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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伐-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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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想到这里林钟心头有些酸涩,拳头捏紧暗自懊悔,自己平日里怎么就没注意到洪家已经快要断炊了,同时又不住祈祷着:女真的那些个脑满肠肥的贵人多死几个吧,这样洪大哥的润笔也能多些。
    若是有女真贵人知道,在这边远山村里有个大男孩,只因为一点点小钱就希望他们多挂掉几个,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就此吐血。
    马车消失的方向正是村北,那是一个女真大官的庄园,不过这几年,无论是村南还是村北的庄园,似乎都很少有客人上门,遑论是坐着豪华马车的贵客。
    在这个时代,装饰豪华的马车,就好像后世那些高级豪华轿车跑车一样稀罕,即便是住在通城大邑里的人平日里也是很少能见到,若是能亲眼看到自是不应该放过大饱眼福的机会。
    林钟从小到大就生在这座小山村里,自然是好奇心大起,翘着脚看了一阵,无奈茫茫夜色中间啥也看不到,才无奈的晃晃头,正要迈步出去,忽听村南的路口又传来一阵马蹄声响。
    心头一惊,身子下意识的缩回阴影中,就在他身子藏好的下一刻,又是一阵马蹄声从他身前驰过,这次的来人没有坐马车,一色骑着骏马疾驰,十几名扈从拥着一名衣着华贵的贵人低头而过。
    平日里一年到头不见女真贵人过境,今天是怎么了,连着两拨人马,都是向北面庄园去的,村子里出了什么事么?林钟在心里仔细盘算了一阵,要说出事,也只有前一天洪过打了北面庄园的两个恶奴啊。
    “啊?”林钟惊叫一声,难道这些人都是来收拾洪过的?随即他打消了自己可笑的想法,如果不是这样,又会是什么原因才将这些平时高高在上的女真贵人吸引来的呢?
    林钟刚刚穿过大路,就听到又是一阵马蹄声传来。天啊,是第三拨了,一向冷清的村子,何时变得这般繁华了?好奇心很重的林钟,抑制不住刚刚父亲那句快去快回的吩咐,终于还是躲在一边偷偷的看过去。
    这一次,林钟真的被吓到了。来的竟然是整整一队士兵!
    一色的单人双马,身披半身重甲,背携弓箭,腰跨长刀,有的人在马身上还带着长柄大斧,虽然在火把下看得不真切,不过从装束上看,这些士兵竟是女真人组成的猛安谋克骑兵!
    这些金国最勇锐的兵士高踞马上,手持火把,用不快不慢的速度纵马前行,在不宽的大路上拍着两列长队,远远望去,两列火把好似看不到尽头一般。
    在队列中间,是一群身着华美皮袍的女真贵人,以林钟的眼力无法分清这些贵人到底能贵到什么地步,可是,最让林钟吃惊的是,这群女真贵人好似众星捧月一般围着一人。
    看着女真士兵仔细的扫视道路两旁的阴影处,林钟不得不向后退出五六丈,在这里远远看去,那名最最尊贵的女真人虽然一身袍服不见得多华丽,但是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股子让人慑服的气度,在心头由衷的生出惧意。
    饶是林钟平日里自负勇力,见到了这个男人,竟也在心中生出微微的惧意。
    或许是因为那些猛安谋克骑兵的煌煌军力,又或者是这最中间的女真贵人的威压气度,总之,林钟这个半大的猎户之子,盯着远处缓缓而过的人,身子微微颤抖起来。
    林钟不知道,这其实是一种久居上位的气质,非一般人能够培养出来的,除了要从小就生在大富大贵之家,还要久居人上甚至千万人之上,才会有这种不经意之间的气度来。
    也不知这队人到底有多少,林钟只觉着时间好似过了足足一年,自己的眼睛都看花了,整队人才从他眼前消失。
    最后一个持着火把的女真骑士走过,林钟再不敢停留,迈开已经僵硬的身子匆匆向着洪家跑去。
      首发

第一第八章 怎么办(下)
      中国古代一向是制钱和绢帛通行,都可以作为货币进入市场流通,但是洪过压根没指望在家里找到一匹半匹的绢帛。是以,一叠绸子的发现着实让他意外而且兴奋不已。
    这东西可是稀罕货,虽然不清楚这些丝绸是金国出产的还是南宋进贡的,放在市场上,丝绸就是硬通货,无论怎么低估这些丝绸的价值,用来换上十几斤小米总可以吧。
    当洪过摊开这些丝绸的时候,就立即失望了,这些丝绸,或者说是丝绸块才对,分明就是被人一针一线的从衣服上拆下来的,又被仔细的浆洗干净,虽然用途不明,但是眼前一堆大大小小的丝绸块,却大大降级了这些丝绸的价值。
    ‘值不了几个钱’,最后,洪过无奈的下了一个结论。
    随手拿起下一件物事。
    这件黄灿灿外皮的东西,洪过瞧了好半天,从实质上说,这就是个折子,和那些个在电视剧里见到的奏折区别不大,不过,这个东西有个黄灿灿的外皮,摸上去,感觉外皮似乎是用绸缎或者丝线蒙着的,上面隐约绣着腾云飞龙。
    洪过脑中一激灵,这东西,不会是那个吧……
    摊开折子,上面写着几行漂亮的字体,比起刚才某人弄出来的人手狗爬字体,强的简直就是天上地下。
    阅读古文不是非常困难,洪过试着念道:“今国兴四海,万民待平……”念到这里,洪过的一颗心有如坐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最激动时候几乎从嗓子里蹦出来:‘妈的,这竟然是一封圣旨’!
