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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家燕子傍谁飞-第1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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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此时为了遮掩身份,两个人都作仆从打扮,相互之间也只称呼假名。况且,两个随从更多的用处不是保镖,而是负重。两人腰间都缠着从越南带来的银子,作为此次来华的经费。但凡有需要用钱的地方,奉书只要手心一摊,就有银子递上,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她只觉得自己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过如此富豪的时刻。

    奉书直到现在才真正理解了“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含义。他们刚过中越边境,便用重金贿赂了守边的知寨大人,轻轻松松地取得了行商的通行证件。此后一路上虽然时有关卡哨所,也不是没有人怀疑过他们的身份,但那些看似战无不胜的蒙古军人,在白花花的银子面前,也一个个全都投降了。

    除了银子,两个随从身上还背满了两个人的各种行李:一架古朴典雅的七弦琴,一把名流题字的折扇,以便让赵孟清这位贵公子随时卖弄风雅;两条登山的手杖,以便这两位璧人般的旅客遍访名山大川;一箱子的笔墨纸砚,以供两人诗兴大发时顺手挥毫。

    只不过奉书一行人已经跋涉了将近一个月,诗词是一首都没做出来,名山也只是远远地看过几座,那架七弦琴更是从来没弹出过一个音符。因为那些崭新的毛笔,笔尖都经过特殊处理,都是能够洞穿人体的暗器。那几条登山的手杖里都藏着锋利的刀剑,握住手柄一旋一拧,就能拔出来。那折扇是打不开的,里面镶嵌着削铁如泥的匕首,是由胡麻殿下那柄镶金匕首改装而成的。

    而那七弦琴的琴腹内,则装填得满满当当,都是大大小小的零部件。当他们第一次在客店歇脚的时候,奉书把门窗一一关紧,把那琴横放在桌子上,让赵孟清开始数数。她自己则飞快地拆、卸、装、配。等赵孟清数到二十的时候,她手里已经握上了一张半人高的硬弓,每一处衔接和凹槽无不契合得恰到好处。元廷对民间武器管控极严,这种杀伤力极强的远程硬弓,只要在任何一个百姓家被搜到,那家人便一定是通通杀头的命运。

    赵孟清还没来得及惊叹,奉书让他接着数。等他数到四十五的时候,桌子上就重新出现了一张名家七弦琴,琴面上的断纹微微颤动,好像随时都能奏出动人心弦的古曲。

    赵孟清提着的一口气才终于放下,赞不绝口,不由自主地问:“你是从哪儿学来的这些本事?”

    奉书假装没听见他的话,重新打开门窗,唤那个年长些的随从:“阿金,帮我把行李拎到隔壁去。”

    阿金阿银本来只归赵孟清号令,但赵孟清让他们把奉书也当做和他同等的主子。两个随从当然不会看不出他俩非同寻常的关系,但赵孟清虽然是御定的驸马,安姿公主毕竟还未及笄,真正成婚还得等上一两个年头。在这之前,他就算找其他女人陪伴服侍,也是无可厚非之事。越南也是深受儒家礼教熏陶的国度,男尊女卑的传统较中原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两个随从都十分理解地缄口不言。

    再说,“驸马”和这位文姑娘之间也似乎没有什么逾矩的举动,从来没有在一间房里过过夜。

    而奉书的态度,则是既然银钱足够,能租两间房,干嘛要省钱?等哪天钱花光了,不得不节衣缩食了,大家再挤一间房不迟。真到那个时候,她也不是没这个厚脸皮。

    她每天都对赵孟清心存感激。他说过,要等她放下心里的结,果然便是说到做到,从没再要求她有什么亲密的举动。两人眼下更像是互相帮扶的同伴。偶尔奉书在他房里多耽一会儿,或是盛饭盛水的时候殷勤些儿,他就掩饰不住的开心。

    有时候奉书想说:“别对我那么好,不值得的。”可看到他真诚的神色,便一句刺耳的话也说不出来了。

    她把自己的行李安放好,环顾着宽敞干净的客房,脑海中却莫名其妙地响起一个小女孩的声音:“师父,你租下了两间房?只租一间不行吗?……少租一间房,租金能少一半呢。”

    那时候的自己,脸皮居然就已经这么厚了,当真是傻得可爱。要是……要是遇到的刚好不是他,而是任何一个稍微有些歪心思的男人,自己恐怕早就连骨头渣儿都不剩了,哪能平平安安地任性到现在?

