该能借机赚一笔,最近那地方周围的地段房价都要走低,他趁机拿下来,回头一倒手,好的话赚三五倍也没问题。”

    一看罗娘目瞪口呆,红尘又笑了:“什么表情,他本来就是吃这口饭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你总不能要求世人都为任仁君子,再说,那里阴气重,别人无法处理,低价把房子卖出去也很正常,至于将来让老王捡到便宜,那也是老王有人脉有关系有本事,实在没理由眼红生气。”

    “不是……”罗娘也笑,“我是说,那地方真不干净的话,咱们昨日把那几个人留下,无妨吗?”

    她看小姐走得痛快,还以为那里什么事儿都没有。

    主要是以前也没少见过有人故意做局,弄得某一地好像不干净,骗人低价出售。

    前阵子那个坏女人,不还想骗前礼部尚书的宅院?

    红尘叹了口气:“我一开始也想过。”

    一看到房价低得这般不正常,她就猜测是不是有人设局呢,不过要真如此,不出意外应该不会让外人捡便宜。

    “昨日看到那处宅子我就明白,确实是有问题,不算是个局。”

    红尘一笑,见罗娘更是不可思议,不由莞尔,她知道,在罗娘心里,自己是个热心肠的人,应该说,她觉得自家小姐扶危济困,侠胆柔情。

    若那宅子当真有问题,无论怎么看,她都不该放任那四人留下,万一出了问题怎么办?

    红尘轻轻叹息,她的确不会见死不救,到并非当真心肠多好,只是她身为灵师,积攒功德理所当然,而且她得天地庇佑,又此重生机会,且事事顺遂,总要回报一二才好,有能力的话,助人又没坏处,本不需理由。

    “……昨日我们见到的那几个,三个男人也就罢了,那女孩子是个不信邪的,她身上撞了晦,很严重,昨天不出事,今天不出去,明天也要出事,而且若不警惕,恐怕不光危及性命,还会贻害四方,那处宅子虽然有问题,却只是有东西在吓唬人,留有余地,绝不会害人性命,让他们受一番惊吓,也许有益无害。”

    罗娘恍然。

    自家小姐说的真有道理……可她怎么都觉得,小姐好像有点儿幸灾乐祸。带着一点儿的小恶趣味。

    难不成是昨日受那个云芳的轻蔑,又被当想压房价的骗子,心里不舒服了?

    红尘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道:“那位小姐信或不信,都与我无关,只是既然人家都不信,何必多嘴多舌讨人嫌?总归还不至于闹出人命。”

    笑眯眯把那日在老槐树上取下的枝桠拿起来,在瓶子里又放入些水,点了点它,笑道。“你说是不是?”

    罗娘好像当真看到树枝上下点了点头。

    “你和小严去打探一番。看看那处宅院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牙行那边应该知道底细。”

    红尘轻声道。

    罗娘答应一声,便起身去找小严。

    她们两个姑娘还没去打听,王半仙那儿就过来嚼舌。要说对京城这些奇奇怪怪的八卦。还是他这种人知道的最快。

    “各种传闻这都传了有小半年。我做上一家买卖之前就有想过接这笔生意,只是打听了打听,忒吓人。恐怕里面有鬼,还有好几个同行似乎着了道,我胆子小,就没敢应承。”

    王半仙一脸的向往。

    “怎么,郡主想插一手?那我得准备准备!”

    这件事儿已经让很多同行栽了跟头,郡主接手,说不定马到功成,到时候……很有文章能做。

    红尘哭笑不得:“你先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这事儿说起来,在大周朝的京城也不算什么新鲜的。

    这个宅子,是皇商吴家的女婿,孙旭建的,花了大价钱,本来要卖,不过建好以后,京城的地价越来越高,他就想在手里多攥几年,平时就空着,偶尔也拿来宴客。

    三年前,孙旭不知道从哪里拐来一个姑娘,外地的,人长得很美,又有修养,简直像大家闺秀,和寻常风尘女子完全不同,孙旭特别喜欢她,把她安置在这处宅子里,一个月能有半个月都呆在外宅,和这姑娘过起了夫妻生活。

    别看吴家是皇商,但孙家可不一般,孙旭的姐姐进了齐王赵瑞的后院,还颇为受宠,他们孙家也跟着水涨船高,即便是他在外面养个外室,吴家那边也没太当回事儿。

    男人都一个样子,谁还没点儿花花心肠,可没想到,孙家的女儿出了事儿,在齐王府里一病没了,齐王看样子也没太在意,连个名分都没有给!

    靠着女人上位的男人,本身没多少本事,就孙旭一家子的德性,人家齐王根本看不上,吴家身为皇商,这点儿眼力劲儿还是有,顿时孙旭的地位就大不一样,他老婆以前在家里也是娇惯的小姐,早对他那偷腥的毛病深恶痛绝,当时就带着人冲到外宅里,把那女子抓了出来,要把她给投河。

    这大妇找上门来,那姑娘竟然才知道自己被骗了,自家的那个良人竟然已经早早就娶了妻,登时就蒙住。

    想她家在江南也是书香门第,对女子的教养很严苛,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在闺阁里,母亲又一力护着,愣是养出不食人间烟火,单纯到有点儿蠢的地步,根本对外面的事儿一点儿都不清楚,生平唯一一次叛逆,就是喜欢上会扒墙头给她念诗的美男子孙旭,甚至不惜偷偷摸摸和他私奔。

    到了京城,外人都知道她是外室,自然不可能跟她说些什么,她自己在陌生的地方一个人,什么都不懂,也害怕,根本不出门,居然呆了好几个月,愣是不知道自己的男人竟然有妻子,还当他父母双亡,在外经商,是个普通商人来着。

    现在大妇找上门,她根本不知道怎么反抗,又有了五个月的身孕,身体笨重,头晕眼花,只是一声一声嘶声裂肺地喊旭哥,质问为什么要骗她!

    吴家的小姐也是一时没注意,不曾想她喊起来那么大的声音,又坚持说自己完全不知道孙旭成过亲。

    外面还有人在,指指点点的。

    她也不乐意让别人看笑话,再说,要是这女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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