    想到这里,洪过捧着黄色折子的手就开始微微颤抖起来,圣旨啊,家里竟然能够找出一本圣旨来,难不成那个便宜老子临走前,竟然从南宋朝廷给自己讨了什么封赏不成?
    若是那样,自己明天就打包走人,乞讨也要回南宋,靠了,在南面有福不享,躲在北面喝凉风,这作风怎么看都不像是个穿越过来的后世人作为。
    待到洪过看完整段圣旨。虽然里面文邹邹地话让他半通不通地。大概意思还是可以理解明白。就是这理解出来地意思。却让洪过一个哇凉哇凉地。
    这不是南宋地圣旨。开出这张圣旨地竟然是大金国地礼部!内容是让洪过进京去当个八品小官。
    当官。但是不当宋朝地官。是给女真人打工。面对眼前窘迫地生活。洪过心中开始犹豫了。
    出于良心。无论是后世穿越人还是今生这个北朝大宋孤臣。都不允许洪过跨过这一步。到现在。他终于明白了以前那个洪过为什么要选择跳河自杀。原来。竟是为了抗拒这封圣旨。为了维护身上最后地尊严。不惜以死抗争。
    这需要何等地勇气和决心。尤其是要抛弃从小将他抚养长大地母亲。任由已经白发苍苍满脸皱纹地母亲。日后孤苦伶仃地生活。
    洪过甚至感觉以前这具身体地主人。实在太残忍了。为了骨子里地忠诚竟然连人性都抛弃掉。
    当官,领俸禄,一步步升迁,虽然自己不是什么天才,但是混进官场,好歹也是个公务员不是,吃公家饭,就不必面朝黄土背朝天,就不用像现在这样为生活算计了吧。
    可是,真的要去给女真人打工么?去将自己的头发也梳成大小辫子,戴着皮帽,在耳朵边挂上一对貂尾?
    有些想法看似容易,真的要作起来就千难万难了。比如现在,洪过真的犹豫了。
    将那道圣旨放在手里反复摆弄着,抛弃了一开始的利欲熏心和功利主义,他开始重新审视整件事的始末。
    很显然,发出这道圣旨人明白以前那个洪过的才华,甚至说这个人应该认识以前的洪过,与以前的洪过是很熟悉的熟人,否则就不必到松蓬山脚下这么荒僻村子来找人当官,金朝的官帽子又不是多到需要随便抓个人就去当的地步。
    如此一来,自己这个穿越过来的家伙,一旦进入上京城,是不是就要面对以前那个洪过的熟人朋友,到时候自己认不出来会出现什么状况?