    她咬着嘴唇,指甲用力掐进小臂上的肉,拧了一拧。自己给自己定的规矩,每动一次不该动的念头,就得让自己狠狠地疼一下子。

    只不过这次下手似乎狠了些,捋开袖子一看,白生生的手臂上已经慢慢浮现出一个红印儿。她叹了口气,取过一个包得严严实实的包裹,一层层打开,从里面摸出一盒油膏,熟练地打开盖子,用指尖沾了一点点,打圈儿涂在红肿的皮肤上。

    那包裹里零零碎碎的,还装着十几个大大小小的纸包,全都是她当初从越南军医那里要来的药。这也是奉书坚持独处一室的原因之一。她不愿意让赵孟清看见这些东西,她不忍心让他分担自己那些杞人忧天的荒唐负担。再说,就算他知道了,又有什么用?谁也不能回到过去,把她从李恒那个精心设计的圈套中拉出来。

    身体似乎越来越依赖这些解毒‘药了。自从进入中原开始,若是每日长途跋涉得久了,头脑便会莫名其妙地困乏。情绪波动大的时候,也会突然觉得呼吸不继,心脏毫无规律的乱跳,像极了此前见到的、张弘范中了瘴毒之后的症状。开始只要服一点点药就能缓解的症状,慢慢的必须加大药量,直到两倍、三倍。有时候奉书觉得,什么毒气、病痛,都只是自己的错觉,有时候却觉得,李恒正在另一个世界慢慢地攫取着自己的生命。

    唯一已知的解药方子,记载在李恒那本医书里。而那医书已经被他毁了。

    她深吸几口气,摆脱了那些越来越不妙的想法,往袖子里揣了几大块银子,缓步出门。经过赵孟清的房间时,凑在门口,对他说:“我还要去街上置办点衣物,你们可以先休息,不用等我。”

    然后她来到街上,看到一个“世传儒医张杏林坐诊”的木质招牌,信步走了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最终卷开始~还是忍不住黑了一把元朝经济,大家原谅我这个历史控吧O(∩_∩)O~

 第198章 0142

    ·梦过元无梦,忧多更不忧·

    张杏林睁着一双昏花的老眼,将奉书的脸色、头发、舌苔、指尖都看了个遍,忽然开口问道:“冒昧问一句,这位小娘子可有父兄?可有夫家?”

    奉书一怔,扭头看了看门外的招牌,确认自己确实是在看病,而不是在报户口。

    “大夫只管说我有病没病,怎么治,就行了,我也不是出不起诊金药钱。”说着,一小锭银子拍在了手边的药柜上。

    对面的老中医眼睛亮了一刻,口中却依然摇头叹气:“小娘子若是有家人亲戚,还是叫来的好,老夫和他们交代交代,也说得清楚不是?今天天色晚了,要不明日……”

    奉书见他一直吞吞吐吐的,焦躁起来,心想:“有什么事情,直接跟我说不行吗?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这老伯瞧不起我。要么就是他没有真本事,挂出包治百病的牌子,其实只会治小儿感冒。”

    不愿再浪费时间,起身就走,伸出手去,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把银子留在了那里。反正这银子是“公款”,不用白不用。不管怎么说,这大夫为自己仔仔细细地诊了许久,后面已经排了一大串人了。

    老中医张杏林还在后面招手:“记得明日把令尊带来啊。”

    等过得几日,行到另一个县城,她又抽了个空,悄悄拜访了一个在当地颇有口碑的大夫。那大夫的诊室叫做“回春堂”,大厅正中挂了个县太爷题写的“妙手回春”的匾额。

    那位“回春堂”主人似乎确实有些本事,望闻问切一气呵成,末了却跟奉书拉起了家常:“看姑娘风尘仆仆的,想必是赶了长路。莫不是初来乍到,来我们江北投奔亲友的?”