    还有,当官就要写文章,这古文自己读起来还不大利落,真的要拿自己那笔狗爬的字出去献丑么?一个洪过无论怎么改变,都不应该出现这样大的变化吧,到时候万一被人瞧破……
    一想到这里,洪过悚然一惊,只觉着背后凉飕飕的,竟是出了一身的白毛汗。
    随即,他又想到,刚刚还为了这道圣旨寻死觅活的,现在就贸然出去要当官,切不论上京城里的官怎么去想,光是这座村庄里的邻居们又要如何去看自己,在背后数自己的脊梁骨?那样一来,自己的名声还不立马在这里顶风臭上几十里。若是那样,自己别搞得官当不成,在家乡也呆不下去,可就真是无处容身了。
    长叹一声,洪过扔掉了那封具有无比诱惑的圣旨。
    或许他可以去当官,即便是当金朝的官,给女真人打工,也不是不可以。但绝不是现在,现在,唉,时机还太早啊。
    说不得,既然不能当官,这封圣旨就是个废物了,眼不见心不烦,洪过晃晃身下摇动着的桌子,干脆一弯腰,将个圣旨垫在了有些摇晃的方桌下面,还别说,不高不低的刚刚好,这下日后写字就不怕桌子晃动了。
    再看下去,就是几件农具了,有锄头,有铁锨,还有几件洪过压根不认识的工具,之所以能进了洪过的法眼,实在因为这些东西上都带着铁块。
    这年头铁也值钱,虽然价值大大不如金银甚至黄铜,好歹也是硬通货不是。不过,洪过还是无力的摇摇头,如果外屋的妇人知道自己将这些农具都卖了换钱,会不会吐血?那可是典型的农村二流子行径啊。
    最后,只剩下一件了,洪过的目光最后投在了桌子上,那里摆着一根二尺来长的镇纸。
    这可是好东西啊,通体黄铜制造,刻着一些极为精细的云纹,在镇纸的一头还镌刻了一些很小的篆字,当然了,现在的洪过也是有看没得懂。
    洪过从史书上知道,无论在北宋南宋还是金国,限于每年出产的铜矿石数量远远跟不上铜钱的消耗量,铸造铜钱永远都是一门赔钱的买卖,政府铸造一文钱的铜钱,所花费的价值要远远高于一文甚至达到两文钱,所以,造就了有宋一代铜价的高昂不下。
    掂量掂量铜镇纸,洪过脸上终于浮现了笑意,这家伙的重量不低于二斤,如果卖掉的话,怕是能换上一贯两贯吧。
    洪过想好了,自己不会写字,呃,或者说,是还需要大把的时间去练字,那就想办法去上京城里谋一份当账房的差事。因为即使不会写字,自己的小九九总还过得去,况且,后世的乘除法和阿拉伯数字用出来,比珠算虽然慢点也好歹能对付一阵子,嘿嘿,混口饭吧。而这支铜镇纸,就将是自己前往上京的路费。
    从上京城开始一点点的攒下路费,找到个机会就跑回宋朝去,呃,对,还要带上自己的母亲,不仅仅是因为需要妇人作自己的身份证明人,洪过在心中竟一点点的开始接受这个名义上的母亲了,亲情,是任何时代都无法泯灭的东西啊。
    只是,洪过心头依旧疑惑,自己去上京打工挣钱,那要多久才能凑足了回去宋朝的路费,十年,二十年?还是到了自己蹉跎一生临老闭眼的那个时候都无法攒足?
    再者说了,宋朝那是个准商品社会的地方,一切都随着金钱的拥有量而改变着,皇族宗室可以为了一点点嫁妆钱出卖自己的女儿与豪富之家联姻,纵然朝廷三令五申也屡禁不止。
    民间的百姓对于金钱的追求初次爆发出来,那股子动力是后世一千年内的中国人都望尘莫及的,惟有,惟有数百年后的欧洲大航海时代的冒险家们,或许才可以与这个时代宋朝人对金钱的追求欲相媲美吧。
    “穷困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啊,”洪过低低的感叹一声,自己纵然攒了路费回去宋朝,难道还要在宋朝遭人白眼继续过这种蹉跎日月的生活么?
    如何一夜暴富,成了困扰洪过的艰难课题。
    不知怎的,洪过脑中老是想起穿越过来后反复听到的几个名词:“天庆寺”“释檀图寺主”“去年大熟”“仓房”,眼前晃动的是那个白胖和尚佛光谈偷带出来的金珠细软,那灿烂的珠宝光芒仿佛映花了他的眼睛,渐渐的,在洪过脑中升起一个念头:杀人夺财?抢他娘的?
    一想到这个东西,洪过自己都吓得一哆嗦,他前生今世都是个读书人,别说没干过那种杀人越货的事情,便是想都想不到,更不要说去真个杀人的胆子了。
    可是,这个念头一生成,就好像是无法控制一样肆意生长的毒草,很快就填满了洪过的心头:
    没有钱啊,他娘的,天庆寺随便一个和尚都能掏出一包金珠细软,要是能带上一伙人冲进去,还不是挖金山啊,到时候钱也有了,粮食也有了,他娘的别说回南方宋朝去,怕是插旗造反,呃,错,是闹革命,都不是没可能么。
    什么没人手,人手,人手,庄子里这些庄户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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