    奉书心中暗道他多事,简单敷衍道:“是……来游山玩水的。”

    对方微微一惊,似乎不相信她一个孤身少女,居然有这个胆子单身上路,随即却一下子热情起来:“既然如此,老夫必须要向姑娘建议个去处。从此处往西南二百里,有一座山,名曰凌云山,是我们这里的名胜,山上有个寺院,叫凌云寺,香火旺得不得了,许愿祈福向来都是最灵的。姑娘若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牵挂的人,可以赶紧去那里走一遭,也算是积累功德……”

    奉书又是奇怪,又是好笑,说:“大夫,我今天是来看病的,哪儿不舒服,都早就跟你说清楚了,就等着有病开药,没病走人,请你给个准话就行了。游山玩水的事,等我好了,自会考虑。”

    那大夫这才打住,提起笔,在纸上龙飞凤舞地写了几行字,说:“这些药能帮你缓解些症状,可别用过了量,否则发作会更频繁。老夫无能,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奉书接过药方,莫名其妙地被送出了门。她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大夫都这么唠唠叨叨、答非所问。小时候生病,都是大人张罗着,把大夫请到家里,人家具体说了什么,她自然一点也没在意。等长大些了,开始学本事了,就从来没生过大病,也就没有任何独自求诊的经历。

    又一日,奉书又在路上看到有藏医在设馆开药,小诊室里满是沁人心脾的檀香味道。其时蒙古贵族刚刚开始信奉藏传佛教,来到中原的藏人地位都不低。奉书想,这人说不定有些本事,便带着钱去了。谁知那藏医将她诊了一番,居然不要她的诊费,而是后退一步,结了个虔诚的手印,叽里咕噜地念起经来,末了又用生硬的汉话来回絮叨,劝她及时皈依密宗,这样死后才能摆脱轮回云云。

    奉书有点害怕,又想到民间时有传言,说有些藏医借行医之名,做行骗之事,心里愈发没底,没等那藏医说完,就匆匆告辞走了,一路上右眼皮跳得厉害。

    最后,不知是第八个还是第十个大夫终于给出了真相。那是一个云游四方的邋遢道人,在城外的道观里暂时歇脚。百姓都传言他医术超神,有起死回生之能,纷纷涌过去看。奉书瞒着赵孟清出门,本来只想去碰碰运气,那道人却一眼在人丛中看到她,招手让她进来。

    他也不客套,张口便问:“姑娘是不是在岭南苦恶之地住过?”

    奉书点点头。

    “该遵守的忌讳一概没遵守,哪里危险,就往哪里去?”

    奉书心中一凛,又点点头。

    “伤心、动怒的时候,症状尤其明显?”

    奉书目瞪口呆,“嗯”了一声。

    邋遢道人便命小僮取过纸笔,卷起油腻腻的衣袖,在纸上写下了八个小字:“瘴毒入血,侵入心肺”,递给她。他的一身青布道袍污秽不堪,写出的字却淋漓酣畅,雄浑刚健,和那副邋遢样子判若两人。

    奉书一看到那八个字,骤然间只觉得无比眼熟,至于那几个字的意思,倒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过了不知多久,才在记忆的海洋中捞出一幅画面:那天是她的十二岁生日,寒风冰冷,她潜伏在张弘范的府第上,亲耳听到了他的夫人和儿子谈论他的病情。

    张夫人的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对了,她说:“所有的大夫都说,老爷这病是在南方打仗时染的,到现在,瘴毒入血,侵入心肺,需要绝对静养,万万不能有大的情绪波动。”

    只不过,张弘范最终不是被这病杀死的。那个能救他命的小药罐子,深夜的炉灶上,咕嘟咕嘟的熬着,却让她给毁了。

    张弘范临终前那灰败凋零的面孔,一下子又回到她的脑海里。她记起来了,自己跟着那个管家去向张府送药时,便听到管家在叹气:“唉,老爷这一病几个月,换了多少个大夫都不管用,就连皇上的御医也是摇头……”

    记忆突然裂成了碎片。奉书低下头,再看看自己手中那一张纸,“瘴毒入血,侵入心肺”八个小字,突然一下子全明白了,只觉得世间最为讽刺之事莫过于如此。

    她有些想哭,可是眼眶里干干的,什么都流不出来。那天晚上在丛林里的一夜奔波,每时每刻的喘息和汗水,都清清楚楚地映在脑海中。张弘范是不是也是这样生的病?是不是自己也会像当年的张弘范那样,就这么慢慢的凋零下去?

    邋遢道人显然也已经预料到了她的反应,将桌上的纸笔一推,淡淡道:“看得出,姑娘此前已经问诊过不少次了,想必也已经有所准备。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姑娘这一个月里切莫太动感情,也别做剧烈的活动,尽量卧床静养,也就不会那么难受了。”

    奉书“哦”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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